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CSSG 001.3-2020 市域网格化治理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第3部分:标准体系.pdf.pdf3标准体系的总体结构与要求
本部分对标准体系应规范的基本内容提出指导性的要点。网格化治理组织应结合实际,编制标准体 系表,明确体系的所有构成标准,确定各标准应规范的内容范围。
市域网格化治理标准体系总体结构由通用基础标准体系、网格化服务提供标准分体系、网格化服务 管理标准分体系、岗位工作标准分体系组成,如图1所示
4.2.1适用于网格化治理组织的术语和缩略语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 4.2.2网格化治理组织制定的用于组织内部和服务对象沟通的概念定义和术语含义标准,内容可包括 中文名称、英文名称、术语定义。 4.2.3网格化治理组织应将组织内部和服务对象中常用的较长词句缩短省略成较短的词语,并对照关 系制成缩略语标准
对机构涉及安全、卫生、环保以及服务引导、自身品牌形象等符号与标志的样式、颜色、字体 、含义以及应用范围等制定规范JT/T 1166-2017 桥梁高强混凝土抗压强度无损检测,
5网格化服务提供标准分体系
应从服务提供结果应满足的特性要求,包括功能性、规范性、时效性、文明性、方便性、舒 济性、安全性等方面进行规范并制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服务规范、服务制度规范,
5.1.1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5.1.2服务制度规范
5.1.2.1应结合服务的特点制定制度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责任、首问负责、约谈问责、一次性 告知、工作时限、办事公开、排名公开、否定报备、服务承诺、同岗替代、责任追究等规范。 5.1.2.2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网格化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阻挠行为制定相关的处置 规范。
5.2服务提供规程子体系
5.2.1服务通用规程
应从接受咨询、信息采集、案件立案、任务派遣、任务处置、结果反馈、核查结案、综合评价 检查、资料归档等方面,对网格内服务通用流程的必要环节按照先后顺序建立标准。
5.2.2网格内事项服务规程
5.2.3在线服务规程
应对在线服务运行全过程规定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网上服务项目、网上(包括自助)服务系 面规定要求。
5.3服务过程控制规范子体系
5.3.1网格内服务事项准入规范
1.1应对网格内服务的事项制定工作标准, 1.2应根据条5.3.1.1规定网格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并制定事项清单
5.3.2业务协同部门对网格授权规范
为确保条块业务协同部门的准入事项在网格化治理组织的服务事项授权到位,应对包括但不限于以 几个方面做出规定: a 设立综合协调部门时,应规定集中管理机构、一个服务窗口对外、统一授权、现场办理等方面 的要求; b 不设立综合协调部门时,应规定网格工作人员委派、授权、办理业务范围等方面的要求 应规定条块业务协同部门信息系统接入网格化治理运行管理平台的要求; d 应规定条块业务协同部门定期对网格化治理运行管理平台汇聚的各类数据进行更新维护的要 求。
5.3.3服务办理机制规范
应从服务事项办理的整个过程规定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对即办事项、承诺事项、联动处置事项、上报事项、退回事项、不予受理事项、补办事项、特 办事项等服务类型规定要求; 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结时限等方面规定要求; C)对网格巡查、联动处置、自治处置等机制规定要求,
5.3.4服务方式规范
立从服务方式的创新、优化、完善等方面规定要求,可包括但不限于:接诉即办、未诉先办、主 非现场服务、业务代办、绿色通道、信息查询、法律咨询等
5.4服务运行管理子体系
5.4.1信息采集管理
5.4.2网格巡查管理
5.4.2.1应对责任区域巡查内容、时间、频次、方式等工作职能制定标准。 5.4.2.2应对责任区域巡查重点如民生保障、社会化服务、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党建工 作等工作职责制定标准。 5.4.2.3应对视频人工巡查的发现、受理登记、分办协调、督办推进、结案复核、评价制定相关的标 准。 5.4.2.4应对视频智能巡查的自动发现、智能受理登记、分办协调、督办推进、智能巡查、结案复核、 评价制定相关的标准,
5.4.3联动处置管理
5.4.3.1应及时解决网格内的管理问题,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
5.4.3.1应及时解决网格内的管理问题,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
5.4.3.2应对多个专业部门、条块部门门的管理问题等联动处置制定相关标准。 5.4.3.3应对一时难以解决的群众诉求、管理问题等制定相关处理标准。 5.4.3.4应对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社会力量参加联动处置、自治的管理制定相关标准,
5. 4. 4 自查整改管理
4.4.1应对网格责任人定期走访调查、收集意见、解决网格问题制定相关的标准 4.4.2应对网格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持续改进网格工作制定相关的标准。
5.4.5经费保障管理
4.5.1应对网格运行所需设备投入、网格管理工作经费等制定资金保障标准。 4.5.2应对业务联动处置部门因承担网格化治理相关工作所需要的经费制定资金保障标准。
5.4. 6 运行流程管理
5.4.6.1应将每个事项的工作流程纳入“信息收集一案件建立一任务派遣一联动处置一结
6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分体系
6.1组织架构管理标准子体系
6.1.1网格划分管理
6.1.2组织管理层级建设
6.1.3组织指挥体系建设
1.4组织职责分工管理
6.1.4.1应按条6.1.2.2要求,对各管理层级的职责建立规范。 6.1.4.2应对市级城市运行监管中心、监管平台的组织职能制定规范,可包括网格化治理体系规划、 信息平台规划、统一地理信息平台等。 6.1.4.3应对区(县)级网格化治理组织的组织职能制定规范,可包括统筹规范、机制建设、统一指 挥以及综合协调、运行管理、督查督办、应急指挥、基层指导、技术保障、大数据分析等。 6.1.4.4应对街镇、街区、重要区域、功能区域网格化治理运行管理指挥调度分中心的组织职能制定 规范,可包括平台运行管理、指挥调度管理、监督考评管理、队伍管理、应急事务管理等。 6.1.4.5应对村(社区/居)网格化治理运行管理工作站的组织职能制定规范,可包括主动巡查、快速 及时处置、案件接收、问题上报等
6.2党群与文化建设标准子体系
6. 2. 2队伍建设
应对专门机构、规划计划、建设活动、工作环境等方面规定精神文明建设要求,以及对业务竞赛、 体育、文化休闲等各业活动作出规定要求,
6.3. 1工作人员基本要求
应对岗位工作人员规定建立标准,如人员身份、人事关系、工作安排等
6. 3. 2 工作人员调配程序
应对岗位工作人员的选派、调配、推荐和登记备案等程序,以及定期轮换制度、退回制度等制定标 准。
6.3.3工作人员日常管
6.4设施设备管理标准子体系
6.4.1服务场所建设
6.4.2服务设施管理
应对环境卫生设施、便民服务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停车场等相关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等 准。
6.4.3服务设备管理
6.5网格化治理运行管理平台标准子体系
6.5. 1. 1一般要求
1)应按“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标识、资源共享”的原则建设一体化的网格化运行管理 平台。 2) 平台应在独立的监督制度、规范的处置制度和量化的长效考核制度等基础上运行。 3) 市级平台以下,宜按“两级平台,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原则建设区(县)级平台、街 (乡/镇)级平台。 4 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 典型的平台运行结构见附录C。
1.2平台指挥体系要求
6.5.1.3平台功能要求
6.5.1.3.1市级平台功能应符合以下规定:
街(乡/镇)级平台应包括业务指导、监督检查、指挥调度、综合评价、决策支持、行业 应用、公众服务、应用维护等系统; 业务指导系统应共用区(县)级平台的业务指导系统
6. 5. 2数据库要求
6.5.2.1市级城市运行数据库
市级城市运行数据库应符合以下规定: 1)市级城市运行数据库应包括网格化治理相关基础数据库、事部件监管数据库、应用主题 据库、公众诉求和网络舆情等数据库; 2)可根据城市实际需要拓展数据库建设内容。
6.5.2.2区(县)城市运行数据库
区(县)城市运行数据库应符合以下规定: 1)区(县)城市运行数据库应包括网格化治理基础数据库、事部件监管数据库、应用主题数 据库、公众诉求和网络舆情等数据库; 2)可根据城市实际需求拓展数据库建设内容。
6.5.2.3街(乡/镇)城市运行数据库
乡/镇)城市运行数据库按区(县)的规定建设,
6.5.3数据共享和数据交换接口要求
6.5.3.1人应规定数据共享和交换接口的数据传输的内容。 6.5.3.2市级平台、区(县)级平台、街(乡/镇)级平台之间应实现双向数据共享和交换。 6.5.3.3应制定平台接口调用流程、接口安全验证等标准。
6.5.4智能化建设要求
6.5.4.1业务流程再造要求:
6.5.4.2物联智联系统要求
1)应对物联感知系统、传感器铺设和后台管理系统的建设及平台接入制定标准 2)应对预警问题的快速处置和督查督办智能化系统建设制定标准; 3)应对视频巡查、人脸识别、事部件智能关联等智能应用建设制定标准,
6.5.4.3相关信息系统和应用接入、集成要求:
1)应对城市建设、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党建管理、公共服务、社会协同等各类网格进行“多 网合一”,拓宽主动发现、被动发现渠道,增加自动发现渠道; 2) 应规定平台接入各部门、区县、街镇、既有的相关信息系统、应用场景和相关基础数据、 业务数据的规定。
6.5.4.4主题数据库建设和应用:
1)建设城市运行主题数据库。应建立网格化治理组织数据与政务服务数据的联通和共享 并加大对社会、商业公共数据的采集、共享: 2 建设大数据应用分析系统。应结合网格化治理组织数据、政务数据,对城市运行主题 库进行数据治理,建设城市运行各类数据的应用分析系统。
6.5.4.5智能化信息系统要求!
应坚持网格化治理运行管理“一张底图、一张网格”的建设要求; 2) 应充分运用5G、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地理信息、北斗、人工智能、区块链、视频 融合等信息技术手段; 3 建设智能化应用系统。可包括智能化响应终端、智能化线索分析与自动立项系统、智能化 受理系统、智能化研判与处罚文书辅助生成系统、自动派发单系统、应急决策与支持系统、 智能化分析预警系统、智能化绩效考核系统等。
6.5.5平台基础环境要求
平台基础环境要求,包括运行环境、安全环境等标准。
6.5.6平台建设与验收要求
平台建设与验收要求,包括平台建设、平台验收等
6.5.7平台运行与维护要求
6.5.8信息安全管理
居安全类:应包括数据分级分类、数据脱敏等标
6.5.9机制体制保障
6.6能源与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子体系
应对能源使用和工作环境管理制定标准,可包括但不限于: 用能和节能管理标准,包括水、电、油、气等使用管理标准; b 环境管理标准,包括温度、湿度、光线、空气质量、绿化美化等; C 卫生管理标准,包括场所卫生、用品卫生、饮水卫生、洗手间卫生等; d)职业健康标准,包括电磁辐射、健康检查等。
6.7安全与应急管理标准子体系
6.8监督与考评管理标准子体系
6.8.1特殊案件督查督办
6.8.3工作人员考评
6.8.3.1.1服务管理部门人员考评
6.8.3.1.1.1应对服务管理部门的决策人员、管理人员和一般人员的工作内容、要求等工作 标准。
大中型沼气工程技术规范6.8.3.1.2服务提供部门人员考评
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对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网格化治理工作的举报制定核实、处理、结果反馈等 范。
6.8.5互联网+监管
6.9评价与改进标准子体系
6.9.2持续改进管理
应建立预防纠错和持续改进标准,对标准体系运行、网格化服务提供、网格化服务管理等情况进行 监视,对达不到预期效果的及时改进,可包括但不限于: a)预防纠错,对预防措施和纠正措施的识别、原因分析、措施计划与实施、措施跟踪等明确要求; b)标准体系改进,对改进的策划、步骤、方法、内容及效果评估等明确要求; )服务和管理改进,对改进的策划、步骤、方法、措施以及效果评估等明确要求
7.1服务管理部门岗位工作标准
7.2服务提供部门岗位工作标准
应对服务部门人员岗位制定工作标准TAF-WG4-AS0016-V1.0.0:2018 移动智能终端安全能力测试方法.pdf,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权限、工作内容、要求及考 括但不限于: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力量、城市管理网格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