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C/T 2029-2010 预应力离心混凝土空心方桩.pdf空心方桩按混凝土强度等级分为:预应力离心混凝土空心方桩(代号为KFZ)、预应力离心高强混凝 土空心方桩(代号为HKFZ)
3.2规格、尺寸及型号
空心方桩的规格由桩截面边长和内径确定DB11/T 1620-2019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规程,按桩身结构抗弯性能分为A型、AB型、B型和C 种型号。空心方桩的规格、型号及基本尺寸见表1
表1空心方桩的规格、型号及基本尺寸
NC/T20292010
节桩的结构形状和基本尺寸应符合图1和表1的
■空心方桩的长度应包括桩身和接头,不包拍附
边长300mm、内径160mm、长度12m的A
宜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42.5的硅酸盐水泥、迅低取益 175 的规定。
0.5%。 412.3采用压蒸养护时,不宜使用石灰石质集料。
4.1.3.1预应力钢筋宜采用预应力混 钢棒的规定,且抗拉强度不得小于1420MPa、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不得小于1280MPa,断后伸长率应 大于GB/T5223.3一2005表3中延性35级的规定。 4.1.3.2螺旋筋宜采用冷拔低碳钢丝、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其质量应分别符合JC/T540、GB 14001的有关规定。 电热带助锅
4.1.6.1掺合料宜采用硅砂粉、矿渣微粉、粉煤灰 1596的有关规定。 4.1.6.2当采用其他类别的掺合料时,应通过实验验证,确认符合空心方桩用混凝土质量要求后方可 用
4. 2.1 预应力钢肠
4.2.1.1钢筋应清除油污,切断前应保持平直,不应有同部弯曲,以 预应力钢筋镦头后长度的相对差值;长度小于等于15m时不得大于1.5mm;长度大于15m时不得大 于2mm
钢筋应清除油污,切断前应保持平直,不应有同部写, 钢筋镦头后长度的相对差值;长度小于等于15m时不得大于1.5mm;长度大于15m时不得大 m
4.2.1.1钢筋应清除油污,切断前应保持平直,不应
JC/T20292010
2.2.1预应力钢筋应均匀配置,最小配筋率不得低于0.4%,并不得少于四根。 2.2.2螺旋筋的直径应符合表2的规定。螺旋筋的螺距:空心方桩两端1000mm~1500mm 为50mm,其余为100mm。
4.2.2.3钢筋骨架焊接成型后,与螺旋筋焊接处预应力钢筋的强度损失不得大于该材料抗拉强度的
4.2.2.5桩身端部设置锚固
空心方桩的抗拉性能宜符合附录A的规定。
5.1.1混凝土质量控制宜参照GB50164的有关规定。 5.1.2预应力离心混凝土空心方桩用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60,预应力离心高强混凝土空心方桩 用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80。 5.1.3放张预应力筋时,空心方桩的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宜低于45MPa。 5.1.4出厂时空心方桩用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得低干混准 土设计强度笨级值
5.2.1预应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30mm(外边长为250mm与300mm空心方桩的混 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25mm)。 5.2.2用于腐蚀环境下的空心方桩,应根据设计要求,采取选用合适的水泥品种、混凝土配合比以及增 加保护层厚度等措施。
5.3.1外观质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JC/T20292010
表5空心方的抗弯性能
空心方桩接头处极限弯矩不得低于桩身极限弯
5.5.2空心方桩接头处极限弯矩不得低于桩身被限弯矩
混凝土试件的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每一个工作班制作的试件作7 预应力钢筋放张时混凝土抗压强度;一组试件检验28d的混凝土抗压强度,采用压蒸养护工艺时 小公层1小的混凝土抗压强度:其余试件备用或检验空心方桩出厂时的混凝土抗压强度。
6.1.2混凝士抗压强度试验
6.1.2.1混凝土拌合物应在搅拌站或喂料工序中随机抽取,制作标准尺 养护。 6. 1.2.2 检验强度等级的试件,拆模后放入标准养护室养护至28d(采用压蒸养护工艺时,出签釜后冷却 至常温)。 6.1.2.3检验出厂强度的试件,拆模后与空心方桩同条件养护。
6.2外观质量、尺寸及保护层厚度的检验
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和保护层厚度的检查工具和检查方注贝表67
表6外观质量的检查工具和检查方法
表/尺寸偏差及保护层厚度的核查工具和检查方法
空心方桩的抗弯试验方法见附录C7
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包括混凝土抗压强度、外观质量、尺寸偏
7.2. 2 批量和抽样
7.2.2.1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的批量和抽样应按GB/T50107执行 7.2.2.2外观质量:逐根检验。 7.2.2.3尺寸偏差:同类别、同规格、同型号的空心方桩连续生产300000m为一批,但在三个月内生产 总数不足300000m时仍作为一批,在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10根进行检验。 7.2.2.4抗裂弯矩:在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2根进行抗裂弯矩的检验。
7.2.3.1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评定应按 7.2.3.2外观质量:符合5.3.1条规定,判外观质量为合格;不符合5.3.1条表3第4、5、6、7、8项中任 意一项规定,判外观质量为不合格。若符合5.3.1条表3中第4、5、6、7、8项的规定,其余项经修补后能 符合相应规定,判外观质量为合格。 7.2.3.3尺寸偏差:若所抽取的10根全部符合5.4条的规定,则判尺寸偏差为合格;若有三根及以上 不符合5.4条的规定,则判尺寸偏差为不合格;若有2根及以下不符合5.4条的规定,应从同批空心方桩 中再抽取加倍数量进行复验,复验产品全部符合5.4条的规定,判尺寸偏差为合格,若仍有1根不合格, 判尺寸偏差为不合格。 7.2.3.4抗裂弯矩:若所抽2根全部符合5.5.1条规定,则判抗裂弯矩合格;若有1根不符合5.5.1条 规定,应从10根抽样余下的空心方桩中抽取加倍数量进行复验,复验结果若仍有1根不合格,则判抗裂
7.2.3.4抗裂弯矩:若所抽2根全部符合5.5.1茶规 规定,应从10根抽样余下的空心方桩中抽取加倍数量进行复验,复验结果若仍有1根不合格,则 弯矩不合格;若有2根全部不符合5.5.1条规定,则判抗裂弯矩为不合格。 7.2.3.5总判定:混凝土抗压强度、抗裂弯矩、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全部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仓 则判为不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均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当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c)生产企业每半年必须进行型式检验一次; d)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均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当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c)生产企业每半年必须进行型式检验一次; d)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包括混凝土抗压强度、外观质量、尺寸偏差、保护层厚度、抗弯性能。若无特殊要 外抗弯试验可以不检验。
在同类别、同规格、同型号的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 在处观质最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产品中再随机抽取2根进行抗弯性能检验。抗弯试验究成后.在2
限中抽取1根,在空心方桩中部同一截面的两处不同部位测量保护层厚度
7.3.4.1混凝土抗压强度:根据同龄期批次空心方桩的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的原始纪录,按GB/7 50107规定检验评定。 7.3.4.2外观质量:若所抽取的10根全部符合5.3.1条的规定,则判外观质量为合格;若有3根及以上 不符合5.3.1条的规定,则判外观质量为不合格;若有2根及以下不符合5.3.1条的规定,应从同批空心 方桩中抽取加倍数量进行复验,复验产品全部符合5.3.1条的规定,判外观质量为合格,若仍有1根不 合格,判外观质量为不合格。其中,每根桩的外观质量判定按7.2.3.2条执行。 7.3.4.3尺寸偏差:若所抽取的10根全部符合5.4条的规定,则判尺寸偏差为合格;若有3根及以上不 符合5.4条的规定,则判尺寸偏差为不合格;若有2根及以下不符合5.4条的规定,应从同批空心方桩中 抽取加倍数量进行复验,复验产品全部符合5.4条的规定,判尺寸偏差为合格,若仍有1根不合格,判尺 寸偏差为不合格。 7.3.4.4抗弯性能:若所抽2根的抗裂弯矩和极限弯矩全部符合表5的规定,则判抗弯性能合格;若有 1根的抗裂弯矩或极限弯矩不符合表5的规定,应从10根抽样余下的空心方桩中抽取加倍数量进行复 验,复验结果若仍有1根的抗裂弯矩或极限弯矩不符合表5的规定,则判抗弯性能不合格;若所抽2根的 抗裂弯矩或极限弯矩全部不符合表5的规定,则判抗弯性能为不合格,且不得复检。 7.3.4.5保护层厚度:若所抽1根中的两个数值全部符合5.2.1条的规定,则判保护层厚度为合格;若 有一个数值不符合5.2.1条的规定,应从10根抽样余下的空心方桩中抽取加倍数量进行复验,复验结 果若仍有1根不符合5.2.1条的规定,则判保护层厚度不合格;若所抽1根中的两个数值全部不符合 5.2.1条的规定,则判保护层厚度为不合格,且不得复检。 7.3.4.6总判定:混凝土抗压强度、外观质量、尺寸偏差、抗弯性能、保护层厚度全部合格,则判该批产 品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8.1.2标志内容:制造厂的厂名或产品注册商标空心方桩标记制造日期或穴心方持编导一格标
标志应位于距端头1000mm~1500mm处的空心方桩外表面。
产品合格证应包括下列内容: a)合格证编号; b)采用标准号; c)空心方桩类别、规格、型号及长度; d)产品数量; e)混凝土强度等级; f)空心方桩编号; g)制造厂厂名、制造日期、出厂日期; h)检验员签名或盖章(可用检验员代号表示)
产品合格证应包括下列内容: a)合格证编号; b)采用标准号; c)空心方桩类别、规格、型号及长度; d)产品数量; e)混凝土强度等级; f)空心方桩编号; g)制造厂厂名、制造日期、出厂日期; h)检验员签名或盖章(可用检验员代
9.1.1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
9.1.2应按类别、规格、型号、长度分别堆放,堆放层数不宜超过表8的规定。对于长度不大于15m的
表8空心方桩堆放层数
图2两支点法位置示意图
9.1.3.1长度小于15m的空心方桩宜采用两头勾吊法或两点吊。两点吊的吊点位置见图3,币钩与桩 身水平夹角不得小于45°。 1.3.2长度大干15m月小于30m的空心方桩或拼接桩,应采用四点吊(见图4)。
图3两点吊的吊点位置示意图
9.1.3.3长度大于30m的空心方桩或拼接桩,应采用多点吊,吊点位置应力行异 9.1.3.4采用多吊点时,吊点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土20cm。 9 1 3 5装卸应轻起轻放,严禁抛掷、碰撞、滚落。
9.2.1吊运应符合9.1.3条的规定。
9.2.1吊运应符合9.1.3条的规定。 9.2.2运输过程中应捆绑牢固,防止滑动和滚落。 9.2.3在运输过程中的支撑要求应符合9.1.2条的规定。
图4四点吊的吊点位置示意图
图4四点吊的吊点位置
IC/T 20292010
A. 1 空心方桩的抗拉性能指标见表 A. 1
A.1空心方的抗拉性能指标见表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空心方析的抗拉性能指标
表A.1空心方桩的抗拉性能
IC/T 20292010
当空心方桩的外观质量不符合表3的规定时,应对进行修补
B.2表面缺陷的修补用料
表面缺陷的修补用料配方见表B.1
DB23T 3273-2022 森林地表可燃物调查技术规范.pdf附录B (资料性附录) 空心方桩表面缺陷修补方法
表B1修补用环氧树脂胶凝材料配刀
B.3.1修补桩表面粘皮时,首先将待修补处的桩表面清理干净,用水泥 补平整,或用环氧树脂砂浆涂刷1~2层,或用环氧树脂胶泥修补平整 B.3.2修补表面蜂窝、合缝处漏浆及接头与桩身结合面漏浆时,应将表面松动的石子清理干净,再用环 氧树脂水泥砂浆修补密实、平整。 B.3.3修补内表面混凝土落、桩与端板结合面的空洞及蜂窝时.应将表面松动的石子清理干净,再用 环氧树脂细石混凝土修补密实、平整。
空心方桩抗弯性能试验方法
心方桩抗弯性能试验方法
空心方桩的抗试验采用简支梁对称加载装置,如图C.1所示。其中,P的方向可垂直于地 可平行于地面,但空心方桩的轴线均应与地面平行,且以正截面平放。
图C空心方桩抗弯试验示意图
抗写试验用的空心方桩其单节桩长不宜超过表1规定的单节桩长,也不得小于表C.1中规定 式验用空心方桩的最短单节桩长,
GB/T 41455-2022 地下管线要素数据字典表C.抗弯试验用空心方桩的最短单节柱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