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886-2021 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运行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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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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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3886-2021 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运行规范.pdf

ICS35.240.01 CCS L 67

DB34/T3886202

DB41/T 1277-2016标准下载Onlineoperationspecificationforadministrativeserviceitem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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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芜湖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芜湖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芜湖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勇、乐志纯、杨俊、刘文骥、王进*、朱海平、王彭杰、张郑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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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运行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运行的工作职责、事项管理、事项运行、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监督 考核、持续改进等。 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内各级政务服务事项的网上运行。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Z24294信息安全技术基于互联网电子政务信息安全实施指南 GB/T32168政务服务中心网上服务规范 GB/T32169.1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第1部分:基本要求 GB/T38664信息技术大数据政务服务开放共享

政务服务机构主要负责如下管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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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内容核定、权限设置、办事指南编制等管理工作; 一政务服务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含国家部委垂直管理系统)与安徽政务服务网对接联通 一对政务服务机构绩效进行“好差评”。

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应统一编制。对列入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统一标准自上而下予以规范。 政务服务事项应在纵向不同层级、横向不同区域间,保持政务服务事项编码、名称、类型、依据等要 素相对统一。

5. 1. 2 全面准确

涵盖实施的所有政务服务,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原则,确保纵横间边界清晰、分工合理 一致。

青单发布前应经机构编制、司法等部门进行有效性、合法性审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要求 宣自增加、减少、转移。

5. 1. 4 合理拆分

政务服务事项设定可分 对事项编制部门发布的主项和 的要求拆分

清单内容包括政务服务事项权责清单、目录清单、实施清单,各清单主要要求包括: 权责清单由省级政务服务机构编制,实现同一事项主项名称、子项名称、编码、类型、设定 依据、行使层级、受理条件、服务对象、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项目等要素统一; 目录清单基于权责清单生成: 实施清单应当包括事项名称、类型、设立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场所、办理过 程、收费情况、查*渠道、**投诉**等基本要素,在标准化清单的基础上明确办理主 体、流程、地点、人员等个性化要素

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将所行使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统一录入到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数据库。

SL636-2012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水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核。

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更新事项清单及相关要素: 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定、修改、废止; 区划调整、机构改革等情况; 上级机构取消、下放、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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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除涉密事项外,实行统一管理、实时查*、在线办理、在线反馈、全程监督。 6.2政务服务机构确定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环节、办理人员及其权限。办理人员采用实名制,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应擅自修改参数和数据。如遇人员变动等确需修改的,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由本单位管理员 修改相关信息。 6.3政务服务事项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政务服务机构应及时受理,受理凭证。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作出补齐补正、不予受理、退件等决定。 3.4政务服务机构在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时,除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本人到场提出申请的 以外,应当接受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提出的申请;除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供纸质材料外,应当接受自 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材料,不应强制要求提供纸质或者其他形*的材料;应当 公告通过办理事项的具体程序和要求。 6.5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事项,可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等* *申请办理。 6.6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有现场踏勘、专家评审等特殊环节的,可在线下进行操作,其过程和结 果应如实录入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 6.7对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可由主办部门通过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向相关部门提出协办 要求,协办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办理意见并通过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反馈主办部门。联合办理事项由 主办部门统一收件、转递相关、分头办理、统一反馈

7.1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依托省、市两级联通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应按照GB/T38664的要求 开展。 7.2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产生的事项信息、电子证照、电子证明、电子批文等政务服务信息应基于政 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在全省范围内共享互认。 7.3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将办理过程和结果信息、其他渠道产生的信息以电子化形*,通过政务信 息资源共享平台交换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7.4申请材料和结果信息保存原则上以电子化形*为主;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负责对本单位产生的信息 进行保存并归档。 7.5共享数据安全应符合GB/Z24294的要求

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应针对政务服务事项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DB37/T 5134-2019标准下载,从事项公开信息的 事项办理的时效性、流程合法性和内容规范性等*面梳理,通过电子监察、“好差评”等手段 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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