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JJ 070-2020 城市设计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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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JJ 070-2020 城市设计技术规程.pdf

要:即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需要、完善城市规划技术体系的需 要、推进城市管理法制化的需要。《城市设计技术导则》是管理 办法的配套文件,明确了各类城市设计的管理内容、深度和成果 要求。考虑城市空间的层次和尺度,结合城市规划的层次和类 型,将城市设计分为四种类型: 总体城市设计:是针对城市集中建设区及周边必要区域编制 的总体规划层面的城市设计。具体范围结合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 划确定,是从城市整体层面开展的城市设计。 区段城市设计:针对城市集中建设区内局部地区与地段编制 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的城市设计,是对城市某一片区、街区 地段开展的城市设计。 地块城市设计:是针对城市特定地块编制的城市设计,实在 建设项目中对总体城市设计和区段城市设计管控要求的具体落实 和深化,注重优化地块的整体形态,也要注重构建富有吸弓引力的 地块内的公共空间或场所。 专项城市设计:是针对特定范围内的特定问题、要素或系统 编制的城市设计。专项城市设计是根据实际需要,对区域城市形 象定位、省际公共绿道、城市空间特色、天际线、色彩、公共标 识、夜景灯光、城市雕塑等系统、要素或特定问题编制的城市 设计。 为了落实不同层面城市设计的空间技术特点,充分衔接法定 规划,使城市设计在编制和管理操作层面上得到有力的法定规划 本系支撑,总体层面的城市设计和区段层面的城市设计分别对应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两级法定规划。各个层面的 城市设计编制对象范围不同,研究内容和深度不同,成果的形式

要求也不同,制定这些不同要求的核心在于,弥补该层面法定规 划在涉及城市空间品质、景观、公共活动等方面的研究内容和研 究深度的不足,使之纳入法定规划后,形成一个完整的、科学 的、有效的规划体系

3.3.1~3.3.6开展城市设计,应当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坚持以 人为本,保护自然环境,传承历史文化,塑造城市特色,优化城 市形态,节约集约用地,创造宜居公共空间。 应当在对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等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顺 应自然山水格局,彰显时代特征,塑造城市风貌,传承历史文 化,突显地域特色。 应当遵守上位规划的要求,与相关规划和上位城市设计相衔 接,并不得违反法定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由于城市设计在现行的城乡规划法定体系中不具法定地位 要保障城市设计的可操作性、实效性,必须通过成果和法定规划 的结合,促使城市设计意图的落实。 因此涉及两方面问题:一是城市设计是否都纳入法定规划: 二是城市设计纳入法定规划的流程。在上述两方面问题上,不同 时间编制的城市设计所面临的实际操作情况不同。 法定规划层面的城市设计如果与法定规划同步编制,应将成 果相关内容纳入法定规划,其中部分内容作为规定性内容,部分 内容作为引导性内容,成为法定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和非强制性内 容的补充组成部分,从而使城市设计的成果内容具有一定的法 定性。

法定规划层面的城市设计如果在法定规划完成之后编制,要 将其成果纳入已审批的法定规划,则面临修改法定规划的难度和 周期问题。为了满足自治区城市科学发展的需求,既要保障规划 的完善性、严谨性,文不会对现有规划的实施秩序造成太大影 响,规程对在此情况下的城市设计编制预留了两个方面的操作 弹性: 一是对已编制审批的法定规划的城市和地区,是否单独编制 城市设计,不做统一规定,而是交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即法定规划的组织编制单位),根据当地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 的实际需求、动态情况来定夺。 二是单独编制的城市设计成果,是否纳入同一层面的法定规 划,不做统一规定,具体定夺权可交由法定规划原审批机关或该 机关同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本规程不做具体规定。如需纳 入法定规划,应按照法定规划修改的法定流程进行;如不纳入法 定规划,可作为指导性技术文件,指导下一层次城市规划或建筑 设计方案的编制。 随着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 术的发展,先进的信息技术是城市规划治理、资源管理、基础设 施、交通设施、城市规划、安全服务、紧急服务和灾害相应系统 的基础。针对不同规模、不同类型城市在发展和管理过程中面临 的各类突出问题,运用智慧城市设计技术,整合各类公共资源和 管理资源,形成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发挥信息技术在城市设计 编制和管理中的作用。 针对不同类型的城市设计,成立编制组、专家组、工作组 所有人员抽调到位、集中办公,拟订规划编制任务书、选定规划

设计单位、签订规划设计合同、搜集基础资料以及踏勘现场。 应当保障公众参与GB/T 41892-2022 智能船舶 机械设备信息集成编码指南,体现社会的共同价值和市民的共同 意愿。

3.4.1~3.4.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设市城市、县城应编制总体 城市设计,其编制范围应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衔接 城市形象定位及城市景观风貌总体设计目标、特色景观资 源类型和保护要求、城市总体形态特征、城市空间景观结构 开放空间系统、建筑高度与城市轮廓、标志景观、整体风貌、 城市设计重要地块等总体城市设计内容,应纳入国土空间总体 规划,纳入法定规划的城市设计成果包括规定性和引导性两类 内容。 城市重点地区的范围,应由总体规划层面的城市设计划定。 重点地区以外的一般地区可以不编制区段城市设计,如根据地区 发展情况,确需编制城市设计,可参考重点地区详细规划层面的 城市设计要求,也可在研究内容和深度上适当简化,具体成果要 求以实际需求为准。各地根据实际需求编制地块城市设计和专项 城市设计。

3.5.1~3.5.2单独编制的总体城市设计成果由文本、图纸、附 件三部分组成。 1文本,doc/ppt格式。 能够表达主要的城市设计意图的说明文本,并对城市设计成

果中的关键内容做出必要性解释。 2图纸,jpg/dwg格式。 可结合城市设计的具体问题进行增补。 3附件,doc/ppt/mov/avi/mp3/jpg/skp等格式。 附件可包括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专题研究报告、审查和 审议程序情况、征求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等,包括视频、录音文 件、照片、工作模型;根据需要,可另行制作BIM、CIM等信息 模型等相关资料。

3.6.1总体城市设计由城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由具有相 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具体编制工作,资质要求与城市国土空间 总体规划相同。区段城市设计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由具有相应城乡规划资质等级的单位承 胆具体编制工作。地块城市设计可由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 管部门、市辖区人民政府、地块所在地行政管理单位组织编制, 也可在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后,委托建设单位自行组 织编制,由具有相应城乡规划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具体编制工 作。专项城市设计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编制。 根据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新疆维吾尔自 冶区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应由城市、县人民 政府组织编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由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中规定,甲级城乡规划编制 单位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范围不受限制;乙级城乡规划编制

3.7.1~3.7.5城市设计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特殊性,需要制定 个专门的审查制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地应建立政府主导、 部门协作、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的城市设计决策和审批机制。 应组织由规划、国土、建筑、文化、社会和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建立城市设计专家委员会,作为临时性和固定性的审查机 构,进行城市设计方案的技术审查,辅助政府决策。另外,为了 满足地方各部门的实际管理需要,有效衔接各专项规划,还应组 织有关部门对城市设计方案进行审查。专家审查通过评审会的形 式召开,就所提交的城市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后作出通过、不通过 或要求修改的决定,采用书面“评审意见”的形式明确意见。 评审意见是组织编制单位组织城市设计的调整优化、验收城市设 计成果的重要依据。编制单位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后提交城市设计

成果时,评审意见及采纳意见还应作为城市设计成果的附件。为 了保证城市设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规定验收通过、政府批准的 城市设计成果,才能纳入法定规划。

3.7.6城市设计前期调研中的公众参与是指通过互联网、报纸

4.1.1总体城市设计的主要任务是确定城市发展的总体目标、 形象定位、空间格局以及管理引导的框架从而形成优质而具有特 色的城市空间发展意向和公共活动引导,同时,通过对城市自然 山水格局、生态景观基底、历史文脉特质、民族民俗文化等特色 资源的保护与发扬,赋予城市鲜明的个性与特色 总体城市设计在规划层次上与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对 应。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于城市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 史文化以及现状特点,在区域范围内统筹部署城市与周边自然环 境与人文环境的关系,并整合城市内部功能分区与各项建设的总 本布局。相应的,总体城市设计需站在全局视角,协调区域范围 以及城市内部的空间关系,主要对于城市区域协调、整体格局、 发展意向等宏观问题展开研究,落实在山水景观格局和公共活动 体系两个全景式角度,具有较强的全局性、系统性与综合性,而 买施性的落实则通过下一层次的区段、地块城市设计来实现。其 主要内容包括对于城市发展条件的基础性研究,结合国土空间总 体规划确定城市空间发展的整体风貌定位与总体形态格局,确定 城市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保护范围、特色分区、设计原则与控 制要求,同时根据城市发展的总体要求划定城市重点地区,以指 导下一层面的城市设计。

4.2.1基础研究重点主要针对城市的自然山水生态资源、历

4.2.1基础研究重点主要针对城市的自然山水生态资源、历史 人文风貌特色、城市现状物质空间特征、已编制的相关规划成果 等方面进行调查与研究,并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传 煤渠道,针对不同文化程度市民选择电子卷、纸质向卷、访谈 交流等不同方式,获得市民对于城市空间建设的现状感受和发展 愿景。

4.2.2总体规划层面的城市设计其目标作为城市设计的核心内

2总体规划层面的城市设计其目标作为城市设计的核心内

容,要对城市总体形象定位进行提炼概括,控制城市风貌的基本 方向,在整体上统领城市空间格局。城市设计每一部分都应围绕 设计目标展开,将设计目标分解到城市设计的各项内容,体现设 计意图。因此,总体规划层面的城市设计目标需涵盖城市最具特 色的问题,简单明晰突出重点。

总结城市的自然资源与人文特色,结合城市的发展目标定位与功 能结构,确定城市特色风貌定位,并进一步提出城市空间发展 策略。

4.2.4城市总体空间格局以区域空间资源基础为背景,从空间

4.2.4城市总体空间格局以区域空间资源基础为背景,从空

4.2.4城市总体空间格局以区域空间资源基础为背景,从空间 认知的角度出发,形成“节点一轴线一分区”相结合的城市总 体空间形态格局。

区域空间资源:包括地形地貌、生态基础条件、历史人文资 原等城市发展的基础条件,从区域角度确定资源保护控制范围, 人而保证城市发展顺应自然历史、城市建设体现文化特色。 节点:包含城市标志性建筑以及特色景观。节点是城市形象

的代表性元素,集中反映着城市的自然与人文风貌,在一定范围 内构成建筑引领与景观核心,控制周边区域的风貌塑造。 轴线:包含重要景观轴线、景观性道路、视线通廊以及生态 走廊等。轴线往往是城市最具特色的景观带,在总体形态格局中 起到构架的作用,促进城市生态景观资源的渗透以及公共空间的 连续,并形成良好的视觉环境。 分区:指城市总体的风貌分区。根据城市不同区域的功能性 质、组团结构、自然地理特征、历史文化资源等要素将城市划分 为不同的风貌分区,每一个分区都应有相对独特的建筑风格,景 观特色以及公共空间特征,形成丰富多样的城市空间认知体验。 新疆多数地区气候干燥、炎热,风沙大,因此建议总体层面 的城市设计需考虑城市风环境、热环境、污染物环境的生态设计 分析,否则在大格局已定的情况下,下阶段区段、地块及专项城 市设计层面的局部设计在此方面作用甚微,

进行城市自然资源评估与研究,结合城市自然资源现状,提 出保护原则,设定自然资源保护范围及控制要求;重点对城市中 山体、水体提出保护范围和控制原则。为体现城市特色,彰显城 市魅力,城市设计中还应考虑将外围山体景观(尤其是雪山) 更好的引入城市视觉体系中,并明确城市与其周边自然景观资源 对城市空间景观关系密切的山体、水体)的协调控制要求。 新疆大部分地区生态资源相对薄弱,自然环境相对恶劣。因 比在总体规划层面的城市设计中应加强对自然环境的保护与利 用,提出开发控制的基本原则与要求。 进行城市历史人文资源评估与研究,结合历史文化遗存现

状,设定历史人文资源保护范围及控制要求;重点划定城市历史 文化街区和风貌保护区范围,提出历史风貌与人文古迹点保护与 合理开发的控制原则。

4.2.6构建景观风貌体系

的建、构筑物往往还是城市的地标,是人们识别城市的一个重要 的标志。 城市总体的高度控制应依据城市经济的客观规律,原则上呈 现一种由中心区到边缘区高度递减的趋势,还要总体考虑其余周 边地段,特别是与自然环境、历史人文环境的协调,综合考虑城 市建设区域周边自然的山、水、林、田等的关系,共同形成良好 的城市景观。 城市色调影响着城市的整体环境和风貌,甚至还涉及城市的 格调和文化内涵,城市需要有一个协调宜人的色彩环境,同时和 皆的城市色彩也是一种使缤纷杂乱的建筑形体得以协调的重要补 救措施。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城市还可以划定色彩分区,允许不 司地区之间的色调有所差异

是城市空间组织的重要内容。开敬空间不仅可以使城市的空间节 奏发生变化,也为城市居民的休闲游憩提供了重要的场所,还担 负着生物的自然生长、防灾、通风等多重功能。基于基础研究、 功能布局及山水格局,综合组织公共空间系统,分析城市中绿 地、水系、公共广场等开场空间的生态价值和环境品质,组织开 场空间的生态价值和环境品质,组织开场公共空间系统,对重要 的城市公园、广场、绿地、水面提出引导要求

划定对于延续地方文脉、彰显城市特色、提升风貌品质有重 大影响的区域,如城市核心区和中心地区、重要新开发建设地 区、历史文化地区、重要街道、滨水地区、临山地区、更新改造 地区,以及其它特色景观区等,明确其范围、框架性管控原则和 引导要求

4.2.9提出实施总体城市设计的行动策略,制定公共管

4.2.9提出实施总体城市设计的行动策略,制定公共管理措施 与建议。

4.3不同地域城市的设计要求

4.3.1~4.3.6随着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召开,大大促进新疆 城市的建设及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我区的城市建设需要认真借鉴 中东部城市的建设经验,但也要同时维护好自身特色及本土文 化,把城市特色的营造当成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特别是在 城市设计过程中,更要充分考虑如何凸显城市的特色,包括水资 源的合理利用,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干旱地区建筑特色的体 现、植物造景的特征等。同时新疆幅员辽阔,南疆北疆、不同地 域自然环境、城市肌理、空间形象、整体面貌之间差别巨大,因

陌米尔高原旅游长廊,积极挖掘地域文化与自然资源,打造对内 对外开放新的桥头堡和门户城市。 北疆北部地区包括塔额盆地和阿勒泰两个地区,是新疆推进 新型城镇化和推动国际合作交流、促进特色发展的扶持型地区 是传统农牧业转型发展与生态保护示范地区。其城市设计应保障 近郊生态绿地建设,积极添绿,整治对原有城市的负面影响,拓 展冬季旅游,推动国际合作交流,统筹建设阿勒泰于单旅游画 郎。着力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打造一批特 色突出、魅力彰显的特色城市和小城镇。 兵团城市设计应注重兵团历史建筑的保护、纪念性场所的建 设,与垦区绿洲景观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好林、田、渠、路等绿 洲景观要素,创造规整有序、开敬大方的景观风貌格局。

4.4.1单独编制的总体城市设计成果由文本、图纸、附件三部 分组成。 1文本是城市设计成果的条文化表述,应简明扼要,以法 规条文方式叙述城市设计重点控制的主要内容。城市设计文本应 分为规定性条款和引导性条款。规定性条款主要规定“不应做什 么”、“应做什么”等;引导性条款主要规定“可做什么”、“宜 故什么”等,具有一定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文本中需明确需要保护的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提出风貌与 特色定位,对城市形态格局、景观风貌体系、公共空间体系、城 市设计重点地区等内容作出控制或引导。 2图纸主要指城市空间要素系统性控导图,图纸比例同城

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针对不同性质的城市,如历史文化名城、 风景旅游城市,其城市设计的编制应按照本规程的基本要求,补 充和增加相应的图文内容。 图纸比例:同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保持一致,大中城 市1/10000或1/25000,小城市可用1/5000。 3附件可包括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专题研究报告、审 查和审议程序情况、征求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等,包括视频、录 音文件、照片、工作模型等相关资料

4.4.2非单独编制的总体城市设计在参照单独编制的总体

设计成果外,城市空间发展有关策略性文件、市县国土空间总体 规划的城市设计专篇或附加图则、通用性城市设计技术管理文 件、按立法程序确定为地方法规的城市设计也可作为最终的城市 设计最终成果。

4.5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衔接

4.5.1纳入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强制性条文的内容,若 总体城市设计与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步编制,应附加编写 比部分内容,并应采用法规条文格式书写,直接表述城市设计的 目标和内容,分为规定性条款和引导性条款,文字表达应规范 准确、简洁,体现可操作性。总体城市设计的文本应对城市特 色、功能结构、景观风貌结构、高度控制分区、开敲空间体系等 作出阐述,明确景观风貌分区、景观廊道、景观风貌节点、天际 线、重要建筑高度等要素的控制引导要求,提出定性的规划引导 要求,提出定性的规划引导要求或定量的该规划控制指标。

5.1.1区段城市设计应与总体城市设计有效衔接,对总体城市 设计进行深化落实,并进行丰富与细化设计。本层面的城市设计 应根据总体城市设计中提出的城市整体形象定位、空间格局和景 观风貌特征,综合考虑区域的整体协调性,以系统设计为重点, 对山水景观、开放空间、街道社区、建筑风貌等多个系统进行分 析设计。同时对接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将城市设计内容转译为具 体控制引导要求,便于规划管理

5.1.1区段城市设计应与总体城市设计有效衔接,对

5.2.1根据《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 之规定,将区段城市设计分为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和一般区段城市 设计。对于总体城市设计阶段确定的重点地区,应当开展重点地 区城市设计,其范围应依据总体城市设计确定的重点地区边界划 定;重点地区以外地区为一般区段,可单独或结合控制性详细规 划等开展一般区段城市设计。

5.3.1基础研究重点主要是针对城市特定区段的自然景观资源、 万史人文资源、现状空间形态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对上位规 划、相关规划以及重大项目信息等进行解读,并通过公众参与调

查居民的公共活动特征以及对城市建设的意见与建议。

确定的景观风貌分区基础上,依据人群活动需求,对区段景观节 点、标志、廊道、路径界面、特色地段等要素分别进行梳理,制 定能够体现区段景观风貌特征的整体结构和详细的控制引导 要求。

5.3.4在区段层面城市设计中,以总体城市设计为准则,根

区段功能和特色定位,结合主要人群的空间分布和活动范围,科 学划分街区,对街区用地功能进行深化细分,作为进一步深化到 地块层面的城市设计编制的最小研究范围和城市建设管理的基本 单位,引导形成功能多样、具有活力的街区。 1边界划分可以参考: (1)城市快速路、主要道路及次要道路作为划分街区的分 界线; (2)围合成一定规模或具有某些特定功能的区域: (3)尽量与社区行政管理分区相一致,为城市规划和城市 管理的统一奠定基础: (4)除一些特定功能区外,考虑到文化、教育、体育、卫 生医疗等设施资源的配置标准和服务水平要求,建议在城市中心 地区,宜采用小街坊密路网;在城市的一般地区,尽量避免大面 积出让建设用地,应设置小区道路适当划分,保证其通过性和开

性,宜充分利用现状山水绿地资源,选择符合地区气候环境,场 地适于活动的地区进行建设,保证空间的环境品质,充分发挥建 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 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建设自然存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 海绵城市。开放空间系统宜与重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交通相 结合,满足人群集散、游憩的功能,视线公众的可达性,需满足 使用人群的活动需求,以提高开放空间的使用效率

让人对城市形成印象的一些界面或空间。根据要素的分类区别为 街道界面、滨水界面、沿山界面等,应对城市界面提出控制和弓 导要求。

3.7建筑群体风貌引导包括以下

1根据总体规划层面的城市设计风貌特色分区控制要求, 结合建筑功能和区域自然人文特征,融入对传统地域特色的提炼 与整理,对建筑高度、强度、立面、屋顶、色彩组合等方面提出 控制要求。应按照城市风貌分区来控制建筑风貌,避免以小区 地块、街区等城市管理范围控制建筑形式,以免形成风貌割裂。 2应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建筑高度用作为控制性指标纳入 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制定严谨的修改审批程序。根据区段的功能 定位、空间结构、视线通廊及与周边区域的关系,细化建筑高度 分区。重点地块内部的建筑高度控制应提出特殊引导策略,确定 标志性建筑布点、控制开敬空间,避免空间均质化,形成疏密有 致、高低错落的街道空间。其他风貌控制要素还包括建筑第五立 面(基于城市跳望系统,对建筑屋顶颜色、形式进行分区控制弓 导)、建筑群体设计(协调建筑组合形式、高度、体量、形态

等)、重要节点建筑风貌(协调建筑高度、体量、材料、色彩、 外立面装饰等。) 3严格控制历史街区、传统风貌保护区内建筑的高度、体 量、肌理、风格、色彩、材质等,提出控制要求;并对其相邻地 块的建筑提出整体协调要求,

5.3.8在城市的建设中,其所具有的天际轮廓线是提升城市

体美感的重要形式。在区段城市设计中通过综合分析区段区位条 件、空间结构、视线廊道、与周边区域协调、经济性等因素,选 择区段内重要观景点及观景路径,根据近景、中景、远景等不同 景观层次要求,对特定视野的整体轮廓进行控制。对天际线控制 要求影响最大的制高点的位置、高度、形式及周边环境等提出控 制引导要求,特殊地段可对绿化植物高度提出引导要求。 5.3.9街道设施是城市街道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影响公共 环境品质的重要因素之一,除了其基本功能外,还能吸引人们进 行公共活动、增进交往、增加城市魅力。对街道设施的总体要求 是以人为本、安全、便于维护、绿色环保和体现地域特色,同 时,区段层面的城市设计应对不同类型的街道设施提出具体的设 计引导要求。

体美感的重要形式。在区段城市设计中通过综合分析区段区位条 件、空间结构、视线廊道、与周边区域协调、经济性等因素,选 择区段内重要观景点及观景路径,根据近景、中景、远景等不同 景观层次要求,对特定视野的整体轮廓进行控制。对天际线控制 要求影响最大的制高点的位置、高度、形式及周边环境等提出控 制引导要求,特殊地段可对绿化植物高度提出引导要求。

环境品质的重要因素之一,除了其基本功能外,还能吸引人们进 行公共活动、增进交往、增加城市魅力。对街道设施的总体要求 是以人为本、安全、便于维护、绿色环保和体现地域特色,同 时,区段层面的城市设计应对不同类型的街道设施提出具体的设 计引导要求

5.3.10根据不同区段的特点,针对特定要素、空间或问题,提

出需要编制的专项城市设计,并根据公众意愿、实施条件和影响 程度,确定循序渐进的实施步骤和实施措施,针对设计对象所在 地区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适宜的改造或开发模式。

5.4重点地区城市设计要求

5.4.1城市核心区和中心地区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儿个方面:

5.4.1城市核心区和中心地区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儿个方面:

活力提升方面,围绕轨道交通站点等区域交通枢纽,复合商 住功能,融合娱乐、休闲等多种配套功能,形成具有活力的城市 中心区;尺度宜人方面,采取高密度小路网,控制街区尺度,提 升城市活力,宜将街区尺度控制在100m一150m左右,形成步行 友好、界面丰富、空间多样的城市活力核心。中心区城市设计应 注重地区吸引力的提升,需重视自然景观和人文资源,强化空间 景观要素的设计,通过标志性建筑物、绿地、广场等设施,建立 一个安全稳定、具有活力、品味高雅的环境形象。对老旧城区、 专统商业区等区段,应运用城市修补的理念,拆除违章建筑,修 补完善城市设施、提升优化空间环境、景观风貌质量。应增加城 市广场、公共设施;增加公共绿地,整体提升城市绿地率、完善 绿化体系、优化绿地质量;增加开放空间,社区道路开放、建筑 界面开放、绿地空间开放;减少人口密度,防止人口向中心城区 的涌入,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降低容积率,控制建筑开发量 以及高层建筑建造;减少封闭围墙,增加路网密度和临街面积, 促进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向居住区的有机渗透,

1历史建筑保护方面,合理确定街区拆、改、留的建筑范 围,对于保护建筑严格控制,对于需改造的旧建筑提出更新优化 策略。在旧建筑上添加广告店招等应与建筑风格相协调。新建筑 办调方面,新建筑需与街区风貌相协调,对其提出建筑布局、高 度、体量、色彩和风格等方面的控制要求。 2文脉传承方面,深入研究街区历史沿革、古迹遗存、空 可风貌、传统活动等,保护并维持街区的空间结构,挖掘、传承 并发扬历史文脉的精神内涵

5.4.3新城新区设计要求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加快绿色城市建设,注重人文城市建设,让城市变得更 宜居,让人们生活得更美好。在区段城市设计过程中,应根据新 城新区新的功能和标准,整体把控新区空间形态和建筑布局。 2塑造丰富而具有特色的景观环境,通过观景、休闲散步 和交往的街道空间的营造,使城市居民对这个城市产生了责任 感、认同感等,也大大增强了城市街道空间的归属感 3应重点对生态环境、特色景观、公共空间、地上地下空 间复合利用等提出具体的控制与引导要求,并作为控制性指标纳 入控制性详细规划

5.4.4重要街道设计要求有以下几个方面:

1城市街道除了承担重要的交通任务外,还从一个侧面代 表着城市精神与形象。应根据城市生产、生活和公共活动需要 科学确定重要街道的特色定位,统筹安排公共活动空间和交通组 织,塑造街道两侧的凹凸角空间,形成“弹性空间”或者打造 “边缘效应”,可以缓和人流与车流冲突,丰富街道空间层次。 2应对道路断面、慢行空间、景观绿化、街道家具、标识 系统、市政设施,以及沿街建筑的风貌、高度、退线、首层功能 等内容提出具体的控制与引导要求

4.5滨水区的设计要求有以下几

新疆大部分地区水资源乏,必须谨慎对待滨水区域开发建 设。滨水区建设不应实施过度的人工化操作,必须建构一个完整 的河流绿色廊道。河流廊道绿地应考虑向城市内部渗透,与其他 的绿地广场等相结合,形成更大规模的城市开放空间体系。 1综合考虑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景观、水文化五

方面要求,运用生态修复理念,在生态提升,水景观的营造中应 主重生态性与经济性,结合水体自身特征(水量、水质等),提 出水景观的改善提升措施,重视滨水公共活动空间的营造、游憩 适动流线的组织以及与城市慢行系统的串联对接。 2滨水岸线,应综合设置自然生态驳岸、人工硬质驳岸、 亲水平台等多种滨水岸线形式,提供多样的亲水活动体验。 3界面控制,滨水建筑高度应总体形成中间低、周边高的 总体形态,同时控制通往水岸的景观通廊,保证水景观向腹地的 有效渗透。滨河界面可布置标志性建筑以保证界面的多样性

5.4.6山前地区的设计要求

山前地区是山区与平原地区的过渡地带,拥有丰富多样的地 形地貌特征和高度的生态敏感性,应在综合考虑山脉、山体的滑 坡、泥石流等安全因素的前提下,在完成空间布局、指标控制的 基础上,从绿色低碳、生态安全、景观效果等方面强化规划控制 和景观引导的针对性,应协调周边建筑高度与山体高度的关系, 对沿山地区的空间轮廓线、市民游憩空间、景观视廊、交通组 织、场地竖向、绿化植被以及建筑的布局、高度、第五立面等提 出具体的控制和引导要求,

5.5一般区段城市设计要求

5.5.1城市设计重点地区范围以外地区,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条 牛,依据总体城市设计,单独或者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结合 区段城市设计的主要内容开展城市设计,明确建筑特色、公共空 间和景观风貌等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适当简化。

5.6.1~5.6.2单独编制的区段城市设计成果由文本、图纸、图 则和附件四部分组成。如区段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步编 制,应附加编写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条文。 文本,区段城市设计文本中部分条文应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 的城市设计成果,是在城市设计图纸、说明的基础上进行提炼和 归纳,也是区段城市设计编制中的强制性内容。以文字、图表等 方式表达城市设计的总体目标、原则和对策,提出体现城市设计 意向的导引体系和实施措施。是城市设计成果的条文化表述,应 简明扼要,以法规条文方式叙述城市设计重点控制的主要内容。 城市设计文本应分为规定性条款和引导性条款。规定性条款主要 规定“不应做什么”、“应做什么”等;引导性条款主要规定 “可做什么”、“宜做什么”等,具有一定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图纸和图则,主要包括城市空间要素系统性控导图以及针对 城市设计后续管理的分图则,图纸比例同控制性详细规划。 附件,可包括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专题研究报告、评审 纪要,可附加绘图表现、实体模型、数字可视化模型等内容

5.7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衔接

5.7.1区段城市设计应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充分衔接,文本和图 则的核心管控要求应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 的强制性条文应采用法规条文格式书写,直接表达城市设计的目 标和内容,分为规定性条款和弓引导性条款,文字表达应规范、准 确、简洁,体现可操作性。条文需系统地表达规划意图,对规划

文域的城市设计目标、空间景观标识体系、建筑群体关系、开放 空间体系等作出阐述,明确景观节点、景观界面、视线廊道、标 志物、主要开放空间、建筑高度分区的控制引导要求,对高层建 筑布局、慢行系统、地下空间利用等提出引导要求。 重点地区城市设计的内容和要求应当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 并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关指标中。 重点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未体现城市设计内容和要求的, 应当及时修改完善。

6.1.1地块城市设计主要任务是按照城市土地开发建设、城市

6.2.1基础研究重点。对地块及周边区域的现状用地、地形地 貌,空间特征、建筑形态、交通及景观设施、功能业态、活动需 求等内容进行深入调研,了解相关规划资料。

1根据上位规划要求,在既定功能定位的指导下,结合本 地区的实际需求,细化业态研究,提出适当的业态形式和规模配 比。区分不同类型的目标人群对于空间的需求,因地制宜地完成 功能的空间布局,给出科学合理的容量、高度和布局形式要求, 并落实到城市设计方案的编制之中。 2开放空间部分根据自然环境、气候特征、人的活动需求 等组织开放空间,对广场、街道、绿地等重要开放空间的位置 功能、绿化指标控制、空间形态、流线组织和环境景观等进行具

本安排设计。重点考虑开放空间的多样性特征,包括空间功能的 复合化、景观的多样性、建筑风格与建筑立面的丰富性。 3落实建筑设计精细化管控要求,确定建筑的高度、体量、 形态及建筑群体的空间组合关系,并对建筑风格、立面材质及色 彩等提出弓导要求;确定重要城市界面和重要道路交叉口处的建 筑后退、建筑高度、底层建筑形式、功能和界面连续性,并对屋 顶、立面、色彩、材质、装饰等提出设计要求。 4确定地段道路交通组织方案。结合人的活动特点、地形 地貌、景观塑造等要求,对设计范围内部道路系统,交通设施进 行详细安排和设计,提出车行、步行、消防、停车、出入口等综 合交通组织方案,明确与外部交通的衔接方式,突出出入口设计 及与外部交通设施的衔接。 5确定环境景观设施设计要求。包括绿化植被、场地铺装 景观小品、夜景照明和无障碍设施等内容。 6确定地下空间的位置、范围、层数、用途、出入口及垂 直交通设施位置。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地下空间之间、与规划范 围外相邻地下空间之间联系通道的位置、宽度、标高等。结合地 下空间开发利用、各类地下管线、道路交通等专项建设规划,合 理确定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区域、系统布局、管线种类、断面形 式、平面位置、竖向控制等。 7根据公众意愿、实施条件和影响程度,确定循序渐进的 实施步骤和实施措施,制定适宜的改造或开发模式,

6.3.1成果内容是对图纸、说明、附件所作出的明确技术规定 和附加内容。

7.1.1专项城市设计主要任务是根据城市建设中存在的问 题,对城市设计中系统性强、关联度大、对城市空间环境影 响较大的特定要素或系统进行专项研究和设计。通过专项规 划将城市设计的综合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各个系统中GB 51428-2021 煤化工工程设计防火标准.pdf,对 上位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进行细化与深化,更有效地实施规 划意图

7.2.1~7.2.4专项城市设计根据空间区域及要素管控的不同可

划分为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层面、城市群层面、城市总体层面 城市区段层面四个层次。

7.3.1专项城市设计重点内容

DB/T 77-2018 地震灾害遥感评估 地震烈度7.4.1~7.4.2成果内容是对图纸、说明、附件所作出的明确技 术规定和附加内容。

统一书号:155160·2172 定价: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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