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社区综合体建设技术导则(2020)(成都市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10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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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社区综合体建设技术导则(2020)(成都市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10月).pdf

成都市社区综合体建设技术导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技术要求,提升公共配套设施建筑品质和 建设质量,市住建局公建办会同相关成员单位,结合我市实际,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 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先进的相关导则和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 完成《成都市社区综合体建设技术导则》。 本技术导则的主要技术内容有: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建设技术导则;5景 观、环境与安全。 本技术导则由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审核,由编制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 释和说明。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成都市 高新区天府四街300号财智中心1栋A座,邮编:610041)

本技术导则编制单位: 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技术导则主要编制人: 雷学锋 刘有田 李和川 (排名不分先后) 刘伟 刘 晋 张 灿 吴小冬 王 武 宋伟 尹福绵 O 本技术导则主要审定人:刘 民 王 加 陈迎九 (排名不分先后) 何 昕 陈 彬 何昕 刘斌 罗 于 陈灿 黄志强

DB13/T 5055-2019 600MPa级高强钢筋混凝土结构1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建设技术导贝 4.1总体要求 4.2建设模式 4.3建设要求

1.0.1为规范成都币居住区社区综合体的建设及交付,促进公配套设施的建设和发展,鼓 励以社区综合体建筑形式集中集约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特制定本建设技术导则。 1.0.2社区综合体的建设应遵循规模适宜、功能适用、布局合理、流程科学、装备适度、 安全卫生、运行经济、节能环保的原则。 1.0.3本技术导则适用于成都市中心城区区域内社区综合体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其它区、(市)县可参照执行。 1.0.4成都市居住区综合体的建设及交付,除执行本技术导则外,还应遵守国家现行的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1.0.6应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功能配置方式和建设标准,改变原有公共服务设施规模小、标 准低、布局零散问题,加强对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形态、风貌、标准的整体设计控制,推动公 共服务设施与周边建筑形态的相互融合。

1.0.7应实现公共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统筹布局,就近、集中、全面的提供“一站式”综 合公共服务,整合公共服务功能,丰富服务业态、提升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效率,打造基本 公共服务圈,推进社区生活服务便利化、品质化

1.0.7应实现公共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统筹布局,就近、集中、全面的提供“

1.0.8应打造多功能、高品质公共服务设施,

1.0.8应打造多功能、高品质公共服务设施,结合绿地广场、综合运动场等开散空间,形 成吸引人流聚集,有活力、易识别的社区活动中心场所,提高居住环境品质、塑造社区文化、 增强社区归属感,提高城市形象和活力,推动社区发展治理转型升级。

1.0.9成都市居住区综合体的的建设应包括建筑工程、室内装修、设施设备、环境景观,

1.0.11本技术导则自2020年11月1日起执行

2. 0.1社区综合体

社区综合体是指将社区服务设施进行集中集约建设的建筑形式,实质是集合了多种公共 服务设施和便民商业服务设施的综合建筑物(群)。按照《成都市中心城区社区综合体规划》 等文件规定,我市社区综合体指由社区管理、社区服务、文体休闲、医疗卫生、交通市政 社区商业等功能构成的公共服务设施聚集体,是社区的公共服务中心,

3.0.1社区综合体具体内容应按下表3.0.1配置

区综合体功能构成及主

备注:1.以上各主要设施的规模参见《成都市公建配套设施规划导则》中对应的建设标 准。 2.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相关标准应按照《成都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相关要求 执行。

3.0.2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根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和服务区域的不同,分级分类设置规划 布局,鼓励通过垂直布局、水平布局和混合布局模式进行集中集约建设,形成社区综合体。 社区综合体用地规模不宜小于8000m²(不包括需独立占地的综合运动场、绿地广场等),其 中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应不少于3000m²,集中配置建设公服数量原则上应为三 种或以上,建筑高度不宜超过6层或24m,除特殊控制要求的地块外,环城生态区内的社区

综合体,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50%;其他社区综合体,容积率不大于2.4, 建筑密度不大于45%。 3.0.3具体社区综合体项目应配置公共服务设施的数量、类别、标准和规模按照项目用地 现行控规,并结合现行《成都市公建配套设施规划导则》、现行《成都市中心城区十五分钟 基本公共服务圈规划》、现行《成都市中心城区社区综合体规划》、现行《成都市中心城基本 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和现行《成都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技术要求》等相关技术文件要求 进行规划设计,相关示意图如图1所示。

图1社区综合体示意图

4.1.1根据设施功能要求和居民使用习惯,将使用频率较高及具有特殊建设条件的公共服 务设施布局在便于使用及到达的位置,保障社区综合体的高效利用。依据功能关联度进行合 理分区,将相互促进的功能临近设置,同类功能集中设置,相互于扰的功能分开设置。

4.1.2社区综合体叠建公共服务设施的控制指标、建设规模、建设要求等均应严格按照建 设标准统一执行,建筑形式、形态、色彩、风貌等应根据具体情况体现多样性、差异性和适 宜性,突出成都特色和巴蜀文化特质,推动社区综合体与周边建筑形态的相互融合,与街道 整体风貌相协调。

4.1.3按照社区综合体的区位条件,自然、文化资源和商业氛围等合理定位,规划建设特 色鲜明、公共性强的社区标志性建筑,结合绿地广场、综合运动场等开散空间布局,打造人 流聚集,易识别、有活力的社区活动中心场所,

4.2.1垂直布局模式。针对单个独立地块,在垂直空间叠建多种公共服务设施,表现为多 层单体建筑。根据关联程度及相互干扰程度对功能进行动静分区。综合健身馆、农贸市场 公交首末站等人流密集、噪音较大的设施应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分开或分层设置。农贸市场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社区服务中心等对安全需求较高、使用频率大、需要室外联系的 没施宜布置于底层。公交首未站(公交停靠站)应设置在首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宜布置在 较低楼层。文化、体育等对环境需求较小,可设置于顶层,结合屋顶打造,增加社区综合体 的开空间如图2。

4.2.2水平布局模式。针对单个独立地块,在水平空间集中多种公共服务设施,主要表现 为沿街底层建筑,或针对相邻的多个地块,共同开发形成一个布局相对集中的社区综合体, 主要表现为建筑群。对于有条件进行整体开发的地块,可打破原有地块界线,根据需求对功 能及建筑形态进行整合优化。农贸市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使用频率高、有临街需 求、经济效益好的公共服务设施,宜临主要街道布局,公交首未站应临主要街道布局;社区

用房、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综合健身馆等社区服务和社区文体设施宜背街设置 如图3。

如图3。 4.2.3混合布局模式。即兼顾垂直和水平布局的综合体模式。结合绿地广场、综合运动场 等开散空间整体布局GTCC-060-2019 铁路车站计算机联锁设备(硬件)-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形成较大尺度的区域社区服务 务中心场所如图4、图5。

5社区服务中心场所示意图

4.3.2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内部功能应满足布局科学合理、动静相对分开的要求。 4.3.3社区综合体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并满足现行《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相关 要求。

4.3.2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内部功能应满足布局科学合理、动静相对分开的要求。

CJJ/T 287-2018 园林绿化养护标准4.3.4宜设独立的配电室和弱电间

4.3.5应设置建筑能耗计量系统,并按不同建筑类型分别设置计量。

4.3.5应设置建筑能耗计量系统,并按不同建筑类型分别设置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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