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41T 208-2018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pdf查分析施工安全管理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提 整改措施并监督实施。
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和调整。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 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 工方案应当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 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项目监理机构应监督安装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机械和设备的 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安装完成后,应经有相 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才能进行验收。使用单位组织租赁、 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 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 验收。 检查施工机械和设备的使用情况。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加大监管力度,监督施工单位做好 “三宝”使用及洞口、临边、高处作业等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 工作。 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应 符合下列要求:1.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大小和不同的施工阶段 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警 示标志牌;2.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作业人 员和其他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易于看到;3.各种安全警示标志 设置后,未经施工项目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者拆除 4.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
对标牌、警示灯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者毁坏的 牌、警示灯要及时更新、更换
8.3.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
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纪要。项目监理机构 点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过程,要求施 位严格按照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 理机构应参与或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3-35-2019).pdf,经施工单位项目技 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点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过程,要求施工单 位严格按照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 理机构应参与或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 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人下一道工序。 8.3.5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的现场安全隐患《监理通知单》应载 明安全隐患的部位(必要时应附影像资料)、隐患内容、整改期 限、签发人、签发日期等内容。施工单位《监理通知回复单》应 对应《监理通知单》逐条回复具体的整改内容、整改方法,经项 目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报项目监理机构复查。 8.3.6工程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暂停令, 要求施工单位局部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 1无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批准擅自施工; 2施工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书面提出的安全隐惠拒不整改
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人下一道工序。 8.3.5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的现场安全隐患《监理通知单》应载 明安全隐患的部位(必要时应附影像资料)、隐患内容、整改期 限、签发人、签发日期等内容。施工单位《监理通知回复单》应 对应《监理通知单》逐条回复具体的整改内容、整改方法,经项 目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报项目监理机构复查。 3.3.6工程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暂停令
8.3.5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的现场安全隐患《监理通知
.5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的现场安全隐患《监理通知单》应载
明安全隐惠的部位(必要时应附影像资料)、隐惠内容、整 限、签发人、签发日期等内容。施工单位《监理通知回复单》 对应《监理通知单》逐条回复具体的整改内容、整改方法,维 目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报项目监理机构复查。
2为避免或减少施工合同在签订过程中留有缺陷,项目监理 可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参与施工合同的起草与谈判,并结合 经签订的施工合同找出风险来源,做好相应的风险对策防范。
9.1.2为避免或减少施工合同在
9.2.4工程暂停期间的监理日志要如实记录施工现场
设备、材料等情况,记录方式包括文字、图表、影音等。
9.2.7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复工令,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为了避免施工单位拖延复工,当工程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不管施工单位是否提出复工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实际情况直接下达工程复工令。9.3工程变更9.3.1工程变更的主要内容采用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列举的变更内容,工程变更需要修改工程设计文件,涉及规划、消防、人防、环保、节能、结构等内容的,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重新审查。9.3.2发生工程变更,应经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签认,并通过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变更指令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施工。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分析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需要设计单位甄别的可以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对于无需变更的或变更实施难度大的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签署不同意变更的意见。工程变更处理流程见图2。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作出评估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施工单位等协商确定费用改的,由设计单位修及工期变化改工程设计文件会签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向施工单位发出变更指示施工单位按工程变更实施图2工程变更处理流程图137
9.3.3工程变更价款确定的原则如下: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 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考类似价格变更 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总监理工程 师应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就工程变更价款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 致;如双方达不成一致,由总监理工程师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 确定工程变更的合理单价或价款,如有异议,按照施工合同约定 的争议程序处理
9.3.4变更估价的原则是: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 目单价认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无相同项目的,但有类似项 自的,参照类似项目单价认定; 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 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15%的,或已标价 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 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由建设单位与 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9.3.5项目监理机构评估后确实需要变更的,建设单位应要
2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索赔资料时应审查以 个方面: 1费用索赔报审的程序、时限符合合同要求;
2费用索赔报审表的格式和内容符合规定; 3费用索赔报审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手续完备; 4申请索赔的合同依据、理由必须正确、充分; 5索赔金额的计算原则与方法必须合理、合法。 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索赔报审表时,可附一份索赔审查报 告。索赔审查报告内容包括受理索赔的日期、索赔要求、索赔过 程,确认的索赔理由及合同依据,批准的索赔额及其计算方 法等。
9.4.4索赔的提出和处理程序应符合以下要求:
以及因工程损坏造成的第三方人员伤亡和(或)财产损失由建设 单位承担; 2施工单位施工设备的损坏由施工单位承担; 3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或)财产的 损失; 4因不可抗力影响施工单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 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施工单位停工 的费用损失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 的工人工资由建设单位承担; 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建设单位要求赶工 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6施工单位在停工期间按照建设单位要求照管、清理和修 复工程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9.7.5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单位解除合同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 对已完成工程的质量进行按照解除合同的有关约定验收 2 对已完成工程的工程量按照解除合同的有关约定进行 核算; 3对已进场的合格材料按照解除合同的有关约定进行统计: 4督促施工单位对已完工程做好成品保护和移交; 5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解除合同的有关约定的进度进行撤场
10.2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协调
10.3与施工单位的协调
1召开技术协调会议前,可利用检测等技术手段做好技术 调查工作,可通过统计分析方法将数据做初步分析归类,通过投 影等科技手段在会议中直观显示: 2参加技术协调会议的人员要结合技术协调会的需要认真 筛选,既要保证参建各方共同参与技术协调的权利,又要保证技 术协调的权威性,涉及一些重大变更需主管部门参与审批的,可 邀请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参与; 3做好会议记录和会签,对于涉及结构变更和重大功能变 化的需设计单位技术协调会后补充设计变更; 4技术协调(论证)会根据需要聘请的专家,涉及需要主
11.1.1监理文件资料形成的目的是为了反映工程在建设过程中 的真实情况,由于建设工程规模大、跨越时间长,事后形成的资 料有可能记录不全面,因此本条强调监理文件资料要真实反映工 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和整理。 11.1.2监理人员应及时分类整理自已负责的文件资料,并移交 总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专人进行管理,监理文件资料应准确 完整
11.1.4监理文件资料的形成比较复杂,造成监理文件资料
的责任划分也比较复杂,本条给出了监理文件资料形成过程中责 任划分和对资料质量的基本要求: 1针对资料形成单位规定了“各负其责”的原则,即:由 一方单独形成的资料,由形成单位自已负责;由两方以上形成的 资料,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由各方对自已签署内容 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2在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过程中,有时存在资料提交或签署 不及时的现象,影响工程进度。本条规定监理文件资料的“填 与、编制、审核、审批、签认”应“及时进行”,其含义为“有 合同约定时,应执行合同约定;当合同未约定时,应以不影响工 程进度为前提”。 11.1.5原件是原始记录,能够真实反映资料的原始内容,使资
11.1.5原件是原始记录,能够真实反映资料的原始内容, 料的真实性得到有效保证。但原件数量往往难以满足对资米 的需求,因此在工程资料中,允许采用复印件。本条规定丁 印件的要求,明确规定“提供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的需求,因此在工程资料中,充许采用复印件。本条规定了对复 印件的要求,明确规定“提供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11.1.6本条对监理文件资料的内容、结论、签认手续等提出要
11.1.6本条对监理文件资料的内容、结论、签认手续等提出要
这些要求关系到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和责任追溯,是对监 牛资料最基本的要求。
11.2监理文件资料的分类及内容
11.2.1依据河南省监理行业的实际情况,将监理文件资料的管 理内容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资料、监理管理文件资料、进度 控制文件资料、质量控制文件资料、造价控制文件资料、合同管 理文件资料、安全生产管理文件资料、竣工验收文件资料等8 类。其中工程准备阶段文件资料、安全生产管理文件资料是在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内容基础上调整、增加。 本条中分类方法是开展监理工作过程中使用,与工程竣工验 收后移交建设单位和档案馆的分类有所不同。 11.2.2~11.2.9给出了8类监理文件资料所包括的相应内容。 11.2.10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审阅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 的监理日志,全面了解监理工作情况,经审阅的监理日志不得擅 自修改。监理日志可按专业也可按单位工程分类填写 11.2.11监理月报是项目监理机构定期编制并向建设单位和工 程监理单位提交的重要文件。 监理月报应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1本月工程实施概况: 1)工程进展情况,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施工单 位人、机、料进场及使用情况,本期在施部位的工程照片; 2)工程质量情况,分项分部工程验收情况,工程材料、 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情况,主要施工试验情况,本月工程质量 分析; 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评述: 4)已完工程量与已付工程款的统计及说明。 2本月监理工作情况: 1)工程质量控制方面的工作情况; 2)工程进度控制方面的工作情况;
3)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工作情况: 4)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方面的工作情况; 5)合同其他事项的管理工作情况; 6)监理工作统计及工作照片。 3本月工程实施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 1)工程质量控制方面的主要同题分析及处理情况; 2)工程进度控制方面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 3)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 4)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方面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 情况; 5)合同其他事项管理方面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 4下月监理工作重点: 1)在工程管理方面的监理工作重点; 2)在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管理方面的工作重点; 监理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在总 监理工程师签学后按约定定期报送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监理月报的编制应客观反映当月工程现场的真实情况,要有 准确的统计数据,宜采用文字和表格相结合的编写方式,尚可配 以现场实况照片。 11.2.12监理工作结束,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人员编制 监理工作总结。监理工作总结从工程工验收通过之日起一个月 内编写完成,并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报监理单位。监理工作总 结应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项目监理机构履行监理合同的 情况。 11.2.1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单位 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 11.2.14监理工作结束后,监理单位应组织编制监理业务手册。 监理业务手册应经建设单位签署意见。在监理投标过程中,监理
监理业务手册应经建设单位签署意见。在监理投标过程中, 业务手册可用于承揽监理业务的业绩证明
监理文件资料的组卷、归档及
11.3.1监理文件资料的组卷及归档应符合相关规定, 11.3.2监理文件资料组卷的目的是为了便于归档保存和查询利 用,组卷的首要原则是遵循监理文件资料的形成规律,保持卷内 文件的内在联系。本标准主要以查询利用为目的,结合有关要求 提出了监理文件资料组卷的基本原则。 11.3.3本条给出了房建、市政工程的文件档号编制规则,其他 专业工程可参考
11.3.1监理文件资料的组
11.3.4本条结合有关规范,对监理文件资料归档、移交进行
11.3.5工程监理单位应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
交监理档案。工程监理单位自行保存的监理档案保存期可分 久、长期、短期三种
12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12.1一般规定12.1.1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设备采购或设备监理的需要,明确监理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设备监造监理,建设单位在与被监造单位签订产品订货合同时,应明确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内容和职责。12.1.3建设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供设计文件、设备图纸及设备采购或制造清单等的技术资料。12.2设备采购12.2.1建设单位委托设备采购服务的,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协助建设单位编制设备采购方案、择优选择设备供应单位和签订设备采购合同。12.2.2采用招标方式选择供货(制造)商,应按照《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执行。12.2.4、12.2.5市场调查实施前,项自监理机构宜与建设单位共同拟定市场调查计划;市场调查、考察结束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向建设单位提交报告并提出设备供货商的建议名录。12.2.6设备的接收、检验应按照采购合同约定进行,对不具备接收条件的设备,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有关各方协商解决,必要时采取返修、维护、更换,直至退货处理。开箱验收应包括设备型号、规格、数量、附件、易损件、专用器具、备品备件、产品合格证书及其他随机技术文件的验收,也包括外观验收。12.2.7设备采购工作完成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整理汇总设备采购文件资料,并提交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归档。151
12.3.3设备监造 理限工 拍寸主文 件,编制设备监造工作计划应掌握设计意图和各项设备制造的工 艺规程以及设备采购订货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全面了解设备的设 计、备料、加工、总装、检验/试验、出厂等情况,并熟悉生产 计划及进度情况
1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设备制造单位 的设备制造生产计划和工艺方案进行审查,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工艺设计方案; 2)加工设备和工装能力及状态; 3)重要的工艺评定; 4)原材料及毛坏质量证明文件; 5)外协件、外购的配套件及元器件; 6)主要及关键部件的检验工艺及专业检测工艺: 7)所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8)工艺方案综合水平。 3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设备制造单位 提供的对分包单位的评价资料,核查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实际 生产能力或经营状况、类似业绩。必要时,可参加设备制造单位 对分包单位的考察。 5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审查质量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时,应 审查文件及报告的质量证明内容、日期和检验结果是否符合设计 要求和合同约定,审查原材料进货、制造加工、组装、中间产品 试验、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整机性能试验、包装直至完成出 厂并具备装运条件的检验计划与检验要求,此外,应对检验的时 间、内容、方法、标准以及检测手段、检测设备和仪器等进行 审查。 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确定的见证方式,对设备制造过
程的重要过程、主要工序、关键零部件加工进行监督和检查。监 臀和检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零部件制造是否符合工艺规程的 规定,零部件制造是否经检验合格后才转入下一道工序,关键零 部件的材质和加工工序是否符合图纸、工艺的规定。 7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设备制造单位按批准的检验计划和 检验要求进行设备制造过程的检验工作,并应做好检验记录:项 自监理机构应对设备的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进行劳站。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检验和试验的原始记录进行核查,对检 验和试验的时间、内容、方法、标准及检测手段、检测设备和仪 器等进行审查。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制造指令时,应同时提出如下处理 意见: 1)要求设备制造单位进行原因分析; 2)要求设备制造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并进行整改: 3)确定复工条件。 8在设备装配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配合面的配 合质量、零部件的定位质量及连接质量、运动件的运动精度等装 配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标准要求。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设备的整机性能检测、调试过程进行旁 站。项目监理机构签认时,应要求设备制造单位提供相应的整机 生能检测报告、调试报告和出厂验收证明资料。相关安全技术规 范有要求的,还应提供质量证明文件和监督检验证明, 9在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审核: 并督促办理相应的设计变更手续和移交修改函件或技术文件等。 对可能引起的费用增减和制造工期的变化按设备制造合同约定协 商确定。 10项目监理机构在检查防护和包装措施时,应考虑运输 装卸、储存、安装的要求,主要包括:防潮、防雨淋、防日晒、 防振动、防高温、防低温、防泄漏、防锈蚀、须屏蔽及放置形式 等内容
11设备交接工作一般包括开箱清点、设备和资料的检 验收、移交等内容。
11设备交接工作一般包括开箱清点、设备和资料的检查与 验收、移交等内容。 12.3.5 1因设计变更导致设备制造费用超出原计划时,项目监理 机构应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予以 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 2专业监理工程师可在设备制造备料阶段、加工制造阶 段、完工交付阶段控制费用支出,或按照合同的约定审核进度付 款,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签发支付证书。 1。设临选工作定成三中总临珊工积师负表组细数珊汇
12.3.8设备监造工作完成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整
总设备采购和监造文件资料,并按规定提交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归档。
13.1.1相关服务可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和保修阶段的工程管理 服务工作。建设单位可委托其中一项、多项或全部服务,并支付 相应的服务费用。 13.1.2当工程监理合同中包含相关服务时,一般由项目监理机 构承担相关服务工作。承担相关服务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关专 业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13.1.3相关服务工作方案是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建设工程相 关服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其内容应包括相关服务工作的内容、 程序措施制度等
关服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其内容应包括相关服务工作的内容 程序、措施、制度等。
13.2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服务
13.2.1该条明确了相关服务工作方案的编制审批流程。勘察设 计服务工作方案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写,在熟悉掌握工程特点 的基础上,根据勘察设计任务书和勘察设计合同的约定编制 而成。
13.2.4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等级,应满足工程项目勘察设
审查勘察单位的重点是勘察现场及室内试验主要岗位操作人 员的资格及所使用设备、仪器计量的检定情况。 审查设计单位的重点是主要设计岗位的工程负责人、专业负 责人及审核人员的资格。
1勘察等级、勘察测试的目的和应解决的工程技术问题的 明确性:
2场地的地形和地质概况及地下管线分布的准确性; 3主要勘察手段及相应工作量的合理性; 4勘察方案实施的方法、措施的针对性、合理性、可靠 性、先进性; 5勘察成果目标; 6拟定察报告及图表内容的完整性、实用性及满足设 计、施工的程度; 勘察工作内容与合同及任务书的符合性; 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 9 勘察工作质量及保障措施; 10 人员配置与项目的符合性; 11 设备配置与项目的符合性。 13.2.7 工程探的重要点位是需要进行控制的点,一般包括持 力层的关键层和一些重要层的变化处。 13.2.9对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成果报告进行审查是项目监理机 构的一项重要工作,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成 果报告,并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勘察成果评估报告,同时应参与勘 成果验收。勘察成果报告应符合下列要求: 1勘察报告的内容、深度、技术参数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 关规定; 2应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 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 3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对察报告的要求。 13.2.14审查设计成果主要审查方案设计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 点,初步设计是否符合方案设计要求,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初步 设计要求。
13.3工程保修阶段服务
13.3.1由于工作的可延续性,工程保修阶段服务工作一般委托 原工程监理单位承担。工程保修期限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工程保修阶段服务工作期限,应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明确。 进入保修阶段服务时一般项目监理机构已撤销,监理人员已 安排其他工作,保修阶段的服务工作一般由工程监理单位牵头安 排解决。
13.3.1由于工作的可延续性,工程保修阶段服务工作一般委托
阶段监理过程中的专业监理
工程师,对施工单位修复的工程进行验收和签认。 13.3.3对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修复费用的核 实及支付证明签发,宜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人签认。
工程师,对施工单位修复的工程进行验收和签认。
13.3.3对非施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修复费用的核 实及支付证明签发,宜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人签认。
14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14.1.1专职部门是工程监理单位设置的专职处理与项目监理机 沟工作有关的职能部门,其上按照工程监理单位的指令工作并对 工程监理单位负责,其下代表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进行 日常监督与管理;其职权和工作流程与工程监理单位的组织机构 形式(如直线制、职能制或直线职能制)相协调。
14.1.2这是从工程监理单位的层面制定的管理性文件,
页目监理机构的工作制度、纪律和流程,但两者又相互协调, 为补充,有效地完成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工程监理单位的各项监 任务。
14.1.3本条明确了工程监理单位所设立的分公司对项目
构监督管理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设立分公司时,应严格审查拟 设立分公司的人员资格与能力、办公场所、管理制度等是否满足 要求。
14.2对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
14.2.1本条明确了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监理机构组建中的职责
14.2.2工程监理单位负有为项目监理机构提供合格的监理人员 的职责,同时也有权力调整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但事先应与总 监理工程师协商,同意后方可实施。工程监理单位提出更换总监 理工程师必须事先征得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
查,审查内容包括监理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闭合性、准确 性、总监理工程师对资料的审查情况等。
师时,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和能力不应低于被更换的总监 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也应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更 换项目监理机构的其他人员
14.3对项目监理机构的考核
14.3.1考核应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方式进行,工程监理单位 应根据本单位和所监理的项目情况制定考核办法,考核指标应科 学、全面、具体,并应尽量量化。 14.3.2本条明确了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考核的基本内 容,工程监理单位应制定科学、全面、具体的考核指标。 14.3.3本条明确了工程监理单位对总监理工程师考核的基本内 容,工程监理单位应科学、全面、具体的制定对总监理工程师工 作质量量化考核指标。
14.4对建设单位的回访
14.4.1工程监理单位通过对建设单位的定期或不定期回访,更 好地掌握项目监理机构和现场监理人员的工作状况,及时解决项 目监理机构的相关事宜,协助项目监理机构协调关系,做好项目 监理机构的坚强后盾。
14.4.3参加回访的人员应是工程监理单位的职能部门人
4.4.3参加回访的人员应是工程监理单位的职能部门人员,
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也应参加回访,回访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 需要回避时应回避。 14.4.4回访报告的主要内容:回访人员主动发现的问题和建设 单位提出的问题及其处理结果,不能立即处理的问题,回访报告 中应制定下一步详细处理计划
页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也应参加回访,回访过程中,总监理工程 需要回避时应回避。
14.4.4回访报告的主要内容:回访人员主动发现的问是
4回访报告的主要内容:
单位提出的问题及其处理结果,不能立即处理的问题,回访 中应制定下一步详细处理计划。
附录 A工程监理单位用表
A.0.1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 定,任命有类似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监理 工程师,并在表A.0.1中明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范围。 A.0.2建设单位对《工程开工报审表》签署同意意见后,总监 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开工令》。《工程开工令》中的开工日期作 为施工单位计算工期的起始日期。 A.0.3施工单位收到《监理通知单》并整改合格后,应使用 《监理通知回复单》回复,并附相关资料。 A.0.4项目监理机构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惠,发出《监理 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后,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工 的,应当采用表A.0.4及时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应 附相应《监理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等证明监理人员所履行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相关文件资料。 A05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按合
A.0.5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同约定签发暂停令。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注明停工部 范围。
A.0.6施工情况包括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到岗情况、特殊工
员持证情况以及施工机械、材料准备及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 工是否按(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等情况。
附录B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用表
B.0.1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 审核签字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有分包单位的,分包单位编制的 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均应由施工单位按规定完成相 关审批手续后,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
B.0.2施工合同中同时开工的单位工程可填报一次。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开工条件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签发工程开 工令。 B.0.3工程复工报审时,应附有能够证明已具备复工条件的相 关文件资料,包括相关检查记录、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及其落实 情况、会议纪要、影像资料等。 B.0.4分包单位的名称应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全称填写; 分包单位资格材料包括: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 产许可文件、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等;分包 单位业绩材料是指分包单位近三年完成的与分包工程内容类似的 工程业绩材料
分包单位资格材料包括: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 产许可文件、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等;分 单位业绩材料是指分包单位近三年完成的与分包工程内容类位 工程业绩材料。
B.0.5测量放线的专业测量人员资格(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
号、校验资料等)应经项目监理机构确认。 测量依据资料及测量成果包括下列内容: 1平面、高程控制测量:需报送控制测量依据资料、控制 测量成果表(包含平差计算表)及附图。 2定位放样:报送放样依据、放样成果及附图。 B.0.6质量证明文件是指:生产单位提供的合格证、质量证明 书、性能检测报告等证明资料。进口材料、构配件、设备应有商 检的证明文件: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应有相应资质机构的鉴
定文件。如无证明文件原件,需提供复印件,并应在复印件上加 盖证明文件提供单位的公章。 自检结果是指施工单位核对所购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 情单和质量证明资料后,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实物及外部 观感质量进行验收核实的结果。 由建设单位采购的主要设备则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 监理机构进行开箱检查,并由三方在开箱检查记录上签字。 进口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施 工单位、供货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进行联合检 查,检查情况及结果应形成记录,并由各方代表签字认可。
监理机构进行开箱检查,并由三方在开箱检查记录上签字。 进口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施 工单位、供货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进行联合检 查,检查情况及结果应形成记录,并由各方代表签字认可。 B.0.7主要用于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的报验,也可用 于施工单位试验室等的报审。 有分包单位的,分包单位的报验资料应由施工单位验收合格 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验。 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需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并附 有相应工序和部位的工程质量检查记录,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验收。
有分包单位的,分包单位的报验资料应由施工单位验收 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验。 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需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 有相应工序和部位的工程质量检查记录,报送项目监理 验收
DB34/T 3324-2019标准下载B.0.8分部工程质量资料包括:《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表》及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质量资料、安全及功 验(检测)报告等。
包括检查记录、对应部位的影像资料等。 B.0.10每个单位工程应单独填报。质量验收资料是指能够证 明工程按合同纳定完成并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全部资料,包括单 应工程质量资料,有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测资料,主要使用功 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等。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工程(包括单机试 车、无负荷试车和联动调试),应包括试验报告。
B.0.11附件是指与付款申请有关的资料,如已完成
DL/T 1887-2018 水电水利工程砂石破碎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的工程量清单、价款计算及其他与付款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B.0.13证明材料应包括:索赔意向书、索赔事项的相关证 材料。
0.1工程建设有关方相互之间的日常书面工作联系,包括 知、督促、建议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