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 43∕003-2017 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pdf5冷却水的供水温度,不仅与冷却塔风机能耗相关,更会 影响到冷机能耗。从节能的观点来看,较低的冷却水进水温度有 利于提高冷水机组的能效比,但会使冷却塔风机能耗增加,因此 对于冷却侧能耗有个最优化的冷却水温度。但为了保证冷水机组 能够正常运行,提高系统运行的可靠性,通常冷却水进水温度有 最低水温限制的要求。为此,必须采取一定的冷却水水温控制措 施。通常有三种做法:(1)调节冷却塔风机运行台数;(2)调节 冷却塔风机转速;(3)供、回水总管上设置旁通电动阀,通过调 节旁通流量保证进入冷水机组的冷却水温高于最低限值。在 (1)、(2)两种方式中,冷却塔风机的运行总能耗也得以降低。 6冷却水系统在使用时,由于水分的不断蒸发,水中的离 子浓度会越来越高。为了防止由于高离子浓度带来的结垢等种种 整病,必须及时排污。排污方法通常有定期排污和控制离子浓度 排污。这两种方法都可以采用自动控制方法,其中控制离子浓度 排污方法在使用效果与节能方面具有明显优点。 7提高供水温度会提高冷水机组的运行能效,但会导致未 瑞空调设备的除湿能力下降、风机运行能耗提高,因此供水温度 需要根据室外气象参数、室内环境和设备运行情况,综合分析整 个系统的能耗进行优化调节。因此,推荐在有条件时采用。 8设备保养的要求,有利于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也属于 广义节能范畴。 9机房群控是冷、热源设备节能运行的一种有效方式,水 温和水量等调节对于冷水机组、循环水泵和冷却塔风机等运行能 效有不同的影响,因此机房总能耗是总体的优化目标。冷水机组 内部的负荷调节等都由自带控制单元完成,而且其传感器设置在 机组内部管路上,测量比较准确和全面。采用通信方式,可以将 其内部监测数据与系统监控结合,保证第2款和第7款的实现。 8.2.8强制性条文。暖通空调系统机房相关监控和计量温度 压力、流量等的仪器仪表对系统机房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调节起着
压力、流量等的仪器仪表对系统机房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调节起着 非常重要的作用,过去由于缺少安装必须的温度计、流量计,对
机组的出力测量造成困难。另外,各分区的回水、回风管上设置 温度计便于提供各分区流量的调节或系统问题诊断依据
8.2.9空调系统的节能控制要
1风阀、水阀与风机连锁启停控制,是一项基本控制要求。 实践中发现很多工程没有实现BD 440017-2017标准下载,主要是由于冬季防冻保护需要停 风机、开水阀,这样造成夏季空调机组风机停时往往水阀还开 着,冷水系统“大流量,小温差”,造成冷水泵输送能耗增加、 令机效率下降等后果。需要注意在需要防冻保护地区应设置本连 锁控制与防冻保护逻辑的优先级 2绝大多数公共建筑中的空调系统都是间歇运行的,因此 保证使用期间的运行是基本要求。推荐优化启停时间即尽量提前 系统运行的停止时间和推迟系统运行的启动时间,这是节能的重 要手段。 5室内温度设定值对空调风系统、水系统和冷热源的运行 能耗均有影响。根据相关文献,夏季室内温度设定值提高1℃, 空调系统总体能耗可下降6%左右。因此,推荐根据室外气象参 数优化调节室内温度设定值,这既是一项节能手段,同时也有利 于提高室内人员舒适度。 6新建建筑、酒店、高等学校等公共建筑同时使用率相对 较低,不使用的房间在空调供冷/供暖期,一般只关闭水系统, 过渡季节风系统不会主动关闭,造成能源浪费。 8.2.10推荐设置常闭式电动通断阀,风机盘管停止运行时能够 及时关断水路,实现水泵的变流量调节,有利于水系统节能 通常情况下,房间内的风机盘管往往采用室内温控器就地控 制方式。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 法律法规,对公共区域风机盘管的控制功能提出要求。 1由于室温设定值对能耗有影响和响应政府对空调系统夏 李运行温度的号召,要求对室温设定值进行限制,可以从监控机 房统一设定温度。 2风机盘管可以采用水阀通断/调节和风机分档/变速等不
及时关断水路,实现水泵的变流量调节,有利于水系统节能 通常情况下,房间内的风机盘管往往采用室内温控器就地控 制方式。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 法律法规,对公共区域风机盘管的控制功能提出要求。 1由于室温设定值对能耗有影响和响应政府对空调系统夏 李运行温度的号召,要求对室温设定值进行限制,可以从监控机 房统一设定温度。 2风机盘管可以采用水阀通断/调节和风机分档/变速等不
司控制方式。采用温控器控制水阀可保证各末端能够“按需供 水”,以实现整个水系统为变水量系统 考虑到对室温控制精度要求很高的场所会采用电动调节阀, 严寒地区在冬季夜间维持部分流量进行值班供暖等情况,不作统 一限定。
每周时间程序控制风机启停的方法,节能效果明显。在有多台风 机的情况下,也可以根据不同的时间启停不同的运行台数的方式 进行控制
每周时间程序控制风机启停的方法,节能效果明显。在有多:
的特性,有效利用室内自由热从而达到节省室内供热量的目的。
8.2.14对于间歇运行的空调系统,在保证使用期间满
8.3.1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对设 置用水计量水表的位置作了明确要求。冷却塔循环冷却水、游泳 池和游乐设施、空调冷(热)水系统等补水管上需要设置用水计 量表;公共建筑中的厨房、公共浴室、洗衣房、锅炉房、建筑物 引入管等有冷水热水量计量要求的水管上都需要设置计量水表, 控制用水量,达到节水、节能要求。 8.3.2安装热媒或热源计量表以便控制热媒或热源的消耗,落 实到节约用能。 水加热、热交换站室的热媒水仅需要计量用量时,在热媒管 道上安装热水表,计量热媒水的使用量。 水加热、热交换站室的热媒水需要计量热媒水耗热量时,在 热媒管道上需要安装热量表。热量表是一种适用于测量在热交换 环路中,载热液体所吸收或转换热能的仪器。热量表是通过测量 热媒流量和恰差值来计算出热量损耗,热量损耗一般以“KJ”或 “MJ”表示,也有采用“kWh”表示。在水加热、换热器的热媒 进水管和热媒回水管上安装温度传感器,进行热量消耗计量。热 水表可以计量热水使用量,但是不能计量热量的消耗量,故热水 表不能替代热量表。 热媒为蒸汽时,在蒸汽管道上需要安装蒸汽流量计进行计 量。水加热的热源为燃气或燃油时,需要设燃气计量表或燃油计 量表进行计量。
数量多于3台时,宜采用机组群控方式,优化运行策略,提高系 统的综合能效。 设备运行状态的监测及故障报警是系统监控的一个基本 内容。 由于工程的情况不同,本条内容可能无法完全包含一个具体 工程中的监控内容,因此设计人还需要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些应监控的参数和设备。
8.4.1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
算单位。 电能自动监测系统是节能控制的基础,电能自动监测系统至 少包括各层、各区域用电量的统计、分析。2007年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设部与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 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L2007」245号) 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提出了具体要求。 2008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 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耗数据采集技术导则》,对 能耗监测提出了具体要求。
8.4.2建筑功能区域主要指锅炉房、换热机房等设备机房、公 共建筑各使用单位、商店各租户、酒店各独立核算单位、公共建 筑各楼层等,
8.4.3 照明插座用电是指建筑物内照明、插座等室内设备用电 的总称。包括建筑物内照明灯具和从插座取电的室内设备,如计 算机等办公设备、厕所排气扇等。
8.4.3照明插座用电是指建筑物内照明、插座等室内设备
办公类建筑建议照明与插座分项监测,其目的是监测照明与 插座的用电情况,检查照明灯具及办公设备的用电指标。当未分 项计量时,不利于建筑各类系统设备的能耗分布统计,难以发现
能耗不合理之处。 空调用电是为建筑物提供空调、供暖服务的设备用电的统 称。常见的系统主要包括冷水机组、冷冻泵(一次冷冻泵、二次 冷冻泵、冷冻水加压泵等)、冷却泵、冷却塔风机、风冷热泵等 和冬季供暖循环泵(供暖系统中输配热量的水泵;对于采用外部 热源、通过板换供热的建筑,仅包括板换二次泵;对于采用自备 锅炉的,包括一、二次泵)、全空气机组、新风机组、空调区域 的排风机、变冷媒流量多联机组。 若空调系统末端用电不可单独计量,空调系统末端用电应计 算在照明和插座子项中,包括220V排风扇、室内空调末端(风 机盘管、VAV、VRV末端)和分体式空调等。 电力用电是集中提供各种电力服务(包括电梯、非空调区域 通风、生活热水、自来水加压、排污等)的设备(不包括空调供 暖系统设备)用电的统称。电梯是指建筑物中所有电梯(包括货 梯、客梯、消防梯、扶梯等)及其附属的机房专用空调等设备。 水泵是指除空调供暖系统和消防系统以外的所有水泵,包括自来 水加压泵、生活热水泵、排污泵、中水泵等。通风机是指除空调 供暖系统和消防系统以外的所有风机,如车库通风机、厕所屋顶 排风机等。特殊用电是指不属于建筑物常规功能的用电设备的耗 电量,特殊用电的特点是能耗密度高、占总电耗比重大的用电区 域及设备。特殊用电包括信息中心、洗衣房、厨房餐厅、游泳 池、健身房、电热水器等其他特殊用电。 8.4.4循环水泵耗电量不仅是冷热源系统能耗的一部分,而且 也反映出输送系统的用能效率,对于额定功率较大的设备宜单独 设置电计量。 8.4.5集中开、关控制有许多种类,如建筑设备监控(BA)系 统的开关控制、接触器控制、智能照明开、关控制系统等,公共 场所照明集中开、关控制有利于安全管理。适宜的场所宜采用就 地感应控制包括红外、雷达、声波等探测器的自动控制装置,可 自动开关实现节能控制,通常推荐采用。但医院的病房大楼、中
小学校及其学生宿舍、幼儿园(未成年使用场所)、老年公寓、 酒店等场所,因病人、小孩、老年人等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人: 在灯光明暗转换期间极易发生踏空等安全事故;酒店走道照明出 于安全监控考虑需保证一定的照度,因此上述场所不宜采用就地 感应控制。 人员聚集大厅主要指报告厅、观众厅、宴会厅、航空客运 站、商场营业厅等外来人员较多的场所。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包括 开、关型或调光型控制,两者都可以达到节能的目的,但舒适 度、价格不同。 当建筑考虑设置电动遮阳设施时,照度可以根据需要自动 调节。 建筑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设置景观照明时,应采取集中控制 方式,并设置平时、一般节日、重大节日等多种模式。 8.4.6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可以自动控制建筑设备的启停,使建 筑设备工作在合理、高效的状态下,可以大量减少建筑物的能 耗。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对设置有 详细规定
建筑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
9.1.1本条文为进行绿色设计的控制项。绿色建筑选址应满足 现行《城乡规划法》及湖南省各地市城市规划管理有关技术规定 对场地建设的要求,不应违反现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风景 名胜区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 条例》、《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各类保护区的要求。 《城乡规划法》第二条明确:“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 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第四十二 条规定:“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 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因此,任何建设项目的选址必须符合当 地城乡规划的规定。 各类保护区是指受到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划定有明确的保护 范围,制定有相应保护措施的各类政策区,主要包括:基本农田 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条 例》)、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 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历史文化街区(《城市 紫线管理办法》)等。 文物古迹是指人类在历史上创造的具有价值的不可移动的实 物遗存,包括地面与地下的古遗址、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 古碑石刻、近代代表性建筑、革命纪念建筑等,主要指文物保护 单位、保护建筑和历史建筑。
9.1.1本条文为进行绿色设计的控制项。绿色建筑选
源的距离应满足相应危险源的安全防护距离等控制要求,对场地 中的不利地段或潜在危险源应采取必要的避让、防护或控制、治 理等措施,对场地中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应采取有效的治理与防
护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符合各项安全标准。 场地的防洪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及《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的规定,抗震 防灾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 50413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土壤中浓 度的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规范》GB50325的规定,电磁辐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 辐射防护规定》GB8702的规定
用原有地形地貌,尽量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减少开发建设过程对 场地及周边生态环境生态系统的改变,包括原有水体和植被,特 别是大型乔木。
用原有地形地貌,尽量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减少开发建设过程对
当建设过程中若确需改造场地内的地形、地貌、水体、 植被等时,应在工程结束后及时采取生态复原措施,减少对 原有场地环境的改造和破坏。场地表层土的保护和回收利用 是土壤资源保护、维持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方法之一,应充分 利用含有丰富的有机质、矿物质和微量元素,适合植物和微 生物生长的表层土。除此之外,宜根据场地实际状况,采取 其他生态恢复或补偿措施,如对土壤进行生态处理,对污染 水体进行净化和循环,对植被进行生态设计以恢复场地原有
9.2.3建筑室内的环境质量与日照密切相关,日照直
更用者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我国对幼儿园、中小学校、医 院、疗养院等公共建筑制定有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其 日照、消防、防灾、视觉卫生等提出了相应的技术要求,直接影 响着建筑布局、间距和设计。 如《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中规定:托儿 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的日照方位,并满足冬 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h的要求,生活用房应避免朝西,否 则应设遮阳设施;《中小学设计规范》GB50099中对建筑间距的 规定是:普通教室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应小于2h。因此,建筑的 布局与设计应充分考虑上述技术要求,最大限度地为建筑提供良 好的日照条件,满足相应标准对日照的控制要求;若没有相应的 标准规定,应符合当地城乡规划的规定。 建筑布局不仅要求项目本身所有建筑满足有关日照标准要 求,还应兼顾周边,减少对相邻的居住建筑、幼儿园生活用房等 有日照标准要求的建筑产生不利的日照遮挡。条文中的“不降低 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是指:(1)对于新建项目的建设,应满足 周边建筑有关日照标准的要求。(2)对于改造项目分两种情况: 周边建筑改造前满足日照标准的,应保证其改造后仍满足相关日 照标准的要求;周边建筑改造前未满足日照标准的,改造后不可 再降低其原有日照水平
9.2.4公共建筑种类繁多,在保证其基本功能及室外环境的前
提下应按照当地城乡规划的要求合理制定容积率指标,本条要求
场地设计是综合性、系统性的过程,就节地而言,对于受条 牛限制或自身需求容积率不可能高的建设项目,可以通过精心的 场地设计,创造更高的绿地率以及提供更多的开敲空间或公共空 间等方面进行平衡。 9.2.5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是城市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措施之
9.2.5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是城市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措施之
一。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与地上建筑及其他城市相关城市空 间紧密结合、统一规划。同时,从雨水渗透及地下水补给,减 少径流外排等生态环保要求出发,地下空间也应利用有度、科 学合理。 本条要求地下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Rp1≥50%,地下 一层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率Rp2<70%,若只含1层地下 室,则只要求Rp2<70%。本条涉及的各类民用建筑或工业建筑 的民用功能部分,由于地下空间的利用受诸多因素制约,而未利 用地下空间的项目应提供相关说明。经论证,场地区位、地质等 条件不适宜开发地下空间的,可不作要求。 9.2.6本条倡导自行车、电动车等绿色出行方式。自行车停车 场所应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符合使用者出行习惯,并采取遮阳 防雨措施。机动车停车位应满足当地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要 求,并依据实际调研数据要求地下停车位的配建不小于总停车位 数量的65%。地面停车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适度设置: 并科学管理、合理组织交通流线,不应对人行、活动场所产生干 扰。同时,本条着眼于电动汽车未来发展,按照国家“适度超 前,有序建设,桩站先行”的原则,要求合理配置充电装置停车 位,其数量不少于总停车位数量的10%。另外,根据项目停车 场使用特点,鼓励采用错时停车方式向社会开放,提高停车场 (库)使用效率。 9.2.7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重要措施,因
一。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与地上建筑及其他城市相关城市空 间紧密结合、统一规划。同时,从雨水渗透及地下水补给,减 少径流外排等生态环保要求出发,地下空间也应利用有度、科 学合理。 本条要求地下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Rp1≥50%,地下 一层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率Rp2<70%,若只含1层地下 室,则只要求Rp2<70%。本条涉及的各类民用建筑或工业建筑 的民用功能部分,由于地下空间的利用受诸多因素制约,而未利 用地下空间的项目应提供相关说明。经论证,场地区位、地质等 条件不适宜开发地下空间的,可不作要求。
9.2.6本条倡导自行车、电动车等绿色出行方式。自行车
9.2.7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重要
比建筑与公共交通联系的便捷程度十分重要。为便于建筑使用者 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在选址与场地规划中应重视建筑及场地与公 共交通站点的有机联系,合理设置场地出入口,并设置便捷的步 行通道联系公共交通站点,如建筑外的平台直接通过天桥与公交 点相连,建筑地下空间与地铁站点相连,为减少到公共交通站 点的绕行距离设置专用的人行通道等
9.2.8建筑与场地及场地内外联系的无障碍设
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各类人群方便、安全出行的基本
建筑场地内部与外部人行系统的连接是目前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薄 弱环节,建筑作为城市的有机单元,其无障碍设施建设应纳人城 市无障碍系统,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的规定。如果建筑场地外已有无障碍人行通道,场地内的 无障碍通道应与之联系。 建筑内无障碍设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 计规范》GB50763中的规定,如建筑人口、走廊、过厅、电 梯、卫生间、饮水处等应设有无障碍设施,保证行动不方便 人群平等参与社会、文化生活和共享社会公共福利设施条件 的权利。
计规范》GB50763中的规定,如建筑人口、走廊、过厅、电 梯、卫生间、饮水处等应设有无障碍设施,保证行动不方便 人群平等参与社会、文化生活和共享社会公共福利设施条件 的权利。 9.2.9合理设置绿地可起到改善和美化环境,调节小气候,缓 解城市热岛效应等作用。绿地率是衡量场地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 之一。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建筑周边绿地和道路绿地(道路红线 内的绿地)等,含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的地下或半地下建 筑的屋顶绿化。需要说明的是,不包括其他屋顶、晒台的人工 绿地。 为保障城市公共空间的品质,提高服务质量,每个城市对城 市中不同地段或不同性质的公共设施建设项目,都制定有相应的 绿地管理控制要求。因此公共建筑项目应优化建筑布局,提供更 多的绿化用地或绿化广场,创造更加宜人的公共空间;有条件的 绿地或绿化广场设置休想、娱乐等设施并定时向社会公众免费开 放,有利于提供更多的公共活动空间。 9.2.10乡土植物其有很强的适应能力,种植乡土植物可确保 植物的存活率,减少病虫害,能有效降低维护费用。本条所指 植物种类范围还包含外来适用植物,植物选择应以乡土植物和 驯化的外来及野生植物为主。乡土植物的种类及数量设计比例 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规定不应小于 70%,以确保城市整体生态环境的相关要求。湖南地区乡土植 物种类繁多,主要乡土植物及外来适用植物种类详见表
9.2.9合理设置绿地可起到改善和美化环境,调节小气候
解城市热岛效应等作用。绿地率是衡量场地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 之一。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建筑周边绿地和道路绿地(道路红线 内的绿地)等,含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的地下或半地下建 筑的屋顶绿化。需要说明的是,不包括其他屋顶、晒台的人工 绿地。 为保障城市公共空间的品质,提高服务质量,每个城市对城 市中不同地段或不同性质的公共设施建设项目,都制定有相应的 绿地管理控制要求。因此公共建筑项目应优化建筑布局,提供更 多的绿化用地或绿化广场,创造更加宜人的公共空间;有条件的 录地或绿化广场设置休憩、娱乐等设施并定时向社会公众免费开 放,有利王提供更多的公共活动空间
表 9.2. 10 湖南主要乡土植物及外来适用植物一览表
续表 9. 2. 10
续表 9. 2. 10
续表 9. 2. 10
续表 9. 2. 10
注:“”屋顶绿化可选植物
顶绿化可选植物 “”垂直绿化可选植物
9.2.11绿化是城市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大面积的草坪不但维 护费用昂贵,生态效果也不理想,其生态效益也远小于灌木、乔 木。因此,合理搭配乔木、灌木和草坪,以乔木为主,能够提高 绿地的空间利用效率、增加绿量,使有限的绿地发挥更大的生态 效益和景观效益。合理的植物物种选择和搭配会对绿地植被的生 长起到促进作用。种植区域的覆土深度应满足乔、灌木自然生长 的需要,满足项目所在地有关覆土深度的控制要求。绿地空间, 尤其是用于调蓄雨水的绿地,其覆盖植被应有良好的耐旱、耐涝 性能和较小的浇灌需求。 有条件的建筑宜进行屋顶绿化和墙面垂直绿化,既能增加绿 化面积,文可以改善屋顶和墙面的保温隔热效果,建筑节能效果 明显,还可有效截留雨水。 9.2.12场地开发应遵循低影响开发原则,合理利用场地空间设
9.2.12场地开发应遵循低影响开发原则,合理利用场地空间
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包括雨水花园、下口 绿地、屋顶绿化、植被浅沟、雨水截流设施、渗透设施、雨 塘、雨水湿地、景观水体、多功能调蓄设施等。绿色雨水基砭
施有别于传统的灰色雨水设施(雨水口、雨水管道等),能够以 自然的方式控制城市雨水径流、减少城市洪涝灾害、控制径流污 染、保护水环境。 当场地面积超过一定范围时,应进行雨水专项规划设计。雨 水专项规划设计是通过建筑、景观、道路和市政等不同专业的协 周配合,综合考虑各类因素的影响,对径流减排、污染控制、雨 水收集回用进行全面统筹规划设计。通过实施雨水专项规划设 计,能避免实际工程中针对某个子系统(雨水利用、径流减排、 污染控制等)进行独立设计所带来的诸多资源配置和统筹衔接问 题,避免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具体评价时,场地占地面积 大于10hm²的项目,应提供雨水专项规划设计,不大于10hm²的 项目可不做雨水专项规划设计,但也应根据场地条件合理采用雨 水控制利用措施,编制场地雨水综合利用方案。 利用场地的河流、湖泊、水塘、湿地、低洼地作为雨水调蓄 设施,或利用场地内设计景观(如景观绿地和景观水体)来调蓄 雨水,可达到有限土地资源多功能开发的目标。能调蓄雨水的景 观绿地包括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树池、十塘等。 屋面雨水和道路雨水是建筑场地产生径流的重要源头:易被 污染并形成污染源,故宜合理引导其进入地面生态设施进行调 蓄、下渗和利用,并采取相应截污措施,保证雨水在滞蓄和排放 过程中有良好的衔接关系,保障自然水体和景观水体的水质、水 量安全。地面生态设施是指下凹式绿地、植草沟、树池等,即在 地势较低的区域种植植物,通过植物截流、土壤过滤滞留处理小 流量径流雨水,达到径流污染控制目的。 雨水下渗也是消减径流和径流污染的重要途径之一。本条 “硬质铺装地面”指场地中停车场、道路和室外活动场地等,不包 括建筑占地(屋面)、绿地、水面等。通常停车场、道路和室外活 动场地等,有一定承载力要求,多采用石材、砖、混凝土、砾石 等为铺地材料,透水性能较差,雨水无法入渗,形成大量地面径 流,增加城市排水系统的压力。“透水铺装”是指采用如植草砖、
透水沥青、透水混凝土、透水地砖等透水铺装系统,既能满足路 用及铺地强度和耐久性要求,又能使雨水通过本身与铺装下基层 相通的渗水路径直接渗人下部土壤的地面铺装。当透水铺装下为 地下室顶板时,若地下室顶板设有疏水板及导水管等可将渗透雨 水导入与地下室顶板接壤的实土,或地下室顶板上覆土深度能满 足当地园林绿化部门要求时,仍可认定其为透水铺装地面。 9.2.13应对场地周边的噪声现状进行检测,并对规划实施后的 环境噪声进行预测,通过合理布局,降低环境噪声对建筑的影 响,必要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噪声状况,使之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中对于不同声环境功能区噪声 标准的规定。当拟建噪声敏感建筑不能避免临近交通干线,或不 能远离固定的设备噪声源时,需要采取提高围护结构隔声降噪性 能、建设绿化隔离带等措施降低噪声干扰。 需要说明的是,噪声监测的现状值仅作为参考,需结合场地 环境条件的变化(如道路车流量的增长)进行对应的噪声改变情 况预测。 9.2.14本条所指的噪声控制对象包括室内自身噪声源和来自室 外的环境噪声。室内噪声源一般为通风空调设备、排水管道、日 用电器及人为活动产生的噪声等;室外噪声源则包括来自于建筑 其他房间的噪声(如电梯噪声、空调设备噪声等)和来自建筑外 部的噪声(如周边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工业噪声等)。应 合理布置建筑平面,对室内声环境要求较高的功能房间应远离噪 声源布置,并对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的构造和技术措施。 本条所指的低限标准要求,与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 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标准要求规定对应,如该标准中 没有明确室内噪声级的低限标准要求,即对应该标准规定的室内 噪声级的最低要求。 9.2.15外墙、隔墙和门窗的隔声性能指空气声隔声性能;楼板
透水沥青、透水混凝土、透水地砖等透水铺装系统,既能满足路 用及铺地强度和耐久性要求,又能使雨水通过本身与铺装下基层 相通的渗水路径直接渗入下部土壤的地面铺装。当透水铺装下为 地下室顶板时,若地下室顶板设有疏水板及导水管等可将渗透雨 水导入与地下室顶板接壤的实土,或地下室顶板上覆土深度能满 足当地园林绿化部门要求时,仍可认定其为透水铺装地面,
地下室顶板时,若地下室顶板设有疏水板及导水管等可将渗透雨 水导入与地下室顶板接壤的实土,或地下室顶板上覆土深度能满 足当地园林绿化部门要求时,仍可认定其为透水铺装地面。 9.2.13应对场地周边的噪声现状进行检测,并对规划实施后的 环境噪声进行预测,通过合理布局,降低环境噪声对建筑的影 响,必要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噪声状况,使之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中对于不同声环境功能区噪声 标准的规定。当拟建噪声敏感建筑不能避免临近交通干线,或不 能远离固定的设备噪声源时,需要采取提高围护结构隔声降噪性 能、建设绿化隔离带等措施降低噪声干扰。 需要说明的是,噪声监测的现状值仅作为参考,需结合场地 环境条件的变化(如道路车流量的增长)进行对应的噪声改变情 况预测。
9.2.13应对场地周边的噪声现状进行检测,并对规划实施后的
9.2.14本条所指的噪声控制对象包括室内自身噪声源和来
外的环境噪声。室内噪声源一般为通风空调设备、排水管道、日 用电器及人为活动产生的噪声等;室外噪声源则包括来自于建筑 其他房间的噪声(如电梯噪声、空调设备噪声等)和来自建筑外 部的噪声(如周边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工业噪声等)。应 合理布置建筑平面,对室内声环境要求较高的功能房间应远离噪 声源布置,并对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的构造和技术措施。 本条所指的低限标准要求,与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 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标准要求规定对应,如该标准中 没有明确室内噪声级的低限标准要求,即对应该标准规定的室内 噪声级的最低要求。
9.2.15外墙、隔墙和门窗的隔声性能指空气声隔声性能;朴
的隔声性能除了空气声隔声性能之外,还包括撞击声隔声性能。 本条所指的围护结构构件的隔声性能的低限标准要求,与现行国
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标准要求 规定对应,如该标准中没有明确围护结构隔声性能的低限标准要 求,即对应该标准规定的隔声性能的最低要求
9.2.16窗户除了有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的功能外,还从视觉上
在规定的使用区域,主要功能房间70%以上的区域能通过 地面以上0.80~2.30m高处的玻璃窗看到室外自然环境,没有 构筑物或周边建筑物造成明显视线十扰。非主要功能空间包括走 郎、核心筒、卫生间、电梯间、特殊功能房间等。 9.2.17建筑物光污染包括建筑反射光(眩光)、夜间的室外夜 景照明以及广告照明等造成的光污染。光污染使得夜空的明亮度 增大,不仅对天体观测等造成障碍,而且对人造成不良影响。光 污染产生的眩光会让人感到不舒服,还会使人降低对灯光信号等 重要信息的辨识力,甚至带来道路安全隐惠。 光污染控制对策包括降低建筑物表面(玻璃和其他材料、涂 料)的可见光反射比,合理选配照明器具,采取防止溢光措施 等。现行国家标准《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18091将透光幕 墙的光污染定义为有害光反射,对透光幕墙的可见光反射比作了 规定,本条对透光幕墙可见光反射比较该标准中最低要求适当提 高,取为0.2。 室外照明设计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 范》JGJ/T163关于光污染控制的相关要求;同时避免夜间照明 溢光,或者所有室内非应急照明在非运营时间能够自动控制关 闭,包括在工作时间外可手动关闭 9.2.18本条主要为改善建筑用地内部以及周边地域的热环境, 创造舒适的微气候环境。建筑墙体及路面的辐射散热是造成建筑 物及周边热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这些散热不仅与建筑周围的环 境恶化密切相关,也是造成城市热岛效应的原因之一。 建简设计应分析判断夏季典型日(夏至日或大晏日)的日平
在规定的使用区域,主要功能房间70%以上的区域能通过 地面以上0.80~2.30m高处的玻璃窗看到室外自然环境,没有 构筑物或周边建筑物造成明显视线干扰。非主要功能空间包括走 廊、核心筒、卫生间、电梯间、特殊功能房间等。
9.2.18本条主要为改善建筑用地内部以及周边地域的热环境,
创造舒适的微气候环境。建筑墙体及路面的辐射散热是造成建筑 物及周边热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这些散热不仅与建筑周围的环 境恶化密切相关,也是造成城市热岛效应的原因之一。 建筑设计应分析判断夏季典型日(夏至日或大暑日)的日平
均热岛强度(8:00~18:00的平均值)是否达到不高于1.5℃ 的要求。 可通过采取下列设计与技术措施来控制热岛强度,包括: 1)户外活动区域超过20%的面积采取遮阴措施。户外活 动区域包括:步道、庭院、广场、游憩场和停车场。遮阴措施包 括绿化遮阴、构筑物遮阴、建筑自遮挡等。其中:遮阴面积按照 成年乔木的树冠投影面积计算;构筑物遮阴按照遮阴投影面积计 算;建筑自遮挡面积按照夏至日8:00~16:00内有4h处于建 筑阴影区域的户外活动场地面积; 2)建筑立面(非透明外墙,不包括透光幕墙)、屋顶、地 面、道路采用太阳辐射反射系数大的材料,可降低太阳得热或蓄 热,降低表面温度,达到降低热岛效应、改善室外热舒适环境的 目的。表9.2.18列出了常见的普通材料和颜色的反射系数
表 9. 2. 18 常见普通材料和颜色的反射系数
9.2.19建筑利用底层架空形式有助于增强场地的自然通风状 况,改善夏季、过渡季的热舒适环境质量,同时可增加室外公共 活动空间。但采取此种形式宜在场地冬季主导风向一侧设置防风 墙等措施,防止冬季冷风渗透,此外,对于交通干道周边的建筑 需同时考虑防噪问题。
9.3.1绿地灌溉应采用喷灌、微灌、渗灌、低压管灌等节水灌 溉方式,节水灌溉具有显著的节水效果。可参照《园林绿地灌溉 工程技术规程》CECS243中的相关条款进行设计施工。 目前普遍采用的绿化节水灌溉方式是喷灌,其比地面漫灌要 省水30%~50%。采用再生水灌溉时,因水中微生物在空气中 极易传播,应避免采用喷灌方式。 微灌包括滴灌、微喷灌、涌流灌和地下渗灌,比地面漫灌省 水50%~70%,比喷灌省水15%~20%。其中微喷灌射程较近, 般在5m以内,喷水量为(200~400)L/h。 民用建筑采用非传统水源作为喷灌水源时,非传统水源水质 必须保障用水终端的日常供水水质安全可靠,严禁对人体健康和 室内卫生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9.3.2公共建筑集中空调系统的冷却水补水量很大,甚至可能 占据建筑物用水量的30%~50%,减少冷却水系统不必要的耗 水对整个建筑物的节水意义重大。 1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或闭式冷却塔的喷淋水系统受气候、 环境的影响,冷却水水质比闭式系统差,改善冷却水系统水质可 以保护制冷机组和提高换热效率。应设置水处理装置和化学加药 装置改善水质,减少排污耗水量。 开式冷却塔或闭式冷却塔的喷淋水系统设计不当时,高于集 水盘的冷却水管道中部分水量在停泵时有可能溢流排掉。为减少 上述水量损失,设计时可采取加大集水盘、设置平衡管或平衡水 箱等方式,相对加大冷却塔集水盘浮球阀至溢流口段的容积,避 免停泵时的泄水和启泵时的补水浪费。 2开式冷却水系统或闭式冷却塔的喷淋水系统的实际补水 量大于蒸发耗水量的部分,主要由冷却塔飘水、排污和溢水等因 素造成,蒸发耗水量所占的比例越高,不必要的耗水量越低,系 统也就越节水:
9.3.1绿地灌溉应采用喷灌、微灌、渗灌、低压管灌等节水灌 既方式,节水灌溉具有显著的节水效果。可参照《园林绿地灌溉 工程技术规程》CECS243中的相关条款进行设计施工。 自前普遍采用的绿化节水灌溉方式是喷灌,其比地面漫灌要 省水30%~50%。采用再生水灌溉时,因水中微生物在空气中 极易传播,应避免采用喷灌方式。 微灌包括滴灌、微喷灌、涌流灌和地下渗灌,比地面漫灌省 水50%~70%,比喷灌省水15%~20%。其中微喷灌射程较近 般在5m以内,喷水量为(200~400)L/h。 民用建筑采用非传统水源作为喷灌水源时,非传统水源水质 必须保障用水终端的日常供水水质安全可靠,严禁对人体健康和 室内卫生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从冷却补水节水角度出发,对于减少开式冷却塔和设有喷淋 水系统的闭式冷却塔的不必要耗水,提出了定量要求,需要满足 公式(1):
Q/ Q ≥ 80%
式中:Qe一冷却塔年排出冷凝热所需的理论蒸发耗水量,kg; Qb一一冷却塔实际年冷却水补水量(系统蒸发耗水量 系统排污量、飘水量等其他耗水量之和),kg; 排出冷凝热所需的理论蒸发耗水量可按公式(2)计算:
式中:Qe——冷却塔年排出冷凝热所需的理论蒸发耗水量,kg;
H一一伶却哈年冷排热量,K r。水的汽化热,kJ/kg。 集中空调制冷及其自控系统设备的设计和生产应提供条件: 满足能够记录、统计空调系统的冷凝排热量的要求,在设计与招 标阶段,对空调系统/冷水机组应有安装冷凝热计量设备的设计 与招标要求;运行评价可以通过楼宇控制系统实测、记录并统计 空调系统/冷水机组全年的冷凝热,据此计算出排出冷凝热所需 要的理论蒸发耗水量。 9.3.3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中强 制性条文第4.1.5条规定“景观用水水源不得采用市政自来水和 地下并水”,设有水景的项目,水体的补水只能使用非传统水源, 或在取得当地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后,利用临近的河、湖水。 自然界的水体(河、湖、塘等)大都是由雨水汇集而成,结 合场地的地形地貌汇集雨水,用于景观水体的补水,是节水和保 护、修复水生态环境的最佳选择,因此设置本条的目的是鼓励将 雨水控制利用和景观水体设计有机地结合起来。景观水体的补水 应充分利用场地的雨水资源,不足时再考虑其他非传统水源的 使用。 本条要求尽量利用雨水对景观水体进行补水,设计时应做好 景观水体补水量和水体蒸发量的水量平衡,在雨季和旱季降雨量
差异较大时,可以通过水位或水面面积的变化来调节补水量的富 余和不足,也可设计旱溪或干塘等来适应降雨量的季节性变化。 景观水体的补水管应单独设置水表,不得与绿化用水、道路冲洗 用水合用水表。 景观水体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 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的规定。景观水体的设计应采用 生态水处理技术,合理控制雨水面源污染,在雨水进人景观水体 之前设置前置塘、缓冲带等前处理设施,或将屋面和雨水接入绿 地,经绿地、植草沟等处理后再进入景观水体,有效控制雨水面 源污染。景观水体应设计生态池底及驳岸,为水生动植物提供栖 息条件。同时,通过水生动植物对水体进行净化,必要时可采取 其他辅助手段对水体进行净化,确保水质安全
9.3.4绿色建材是指在全生命期内减少对自然资源消
耗为代价,追求美观,不满足绿色建筑节约资源的要求。而通过 使用装饰和功能一体化构件,利用功能构件作为建筑造型的语
言,可以在满足建筑功能的前提下表达美学效果,并节约资源。 对于不具备遮阳、导光、导风、载物、辅助绿化等作用的飘板 格栅、构架,或单纯为追求标志性效果的塔、球、曲面等装饰性 构件,应对其造价进行控制。 本条中无节能功能的双层外墙(含透光幕墙)是指:不能产 生明显节能效果的装饰性双层外墙(含透光幕墙)。
9.3.6建筑设计应根据抗震概念设计的要求明确建筑形体的规
则性,抗震概念设计将建筑形体的规则性分为:规则、不规则、 特别不规则、严重不规则。建筑形体的规则性应根据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进行划分。为实 现相同的抗震设防目标,形体不规则的建筑,要比形体规则的建 筑耗费更多的结构材料。不规则程度越高,对结构材料的消耗量 越多,性能要求越高,不利于节材。
9.3.7本条的主要目的在于强化设计和建设单位的优化节
9.3.10土建和装修一体化设计,要求对土建设计和装
协调,在土建设计时考虑装修设计需求,事先进行孔洞预 装饰面层固定件的预理,避免在装修时对已有建筑构件打凿 孔。这样既可减少设计的反复,又可保证结构的安全,减少 消耗,并降低装修成本。
的砌体隔墙不算可重复使用的隔墙。 本条中“可重复使用的隔断(墙)”比例为:实际采用的可 重复使用隔断(墙)围合的建筑面积与建筑中可变换功能的室内 空间面积的比值。 9.3.12本条旨在鼓励采用工业化方式生产的预制构件设计、建 造绿色建筑。本条所指“预制构、配件”包括各种结构构件和非 结构构件,如预制梁、预制柱、预制墙板、预制阳台板、预制楼 梯、雨篷、栏杆等。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工厂化方式生产 的预制构件,既能减少材料浪费DB11/T 3007-2017标准下载,文能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同时可为将来建筑拆除后构件的替换和再利用创造条件。采用钢 结构、木结构等以预制装配为主的材料结构类型时,即为满足本 条要求。 建筑构配件运输过程所消耗的资源亦不可忽视,建材本地化 是减少运输过程资源和能源消耗、降低环境污染的重要手段之 一。工业化生产的预制构件多为结构件等大宗材料,如果为了单 方面追求预制装配率而选择远距离的材料,综合来看同样违背了 绿色建筑的理念。因此,本条规定所选择工业化生产的预制构件 的运输距离宜控制在距施工现场100km以内。 预制装配率是指建筑标准层特定部位采用预制PC构件混凝 土体积占标准层全部构件混凝土体积的百分比,再加上填充内隔 墙、定型模板、整体卫浴厨房的折算装配率。 本条的预制装配率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住宅产业化项目单体建筑装配式PC结构预制装配率计 算细则(试行)》的通知》(湘建房[2016」23号)进行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预制装配率三(标准层预制PC构件的混凝土体积一标准层 全部构件混凝土体积)十填充内隔墙折算装配率十定型模板折算 装配率十整体卫浴厨房折算装配率。 1预制PC构件包含所有预制承重构件和非承重构件,如 预制梁、预制柱、预制墙板、预制阳台板、预制楼梯、雨篷、栏
9.3.13随看着社会的发展,新建建筑场址内经常会存在没到设计 使用年限,尚可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市政设施,对这些设施 通过少量改造和加固,就能直接用于新建建筑,节材效果非常 显著。
本条要求对尚可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市政设施出具正规 改造和加固设计文件,与设计施工图一起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 通过后使用。将已有构筑物或市政设施拆除后,仅将拆除后的旧 材料用于工程不满足本条要求。 当建筑场地内无尚可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市政设施,或 其不适用利用时,本条不作要求
环境污染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条鼓励使用本地生产的建筑权 提高就地取材制成的建筑产品所占的比例。运输距离指建筑 的最后一个生产工厂或场地到施工现场的距离,其距离宜控 500km 以内。
为成熟。与现场搅拌混凝土相比,预拌混凝土产品性能稳定,易 于保证工程质量,且采用预拌混凝土能够减少施工现场噪声和粉 尘污染,节约能源、资源,减少材料损耗。采用的预拌混凝土应
10.0.1湖南省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应当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实际 情况,在保证室内环境质量的前提下,根据本标准的各项规定, 在建筑设计的各个阶段,按照“被动优先,主动优化”的原则: 通过下列途径降低建筑物能耗: 1优化建筑设计,改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降低建筑物供 暖、空调负荷; 2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优先选择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 再生能源,用于供暖、制冷、照明和热水供应等;低品位能源包 括地热能、生物能等; 3通过供暖、通风、空调系统的节能设计,提高冷热源系 统和能量输配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 4通过给水排水和电气系统的节能设计,降低建筑物给水 排水、照明和电气系统的能耗。 10.0.2本条规定在公共建筑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阶段,应包含 建筑节能设计,并规定了具体的内容和要求。对大于20000m², 且设置集中空调的大型公共建筑DZ/T 0301-2017标准下载,应按本标准4.1.2条提供供暖 空调系统的多方案比较结果。 10.0.3随着建筑技术的发展和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超高超大 的公共建筑在我省也日益增多,在设计阶段如何加强对此类超高 超大建筑能耗的控制,提高能源系统应用方案的合理性,选取最 优方案,对建筑节能工作尤其重要。本条根据《公共建筑节能设 计标准》GB50189相关条款提出设计论证文件具体要求。 10.0.4建筑能否做到真正的节能,并不是仅仅设计达到要求就 能够实现的,必须合理运行才能得到实际的节能效益。在全方位 的建筑节能环节中,设计是源头。因此,设计文件应全面阐释和
表达工程采取的节能措施,为工程运行管理方提供一个合理的、 符合设计思想的节能措施使用要求。这既是各专业的设计师在建 筑节能方面应尽的义务,也是保证工程按照设计思想取得最优节 能效果的必要措施之一。本条根据本标准相关条款提出应阐释和 表达工程采取的节能措施的具体要求,规定了施工图中建筑围护 结构、建筑设备及机电系统(供暖、通风、空调、给水排水、电 气系统)、绿色建筑等应详细说明的节能设计措施、相应主要技 术参数和使用要求的具体内容。 机电系统(供暖、通风、空调、给水排水、电气系统等)的 使用方法和采取的节能措施及其运行管理方式一般情况下包括: 1)供暖、通风、系统冷源配置及其运行策略; 2)李节性(包括气候李节以及商业方面的“旺李”与 “淡季”)使用要求与管理措施; 3)新(回)风风盘调节方法,热回收装置在不同季节使 用方法,旁通阀使用方法,水量调节方法、过滤器的 使用方法等; 4)设定参数(如空调系统的最大及最小新(回)风风量 表); 5)对能源的计量监测及系统日常维护管理的要求等。 建筑环境与资源利用一般情况下包括:节能、节地、节水、 节材和环境保护等关键性技术指标,绿色建筑达标情况,以及绿 色施工要求。 10.0.5本条规定了施工图设计中对冷热源、输配系统、照明、 动力和生活热水系统等各部分能耗进行独立分类分项计量的 要求。 10.0.6本条提出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求和时机。 10.0.7节能设计计算书,是施工图设计的重要依据。因此在公 共建筑施工图审查、备案时,应将各专业节能设计计算书和施工 图一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