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建设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定(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3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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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采样点间距】2个相邻采样点之间的距离。 2.0.11【高程基准面】日照分析中相对高程或绝对高程的起算面, 般选取遮挡建筑及被遮挡建筑室外地坪高程中的最低点所在的水平 面。 2.0.12【测试高度】即采样点标高,一般采用分析对象各层距室内地 坪0.9米处标高,对绿地、活动场地等进行日照分析时取场地标高 2.0.13【时间间隔】日照分析软件在对某一采样点进行日照分析时 需在有效时间带的起时间范围内,每隔一定时间进行一次计算,其 前后两次计算的采样时间差即为时间间隔。 2.0.14【居室】住宅中居室为卧室、起居室(厅)的居住空间。宿舍 中居室为供居住者睡眠、学习和休息的空间。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中 居室为老年人住宿并久居的房间。

3.1.1【被遮挡建筑选取范围】如下

GBT50848-2013标准下载3.1被遮挡范围与遮挡范围

(一)有日照要求的拟建建筑及场地; (二)拟建建筑对周边建筑日照影响,仅考虑与拟建项目基地直接相 邻、隔路(河)相邻的有日照要求的现状或规划拟建建筑: (三)违法建筑不视为被遮挡建筑。

3.1.2【遮挡建筑选取范围】示意图见附录2,要求如下:

(一)以确定的被遮挡建筑为中心,350来为半径的扇形区域范围内 对被遮挡建筑造成日照遮挡的建筑。 (二)被遮挡建筑有多个时,遮挡建筑的选取范围为所有遮挡范围的 合集。 (三)建筑局部进入遮挡范围的需整体纳入计算

3.2日照分析资料要求

3.2.1【数据来源】日照分析时,计算数据来源的选取顺序宜根据工 程建设阶段,按表3.2.1的规定确定

3.2.1 【数据来源】日照分析时,计算数据来源的选取顺序宜根据工

3.2.1【数据来源】

程建设阶段,按表3.2.1的规定确定

建设阶段,按表3.2.1的规定确定。

表3.2.1数据来源选取顺

:1.1、11、111、1V表示优先选用次序,当计算对象处于不同的建设阶段时,分别选取 对应的数据来源。 2.实测图应由具有测绘资质的机构按现行国家标准测绘。 3.已建建筑相对于测绘数据,其建筑方案图或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数据误差较大,不符 合日照计算对数据的误差要求,不作为计算数据的依据,但其建筑套型等信息仍有参考 价值。在建建筑在不同阶段,可能有一些实测资料,例如验线资料等,如果有实测资料, 实测资料的优先级高于建筑施工图。在建建筑施工过程中,建筑轮廓、高度等与最终完 工时有差异,建模时应考虑这些差异。例如,测绘时建筑外墙外保温尚未完工,建模时 则需要在测绘的基础上增加保温层厚度。 4.报批图是指待审批的图纸。 5.报告编制单位应有选择的确定数据来源,对于已建建筑的定位、轮廓、高度等数据 来源应以测绘资料为主。已建建筑的轮廓及定位数据可依据地形图、验线报告、测绘成 果资料,其计算高度高程数据及测试高度高程数据优先采用实测数据。现状被遮挡建筑 日照情况需要通过窗户位置才能判断的,窗户位置也应通过测绘获得。

阅利用,或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测绘。资料来源及提供资料 的单位名称应在日照分析报告中说明

3.3相邻空地日照分析

模拟方案的窗台高度以选定的高程基准面加0.9米为准。 拟建地块南侧为空地时,按照指标做建筑体量模拟方案,并纳入 遮挡建筑进行计算。

3.3.3【无规划指标时】当拟建地块北侧直接相邻空地有日照要求时

应按照北侧用地性质对应的日照标准,拟建地块日照标准阴影线超出 地界垂直距离不应超过自身日照阴影线长度的1/2。若拟建地块与北 侧地块隔路(河)相邻时,按照北侧用地性质对应的日照标准,拟建 地块日照标准阴影线不应超出北侧地块地界15米。若北侧用地规划 性质未确定,可参照居住用地执行。 拟建地块东侧、西侧、南侧为空地时,若为居住用地,可按容积 率2.8、建筑限高80米做建筑体量模拟方案;若有因航空、气象、通 信、军事、文物保护等因素限高,可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4.0.2条确定模拟方案设计指标。若为中小学用地时,按照《郑州市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附录A及相关规定确定模拟方案设计指标。 若为商业商务用地,按容积率3.5、建筑限高100米,做模拟方案, 若有航空、气象、通信、军事、文物保护等因素限高以及其他情况可 参照附近类似地块设计指标中的较高值确定。若东侧、西侧、南侧地 块规划性质未确定,可参照居住用地执行。 若空地场地高程未确定,模拟方案的窗台高度以选定的高程基准 面加 0. 9 米为准,

3.3.4【模拟方案】模拟方案应符合《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应满足容积率、建筑限高规划指标上限要求,建筑轮廓以矩形为主, 满足建模要求即可。

4.1.1【软件认定】计算软件应使用通过住建部验收或国家建筑工程 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实验检测的日照分析软件。

4.1.1【软件认定】计算软件应使用通过住建部验收或国家建筑工程

表4.1.2各区县(市)经纬度取值

4.1.3【日照基准年】建筑日照分析中所采用的相关太阳数据的取值 年份。日照基准年取公元2001年。

年份。日照基准年取公元2001年。 4.1.4【日照标准日】为了测定与衡量日照时间,根据城镇所在地的 气候特点和建筑性质所确定的日照分析取样日期,一般采用大寒日或 冬至日。

气候特点和建筑性质所确定的日照分析取样日期,一般采用大寒日或 冬至日。

寒日为8:00~16:00(真太阳时),冬至日为9:00~15:00(真太 阳时)。

4.1.6【最小连续日照时间】日照计算时间

4.1.7【采样点间距设置】窗户宜取0.5米,建筑宜取1.0米,场地

4.1.7【采样点间距设置】窗户宜取0.5米,建筑宜取1.0米,场地 宜取3.0 米。

计算结果】当不同工程阶段的日照计算结果之间及其与观测 照注管注电玉

4.1.10【计算结果】当不同工程阶段的日照计算结果之间及

包括: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幼儿园、托儿所、 中小学、医院、疗养院。各类建筑日照时间均为累积计算的满窗日照 时间。

均满足日照标准,视为满窗日照

4.2.3【住宅】(一)城区常住人口大于等于50万时,每套住宅应

少有一个居室天寒日日照不小于2小时;城区常住人口小于50方时 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居室大寒日日照不小于3小时。 (二)旧区改建项目内新建住宅建筑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居室 大寒日日照不小于1小时, (三)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 准降低,既有住宅建筑进行无障碍改造加装电梯除外。居室有多朝向 开窗的,应至少有一个朝向上开窗满足日照要求。 (四)当项目周边既有住宅建筑原本未满足日照标准时,其原有

4.2.4【宿舍】单栋宿舍内半数以上居室大寒日日照不应小

4.2.5【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我市统称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指为老年人提供日间休息、生活照料服务及其他服务项目的设施,是 托老所、日托所、老年人日间照料室、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的统称、 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的文娱健身用房或餐厅大寒日日照时间不应小 于2小时。

4.2.6【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指为老年人提供住宿、生活照料服务

及其他服务项目的设施,是养老院、老人院、福利院、敬老院、老年 养护院等的统称。 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居室冬至日日照不应小于2小时。当居室冬 至日日照小于2小时,老年人居住空间日照标准应按照下列规定之 确定: (一)同一照料单元内的单元起居厅冬至日日照不应小于2小时 (二)同一生活单元内至少1个居住空间冬至日日照不应小于2 小时。 室外活动场地应有不小于1/2的活动面积在冬至日2小时的日照 阴影线以外。

功能的区域,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朝向,冬至日日照不应小于3小时, 幼儿园需要获得日照的婴幼儿生活用房窗洞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 间面积的20%。室外活动场地应有1/2以上的面积在冬至日3小时日

照阴影线之外。当需要获得日照的房间有多个朝向开窗时,则满足日 照要求朝向的窗洞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0%,窗洞开口面 积按照实际洞口面积计算。

4.2.8【中小学校】普通教室冬至日日照不应小于2小时。新建中小

4.2.10【集中绿地】居住街坊内的集中绿地,在标准的建筑

线范围之外的绿地面积不应小于1/3,其中应设置老年人、儿童活动 场地。

5.1.1【建模对象】根据日照分析的计算范围,应对遮挡建筑和被遮 挡建筑的建筑主体进行建模

5.1.2【建模要求】遮挡建筑应对所有立面上的附属结构、屋顶及屋

贞突出物进行建模。高度大于4来的围墙需作为遮挡建筑建模。建模 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建筑主体建模一般应以建筑外墙外保温线为模型轮廓线 对于外墙采用石材、玻璃、金属板等幕墙系统的,以外饰面为模型轮 廓线,同时赋予建筑计算高度,定义室内地坪标高。所有建筑物应有 唯一的命名或者编号。 (二)应明确被遮挡建筑窗户的准确位置,以及窗高宽、窗台面 高(即距室内地坪0.9米高),所有被分析的窗户应有唯一的命名或 者编号。 (三)遮挡建筑的阳台、凸窗、空调板、装饰线脚、檐口、女儿 墙、坡屋顶及突出建筑屋的楼梯间、机房、构架等造成遮挡的部分 均应建模;被遮挡建筑的上述部分如需分析自身遮挡或对其他建筑造 成遮挡,也应建模。窗户或阳台两端有突出计算基准面小于0.3米的 墙体、柱子等,以及对实际日照影响较小的遮阳设施可忽略不计。 (四)附属结构、屋顶及屋顶突出物造型复杂(如穹顶、异型薄 壳结构等)时,且照分析软件中无法按实建模,可采用立方体、棱锥

体、楔形体等相似模型替代,但替代模型的造型与体量应包络结构原 形。 (五)建模数据应完整,没有亢余;相邻建筑体块不应出现包容 和交又。 (六)立体停车设施、屋顶的中央空调冷却塔等对日照产生影响 的设备也应建模。

的室外高程作为高程基准面,建筑计算高度、测试高度均是相对于高 程基准面的相对高度,

5.2.3【外廊】外廊在南侧的中小学教学楼,以外廊围护结构或围护

5.2.3【外廊】外廊在南侧的中小学教学楼,以外廊围护结构或围护 设施外边沿为计算基准面,在对南外廊计算时,需要对普通教室开间 等宽的整段外廊进行日照分析。

5.3.1【分析方法】日照计算应依据分析对象的特点选取合理的计算 方法,建筑可采用日照等时线法、沿线分析法、窗位分析法等方法进 行分析,场地可采用日照等时线法、区域分析法等方法进行分析,并 用直观、易懂的方法表达计算结果

点采样分析。常与窗位分析(表)法结合以不同的形式出现

5.3.3【多点区域分析】在任意高度受影面上进行均匀布点采样分析。

日照时间分布区域的边界线。

照遮挡进行分析,因其结果显示为测试高度面上连续的阴影分布范围 故称阴影分析。

照情况进行日照分析。若存在日照不达标的被遮挡建筑,则需对被遮 当建筑在拟建项目建设前的日照情况进行分析,并进行建设前后的日 照对比分析。

6.1.1【图纸内容】日照分析报告的图纸包括:区位示意图、说明

6.1.2【区位示意图】区位示意图显示新建项目四周道路及用地轮廓 等信息。

6.1.2【区位示意图】区位示意图显示新建项目四周道路及用地轮廓

6.1.3 【项目说明】对项目名称、项目概况、委托单位、受托单位等 信息进行说明。

6.1.3 【项目说明】对项目名称、项目概况、委托单位、受托单位等

6.1.4【依据】主要法规和技术标】

6.1.6【计算参数】计算车

6.1.7【且照标准】图纸中被遮挡建筑及场地应满足的日照标准。

)图纸比例宜取1:500,当项目较大受图纸大小限制时可适当 放宽,但不应小于1:1000。 二)应使用覆盖所有计算范围的现状地形图,并标明用地范围:

(三)应标明遮挡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建 筑计算高度(建筑主屋面女儿墙或檐口相对高程基准面的高度);拟 建建筑还应标明轴线定位坐标、土0.00高程等。 (四)应标明被遮挡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 分户情况、分户编号、建筑计算高度、位置、土0.00高程等。 (五)进行日照等时线分析、区域分析、沿线分析时,应标明计 算水平面的测试高度 (六)进行立面日照分析时,应显示窗户的轮廓及位置,并对窗 户编号。

6.1.10【分析结论】对下列建筑及场地应有明确的日照分析结论

(一)有日照要求的拟建建筑及场地。 (二)拟建项目周边根据本规定要求选取的有日照要求现状建筑 (含在建建筑)、规划建筑、模拟建筑。 当上述建筑不满足日照标准时,应在日照结论中明确受到影响的 户(住宅)或房间(公建)的具体有效日照时数。日照时数精确到小 数点后2位。有效日照时数取日照基准线上最低值,对一套住宅下结 论时,取日照条件较好的窗户日照基准线上最低值

6.2.1【附件内容】《日照分析报告》附件应提供电子版,包含:营 业执照、资质证书、注册师证书、软件鉴定书、基础资料、现状照片 的PDF文件:日照模型备份文件(若有模拟方案应含模拟方案)应提

供DWG文件并加盖日照分析编制单位电子章。

6.2.2【资质证书】报告编制单位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或城乡规戈 制资质证书等。

6.2.2【资质证书】报告编制单位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或城

6.2.2【资质证书】报告编制单位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或城乡规划编 制资质证书等。 6.2.3 【注册师证书】注册建筑师或注册规划师证书。 6.2.4 【软件鉴定书】使用的日照计算软件的鉴定证书或评估证书等 6.2.5 【遮挡建筑范围图】图纸应包括拟建建(构)筑物、已建建(构) 筑物和地形等内容,同时用相应符号标识出需要计算的建(构)筑物 图纸比例宜取1:1000~1:2000。 6.2.6【基础资料】包括相关测绘成果、地形图、竣工图、施工图、 已审批的方案等。测绘成果应附上测绘单位的资质证书及委托测绘合 同复印件。

6.2.3【注册师证书】注册建筑师或注册规划师证书。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定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 说明如下: 1)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2)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本规定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 规定或“应按....执行”

郑州市建设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定

2.0.2~2.0.3目前,国内各地区对进行日照分析的建筑表述不统 上海、天津等地采用“主体建筑”与“客体建筑”的概念;杭州、南 京等地采用“遮挡建筑”与“被遮挡建筑”的概念。为与《建筑日照 计算参数标准》保持一致以便于理解,本规定采用“遮挡建筑”与“被 遮挡建筑”的概念划分参与日照分析的建筑关系。 2.0.5实际操作中,由于分析对象立面上有阳台、凸窗等,在不 同的位置日照时间有差异,因此需要客观、合理地确定一个日照分析 计算的位置作为日照基准面。 2.0.7日常口语中存在“日照要求”、“日照标准时间”等多种称 谓,本规定统一为“日照标准”的概念。建筑性质不同,日照标准不 同;城区规模的大小不同,日照标准也不同。城区常住人口按中心城 区常住人口计算。常住人口根据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确定。 2.0.10采样点一般以米为单位等距布置,其间距越小,分析结果 越精确,但计算量也会相应增大,影响计算速度。在不同的计算软件 中,名称可能不一致,例如“清华建筑日照”软件中,此参数表述为 等时线网格参数中的DX、DY。 2.0.12建筑测试高度=各层室内地坪高程与高程基准面高程的差 直+0.9米。室内地坪高程与高程基准面高程应在同一个高程系统内 2.0.13在部分计算软件中可人工设置,一般日照时间间隔越小, 计算越精确,但是计算速度也越慢,所以需要确定一个合理的取值范 围

最终确定遮挡建筑开收集其定位、轮、高度等信息。 3.3.1判定两个地块是否为南北关系决定了是否使用控制阴影范 围的方法。 3.3.23.3.4条是为了保护相邻地块开发权益。由于对拟建方案镜 象进行计算的方法存在较天局限性,本规定不建议采用 1有规划指标是指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有规划条件。无规 划指标是指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且无规划条件。 2拟建项目周边空地有具体规划方案时,可按照具体方案进行 模拟计算。 3拟建项目周边空地无具体方案有规划指标时,当地块位于拟 建地块北侧时,采用控制阴影范围的方法,需要确定北侧地块退界时 参照《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若北侧空地短边尺寸较小或 边界情况特别复杂时,可采用建筑体量模拟方案进行日照控制。 4拟建项目周边空地无具体方案无规划指标时,当地块位于拟 建地块北侧时,采用控制阴影范围的方法;当地块位于拟建地块东, 南、西侧时,先按照用地情况设置一个合理的规划指标,然后根据规 划指标做模拟方案并纳入计算。 5建筑体量模拟方案仅是从平衡拟建地块与相邻地块权益的角 考量,模拟方案存在多种可能性,因此无法对模拟方案做出过多细 节上的限制。建筑单体可以简单矩形体块的形式出现,此时建筑主要 朝向应全部满足日照要求。

日照阴影线长度的1/2”中,阴影线起算点为拟建项目内建筑主体轮 郭距边界最近点,阴影线终止点为投影的最远点。 7北侧地块建筑限高对应的主要朝向退道路红线距离见下表。 宿舍、养老建筑参照下表。退绿线、蓝线距离不小于5米

表 3.3.2 建筑主要朝向退道路红线距离

4.1.2当纬度差超过15°或南北距离超过25km时,经度差超过 15’或东西距离超过20km时,会对日照分析结果产生影响,因此对 各区县(市)经纬度分别进行确定。 郑州市区经纬度取值参考《建筑设计资料集(第二版)》的取值 荥阳延续其常用经纬度东经113°21’北纬34°46”,其它区县(市 相关数据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所在地经纬度确定。 4.1.3根据历年的天文年历数据可以发现,太阳在冬至日与夏至 日的回归点的赤纬角变化值很小,而在大寒日的赤纬角变化较天。其 变化存在一定规律,变化周期为4年,且与一个国年周期重合,大寒 日的赤纬角在闰年最大,然后每年约3”的角度递减;冬至日的赤纬 角闰年最大,闰年后一年最小,然后每年以不超过15”的角度递增 改国年的建筑计算结果与常年的计算结果有较大不同。综合考虑,以 2001年为日照基准年较为科学合理。 4.1.5有效日照时间带是对应于不同日照标准日的时间段,日照 寸间计算起点是一个空间位置的概念,不是时间的起点。 4.1.6很短的日照时间段,其日照质量不佳,计算结果也容易出 现误差及错误。为了方便计算和保证日照质量,本条规定了可计入的 最小连续日照时间。 4.1.7日照分析时应根据计算方法、区域大小及分析对象确定采 洋点间距,窗户宜取0.3米~0.6米,建筑宜取0.6米~1.0米,场地 宜取1.0米~5.0米。一般来说,采样点间距小,计算结果更为精确。

买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采样点间距较小,标注的文字重叠或按比例打 印学体过小等情况,这时可采用采样点间隔标注的方式,保证图纸清 晰易读。以窗户洞口为分析对象时,一般将窗台面(线)的两个端点 作为起点和采样点,窗台面(线)按一定间距布置采样点进行采样分 析。以建筑外轮廓或立面为分析对象时,采样点间距是指建筑外轮廓 或立面上每两个采样点之间的距离,以建筑外轮廓线或其中一段的端 点作为起点位置。以场地为分析对象时,采样点间距是指日照分析的 场地平面区域内每两个采样点之间的距离。 4.1.9《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规定有效时间带采用的是真太 阳时,因而日照计算时也应采用真太阳时。 现有的多数日照分析软件由于计算方法和计算精度的限制,时旧 输出结果是以分钟为最小计量单位,已能够满足实际使用要求。 4.1.10本条规定是为了避免将日照计算结果与实际观测日照时 间进行简单比对。在日照计算过程中,除了软件误差外,还存在建模 吴差、施工误差、测绘误差、大文误差等因素。 本条提到的“不同工程阶段的日照计算结果”是指规划和建筑设 计的不同阶段,项目建设前所进行的日照计算,不包括建设后因日照 遮挡引起纠纷后重新核算,因为施工误差和测绘误差是事前无法控制 的。 随看设计工作的推进,方案会出现调整,例如增加突出地面的设 备管并或突出屋面的设备等,会影响到日照情况。因此,拟建项目日 照计算建模时的图纸应和规划审批时的图纸一致。

4.2.1考虑实际项目中,日照对使用者的心理卫生和生理卫生的 积极作用,本规定对这些建筑日照标准提出明确要求。 4.2.2满窗日照是指一个窗户内(或一个窗户1.8米宽度范围内) 所有的点均满足日照标准。一般情况下,一个窗户计算范围内日照基 线上的点满足日照要求,其余部分也基本满足日照要求。 4.2.3我国早年建设的居住区已逐步进人改造期,天量既有任宅 建筑都面临进行无障碍改造的要求,其中加装电梯可能会对住宅建筑 的日照标准产生影响。在此情况下应优化设计,减少对住宅建筑自身 相邻住户及相邻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影响。如因建筑本身的限制,无 法避免对相邻住宅建筑或自身部分居住单元产生影响时,日照标准 酌情降低。 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4.0.9条文说明“旧区改建时, 建设项目本身范围内的新建住宅建筑确实难以达到规定的日照标准 时才可酌情降低。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降低后日照标准都不得低于 天寒日1小时,且不得降低周边既有建筑日照标准(当周边既有住宅 建筑原本未满足日照标准时,不应降低其原有的日照水平)” 4.2.4单元式宿舍或宿舍出现套间,仅考虑设有床位居室的日照 要求。 4.2.5《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中仅对老年人全日照料 没施中居室的日照做出要求,未对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的各功能房间 日照做出要求。为保证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的使用品质,本规定增加 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的日照标准。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常在居住用地

中配建,其日照标准参考普通住宅的日照标准,各区县(市)可根据 自身情况适当提高标准。 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的休息室是供老年人短时休息的安静房间 不同于居室。 在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中,居室、起居室、餐厅均为居室空间 因此在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中对餐厅提出日照要求。 4.2.6《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适用于不少于20床的老 年人照料设施建筑。本标准为保护老年人日照权益,不再按床位数区 分日照标准,对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执行统一日照标准。 照料单元主要为一定数量护理型床位而设的生活空间组团,包含 舌室、单元起居厅和为具配套的护理站等居任及交通空间,一般相对 独立,并有护理人员对此区域内的老年人提供照料服务。生活单元主 要为一定数量非护理型床位而设的生活空间组团,包含居室、卫生间 盟洗、洗浴、厨房等基本空间,一般成套布置,供老年人开展相对目 主独立的生活。 对于照料单元而言,若有居室不满足日照标准,则单元起居厅应 满足日照标准;若单元起居厅不满足日照标准,则全部居室均应满足 日照标准。对于生活单元而言,原则上不低于住宅建筑的日照标准 至少有一个居室空间(居室、起居室、餐厅等)应满足日照标准。未 纳入照料单元或生活单元的居室均应满足日照标准。 如室外活动场地分开设置,则均应有不小于1/2的活动面积在冬 至日2小时的日照阴影线以外。

4.2.7婴幼儿“生活用房”中的卫生间、储藏间、公共活动空间 这些房间日照标准不需要3小时。 幼儿生活用房活动室、寝室及具有相同功能的的区域如托儿所生 活用房中的幼儿睡眠区、活动区,冬至日日照不应小于3小时。 幼儿园活动场地若存在多块,则每一块都需要满足日照要求;多 个活动场地连在一起时视为一块。当活动场地位于屋顶时DB/T29-167-2019标准下载,则按照屋 面高程对活动场地进行计算。 4.2.8日照时间关系学生的健康成长,中小学大部分课程在普通 教室进行,所以本条对普通教室冬至日日照时间做出规定。体育课等 户外活动也是获取阳光直射的重要途径,因此对运动场地做出日照要 求。 4.2.10本条款“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以该居住街坊本项目内 主宅建筑执行的日照标准为准。居住街坊内集中绿地若存在多块,则 每块均应满足且照要求

购件造成的日照遮挡视为自身遮挡。 5.2.1~5.2.2条文规定了几种常见的窗和阳台的日照基准线。即在 日照基准线位置0.9米高,长度大于1.8米时取任意连续的1.8米。 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建筑分类虽然为公共建筑,但是日常使用与居 住建筑相似,所以关于窗户宽度的要求与居住建筑相同。 5.2.3虽然规范中对中小学普通教室南外廊进行了限制,但实际 中小学普通教室南外廊的情况较多,考虑课间学生在外廊活动的主要 范围为整间教室开间宽度所对应的外廊,所以,在对南外廊计算时, 需要对教室开间等宽的整段外廊进行日照分析。分析面高度仍为距室 内地坪高0.9米处。其他公建若有南外廊,也可参照本条款计算。 5.3.2~5.3.5中四种常用的日照分析方法,第一种多用于建筑轮廓 线或窗户沿线的日照分析;后三种一般用于面域分析,既可用于总平 面的面域分析,也可用于建筑立面的分析。 日照等时线法主要用于对整个建筑进行分析,沿线分析法主要用 于沿建筑某个面进行分析。 5.3.6日照分析结果应对拟建项目周边按本规定选取的不满足日 照标准的现状被遮挡建筑、在建被遮挡建筑、拟建规划被遮挡建筑进 行拟建前后的分析比较,以明确其受影响程度。

1 《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50947 2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 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 4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5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 6《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 7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 8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

注:住宅(I)指城区常住人口不小于50万的县(市)区,住宅(II)指城区常住人 小于50万的县(市)区。

口小于50万的县(市)区。

附录二遮挡建筑选取范围示意图注:选取遮挡建筑时,应在遮挡建筑选取范围内,结合建筑高度、位置等信息,通过运用棒影图等工具仔细甄别T/CECA20021-2022 社区“十五分钟生活圈”绿色开放空间规划设计指南.pdf,未对被遮挡建筑产生日照影响的不做为遮挡建筑。被遮挡建筑半径350米冬至日15点太阳方位线冬至日9点太阳方位线被遮挡建筑半径350米冬至日15点太阳方位线冬至日9点太阳方位线冬至日遮挡建筑选取范围38

被遮挡建筑大寒日16点太阳方位线半径350米大寒日8点太阳方位线/被遮挡建筑大寒白16点太阳方位线大寒日8点太阳方位线岸径350米大寒日遮挡建筑选取范围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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