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23/T 2418-2019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项目所包含的检验批或分项工程确定。
14.2.2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鉴定可核查下列资料
1设计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工程合同: 2主要设备、器具、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复试报告及进 场验收记录; 3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4 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记录; 5 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和相关检测、检验测试记录: 6 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 7 安全和功能控制资料核查表:
8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14.2.3建筑电气工程的设备、器具、材料的质量、品种、规格可 采用观察检查、尺量检查、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进场验收记录、进 场复试报告的方法核查。 14.2.4设备、器具、材料质量的证明文件缺失时,应从同批次的 材料、制品、设备中抽取样品GBT50518-2010 矿井通风安全装备标准,由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复试;必 要时,可从工程上截取或拆卸相应的样品进行复试。
1应针对资料缺失的检验批实物质量进行核查; 2电气设施与设计资料等信息不符的,应进行实物核查: 3当需要通过开挖或破坏方式对实物进行核查时,宜选择容易 取样和恢复的部位; 4必要时,可通过试运行试验确认实物质量。 14.2.6建筑电气工程下列项目可采用观察检查的方法核查: 1 相关电气设备的铭牌,安装位置和数量,外观质量; 2 梯架、托盘、槽盒的安装方式、位置、尺寸、数量,外观质 量; 3电线、电缆接头连接,电线、电缆及导管敷设方式,钢索吊 装,材质规格,安装位置和数量,外观质量: 4照明灯具、开关、插座的材质规格,安装位置和数量,航空 障标志灯安装及排列方式,外观质量: 5备用电源、不间断电源的设备铭牌,连接方式,外观质量; 6消防应急照明外观质量及标识,防火分区设置及安全出口指 示标志; 7防雷及接地敷设方式,连接方法,连接处接地标识,安装位 置和数量,外观质量。
14.2.7 室外安装的落地
香和手感检香方法核香。
查和手感检查方法核查。
查: 1母线槽的金属外壳等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保护导体连接情 况,连接导体材质、截面面积: 2直线敷设的金属梯架、托盘和槽盒体之间的连接应牢固情 况,支撑圆钢规格及间距: 3普通灯具外露可导电部分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铜芯软导线 的截面积,专用灯具及外露可导电部分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电源线 截面积; 4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方式及连 接线截面面积; 5导管穿越隔墙、楼板外露长度,敷设导管深度,导管进入配 电箱、柜、台灯设备内管口设置方式,钢索配线间距、固定形式; 6消防应急照明安全出口高度,照明线路在非燃烧体内穿钢导 管暗敷保护层厚度,景观照明灯具安装质量及高度: 7接地装置接地极的间距,接地干线明敷设的支架间距,等电 立联结导体材料及截面面积。 14.2.9建筑电气工程下列项目可采用尺量检查的方法核查: 1电缆梯架、托盘与各类管道的最小净距,水平、垂直安装的 生加间临宝内 音度水平危黑品窗
14.2.9建筑电气工程下列项目可采用尺量检查的方法核查
1电缆梯架、托盘与各类管道的最小净距,水平、垂直安装的 支架间距,室内明敷接地干线安装敷设高度、水平位置距离: 2配电电缆管卡间距,线管转弯的弯曲半径,砌体内及现浇混 凝土楼板内暗敷线管敷设位置,墙面引出口高度,室外埋地线管的 埋深; 3线缆弯曲半径,桥架内线缆绑扎点间距,线缆与其他管线间 距,配电电缆间距,导管管径、壁厚; 4灯管及高压绝缘导线与建(构)筑物表面的距离,开关、插 座安装高度;
1直线敷设金属吊架固定牢固; 2航空障碍标志灯安装灯具安装牢固性,航空障碍标志灯安装 灯具安装牢固性: 3配电电缆管卡安装及配管的连接牢固情况; 4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 保护导体连接情况; 5各类灯具固定性,霓虹灯管及绝缘支架固定; 6不间断电源紧固件齐全、牢靠性、焊接连接情况,内部接线 可牢靠性情况; 7防雷及接地明敷的引下线的平直程度、支架固定,接闪杆、 接闪线或接闪带焊接固定的焊缝外观质量,螺栓固定情况,接闪线 和接闪带固定支架牢固性: 8防雷及接地接线螺栓连接牢固性。 14.2.11建筑电气工程下列项目可采用荷载强度试验方法核查: 1接闪线和接闪带固定支架的垂直力; 2钢索吊装承重能力; 3灯具承重能力。 14.2.12电气设备螺栓及防松零件安装的牢固情况可采用工具打 紧检查方法核查。 14.2.13电气照明工程风扇的外观质量及调速器等附件安装质量 灯具回路控制与控制箱、柜回路标识、外观质量,可采用观察及现 场升关控制验证检查方法核查。
14.2.14接地装置理设深度可挖开后尺量检查的方法核查。
14.3.1建筑电气工程接地电阻检测可按照现行行业、国家有关标 准《接地装置特性参数测量导则》DL/T475、《建筑物防雷设计规 范》GB5005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中的方法进行。
14.3.2绝缘电阻现场检测可按照现行行业标准《现场绝缘试验实 施导则绝缘电阻、吸收比和极化指数试验》DL/T474.1中的方法进 行。 14.3.3电线、电缆性能检测可按照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电线电缆 电性能试验方法第2部分:金属材料电阻率试验》GB/T3048.2、《电 缆的导体》GB/T3956、《裸电线试验方法第2部分:尺寸测量》GB 4909.2中的方法进行。
4.3.3电线、电缆性能检测可按照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电线电 电性能试验方法第2部分:金属材料电阻率试验》GB/T3048.2、《 的导体》GB/T3956、《裸电线试验方法第2部分:尺寸测量》 909.2中的方法进行。
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1部分:通用要求》GB2099.1、《家用和类似 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第1部分:通用要求》GB16915.1中的 方法进行。
14.3.5接闪线和接闪带固定支架的垂直力检测可在固定支架下悬
挂重物进行,重量较大灯具锚栓拉力和钢索吊装承重能力检测可按 照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中的方法进 行。 14.3.6镀锌材料的镀锌层厚度检测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磁性基 本上非磁性覆盖层覆盖层厚度测量磁性法》GB/T4956中的方法进
圭重物进行,重量较大灯具锚栓拉力和钢索吊装承重能力检测可 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中的方法 ?
4.3.6镀锌材料的镀锌层厚度检测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磁性 本上非磁性覆盖层覆盖层厚度测量磁性法》GB/T4956中的方法 厂。
14.4.1建筑电气工程工程质量鉴定的结果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14.4.1建筑电气工程工程质量鉴定的结果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4.4.1建筑电气工程工程质量鉴定的结果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中规定和设计要
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中规定
15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鉴定
1智能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和产品的进场质量证明文件、进 场复试报告缺失或不真实: 2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缺失或不真实; 3对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有疑义; 4其他需要对智能建筑工程质量进行鉴定的情况。 15.1.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样本应随机抽取,并满足分布均匀 具有代表性要求,对有争议的检验批可约定抽取检验位置
15.2.1智能建筑工程资料核查和现场调查的内容和范围应根据鉴 定项目所包含的检验批或分项工程确定,
项目所包含的检验批或分项工程确定
15.2.2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可核查下列资料:
1设计图纸、合同约定和相关技术标准以及发生变更的设计变 更通知书; 2 智能建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3 智能建筑工程涉及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 材料进场的复试报告和验收记录:
15.2.5依据资料核查和现场调查情况,确定具体的实物核
15.2.6信息接入系统、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卫星通信系
列项目可采用观察检查的方法核查: 1计算机网络设备、应用设备硬件的品牌和规格、所连接的网 段和节点数量: 2桥架的防腐措施、外观质量,附件及盖板齐备程度,经过建 筑物变形缝处的补偿装置设置,敷设在竖并内和穿越不同防火分区 的桥架,管路孔洞处的防火封堵; 3支吊架安装的外观质量,焊接质量,防腐处理,防晃支架: 4明配线管排列质量,线缆两端的永久性标签,管内线缆的扫 绞及接头,桥架内排列整齐情况,进出桥架部位及转弯处绑扎固定 情况,穿越变形缝处留补偿余量。
15.2.10防火墙(硬件)、所有路由器、交换机、网管工作站和服
务器的安装位置,配线间、配线端口、信息点的名称和位置,网络 物理连接图与实际布线,网络安全系统的中心机房电源与接地环境, 可采用观察检查、电缆测试仪测试等相应的方法核查。 15.2.11紧固件螺母安装位置及牢固情况,支吊架安装及焊接牢固 情况,明配线管的管卡安装及配管的连接,可采用手扳检查的方法 本
15.2.11紧固件螺母安装位置及牢固情况,支吊架安装及焊接牢固 情况,明配线管的管卡安装及配管的连接,可采用手扳检查的方法 核查。
1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的天线和接收站位置的选址,公共厂播 控制主机、主功放等关键设备的品牌、规格,可采用观察检查的方 法核查; 2接收大线、高频头的安装质量和连接,接收站内设备和机柜 的安装质量,公共厂播控制主机、主功放等关键设备安装质量,可 采用观察检查、卷尺测量、手扳检查的方法核查: 3高频头至室内单元的线距可采用卷尺测量的方法核查。
1会议系统设备的品牌、规格、布置可采用观察检查、卷尺测 量的方法核查; 2会议室的温湿度可采用温湿度测量的方法核查: 3会议室的照明、音响和色调可采用观察检查的方法核查。 15.2.14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 统工程实物核查可采用下列方法: 1各设备的品牌、规格及装置、线管、线槽、支吊架的外观质 量和布置方式,可采用观察检查的方法核查: 2各系统设备的安装位置、支吊架安装位置可采用卷尺测量的 方法核查; 3线槽、支吊架安装的牢固程度可采用手扳检查的方法核香查。 15.2.15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分项工程质量鉴定的实物核查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备的品牌、规格可采用观察检查的方法 核查; 2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备及辅助设备设施的安装位置质量,外 观质量,视野范围,紧固情况,监视器、电视墙的安装位置及安装 质量,可采用观察检查、卷尺测量、手扳检查的方法核查; 3电锁开关性能及灵活性可采用手动检查的方法核查:; 4控制台与机架安装垂直度、水平度,控制台与电视墙距离口 采用靠尺、卷尺测量的方法核查。
15.2.17机房工程的装饰工程、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通风与空调 工程、电气工程实物核查分别参照第11.2节、第12.2节、第13.2 节、第14.2节相关的方法进行。
5.2.1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的实物核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15.3. 1日 电线电缆性能检测可按照第14.3.3条的方法进行。 15.3.2 接地电阻现场检测可按照第14.3.1条的方法进行。 15.3.3 绝缘电阻现场检测可按照第14.3.2条的方法进行。 15.3.4 镀锌材料的的镀锌层厚度检测可按照第14.3.6条的方法进 行。
15.3.4镀锌材料的的镀锌层厚度检测可按照第14.3.6条的方法进 行。 15.3.5机房工程检测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 收规范》GB50339、标准化协会标准《智能建筑工程检测规程》CECS 182中的相关方法进行,检测项目包括下列内容: 1 机房温度、相对湿度及空调环境下的风速; 2 接地装置的电阻值: 3 空气含尘浓度; 4 室内照度; 5 室内噪声; 6 静电泄露电阻测试值: 7 有害气体CO、CO2的测量及甲醛释放量的检测; 8 室内电磁环境电磁波场强。 国缇准《知能
15.3.5机房工程检测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
15.3.6安全预警及监控系统检测
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标准化协会标准《智能建筑工程检 则规程》CECS182的相关方法进行,检测项目包括下列内容: 1接地线材料性能检测; 2接地电阻值检测:
3电源和信号的防雷措施检测。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16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鉴定
16.1.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可分为围护系统节能(包括墙体、幕墙 门窗、屋面、地面节能)、供暖空调设备及管网节能(包括供暖 通风与空调设备、空调与供暖系统冷热源、空调与供暖系统管网节 能)、电气动力节能(包括配电与照明节能)等工程的质量鉴定。
16.1.2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节能工
1建筑节能工程所使用的材料、产品或设备的进 件、进场复试报告缺失或不真实; 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资料缺失或不真实; 3当围护结构装饰层、保温层出现质量问题,内表面出现冷凝、 结露、结霜及室内温度不达标等现象; 4对施工质量、设备的性能及安装质量有疑义; 5其他对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需要鉴定的情况。 16.1.3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鉴定样本应随机抽取,并应满足分布均 匀,具有代表性的要求。对有争议的检验批可约定抽取检验位置。
16.2.1建筑节能工程资料核查和现场调查的内容和范围应根据鉴 定项目所包含的检验批或分项工程确定, 16.2.2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鉴定的资料核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施工方案 技术、质量交底记录; 2建筑节能工程所用的材料和产品的出厂质量证明文件、进场 验收记录和进场复试报告; 3施工记录: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 5 涉及安全和功能的实体和系统性能检测报告; 6 各系统的调试、测试、运转记录: 7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8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记录。 16.2.3材料、制品及设备的质量可采用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进场 验收记录、进场复试报告的方法核查。 16.2.4材料或制品质量证明文件缺失时,应从同批次的材料或制 品中抽取样品,由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复试:必要时,可从工程 上截取或拆卸相应的样品进行复试。 16.2.5依据资料核查和现场调查情况,确定具体的实物核查项目 实物核查时可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应针对资料缺失检验批的实物质量进行核查: 2实物核查宜选择对建筑节能构造和功能无损坏的外观质量、 表面质量、尺寸偏差等项目进行: 3当需要通过破坏方式对实物进行核查时,宜选择对结构性能 和系统性能影响不大且容易修补的部位进行; 4必要时,可通过功能性试验或现场检测确认实物质量。 16.2.6建筑节能工程观感质量可核查下列内容: 1墙体的外观质量、线角、分隔缝、嵌缝、滴水线(槽)、变 形缝(终端); 2幕墙的外观质量、密封胶、密封条、变形缝; 3门窗的外观质量、密封胶、密封条、墙体及拼接填嵌密封处 理、玻璃安装、气与水平衡系统; 4屋面的外观质量、女儿墙或变形缝与屋面交接处的细部处 理; 5地面的外观质量、均匀程度、细部处理; 6 供暖系统的散热器、支架、管道保温; 电气动力的照明器具安装、开关安装、导体连接
16.2.5依据资料核查和现场调查情况,确定具体的实物核
1墙体的外观质量、线角、分隔缝、嵌缝、滴水线(槽)、变 形缝(终端); 2幕墙的外观质量、密封胶、密封条、变形缝; 3门窗的外观质量、密封胶、密封条、墙体及拼接填嵌密封处 理、玻璃安装、气与水平衡系统; 4屋面的外观质量、女儿墙或变形缝与屋面交接处的细部处 理; 地面的外观质量、均匀程度、细部处理: 6 供暖系统的散热器、支架、管道保温; 电气动力的照明器具安装、开关安装、导体连接
1薄抹面层、厚抹面层的立面垂直度、表面平整度、阴阳角垂 直度、阴阳角方正、分割条(缝)直线度可采用观察和尺量检查的 方法核查; 2外保温层翘曲、开裂、渗漏等质量问题,变形缝、分隔缝、 商水线施工质量,以及交接处等特殊部位保温层施工质量,可采用 观察的方法核查: 3墙体薄抹面中铺设的耐碱网布搭接方式、长度、增强措施以 及抹灰厚度可采用观察和尺量检查的方法核查: 4夹心墙保温层厚度、连接内外叶墙的拉接件可采用观察检 查、手板检查、钢尺插入检查、部开尺量检查等相应的方法核查: 5墙体的实物核查还应符合第6.2节的规定
16.2.8幕墙节能工程实物核查可采用下列方法:
1幕墙节能工程中保温材料厚度可采用针插法或剖开法尺量 核查的方法核查;保温材料种类、安装设置可采用目测、手扳检查 的方法核查; 2幕墙与周边墙体、屋面间的缝隙的填充和密封质量可采用观 察检查的方法核查: 3幕墙节能工程热桥部位的断桥措施可采用观察检香查的方法 核查;当室内外温差满足测试要求时,可采用红外热像仪现场检查 的方法核查; 4幕墙节能工程的实物核查还应符合第11.2节的规定。 16.2.9门窗节能工程实物核查可采用下列方法: 1金属外门窗框的隔断热桥措施、塑料窗的增强型钢形状、厚 度可采取部开或拆开门窗框的方法核查; 2建筑外门窗框与洞口或附框之间填充材料后封堵质量可采 取目测观察的方法核查; 3天窗安装位置、坡度、封团措施可采取观察、尺量及淋水检 查的方法核查:
2绝热管壳安装质量、松散或软质保温材料安装质量、防潮层 与绝热层结合紧密程度、防潮层的立管敷设方式、空调冷热水管穿 楼板和穿墙处的绝热层敷设质量可采用观察检查的方法核查: 3管道绝热层厚度可采用钢针剩入尺量检查的方法核查,硬质 或半硬质绝热管壳的拼接缝隙可采用观祭和尺量检查的方法核查 防潮层卷材搭接宽度可采用尺量检查的方法核查: 4管道阀门、过滤器及法兰部位的绝热结构可采用观察检查的 方法核查; 5采暖节能工程的实物核查还应符合第12.2节的规定。
1空调系统的分室(区)温度调控功能及分栋、分区或分户(室) 冷、热计量的设置要求和相应的计量功能可采用观察检查的方法核 查; 2各机组、风机、双向换气装置和排风热回收装置的安装质量 可采用观察检查的方法核查: 3多联机空调系统室外机的安装质量和空气风幕机可采用观 祭检查的方法核查; 4通风与空调系统调试结果可采用观察检查、核查试运转和调 试记录; 5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的实物核查还应符合第13.2节的规定 16.2.14空调与供暖系统冷热源节能工程实物核查可采用下列方 法: 1锅炉、热交换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汽循环冷水(热泵) 机组、蒸汽或热水型漠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及直燃型漠化锂吸收式 冷(温)水机组等设备的安装质量,冷却塔、水泵等辅助设备的安 装质量,可采用观察检查的方法核查; 2冷热源侧的电动两通调节阀、水力平衡阀及冷(热)量计量 装置等自控阀门与仪表安装质量,各系统的形式、各种设备装置、 自控装置、仪表的安装质量可采用观察检查的方法核查;
3冷热源机房、换热站内部冷热水管道与支、吊架之间是否有 绝热衬垫、紧密度、衬垫宽度及表面平整度可采用尺量和观察检查 的方法核查; 4地源热泵换热系统钻孔和水平理管的位置与深度、钻孔数 量,地埋管材质、管径、厚度及长度,回填密实度,可采用观察检 查、核查试验报告中回填料配比的方法核查; 5地下水换热系统的热源并抽水和回灌功能、抽水井与回灌井 间排气装置的设置,换热器、过滤、防阻设备的安装质量及循环水 流速,地源热泵地下水换热系统热源井的数量、井位分布及取水层 立,可采用观察检查的方法核查: 6核查地表水换热系统换热盘管的材质、直径、厚度及长度、 布置方式、及管沟设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观察检查、核查相关资 料、验收记录及检测报告的方法核查; 7空调与供暖系统冷热源设备和辅助设备及其管网系统的实 物核查还应符合第13.3节的规定
1低压配电系统的供电,用电电压充许偏差,10kV及以下配 电变压器低压侧功率因数,公共电网谐波电压限值,谐波电流,三 相电压不平衡度,可采用仪器仪表量测的方法核查; 2照度值和功率密度值可采用仪器仪表量测的方法核查; 3观察核查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安装质量,建 筑照明的控制方式和功能,可采用观察检查的方法核查: 4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的实物核查还应符合第13.3节的规定。
16.3.1 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测可包括以下项目: 1 墙体保温工程的保温板材与基层粘结强度: 2 墙体保温层后锚固件拉拔; 饰面砖粘结强度拉拔:
16.3.1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测可包括以下项
4外墙节能保温构造钻芯检验; 5 建筑物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及热工缺陷: 外窗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 7 幕墙气密性; 系统节能性能; 9 照度与功率密度值: 10 风管与部件、风管与土建风道及风管间的连接严密性。 16.3.2 外墙墙体传热系数、外围护结构热工缺陷检测可按照现行 行业标准《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32中的方法进行。 16.3.3保温层构造检测可按照现行地方标准《黑龙江省建筑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DB23/1206中的方法进行。 16.3.4保温层与基墙粘接强度、保温层后锚固件拉拔检测可按照 现行地方标准《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建筑节能工 程》DB23/1206中的方法进行。 16.3.5外窗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检测可按照现行行 业标准《建筑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现场检测方法》JG/T211 《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中的方法进行。 16.3.6门窗洞口四周出现长毛、结露、透风等问题时,可以利用 红外热像仪进行缺陷扫描,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居住建筑节能检测 标准》JGJ/T132中的方法初步找到缺陷部位后,根据需要进行现场 检测或实验室检测。 16.3.7幕墙的气密性能检测可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公共建筑节能 检测标准》JGJ/T177的方法进行。 16.3.8屋面热工缺陷、屋面传热系数检测可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居 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32中的方法进行。 16.3.9系统节能性能检测项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中有关规定,检测方法可按照现行 行业标准《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32、《公共建筑节能检 测标准》JGJ/T177、《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
6.3.10照度与功率密度值检测可按照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建筑照 明设计标准》GB50034、《照明测量方法》GB/T5700、《公共场所 卫生检验方法第1部分:物理因素》GB/T18204.1中的方法进行。 16.3.11风管与部件、风管与土建风道及风管间的连接严密性检测 可按照13.3.2条相应方法进行。
6.4.1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鉴定的结果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 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金属材料洛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GB/T230.1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1部分:通用要求》GB2099.1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第2部分:金属材料电阻率试验》 GB/T3048.2 ? 《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GB/T3323 《电缆的导体》GB/T3956 6 《裸电线试验方法第2部分:尺寸测量》GB4909.2 《磁性基体上非磁性覆盖层覆盖层厚度测量磁性法》 GB/T4956 X 《照明测量方法》GB/T570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 10 《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第1部分:通用要 求》 GB 16915.1 11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1部分:物理因素》GB/T18204.1 12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 13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 14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15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16 《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 17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18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 19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2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 2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 23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
24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2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26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 27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 28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 29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 3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 31 《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 3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3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 34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 3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37 《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 38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控制规范》GB50325 39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 40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 41 《建筑给水塑料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98 42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 43 《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621 44 《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784 45 《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2 46 《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技术规程》CECS21 47 《智能建筑工程检测规程》CECS182 48 《现场绝缘试验实施导则绝缘电阻、吸收比和极化指数试验》 DL/T 474.1 49 《接地装置特性参数测量导则》DL/T475 50 《建筑物变形测量规范》JGJ8 51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
24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2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26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 27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 28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 29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 3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 31 《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 3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3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 3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37 《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 38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控制规范》GB50325 39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 40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 41 《建筑给水塑料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98 42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 43 《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621 44 《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784 45 《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2 46 《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技术规程》CECS21 《智能建筑工程检测规程》CECS182 48 《现场绝缘试验实施导则绝缘电阻、吸收比和极化指数试验 DL/T 474.1 49 《接地装置特性参数测量导则》DL/T475 50 《建筑物变形测量规范》JGJ8 51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
52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 53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T110 54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 55 《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32 56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136 57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 58 《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152 59 《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 60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 61 《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JG/T203 62 《建筑门窗工程检测技术规程》JGJ/T205 63 《建筑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现场检测方法》JG/T211 《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340 65 《钻芯法检测砌体抗剪强度及砌筑砂浆强度技术规程》 JGJ/T368 66 《非烧结砖砌体现场检测技术规程》JGJ/T371 67 《拉脱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378 68 《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JGJ/T384 69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3部分:超声检测》NB/T47013.3 70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 DB23/1206 71 《建筑给水聚丁烯(PB)管道工程技术规程》T/CECS528
总则 84 基本规定, .86 3.1 鉴定机构 ..86 3.2基本要求 ..87 3.3鉴定工作程序及内容 ..87 4~16各分部工程的质量鉴定 90
要严格遵守国家、我省的法律法规,又要认真执行建设领域的相关 标准、规范、规程,实现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活动的规范化、标准化 制度化;二是独立鉴定原则,指鉴定人在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活动中 不受外界的干扰,独立自主地对鉴定工程作出科学判断,形成客观 准确的鉴定意见:三是客观鉴定的原则,要求鉴定人牢固树立科学
精神,重视鉴定的依据和方法,优化鉴定流程,正确把握鉴定结论 和意见,将鉴定的过程变为客观准确的评定:四是公正鉴定的原则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活动应以公平、公正为准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准绳,确保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的公正性。
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应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如,回避的原 则,现实生活中,人际关系十分复杂,应清楚回避情况和回避对象 应建立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回避声明制度,即回避对象在履行职务前 应事先声明自已无法律所规定的应回避的情形,同时还规定了当事 人申请其回避的条文。 鉴定机构应对鉴定人的鉴定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在鉴定意见 书上加盖专用印章。当发现鉴定人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标准规定 行为的,鉴定机构应责成鉴定人改正。 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对鉴定事项初步了解后,当对委托鉴
定的范围、事项和鉴定要求有不同意见时,应向委托人释明,释明 后按委托人的决定进行鉴定。 鉴定机构收取鉴定费用应与委托人根据鉴定项目和鉴定事项的 服务内容、服务成本协商确定。当委托人明确由申请鉴定当事人先 行垫付的,应由委托人监督实施。
3.2.1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仅是针对需要鉴定的检验批、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进行的,单位工程质量鉴定也应由检验批、分项工程、分 部工程质量鉴定组成,检验批为最小的鉴定单位,他的划分原则应 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和 各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3.2.2本条款列举了应对建筑工程质
侧重对其中第6条、第7条的情况,其他情况的质量鉴定在本 准 3. 2. 9~3. 2. 11 条给出指向。
3.2.7建筑工程可靠性鉴定、危险房屋质量鉴定、抗震设防工程质 量鉴定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GB50292、《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 50023 的规定
3.3鉴定工作程序和内容
3.3.1~3.3.2此条文是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工作程序、委托合同、施 工现场和有关资料的调查的要求,属于项目前期工作。具体进行检 测鉴定项目时,应注意流程中补充检测的内容与目的。
是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和检测的抽样方案的选择原则,主要根据 项目或检测项目的特点进行选择,对于外观质量、儿何尺寸与
寸偏差宜选用一次或二次计数抽样方案GBT23662-2009标准下载,对于外部缺陷的鉴 测、结构和功能性的鉴定宜选用全数鉴定方案,对于对结构 响大的部位、构件结构性能的实荷检验应进行针对性鉴定或
测、结构和功能性的鉴定宜选用全数鉴定方案,对于对结构安全影 响大的部位、构件结构性能的实荷检验应进行针对性鉴定或检测。 3.3.6~3.3.7此条文是检测方法及鉴定依据选取的要求。 建筑工程实体检测选用的检测方法主要应选用已经有相应标准 的检测方法;当选用自行开发或引进的方法时,应有行业相关部门 论证认可的文件。选择方法时应优先考虑对结构或构件无损伤的检 测方法或对结构损害较小的方法。 进行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本条文给出了原工程资料齐备及缺失 时的对应鉴定方法。对于部分分项不满足原设计时,本条款给出了 可以通过进行结构实际承载力分析评定的方式进行工程质量评价的 方法。本条文还提出对于非承重构件材料如门窗、防水、保温、填 充墙,及设备型号如风机、锅炉、水泵等如由于现场条件限制,而 更改且没有设计院正式变更文件的,更改后的材料或设备,在满足 现行规范及标准的前提下,可对其相应的分项进行工程质量评价。 3.3.9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的结论或意见的客观公正科学严谨,因此 结论或意见的文字语言需要规范严谨、精炼清晰、准确通顺、准确 可靠。 3.3.10~3.3.11此条文是鉴定意见书格式和内容要求,条文中给出 各条款详细内容组成,作为编制报告参考: 1封面:工程名称、鉴定机构、出具日期、报告编号; 2报告摘要:委托人、委托范围、鉴定目的、鉴定结论概述: 3工程概况:宜包括工程地点、建成年代,原建设单位、施工 单位、设计单位,建筑高度、层数、面积、功能、主要材料及工艺 要求、需附平面图,主体结构形式、地基基础信息、主要材料类别 及强度、结构总信息,建设及使用期间的功能变迁、维修改造情况: 4鉴定事项:检测鉴定涉及的内容条目; 5鉴定依据:现行的工程质量评价标准及规范、与工程质量评 价有关的相关设计标准与规范、其他作为评价依据的正止式文件;
3.3.6~3.3.7此条文是检测方法及鉴定依据选取的要求。
建筑工程实体检测选用的检测方法主要应选用已经有相应标准 的检测方法;当选用自行开发或引进的方法时,应有行业相关部门 论证认可的文件。选择方法时应优先考虑对结构或构件无损伤的检 测方法或对结构损害较小的方法。 进行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本条文给出了原工程资料齐备及缺失 时的对应鉴定方法。对于部分分项不满足原设计时,本条款给出了 可以通过进行结构实际承载力分析评定的方式进行工程质量评价的 方法。本条文还提出对于非承重构件材料如门窗、防水、保温、填 充墙,及设备型号如风机、锅炉、水泵等如由于现场条件限制,而 更改且没有设计院正式变更文件的,更改后的材料或设备,在满足 现行规范及标准的前提下,可对其相应的分项进行工程质量评价
3.9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的结论或意见的客观公止科学严谨,因 论或意见的文字语言需要规范严谨、精炼清晰、准确通顺、准 丁靠。
各条款详细内容组成,作为编制报告参考: 1封面:工程名称、鉴定机构、出具日期、报告编号; 2报告摘要:委托人、委托范围、鉴定目的、鉴定结论概述; 3工程概况:宜包括工程地点、建成年代,原建设单位、施工 单位、设计单位,建筑高度、层数、面积、功能、主要材料及工艺 要求、需附平面图,主体结构形式、地基基础信息、主要材料类别 及强度、结构总信息,建设及使用期间的功能变迁、维修改造情况: 4鉴定事项:检测鉴定涉及的内容条目; 5鉴定依据:现行的工程质量评价标准及规范、与工程质量评 价有关的相关设计标准与规范、其他作为评价依据的正式文件;
6工程质量现状与实体检测:按分部分项工程分别描述工程质 量现状、检测过程、检测数据; 7检测结果分析:检测数据整体统计、对照规范条目分析数据; 8结构验算(如需要):计算参数、计算方法及工具、计算结 果; 9工程质量评价:对照规范要求进行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 价、对不满足原设计要求但可满足现行规范分项的分析评定; 10鉴定结论及建议:各分部分项的工程质量鉴定结论、建筑 整体工程质量鉴定结论; 11落款:鉴定人在每份鉴定意见书上签字,并附能够比对签 名的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复印件,日期上加盖鉴定机构专用印章: 12附件:所引用作为评价依据的既有验收资料、计算文件及 计算书(如需要)。
第4章至第16章为各分部工程质量鉴定的技术要求GA/T 1704-2019 法庭科学DNA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pdf,分为一般 规定、资料核查和现场调查、现场检测、结果评定。 一般规定内容有,明确分部工程质量鉴定的各分项工程组成 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需要鉴定的情况规定,质量鉴定时检 验批划分的原则,质量鉴定检验批样本抽取的原则,质量鉴定的内 容。 资料核查和现场调查包括资料核查和实物核查。资料核查主要 核查设计、勘察、施工、产品设备、检验、检测、验收等方面的技 术资料和记录。 实物核查的内容是,按组成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的实物核查 进行条文规定,对分项工程的外观质量、尺寸偏差、构造设计、品 种规格、功能完善等实物质量方面给出了核查方法。 现场检测的内容是,在质量鉴定中需要实体检测时,本标准给 出了实体检测所依据的检测方法,本标准中实体检测的方法都来自 现行国家、行业标准、标准化协会标准,也有部分是我省地方标准 中的检测方法。 结果评定的条文要求是,对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 位工程进行质量鉴定应按照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