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3910-2017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33910-2017 汽车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pdf4.1.1牌号、供应状态及表面处理类别
材的牌号、供应状态及表面处理类别应符合表1
TB/T 1528.6-2018 铁路信号电源系统设备 第6部分:不间断电源(UPS)及蓄电池组牌号、状态及表面处理头
:除T64、T66状态外,其他供应状态应符合GB/T16475的规定。 b各类表面处理的膜层代号应符合GB/T6892的规定。 。固溶热处理后人工时效,通过工艺控制使力学性能达到本标准要求的特殊状态。 d一般有弯曲要求。
型材按使用特性分为三类,如表2所示。
2008、2010、2036、4B01、4B91、5252、5457、5657、6008、6011、6022、6151、6053、6S02、6A61、71 合金牌号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3的规定,其他牌号型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3190的规定 牌号的成分均应控制w(Pb)≤0.1%,w(Hg)≤0.1%,w(Cd)0.01%,w(Cr+)≤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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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4B91合金型材用铸锭,液态测氢时的氢含量应不大于0.25mL/100gA1,固态测氢时的氢含量 应不大于22.5μg/100gAl,其他型材用铸锭的氢含量,在液态测氢时的氢含量应不大于0.15mL/100gAl, 固态测量时的氢含量应不大于13.5μg/100gAl。 4.3.2型材用铸锭的渣含量应符合GB/T32186一2015中的Ⅱ级要求。
应不大于22.5μg/100gAl,其他型材用铸锭的氢含量,在液态测氢时的氢含量应不大于0.15mL/100gAl,
型材的尺寸偏差应符合GB/T14846一2014中高精级的规定,不同于高精级或需要超高精级时,应 在图样中注明
4.5室温拉伸力学性能
型材的室温纵向拉伸力学性能应符合 4规定,壁厚超出表4规定的型材,其力学性能由供需双方 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未注明时附实测结果
表4室温拉伸力学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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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性能时,则做T42状态性能,并达到表中T4状态的性能规定。 如无特殊要求或说明,A适用于壁厚大于12.50mm的型材,Asomm适用于壁厚不大于12.50mm的型材。 壁厚不大于1.60mm的型材不要求断后伸长率,如有要求时,可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H111状态供货的型材试样能达到规定值时,可不取样做O状态的性能检测
型材的布氏硬度参考值如表4所示
方对型材高速拉伸性能有要求时,供方应提供术
4.8.1对型材有弯曲性能要求时,应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试样采用4倍壁厚 的弯曲半径,按GB/T232进行90°的弯曲试验,试验后其试样表面不准许裂纹存在。 4.8.2需方对型材全截面弯曲性能有要求时,供方应提供相关数据,
需方对吸能盒用型材的全截面压缩性能有要求时,供方应提供相关数据。
型材的低倍组织应符合GB/T 上不准许有裂纹、缩尾、光亮晶粒、非金属 夹杂及白斑、初晶等点状缺陷存在
型材的显微组织不准许有过烧。对显微组织中的晶粒度有特殊要求时,应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 合同)中注明。
对普通结构件和碰撞安全件用2×××、5×××、7×××系型材,有晶间腐蚀性能要求 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对型材有疲劳性能要求时,应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4.15.1型材的表面应清洁,不准许有裂纹和腐蚀斑点存在。 4.15.2型材表面上的起皮、气泡、压坑、碰伤、擦伤、划伤、表面粗糙、局部机械损伤等缺陷的深度不准 许超过所在部位壁厚的负偏差值,且在装饰面上不应超过0.2mm,在非装饰面上不应超过0.5mm。其 缺陷的总面积在装饰面上不应超过型材表面积的2%,在非装饰面上不应超过型材表面积的5%。 4.15.3型材上需要加工的部位,其表面缺陷深度不应超过机加工量。 4.15.4型材的表面允许供方沿型材纵向打磨至光滑表面。 4.15.5表面处理型材的外观质量应符合GB/T6892的规定
4.15.1型材的表面应清洁,不准许有裂纹和腐蚀斑点存在。 4.15.2型材表面上的起皮、气泡、压坑、碰伤、擦伤、划伤、表面粗糙、局部机械损伤等缺陷的深度不准 许超过所在部位壁厚的负偏差值,且在装饰面上不应超过0.2mm,在非装饰面上不应超过0.5mm。其 缺陷的总面积在装饰面上不应超过型材表面积的2%,在非装饰面上不应超过型材表面积的5%。 4.15.3型材上需要加工的部位,其表面缺陷深度不应超过机加工量。 4.15.4型材的表面允许供方沿型材纵向打磨至光滑表面。 4.15.5表面处理型材的外观质量应符合GB/T6892的规定
5.1.1化学成分分析方法应符合GB/T20975或GB/T7999的规定,仲裁分析应采用GB/T20975规 定的方法。 5.1.2仅对表3、GB/T3190中相应牌号的“铝”及“其他”之外有数值规定的元素进行常规化学分析。 当怀疑非常规分析元素的质量分数超出了本标准的限定值时,生产者应对这些元素进行分析。 5.1.3“A1”含量按GB/T3190规定的方法计算,计算A1”含量时,取常规分析元素与怀疑超量的非常 规分析元素分析数值的和值作为“元素含量总和”。 5.1.4分析数值的判定采用修约比较法,数值修约规则按GB/T8170的有关规定进行,修约数位应与 本标准的表3或GB/T3190规定的极限数位一致。
GB/T33910—20175.3尺寸偏差5.3.1除“阳极氧化”和“阳极氧化十电泳涂漆”类别外的表面处理型材,应在去掉膜层后测量尺寸偏差。5.3.2测量型材平面间隙时,先将型材放在平台上,当型材借自重达到稳定时,用100mm长的直尺(或刀平尺)沿宽度方向测量型材平面与直尺间的最大间隙值(F,),如图1所示,该值(F,)即为型材任意100mm宽度上的平面间隙;将长度大于型材宽度的直尺(或刀平尺)沿宽度方向靠在型材的凹面上,测量直尺与型材之间的最大间隙值(F),或将型材的凹面置于平台上,沿宽度方向测量型材与平台之间的最大间隙值(F),如图1所示,该值(F)即为型材在其整个宽度上的平面间隙。100mm直尺型材宽度直尺(或平台)图1型材平面间隙测量示意图5.3.3其他尺寸偏差的测量方法应符合GB/T14846的规定。5.4室温拉伸力学性能型材的室温纵向拉伸力学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GB/T16865的规定。表面处理的型材,仲裁时应去除拉伸试样表面的膜层。5.5布氏硬度型材的布氏硬度测试方法按GB/T231.1的规定进行。5.6高速拉伸性能型材高速拉伸试验用试样的厚度为型材的原始壁厚,若厚度大于试验设备规定试样的最大厚度时,则应加工至设备规定的最大厚度。高速拉伸的试验方法应按GB/T33227的规定进行。5.7弯曲性能5.7.1型材的弯曲性能试验方法按GB/T232的规定进行。5.7.2型型材的全截面弯曲试验方法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5.8全截面压缩性能型材的全截面压缩试验方法按附录B的规定进行。10
型材的低倍组织检验方法按GB/T3246.2的规定进行
型材的显微组织检验方法按GB/T3246.1的规定
5.11 晶间腐蚀性能
2×××、7×××系合金型材的晶间腐蚀试验方法按GB/T7998的规定进行,5X××系合金型材 的晶间腐蚀试验方法按GB/T26491的规定进行。
型材的疲劳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
外观质量的检测按GB/T6892的规定进行。
6.1.1型材应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型材质量符合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 明书。 6.1.2需方应对收到的型材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 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的异议,应在收到 型材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属于其他性能的异议,应在收到型材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如需仲裁,可委 托供需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并在需方共同取样
6.4.1每批型材出厂前均应进行化学成分、尺寸偏差、室温拉伸力学性能、低倍组织和外 检验。
每批型材出厂前均应进行化学成分、尺 力字性能、低借组织和外观质 率火型材每批均应进行显微组织检查。 铸锭的纯净度由供方工艺保证,当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检验时,应进行检验
6.4.2率火型材每批均应进行显微组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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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检测弯曲性能时,应检验弯曲性能。 6.4.5对全截面弯曲性能有要求的型材,首批供货或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或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检验全截面弯曲性能时,供方应提供试样给需方进行全截面弯曲性能检验, 6.4.6对晶间腐蚀性能有要求的型材,首批供货或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或订货单(或合)中注明检 验晶间腐蚀时,应检验型材的晶间腐蚀性能。 6.4.7对全截面压缩性能有要求的型材,首批供货或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或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检验全截面压缩性能时,应检验型材的全截面压缩性能。 6.4.8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检验高速拉伸性能时,供方应提供试样给需方进行高速拉伸性能试验。 6.4.9对疲劳性能有要求的型材,首批供货或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或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检验疲 劳性能时,应进行疲劳性能的检验。
型材的取样应符合表5的规定。
率火型材,其室温拉伸力学性能、弯曲性能、全截面压缩性能、显微组织、晶间腐蚀性能,生产厂按批(或热处 炉)次取样,仲裁时按批取样
差、室温拉伸力学性能、弯曲性能、低倍组织取栏
表7疲劳试样在横截面上的切取部位
6.6.1任一试样的化学成分不合格时,型材能区分熔次时,则判该试样代表的熔次不合格,其他熔次依 饮检验,合格者交货。不能区分熔次时,则判该批不合格。 6.6.2任一试样的铸锭纯净度不合格时,判该批不合格。 6.6.3任一型材的尺寸偏差不合格时,判该批型材不合格。但允许逐根检验,合格者交货。 6.6.4任一试样的室温拉伸力学性能不合格时,应从该批(或热处理炉)型材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 行重复试验。重复试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该批(或热处理炉)型材合格。若重复试验结果中仍有试样 性能不合格时,则判该批(或热处理炉)型材不合格。经供需双方商定允许供方逐根检验,合格者交货。 也充许供方进行重复热处理,重新取样检验。 6.6.5任一试样的弯曲性能不合格时,应从该批(或热处理炉)型材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重复试 验。重复试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该批(或热处理炉)型材合格。若重复试验结果中仍有试样性能不合 格时,则判该批(或热处理炉)型材不合格。经供需双方商定允许供方逐根检验,合格者交货。也允许供 方进行重复热处理,重新取样检验
因裂纹、光亮晶粒、非金属夹杂物、外来金属夹杂及白斑、初晶及氧化膜等冶金缺陷不合格时, 判该批型材不合格。但经供需双方商定,可由供方逐件检验,合格者交货。 b 因成层、缩尾不合格时,充许从型材挤压尾端切去一段重复试验,直至合格,则该批中的其他型 材均应按受检型材上述缺陷分布的最大长度切尾或逐根检验,合格者交货。 因焊缝不合格时,允许从空心型材的挤压前端切去一段重复试验,直至合格,则该批中的其他 空心型材均应按受检型材缺陷分布的最大长度切头或逐根检验,合格者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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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7任一试样的显微组织不合格时,型材能区分热处理炉次的判该试样代表的炉次不合格,其他炉 次依次检验,合格者交货。不能区分炉次的判该批型材不合格。 6.6.8任一试样的晶间腐蚀性能不合格时,型材能区分热处理炉次的判该试样代表的炉次不合格,其 他炉次依次检验,合格者交货。不能区分炉次的判该批型材不合格。 6.6.9任一试样的疲劳性能不合格时,判该批型材不合格。但允许供方进行重复热处理,重新取样检 验室温拉伸力学性能和疲劳性能。 6.6.10任一试样的膜层性能不合格时,按GB/T6892判定。 6.6.11任一型材的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判该根不合格,
7标志、包装、运输、购存及质量证明书
在检验合格的型材挤压前端应附有如下内容的标识、标签(或合格证): a)供方名称和地址; b)产品名称和尺寸规格或型号; c)牌号和状态; d)表面处理型材的膜层代号、颜色或色号; e)批号或生产日期; f)本标准编号; g)供方质检部门的检印(或质检人员的签名或印章)
型材不涂油,不装箱,其他按GB/T3199规定。需要涂油、装箱或与GB/T3199不同的 方法时应经供需双方商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型材的运输和贮存应符合GB/T3199的规定。
命和贮存应符合GB/T3
每批型材应附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 a)供方名称; b)产品名称和尺寸规格或型号: c 牌号、状态; d)表面处理型材的膜层代号、颜色或色号(非表面处理型材不注明); e)型材批号或生产日期; f)重量或件数; g)各项分析检验结果; h)供方质检部门的检印
i)本标准编号; i)生产许可证编号; k)包装日期(或出厂日期)
3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订购本标准所列材料的订货单(或合同)内应包括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 b)牌号、状态、尺寸规格或型号; c)表面处理型材的膜层代号、颜色或色号(非表面处理型材不注明); d)重量或件数; e)某些尺寸指标的超高精级; f)对壁厚超出表4规定型材力学性能的特殊要求; g)对高速拉伸性能的特殊要求; h)对弯曲性能的特殊要求; i)对全截面弯曲性能的特殊要求; j)对吸能盒用型材需检验全截面压缩性能的特殊要求; k)对显微组织有晶粒度的特殊要求; 对2×××、5×××、7×××合金的普通结构件或碰撞安全件有晶间腐蚀性能的特殊要求; m)对疲劳性能的特殊要求; n)对膜层性能的特殊要求; 0)其他特殊要求; P)本标准编号。
E=J"°F(H)dH
E 吸能量,单位为焦耳(J); F(H)一—图A.2中位移为H时的弯曲力,单位为千牛(kN); H位移,单位为毫米(mm); H。 一试样位移至特定点的位移,单位为毫米(mm)。 A.5.4最大弯曲力 Fm吸能量 E、弯曲刚度K按 GB/T 8170规定修约到个位。
E 吸能量,单位为焦耳(J); F(H)一—图A.2中位移为H时的弯曲力,单位为千牛(kN); H。 一试样位移至特定点的位移,单位为毫米(mm)。 4最大弯曲力F吸能量E、弯曲刚度K按GB/T8170规定修约到个位
B.5.3按式(B.2)计算试样压缩位移至特定点H。的吸能量E,如图B.2所示。H。的位移推荐取 100mm,取其他值时应在试验报告中注明。
E 吸能量,单位为焦耳(J); F(H)) 压力,单位为千牛(kN); H 位移,单位为毫米(mm); H。 一试样位移至特定点的位移。 B.5.4最大压缩力Fmx、吸能量E按GB/T8170规定修约到小数点后2位,压缩率AH按GB/T8170 规定修约到小数点后1位。
试验报告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a)本标准编号; b)牌号及尺寸规格; c)试样状态; d) 试样形状和尺寸; e) 试验结果(最大压缩力Fmx、吸能量E、压缩率Ah) f)测试人员和测试时间
GB/T33910—2017附录 C(规范性附录)铝合金型材疲劳试验方法C.1方法原理本方法是在指定循环次数或循环应力条件下,沿着试样的纵轴方向施加恒幅交变荷载,测定材料的疲劳性能(如图C.1)。交变载荷说明:1—上夹具;2——试样;3—下夹具。图C.1疲劳试验示意图C.2试验设备C.2.1试验采用电磁共振疲劳试验机或电液伺服疲劳试验机。C.2.2试验机静载荷、动载荷和同轴度应满足JG556的要求,C.2.3试验过程中,试验机施加载荷应准确、稳定。C.3试样C.3.1矩形试样C.3.1.1矩形试样的形状与尺寸应符合图C.2和表C.1的规定。22
C.4.1试验在室温下进行,通常应为10℃~35℃。 C.4.2试验前应对试样进行外观检验,清洁试样表面时不应造成试样损伤。 C.4.3采用工具显微镜或投影仪测量试样工作圆弧部分最小横截面的宽度或直径,采用千分尺测量试 样的厚度,测量精度应不低于0.01mm。 C.4.4将试样装夹在适当的夹具上,并保证同轴度,不得超载。 C.4.5 载荷波形为正弦波,通常试验频率不大于200Hz。 C.4.6 设定供需双方商定的试验参数(最大应力、应力比、循环次数)。 C.4.7 开始施加荷载,直至试样断裂或达到指定循环次数。 C.4.8 试样断裂在非工作部分,试验无效。 C.4.9 记录试验结果及试验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疲劳试验条件(应力比、最大应力、循环次数)由供需双方商定,试样数量为3个。试样全部未 试验结果记为通过;试样发生断裂,试验结果记为不通过,并记录下断裂试样的循环周次,用 表示,按GB/T8170规定修约至3位有效数字,例如:3.56×105
C.5.2疲劳强度测定
C.5.2.1采用升降法测定指定循环次数下的中值疲劳强度和指定存活率的疲劳强度。升降法试验一 股采用15个试样。相邻两级应力水平的应力增量应为预计中值疲劳强度的3%~5%。应力水平的级 数取决于应力增量的大小和试验数据的分散程度,一般以3~5级为宣。第一件试样的试验应力水平应 略高于预计中值疲劳强度,随后试样的试验应力水平取决于前一试样的试验结果。凡前一试样未达到 指定循环次数发生破坏,则随后的一次试验将在低一级的应力水平下进行;凡前一根试样达到指定循环 次数未破坏,则随后的一次试验在高一级应力水平下进行,直至完成全部试验为止。对第一次出现相反 结果以前的试验数据,如在升降图的波动范围以内,则在后续试验中可以利用。数据处理时,先将相邻 应力水平的各数据点按一个断裂点(×)和一个未断裂点(O)配成对子,然后再进行计算。 C.5.2.2中值疲劳强度a5按式(C.1)计算,按GB/T8170规定修约到个位:
[(α: so)] ...(C.2) n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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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一标准差,单位为兆帕(MPa)。
式中: 一标准差,单位为兆帕(MPa)。 5.2.4指定存活率P的疲劳强度,按式(C.3)计算按GB/T8170规定修约到个位
式中: —标准差GB/T 20258.1-2019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 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比例尺,单位为兆帕(MPa)。
2.4指定存活率P的疲劳强度ap按式(C.3)计算,按GB/T8170规定修约到个位:
a, =aso k,s
下的疲劳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P kp——指定存活率P的标准正态偏量值,可由正态分布表查得,无量纲
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型材合金牌号、状态、型号和批号等; b)试样形状、尺寸、取样方向和位置等; c)试验机的型号、加载方式、试验波形、频率、应力比、最大应力和循环次数等; d)试验环境:试验温度及其变化范围: e)试验结果; 其他
HG/T 20637.1-2017标准下载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型材合金牌号、状态、型号和批号等; b)试样形状、尺寸、取样方向和位置等; 试验机的型号、加载方式、试验波形、频率、应力比、最大应力和循环次数等; d)试验环境:试验温度及其变化范围; 试验结果; 其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