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_15-94-2013_静压预制混凝土桩基_础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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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T_15-94-2013_静压预制混凝土桩基_础技术规程.pdf

6.3压桩后成桩质量检查和检测

.3压桩后成桩质量检查和检

6.3.1 压桩后成机 1 桩身垂直度检查; 2 截桩后的桩顶标高检查; 3 桩顶平面位置检查; 4 桩身的完整性检查与检测; 5 单桩承载力检测。 6.3.2 静压桩的成桩桩身垂直度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遂根检查; 2 检查方法应按6.2.4条的规定执行; 3 桩身垂直度充许偏差为1%。

DB33/T 1161-2019 建设工程勘察土工试验质量管理规范6.3.41 设计标高处桩顶平面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4的 规定。

3.4静压桩桩顶平面位置的允许偏

注:1d为静压管桩的外径,b为静压方桩的边长; 2H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

1d为静压管桩的外径,b为静压方桩的

成桩桩身完整性检查和单桩鉴同抗压承载力检测应衬合 定: 采用封口型桩尖且接头为电焊焊接的静压管桩基础,应 根桩终压后,由监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用带铁丝罩的低压灯 入管桩内孔从上到下再从下到上慢慢用灯光照射管壁作目 ,并且应用吊锤检查桩管的实际深度与沉桩的记录长度是 ,对桩底或内壁有进泥、进水、断桩、烂桩尖等现象作详 ;同样的检查宜在24h后再进行一次。有条件的工地可用 像仪进行检查;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静压基础工程,应采用低应变动 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和静载荷试验进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 1)岩溶地区的静压桩基础:; 2)非岩溶地区上覆土层为淤泥等软弱土层,其下直接为 中风化岩或微风化岩、或中风化岩面上只有较薄的强 风化岩层的静压桩基础: 3)桩端持力层为扰动后易软化的风化岩层中的静压桩基 础; 4)采用引孔压桩法施工的静压桩基础。 应变动测法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的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 静载荷试验的抽检数量应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 ,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得少于2根。最大试荷不 设计要求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的2.0倍:试验方 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一60执行。 对本条第2款规定以外的静压桩基础,应采用高应变动 时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抽检 应少于同条件下总桩数的8%,且不得少于10根。设计 甲级和地质条件较为复杂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静压桩基础 抽检桩数应增加1%。其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静压桩基 ,抽检桩数可减少1%:

天光方 的静压桩基础工程; 2)对于已采用孔内摄像或低压灯泡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查 的桩数超过工程桩总数的80%且未发现明显质量缺 陷的静压桩基础工程; 3)施工过程中采用压桩自动记录仪进行施工记录的静压 桩基础工程。

2)对手已采用孔内摄像或低压灯泡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查 的桩数超过工程桩总数的80%且未发现明显质量缺 陷的静压桩基础工程; 3)施工过程中采用压桩自动记录仪进行施工记录的静压 桩基础工程。 6.3.6同条件下总桩数超过1000根的大型单位工程的抽检桩数 可按下列规定确定:当采用高应变动测法时,每增多1000根桩 时检测桩数可减少0.5%,但累计减少后检测桩数不得少于总桩 数的5%;采用静载荷试验时,每增多1000根桩时检测桩数可 减少0.1%,但累计减少后检测桩数不得少于总桩数的0.7%。

6.3.6同条件下总桩数超过1000根的大型单位工程的

可按下列规定确定:当采用高应变动测法时,每增多1000相 时检测桩数可减少0.5%,但累计减少后检测桩数不得少于总 数的5%;采用静载荷试验时,每增多1000根桩时检测桩娄 减少0.1%,但累计减少后检测桩数不得少于总桩数的0.7%

6.3.7设计阶段所做的

试压桩,如果桩身未破环且单桩竖尚抗压承载力天于等于2倍单 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这类桩桩数的一半可计入同方法验收 抽检数量。

载力的检测时,抽检桩数应不少于同条件下总数的1%,且 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得少于2根。检测方润 按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一60执行。

6.3.9静压桩承载力抽检的开始时间即从成桩到开始进

变动测或静载试验的间款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对砂土,不 于7d;对于粉土,不宜少于10d;对非饱和黏性土,不宜 15d;对于饱和黏性土,不宜少于25d;对于当地经验确认机 持力层有扰动后易软化现象的风化岩层,不应少于25d。

用期间进行沉降变形观测直到沉降达到稳定标准:

1设计等级为甲级的静压桩基础工程;

2 地质条件较复杂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静压桩基础工程; 桩端持力层为扰动后易软化的风化岩层的静压桩基础工程

3 桩端持力层为扰动后易软化的风化岩层的静压桩基础工程

1当桩顶标高与施工现场标高基本一致时,可待全部静压 桩施压完毕后一次性验收; 2当需要送桩时,在送桩前应进行中间检查,合格后方可 送桩; 3全部静压桩施压完毕并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进行子分部 工程验收

6.4.2静压桩基础工程验收时应具备下列资料:

6.4.2静压桩基础工程验收日

1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件、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桩基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 单等; 3 桩位测量放线图,包括工程基线复核签证单; 4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5 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包括实施中的变更 资料; 6 静压桩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 7 压桩施工记录汇总,包括桩位编号图、终压力值、终压 次数等; 8工地用桩用材检查资料,包括桩端板和桩尖的尺寸和材 质抽检,预应力钢筋和螺旋筋抽检、电焊条规格和质量检查、接 头焊缝验收记录等汇总资料; 9压桩工程竣工图(桩位实测偏位情况,补桩、试桩位置 等); 10成桩质量检查报告(含桩顶标高、桩顶平面位置、垂直 度偏差检测结果、桩身完整性检测报告等); 11 单桩承载力检测报告: 12 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13 施工技术措施记录、技术总结资料等。

A。0.1静压桩可分为静压方桩和静压管桩 A.0.2静压方桩可分为静压实心方桩和静压空心方桩两大类 其规格和型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实心方桩(代号:ZH)按截面边长可分为200mm× 200mm、250mmX250mm、300mmX300mm、350mmX 350mm、400mmX400mm、450mm×450mm、500mm×500mm 等规格;根据截面配筋率的大小分为A型、B型、C型,其中A 型方桩的配筋率不得小于0.6%,B型方桩的配筋率不得小于 1.0%,C型方桩的配筋率不得小于1.2%; 2空心方桩(代号:KZH)按截面边长可分为300mmX 300mm(Φ150mm)、350mm×350mm(Φ170mm)、400mmX 400mm(Φ200mm)、450mmX450mm(Φ220mm)等规格;根 据截面配筋率的大小分为A型、B型,其中A型方桩的配筋率 不得小于0.6%,B型方桩的配筋率不得小于1.0%。 A.0.3静压方桩所用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表A.0.3的要求。

.0.3静压方桩所用混凝土强度等统

A.0.4 静压方桩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 40mm。 A.0.5静压方桩钢筋骨架的纵向受力钢筋连接宜采用对焊或电 弧焊,纵向受力钢筋接头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闪光对焊或电弧焊时,同一截面内焊接接头的截 面面积不得超过50%;如采用双面搭接焊时,搭接长度不得小 于纵向受力钢筋直径的5倍; 2相邻两根纵向受力钢筋接头截面的距离应大于35倍纵向 受力钢筋的直径,并不应小于500mm; 3在桩顶桩尖各2m范围内的纵向受力钢筋不宜有接头; 4 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以上的接头。 A.0.6静压方桩的分节长度应根据施工运输条件及吊机吊装能 力确定,一般不宜超过12m;静压方桩喂桩时宜采用单点起吊, 且起吊点应设在距桩顶0.3倍桩长处

A,0.7静压管桩的规格和型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外径可分为300mm、400mm、500mm、600mm和 700mm、800mm、1000mm、1200mm,1300mm、1400mm等规 格,建筑工程中常用静压管桩的规格为300mm、400mm、 500mm和600mm。 2按混凝土有效预压应力值可分为A型、AB型、B型和 C型,其有效预压应力值应分别为4.0N/mm²、6.0N/mm² 8.0N/mm²和10.0N/mm,且其抗弯性能必须达到现行国家标 准《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13476的有关规定。常用静 压管桩的抗裂弯矩和极限弯矩可查阅表A.0.14的规定。 A.0.8常用静压管桩的基本尺寸应符合表A.0.8的规定。

表A.0.8常用静压管桩的基本尺寸

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棒》GB/T5223·3中 螺旋槽钢棒(代号HG)的规定。管桩预应力钢筋应沿其分布圆 周均匀配置,最小配筋率为0.4%,且不得少于6根。常用静压 管桩的预应力钢筋直径和数量不得低于表A.0.9的规定。

表 A. 0. 9 常用静压管桩的预应力钢筋配置表

主:1表中预应力钢筋的直径均用公称直径表示(详见附录A中的A.0.13条); 2 管桩单节长度不宜超过表中规定值,以便于用吊钩两端起吊。若超过表中 规定值,应增添钢筋,并应进行结构验算和试验验证。选用静压管桩的最 大单节长度时,尚应考虑喂桩时吊机的吊装能力; 3若管桩采用不同于表中规定的预应力钢筋直径时应进行等量代换,代换要 求应符合附录A中的A.0.13条的规定。

A.0.10静压管桩所用螺旋筋宜采用低碳钢热轧圆盘条或混凝 土制品用低碳冷拔钢丝,其质量应分别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 条》GB/T701或《混凝土制品用冷拔低碳钢丝》JC/T540的有 关规定。静压管桩端板性能应符合行业标准《先张法预应力混凝 土用端板》TC/T947的规定,材质应采用Q235B,其厚度不得 低于表A.0.10的有关规定

表A.0.10端板最小厚度t

A.0.11静压管桩的构造要求应符合国家标准《先张法预应力 混凝土管桩》GB13476的规定。常用静压管桩的构造要求除预 应力钢筋和端板外尚应符合表A.0.11的规定

.0.11常用静压管桩的构造要求

主:1桩套箍材质的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的规定; 2桩套箍与端板的连接可采用焊接法,也可采用机械挤压嵌人法。当采用焊 接法连接时,焊接应连续施焊,不得采用点焊,焊渣应全部清除。当采用 机械挤压嵌入法时,端板厚度不得小于18mm; 3 坡口尺寸中的W为坡口外边缘处的最大高度;I.为坡口平面上径向的最大 深度。

A.0.13预应力钢筋代换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代换钢筋的公称截面总面积不得小于表A.0.13规定值 所算得的最小配筋面积; 2预应力钢筋的几何特征、理论重量和允许最小重量应符 合表A.0.13的规定。

预应力钢筋的几何特征、理论重

注:1 公称直径:设计采用的直径,按有效面积换算成圆形光面钢筋的直径 2 基本直径:钢筋的外接圆直径; 3 允许偏差:钢筋外接圆直径的偏差: 4 公称截面面积:按公称直径计算的截面面积。

A.0。15静压管桩的分节长度除应付合国家标准 力混凝土管桩》GB13476或表A.0.8或表A.0.9的有关规定 外,尚应根据施工运输条件及喂桩时吊机的吊装能力确定。

表A.0.14常用静压管桩的抗弯性能

A.0.16静压方桩宜在具有合格资质的专门工厂制作,且方桩 的外观质量要求与检查方法应满足表A.0.16的规定。

静压方桩宜在具有合格资质的专门工厂 制作,且方机 质量要求与检查方法应满足表A.0.16的规定。 表 A. 0. 16静压方桩的外观质量要求与检查方法

A。0.17静压方桩单节各部位的尺寸验收标准应符合表 A.0.17的规定。

静压方桩单节桩各部位的尺寸验收标准应符合表 的规定。

静压方桩的尺寸允许偏差与检查

表 A. 0. 17

A.0.18本规程未作规定的方桩质量的其他要求,应符合行业 标准《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JC934和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 《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04G361的相关规定。 A.0.19静压管桩的外观质量的验收标准应符合表A.0.19的规 定。

表A.0.19 静压管桩外观质量的验收标准

续表 A. 0. 19

主:用于设计等级为甲级管桩基础工程或中、强腐蚀性环境下的静压管桩不允许 桩身合缝处、桩套箍与桩身结合面处有修补过的漏浆缝。

设计等级为甲级管桩基础工程或中、强腐蚀性环境下的静压管桩不充许 合缝处、桩套箍与桩身结合面处有修补过的漏浆缝

20静压管桩单节各部位的尺寸允许偏差与检查方法应 A.0.20的规定。

合表A.0.20的规定

.20 静压管桩的尺寸允许偏差与

注:表内尺寸以管桩设计图纸为基准

A.0.21用于抱压式压桩机施工用的管桩尺寸允许偏差除应符 合表A.0.20的规定外,其横截面的椭圆度及沿桩身长度方向上 的表面平整度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桩身合缝处的直径与其相垂直方向的直径之差不应大于 5mm; 2 钢模板环向连接处的桩身混凝土应平整,不得有显明的 竹节状。 A.0.22本规程未作规定的管桩质量的其他要求及离心混凝土 强度等级评定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 桩》GB13476的有关规定

附录B常用静压管桩的桩尖构造图

附录B常用静压管桩的桩尖构造图

B.0.1平底十字型桩尖构造见图B.0.1和表B.0.1。

B.0.1平底十字型桩尖构造见图B.0.1和表B.0.1。

图B.0.1 平底十字型桩尖

3.0.1平底十字型桩尖构造尺寸

B.0.2尖底十字I(IⅡ)型桩尖构造见图B.0.2和表B.0.2

图B.0.2尖底十字I(I)型桩尖

表B.0.2 尖底十学 (mm

注:括号内数字为Ⅱ型,适用于持力层岩面较陡(≥30°)的情况

B.0.3锯齿十字型桩尖构造见图B. 0. 3和表B. 0.3

图B.0.3锯齿十字型桩尖

表B.0.3锯齿十字型桩尖构造尺寸 mm

四棱锥型桩尖构造见图B.O.

图A.0.41 四棱锥型桩尖

表B.0.4 四棱锥型桩尖构造尺寸 (mm

必要时桩尖内可灌C30混凝土填实

B. 0. 5六棱锥型桩尖构造见图B. 0. 5 和表 B. 0. 5

B.0.5六棱锥型桩尖构造见图B.0.5和表B.0.5。

图 B. 0. 5六棱锥型桩尖

表B.0.5六棱锥型桩尖构造尺寸(mm)

注:必要时桩尖内可灌C30混凝土填实。

B.0.6H钢1型桩尖构造见图B.0.6和表B.0.6。

B.0.6H钢1型桩尖构造见图B.0.6和表B.0.6。

图B.0.6H钢1型桩尖

表B.0.6H钢1型桩尖构造尺寸(mm)

B.0.7H钢2型桩尖构造见图B.0.7和表B.0

.7H钢2型桩4 B.0.7和表B.0.7

内2型桩尖构造见图B.0.7和

图B.0.7H钢2型桩尖

表 B. 0. 7 H钢2型桩尖构造尺

注:h括号内的桩尖高度较短,适合于岩溶地区的静压桩

B.0.8开口型桩尖构造见图B.0.8和表B.0.8,

B.0.8开口型桩尖构造见图B.0.8和表B.0.8

图B.0.8开口型桩尖

表B.0.8开口型桩尖构造尺寸(mm)

GTCC-092-2018 铁道机车用空气制动系统-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压桩机基本参数见表D

压桩机基本参数见表D

附录D压桩机基本参数表

表 D压桩机基本参数表

附录E选择静力压桩机参考表

选择静力压桩机参考表E。

E选择静力压桩机参考表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 采用“可”。 2规程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要求)”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办理细则(长住建发[2019]81号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局2019年9月),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 采用“可”。 2规程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要求)”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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