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0733-2011 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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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0733-2011 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技术规范.pdf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2年6月1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1北京

1.0.1为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保证混凝土工程的耐久性和 安全性,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中混凝土碱骨料反应的预防。 1.0.3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4碱活性alkalireactivity

3.0.1用于混凝土的骨料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3.0.2对采用碱活性骨料或设计要求预防碱骨料反应的混凝土 工程GB 50170-201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应采取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的技术措施。 3.0.3对于大型或重要的混凝土工程,采料场的骨料碱活性检 验和抑制骨料碱活性有效性检验宜进行不同实验室的比对试验。

3.0.1用于混凝土的骨料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3.0.2对采用碱活性骨料或设计要求预防碱骨料反应的混凝土 工程,应采取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的技术措施。 3.0.3对于大型或重要的混凝土工程,采料场的骨料碱活性检 验和抑制骨料碱活性有效性检验宜进行不同实验室的比对试验。

4.3.1宜采用岩相法对骨料的岩石类型和碱活性进行检验,且

3.1宜采用岩相法对骨料的岩石类型和碱活性进行检验,且

4.4.1岩相法、快速砂浆棒法、岩石柱法和混凝土棱柱体法的 试验结果的判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试验方法标准的规定。 4.4.2当同一检验批的同一检验项目进行一组以上试验时,应 取所有试验结果中碱活性指标最大者作为检验结果。 4.4.3检验报告结论为碱活性时应注明碱活性类型 4.4.4岩相法和快速砂浆棒法的检验结果不一致时,应以快速 砂浆棒法的检验结果为准。 4.4.5岩相法、快速砂浆棒法和岩石柱法的检验结果与混凝土 校柱体法的检验结果不一致时,应以混凝土棱柱体法的检验结果 为准

5抑制骨料碱活性有效性检验

6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的技术措施

6.2.1宜采用碱含量不大于0.6%的通用硅酸盐水泥。水泥的 碱含量试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 176执行。 6.2.2应采用F类的I级或Ⅱ级粉煤灰,碱含量不宜大于 2.5%。粉煤灰的碱含量试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化学 分析方法》GB176执行, 6.2.3宜采用碱含量不大于1.0%的粒化高炉矿渣粉。粒化高 炉矿渣粉的碱含量试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化学分析方 法》GB176执行。 6.2.4宜采用二氧化硅含量不小于90%、碱含量不大于1.5% 的硅灰。其碱含量试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化学分析方 法》GB176执行。 6.2.5应采用低碱含量的外加剂。外加剂的碱含量试验方法应

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GB/T8077 执行。 6.2.6应采用碱含量不大于1500mg/L的拌合用水。水的碱含 量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 规定。

高炉矿渣粉掺量,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3.3条的规定。 6.3.5在混凝土中宜掺用适量引气剂,引气剂掺量应通过试验 确定。

6.4.1混凝土拌合物不应泌水,稠度和其他拌合物性能应满足 设计要求。 6.4.2混凝土强度和其他力学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6.4.3混凝土耐久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6.5.1混凝土生产和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 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6.5.2对于采用快速砂浆棒法检验结果不小于0.10%膨胀率的 骨料,当其配制的混凝土用于盐渍土、海水和受除冰盐作用等含 碱环境中非重要结构时,除应采取抑制骨料碱活性措施和控制混 凝土碱含量之外,还应在混凝土表面采用防碱涂层等隔离措施。 6.5.3对于大体积混凝土,混凝土浇筑体内最高温度不应高 于80℃。 6.5.4采用蒸汽养护或湿热养护时,最高养护温度不应高 于80℃。 6.5.5混凝土潮湿养护时间不宜少于10d。 6.5.6施工时应加强对混凝土裂缝的控制,出现裂缝应及时

7.1骨料碱活性及其他原材料质量检验

7.2混凝土质量检验

2.1混凝土配合比应符合本规范第6.3节的规定,并应在每

工作班前进行确认和在班中进行检查。 7.2.2混凝土拌合物性能、硬化混凝土力学性能和耐久性能的 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 规定。 7.2.3混凝土拌合物性能、硬化混凝土力学性能和耐久性能应 符合本规范第6.4节的规定

7.3.1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

7.3.1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 7.3.2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时CJJ/T 286-2018 土壤固化剂应用技术标准,还应符合本规范对预防混凝土 碱骨料反应的规定

18046的规定;硅灰的二氧化硅含量不宜小于90%。

1单独掺用粉煤灰时,粉煤灰掺量应为30%; 2当复合掺用粉煤灰和粒化高炉矿渣粉时,粉煤灰掺量应 为25%,粒化高炉矿渣粉掺量应为10%; 3可掺用硅灰取代相应掺量的粉煤灰或粒化高炉矿渣粉, 硅灰掺量不得小于5%。

A.0.5试验用骨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A.0.5砂级配表

A.0.6试件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成型前24h,应将试验所用材料放人(20士2)℃的试验 室中; 2胶凝材料与砂的质量比应为1:2.25,水灰比应为0.47; 称取一组试件所需胶凝材料440g和砂990g; 3当胶砂变稠难以成型时,可维持用水量不变而掺加适量 非引气型的减水剂,调整胶砂稠度利于成型: 4将称好的水泥与砂倒入搅拌锅,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水泥 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17671的规定进行搅拌; 5揽拌完成后,应将砂浆分两层装人试模内,每层捣20

次;测头周围应填实,浇搞完毕后用镀刀刮除多余砂浆,抹平表 面,并标明测定方向及编号; 6每组应制作三条试件。 A.0.7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将试件成型完毕后,应带模放人标准养护室,养护(24土 4)h后脱模。 2脱模后,应将试件浸泡在装有自来水的养护筒中,同种 骨料制成的试件放在同一个养护简中,然后将养护筒放入温度 (80士2)℃的烘箱或水浴箱中养护24h。 3然后应将养护筒逐个取出,每次从养护筒中取出一个试 件,用抹布擦干表面,立即用测长仪测试件的基长(L。),测试 时环境温度应为(20士2)℃,每个试件至少重复测试两次,取差 值在仪器精度范围内的两个读数的平均值作为长度测定值(精确 至0.02mm),每次每个试件的测量方向应一致;从取出试件擦 干到读数完成应在(15士5)s内结束,读完数后的试件应用湿毛 巾覆盖。全部试件测完基准长度后,把试件放人装有浓度为 1mol/L氢氧化钠溶液的养护筒中,并确保试件被完全浸泡。溶 液温度应保持在(80士2)℃,将养护简放回烘箱或水浴箱中。 注:用测长仪测定任一组试件的长度时,均应先调整测长仪的零点。 4自测定基准长度之日起,第3d、7d、10d、14d应再分 别测其长度(L,)。测长方法与测基长方法相同。每次测量完毕 后,应将试件调头放入原有氢氧化钠溶液养护筒简,盖好筒盖,放 回(80士2)℃的烘箱或水浴箱中,继续养护到下一个测试龄期。 操作时防止氢氧化钠溶液溢溅,避免烧伤皮肤。 5在测量时应观察试件的变形、裂缝、渗出物等,特别应 观察有无胶体物质,并作详细记录。 A.0.8每个试件的膨胀率应按下式计算,并应精确至0.01%:

JGJ/T 464-2019 建筑门窗安装工职业技能标准式中:6试件在t天龄期的膨胀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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