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450-2018《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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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450-2018《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pdf

5.2.1居室是老年人住宿并久居的房间,为满足老年人健康和 卫生基本要求,居室需要具有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条件。同时, 应确保照料单元或生活单元的居住用房能为单元内的老年人提供 基本日照。对于照料单元而言,若有居室不满足日照标准,则单 元起居厅应满足日照标准;若单元起居厅不满足日照标准,则全 部居室均应满足日照标准。对于生活单元而言,原则上不低于住 宅建筑的日照标准,至少有1个居室空间(居室、起居室、餐厅 等)应满足日照标准。未纳入照料单元或生活单元的居室均应满

足日照标准。考虑到我国各个气候区域对日照的实际需求存在差 异,本条为面向全国范围内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的最低日照 标准。

5.2.2现阶段及可预见的将来,我国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建设及

5.2.2现阶段及可预见的将来LY/T 2664-2016 森林防火数字超短波通信系统技术规范.pdf,我国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建设及

老年人行为模型及现阶段大量民用建筑的设计及构造原则,以方 更设计及改建,达成实践环节的广泛适应性。此外,针对老年人 的生活特征及护理特点,分别给出多人间居室护理型床位和非护 理型床位数量上限,并要求对床位空间进行适当的分隔以保护老 年人的隐私和尊严;借鉴住宅建筑对净高的规定给出老年人居室 的净高要求;给出老年人无障碍通行以及床位周围进行护理、急 救操作的空间最小尺寸要求;给出安全防护及方便老年人辨识的 总体要求。

5.2.4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的休息室是供老年人短时休息的安

静房间,不同于居室。通过总结国内外经验,休息室内宜设靠 裔,而非床位。针对同一间休息室的老年人均使用面积进行限 制,兼顾用房的使用效率和照料质量。

要求作出规定。单元起居厅使用面积应按照料单元内的全部老年 人床位数测算。

产生的对相应空间及设施的要求,提出了对老年人就餐空间的面 积指标。老年人的就餐习惯、体能心态特征各异,且行动不便: 因此餐厅需使用可移动的牢固稳定的单人座椅且餐桌应便于轮椅 老年人使用。在空间布置上应满足送餐到位服务的需要,并应为

照料人员留有分餐、助餐空间。从提高公共空间使用效率的角度 出发,认同单元起居厅兼用作供老年人集中使用的餐厅,当兼用 时,二者面积可不叠加计算。

5.2.7老年人患泌尿系统病症较普遍:

用卫生间并提高照料服务效率,本条规定护理型床位的居室应相 部设居室卫生简,非护理型床位的居室宜相邻设居室卫生间。 般情况下,居室卫生间至少应设盛洗设施(洗手盆)和便溺设施 (坐便器),如有条件时,可设置洗浴设施(淋浴喷头或浴缸) 等。国内外的设计案例也表明,在居室而非居室卫生间内设置盛 洗设施同样是一种可取方式,除方便老年人和服务人员就近使用 外,还实现了与便溺设施的分离,提高了卫生洁具的使用效率, 居室卫生间的平面及空间布置应考虑可能有护理员协助操作,留 有相应的助洁、助厕、助浴空间。居室卫生间需要保证良好的通 风换气、防潮等措施,以提高环境卫生质量。为了便于居室内老 年人安全便捷的使用,卫生间与相邻房间的室内地坪需尽量避免 高差。当为阻挡卫生间内水外溢,有不可避免的高差时,高差不 应大于15mm,并以斜坡过渡。居室卫生间为居室的附设空间: 其使用面积不应计算在居室面积内

5.2.8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的照料单元内,无论是否设居室

生间,均应设公用卫生间,且需要与老年人频繁使用的单元起居 厅或集中使用的餐厅邻近设置。根据调研数据统计,规定了公用 卫生间坐便器数量的标准。考虑到轮椅老年人的使用需求,在每 个公用卫生间内至少应设1个无障碍厕位,或直接设置为无障碍 卫生间,方便轮椅老年人使用。为了满足老年人卫生需要,公用 卫生间应设1个~2个洗手盆或盟洗槽龙头。 5.2.9洗设施是老年人日常生活所必需,当老年人全日照料 设施的居室或居室卫生间未设置盟洗设施时,应集中设置盟洗

设施的居室或居室卫生间未设置盟洗设施时,应集中设置盛 室。根据调研数据统计,规定了盟洗室的盟洗盆或盟洗槽龙头 量的标准,以及盟洗室至无盛洗设施居室的最大距离,以满足 年人使用。

5.2.10根据调研数据统计,规定了照料单元内公共浴室的浴位 数量标准,以及需配套设置的空间及设施。 5.2.11为了提高照料质量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强调了护理 站的位置要求。 5.2.12为了方便照料单元内部污物的清理及运输,制定本条 规定。

5.2.12为了方便照料单元内部污物的清理及运输,制定本条 规定。

5.2.12为了方便照料单元内部污物的清理及运输,

5.3.1本条规定根据老年人的行为模式、生活特征及护理特点, 给出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和目闻照料设施的文娱与健身用房的总 面积配建指标,为具体项目的个性化、差异化设计提供可能性。 一相满低

5.3.2本条规定遵循动静分区的原则,避免文娱与健

的安全性和方便性方面进行质量提升。公用卫生间的卫生洁具数 量应按所服务的老年人数量测算,且符合本标准第5.2.8条的相 关规定。 口

5.3.4本条针对不同的气候地域进行了不同的设计导向,以期 鼓励实施有地域特点和生活传统的空间方式4提倡室内外空间的 良好交融,提高空间的利用效率。

5.3.4本条针对不同的气候地域进行了不同的设计导

5.4.1由于老年人疾病发病率高、突发性强,故医疗保障是老 年照料设施的必要组成部分。但养老机构的建设及管理成本受社 会条件的制约,故本条只针对老年人的就医需求进行了相应的空 间配置约束,其指标的确定依据了老年人行为特点和护理需求及 现阶段大量民用建筑的设计原则

5.4.2根据卫生部门的医学专业层级划分,本标准中的康复服

务是指非治疗性的保健恢复类理疗锻炼等项目。康复用房的设 置,可按现行行业标准《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JGI40等有关

满足未来日益精细化的保健和医疗的需求。建设过程中必须为未 来的使用和发展作出有预见性和有针对性的发展计划,以达到建 筑的全寿命可持续使用。本条针对临床、预防保健、医技等医疗 用房提出了执行标准,主要考虑到老年人照料设施本身需要较为 全面和相对专业的医疗服务设置,可按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医院 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 (建标163)等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5.5.1直接为老年人服务的窗口部门用房应当尽量接近老年人 的生活行为空间,辅以醒目的标识提示,方便老年人寻找和获取 帮助,

5.5.2考虑未来护理

危险的发生。如与老年人用房相邻,应采取隔绝噪声、气味、视 线和温度等方面的措施下载0Q群:61754465

危险的发生。如与老年人用房相邻,应采取隔绝

线和温度等方面的措施下载0Q群:61754465

5.5.4洗衣房为上作人 宏年大服务的设施,洁污分 区,避免二次污染是重点要求。洗、消、叠、存等规范的工序要 求,以及易于清洁、不渗漏是避免二次污染的保证

5.6.1本条规定明确了老年人照料设施交通空间设计

DP4:204~217。 5.6.2出人口是老年人集中使用的场所,又是建筑物室内外过 渡区域。首先,要满足老年人进出方便,正常情况下残疾人能够 使用的坡道坡度为1/10~1/16,对于处在机能衰退中的老年人 是不便使用的,因此有条件时首选平坡出入口。如果是按台阶结 合坡道的方式,就需要考虑助力进出,采用助力轮椅或采用人工 助推。考虑到出人安全,旋转门对老年人来说是极易发生事故的 一种设施,不论与何种门组合,均不能选用。排水、防滑和防结 冰也是为避免不必要的安全事故采取的措施。门厅或门外雨棚下 空间设置助行器和轮椅放置区域,方便老年人使用。

14: 5.6.2出人口是老年人集中使用的场所,又是建筑物室内外过 渡区域。首先,要满足老年人进出方便,正常情况下残疾人能够 使用的坡道坡度为1/10~1/16,对于处在机能衰退中的老年人 是不便使用的,因此有条件时首选平坡出入口。如果是按台阶结 合坡道的方式,就需要考虑助力进出,采用助力轮椅或采用人工 助推。考虑到出人安全,旋转门对老年人来说是极易发生事故的 一种设施,不论与何种门组合,均不能选用。排水、防滑和防结 冰也是为避免不必要的安全事故采取的措施。门厅或门外雨棚下 空间设置助行器和轮椅放置区域,方便老年人使用。 5.6.3本标准以满足轮椅、担架通行作为确定交通空间最小尺 于的原则。本条中“确有困难时”是指某些通过既有建筑改建的 老年人照料设施,由于结构原因,走道宽度不能达到1.80m,适 当降低标准到1.40m也可接受。走廊的宽度要求如下:轮椅宽 度由0.55m到0.69m不等,轮椅通行净宽为0.80m,担架通行 净宽不超过0.80m;其他各类助行器最大宽度0.52m,其通行净 宽按0.60m计;正常人流宽度0.50m~0.55m,其通行净宽按 0.60m计;员工的推车通行净宽按0.60m计;则,走廊最小宽 度按0.80m(轮椅及担架通行净宽)十0.60m(员工推车通行净 宽或单股人流通行净宽)三1.40m。考虑老年人对距离和方问等 的把握能力较弱,轮椅错车宽度应比两辆轮椅并排的1.60m适 当留有余地,轮椅间留0.10m,轮椅同墙间留0.05m,则,轮椅 错车最小通行净宽确定为1.80m。 5.6.4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老年人行动能力较差且容易患病或 发生意外,为方便老年人日常使用并在紧急情况下的方便救助: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的二层及以上楼层、地下室、半地下室设有 老年人用房时,老年人用房所在建筑分区内需要设置无障碍电梯 作为老年人在楼层间的垂直交通工具,且至少1台能容纳担架, 满足在紧急救助情况下为担架抬行老年人使用。供老年人使用的

发生意外,为方便老年人日常使用并在紧急情况下的方便救助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的二层及以上楼层、地下室、半地下室设有 老年人用房时,老年人用房所在建筑分区内需要设置无障碍电梯 作为老年人在楼层间的垂直交通工具,且至少1台能容纳担架 满足在紧急救助情况下为担架抬行老年人使用。供老年人使用的 电梯均应为无障碍电梯,无障碍电梯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无障

碍设计规范》GB50763和《电梯主要参数及轿、井道、机房 的型式与尺寸第1部分:1、1、血、IV类电梯》GB/T 7025.1的要求。二层及以上楼层、地下室、半地下室设置的所 有老年人用房均应具有通达能容纳担架的电梯的条件,且能容纳 担架的电梯至少有1台。能容纳担架的电梯的主要参数及轿相尺 寸按各地地方标准执行。

.05低层、岁层、简层花 花年大熙科设施建巩中,电梯作 为各楼层间供老年人平时使用的主要竖向交通工具,符合老年人 的体能和行为特征。本条规定了为老年人居室使用的电梯数量应 按累计床位数测算,并给出每台电梯的服务规模上限指标。当没 有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的老年人用房时,位于首层的老年人 居室床位数可不计人累计床位数。规定电梯的位置应明显易找 与作为主要竖向交通工具的要求相适应,宜结合照料单元与建筑 出入口均衡布置,有利于使用便捷、流线分散,避免拥堵。 5.6.6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老年人动作不灵活,弧形楼梯和螺 旋楼梯容易造成眩晕和跌倒事故。老年人用房所在的建筑分区 内,无论是安全疏散还是日常使用,弧形楼梯和螺旋楼梯对老年 人来说都极易造成危险,因此严禁采用这两种形式的楼梯。弧形 楼梯和螺旋楼梯在建筑中均已明确定义。 5.6.7本条的第1款是满足安全疏散的必须要求。第2、3款着 重强调对使用安全有影响的儿个方面,踏步前缘不应突出、踏面 下方不得透空、踏面不能有突出物等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挂 杖老年人而言是必不可少的,反之容易造成牵、打滑失控以至 乳起摔伤事故

为各楼层间供老年人平时使用的主要竖向交通工具,符合老年人 的体能和行为特征。本条规定了为老年人居室使用的电梯数量应 按累计床位数测算,并给出每台电梯的服务规模上限指标。当没 有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的老年人用房时,位于首层的老年人 居室床位数可不计人累计床位数。规定电梯的位置应明显易找 与作为主要竖向交通工具的要求相适应,宜结合照料单元与建筑 出入口均衡布署一有利王估田俩塘流线分勘一避色扭姥

楼梯容易造成眩晕和跌倒事故。老年人用房所在的建筑分区 内,无论是安全疏散还是日常使用,弧形楼梯和螺旋楼梯对老年 人来说都极易造成危险,因此严禁采用这两种形式的楼梯。弧形 楼梯和螺旋楼梯在建筑中均已明确定义

重强调对使用安全有影响的儿个方面,踏步前缘不应突出、踏面 下方不得透空、踏面不能有突出物等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挂 杖老年人而言是必不可少的,反之容易造成牵、打滑失控以至 起摔伤事故

5.7.1老年人由于长时间生活在室内,因此老年人用房的采光

.7.1老年人用于长时间生活在室内,因此老年人用房的采光 就非常重要。根据调研数据统计,规定了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的 主要老年人用房的窗地比推荐值。

5.7.2老年人卧床时间较长,为避免东晒、西晒和眩光对老

.7.2老年人卧床时间较长,为避免东晒、西晒和眩光对老年

人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满足节能要求,制定本条规定。

人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满足节能要求,制定本条规定。 5.7.3供老年人通行的门的开启净宽,需要针对性地满足轮椅、 担架等其他护理设备进出。开启净宽不小于0.80m能够保证轮 椅、担架通行,开启净宽不小于1.10m则能够保证护理设备进 出设置护理型床位的居室和建筑主要出人口。 5.7.4相互连通的居室阳台平时可分开使用,紧急情况下便于 施救并形成辅助疏散通道。考虑地域特征,严寒及寒冷地区、多 风沙地区,封闭的阳台仍需具有自然通风功能。规定开式阳 台、上人平台栏杆高度,为保证老年人使用安全;规定地面以上 不宜留空的范围,为防止轮椅脚踏板插入。

6.1.1老年人体能衰退的主要特征之一,表现在行走机能弱化 或丧失,抬腿与迈步行为不便或需靠轮椅等扶助,并多有视力衰 退表现。因此,老年人照料设施内供老年人使用的场地及老年人 用房和直接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窗口部门用房均应进行无障碍设 计,并按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等标准执 行。本条规定对老年人照料设施场地及建筑提出了进行无障碍设 计的具体位置,无障碍设计应满足老年人步行、使用助行器和轮 椅,及视力障碍老年人行动的安全性与可达性要求,

6.1.2轮椅作为中度

6.1.4老年人因身体衰退常常需借助安全扶手等扶助技术措施

通行,因此老年人照料设施交通空间的主要位置两侧应设置连续 扶手,其位置、尺寸等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 范》GB50763的规定。

6.1.5为了保证中度失能和重度失能老年人的安全和

年人照料设施的卫生间、盟洗室、浴室,以及其他用房中供老 人使用的盟洗设施,应选用方便无障碍使用的洁具

6.1.6为保证老年人行走安全,本条对无障碍设施的地面

等级及防滑安全程度作出了规定。包括所有涉及地面、楼面、路 面的无障碍设施,目前人行地面使用的材料主要为混凝土、地

板、地砖、石材和橡塑类材料。

6.2.1室内装修设计与建筑设计统一协调,是全面实现建筑对 老年人关怀设计自标的保障措施,同时也有利于节省成本、提高 效率、合理利用空间,

6.2.2康复辅助器具的使用有利于提高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

降低护理人员的劳动强度。在室内装修时,应充分考虑康复辅助 器县的收纳和使用需求,预留出所需要的收纳空间、电源等,

降低护理人员的劳动强度。在室内装修时,应充分考虑

6.2.3为满足防火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要求,本条给出了选

择室内装饰材料的规定。室内装饰材料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表 6.2.3的数据摘自《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2013年版)。室内空气中的、游离甲醛、苯, 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等污染物对人体危害很大 必须对其浓度加以控制。其中,氢的浓度与建筑物所在区域土壤 有关,需要对设施场地进行氢浓度或土壤析出率测定,并提供 相应报告。的防治处理可采取增加地面抗升裂措施和增加地面 防水构造等方式进行阻隔。游离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 合物(TVOC)等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室内装修材料中的人造板, 胶粘剂、涂料、处理剂等,故建造和装修过程中应控制人造板 材、墙体涂料、防水涂料、防火涂料、混凝土外加剂、防腐剂、 防水剂、各类胶粘剂等材料的相关指标,保证室内环境不受 污染。

6.2.4老年人用房内的部品及家具选择,应适合老年人的

特点,安全可靠,便于使用。比如,避免铺设小块地毯,减小老 年人摔倒的风险;储物空间应方便取用;家具的棱角要进行处理 避免伤人等。

境。色彩柔和、温暖,既提高老年人的感受能力,也从心理上营 造了一种温馨和安全感。

6.2.6考虑到老年人视力、反应能力、记忆力等不断衰退

调标识设计非常必要。老年人照料设施的标志应设于显著位置, 标识的图形符号和文字应放大、方便识别。通用符号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1的规定,无障碍标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标志用公共 信息图形符号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GB/T10001.9的 规定,安全标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养老机构安全管理》MZ T032的规定,服务应用标识应符合现行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应 用标识规范》DB31/T813的规定。

6.3安全疏散与紧急救助

6.3.1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对老 年人照料设施的各条款规定执行。

6.3.1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对老 年人照料设施的各条款规定执行。 6.3.2当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发生火灾时,相应防火分区应封 闭,尤其是护理型床位的老年人需要在工作人员的组织和协助下 进行疏散。如果照料单元跨越防火分区,工作人员无法对身处不

团,无其是护理型床位的老年人需要在工作人员的组织和协 进行疏散。如果照料单元跨越防火分区,工作人员无法对身 同防火分区的老年人进行有效组织和协助,存在较大安全隐是

6.3.3当房间采用外开门时,应设门外凹空间,避免对走廊动 线的影响。

6.3.4相比较其他类型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中会存不

量的利用交通空间做休闲区域,或利用交通空间布设家居设施和 用品的情况。针对这种情况,本条明确强调对突出物应有防刮碰 的保护措施。

人来说是极为危险的。建筑出入口同机动车道路之间是指出入口 室外台阶最外一级踏步及残障坡道最外起坡点同机动车道路之间 的空间,平坡出入口亦同。缓冲空间的深度至少应达到室外人行 步道的最小宽度1.50m,宽度应达到同台阶或门洞等宽。

6.3.6为便于在紧急情况下,由内部的护理人员或外部的救

人员经紧急送医通道将老年人送至救护车所在位置,应提前规划 出紧急送医通道。紧急送医通道的路径为:老年人用房一一走廊 门厅一出入口一一救护车停靠点;或老年人用房走廊 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楼梯)-一门厅(或走廊)一出人口 救护车停靠点。老年人用房应与紧急送医通道联系直接,不 能存在“孤岛”,紧急送医通道经由各处节点均应无阻碍且路径 清晰、连续,此通道的宽度应能满足担架抬行或轮椅推行。考虑 到在特殊情况下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无法正常使用(如停电或电梯 故障),此时应确保有符合条件的楼梯替代电梯作为紧急送医通 道的一部分。

6.3.7老年人在发生意外时,大多数需要依靠外部救

给出门锁开启方式和应急观察装置的规定,满足外部救援需求。 司时,也要求门的把手应能方便老年人使用,把手形式一般为执 杆式,位置应能兼顾轮椅老年人抓握。

6.4.1对老年人活动的空间和场所的基本要求,场所地面、墙 面、棚面选用材料应易于清洁,空间布局上能够组织有效通风: 避免封团区域出现。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设有生活用房的建筑的 卫生间距,按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 51039的相关规定执行,最小卫生间距12m。 6.4.2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建筑和场地要明确规划出污物流线 污物的运送流线应规避老年人经常活动区域。竖向运送时,有条 件的利用服务电梯运送污物,没有条件可利用老年人不经常使用 的楼梯。也可采用错时运送方式,避开老年人的活动时间。需要 重点规避的区域为食物存放、食品加工区域及老年人用餐区域, 这些区域容易形成二次污染。 643监时存放医疗废充物的房间应有理台存放加和油洗

水槽等设施;房间需要设置照射灯、喷雾器等简单的消毒设施,

并应规定出消毒时间等;并应规划设计出医疗废弃物的运送路线 和时间。

6.4.4遗体的运送路线需明确规划,可利用服务电梯可

6.4.4遗体的运送路线需明确规划, 可利用服务电梯或老年 不经常使用的楼梯运送,且尽量不要穿越建筑内外的老年人公共 活动场所及主要交通空间

噪声控制与声环境设计(条文)

5.5.1老年人照料设施需要安静的环境,设施选址、规划布局、 功能空间组织都需要统筹考虑环境中的噪声影响,应对噪声级加 以控制。本条规定了老年人照料设施(包括建筑和场地)的环境 噪声限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对 )类、1类或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规定执行,底限值取2类限值, 环境噪声限值见表1。环境噪声的监测方法按照现行国家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1老年人照料设施的环境噪声限值单位:dB(A)

6.5.2为了提高老年人室外活动的舒适性,应对活动场地的噪 声加以控制。当活动场地位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时,宜采取隔声 降噪措施。如面向噪声源一侧设置声屏障或种植树木,以改善声 环境。

经功能系统有较大影响。从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角度考虑, 远离噪声源布置老年人居室是十分必要的。避免与电梯井道、有 噪声振动的设备机房等相邻布置,是保证居室免受噪声干扰的最 有效措施。相邻布置是指在房间或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临

6.5.4本条规定了老年人照料设施室内允许噪声级。

环境噪声来自房间之外时,应通过对墙、楼板及门窗采取隔声措 施,达到房间内允许的噪声级。

环境噪声来自房间之外时,应通过对墙、楼板及门窗采取隔

环境噪声来自房间之外时,应通过 施,达到房间内允许的噪声级。

和做法,本条规定的相邻房间之间的隔墙或楼板、房间与走廊的 隔墙的空气声隔声性能指标,采用计权隔声量十粉红噪声频谱修 正量(Rw十C),该指标为实验室测量值。为适应不同房间的噪 声控制需求,本条将老年人照料设施的房间分为三类。按照本标 准第6.5.3条的规定,除类房间不应与Ⅲ类房间相邻布置外, 其他相邻布置方式均有可能存在

6.5.6为便于设计人员在设计中选择相应的材料、产品、构造

和做法,本条规定的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采用计权规范化撞击声 压级作为控制指标,该指标为实验室测量值

6.5.7单元起居厅、老年人集中使用的餐厅及文娱与

康复用房等一般不需进行特殊的音质设计,但应把握适宜的空间 容积和中频混响时间,确保老年人听得清楚且不费力。本条规定 了中、大空间的老年人用房混响时间标准

6.5.8老年人偏好安静的自然声,

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建筑和场地设计应在符合声环境选址要求并做 好噪声控制的同时,尽量营建适合老年人的声景观环境。具体措 施可借鉴科学出版社2011年出版的《城市声环境论》“第3章 城市声景观”内容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供水压力需满足最不利点用水器具

7.1.2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供水压力需满足最不利点用水

最低工作压力以保证使用效果。同时,为防止超压出流,节约用 水,并减少用水噪声,还需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 计标准》GB50555所规定的相关要求。

其余地区可酌情考虑是否设置热水供应。为方便老年人使用,一 股情况下采用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并保证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出水 温度适合、操作简单、安全。为防止军团菌产生,储水温度不宜 低于60℃,热水配水点水温宜为40℃~50℃,或定期将温度提 高至70℃系统循环10min~20min。有条件的地方优先使用热 泵、太阳能等非传统能源,既方便使用,也符合绿色、节能的理 念。由于非传统能源不可控,当不满足使用要求时,应采用辅助 加热方式保证基本的供水温度。针对需照料群体应有防烫伤要 求,如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应采取防过热措施

度出发,设计时应设置水表。当设置集中热水时,采用全循环或

干管循环,所以需要供水管道、循环回水管道同时设置热水表。 7.1.5世界卫生组织(WHO)研究了接触噪声的极限,比如 心血管的极限,是长期在夜晚接受50dB(A)的噪声;而睡眠 障碍的极限较低,是42dB(A);更低的是一般性于扰,只有 35dB(A)。老年人大多患有心脏病、高血压、抑郁症、神经衰 弱等疾病,对噪声很敏感,尤其是65dB(A)以上的突发噪声, 将严重影响患者的康复,甚至导致病情加重。因此,需控制给 水、热水管道流速,选用大曲率、无缩径管件消除管道噪声。选 用流速小,流量控制方便的节水型、低噪声的卫生洁具。排水水 流对排水横支管的冲击噪声较大,宜采用隔声性能好的管材,排 水立管的降噪措施包括设置土建管井并,要求管并壁有一定厚度或 管道外包覆具有一定隔声性能的材料。

便于操作的水龙头和卫生洁具。为符合无障碍要求,方便轮椅的 进出,门口部位截水用地漏宜设条形地漏与地面平齐,不影响腿 御不便人员和轮椅通行。由于地漏附近易积水,容易使老年人滑 到,因此地漏应靠近边角部位设置。对所选用的地漏性能要求加 以明确,以防止污水管内的臭味外溢而影响室内环境。 7.1.7为防止磕碰和抓扶热水管道烫伤,居室卫生间、公用卫 生间、浴室、盟洗室等给水排水管道宜采用暗装敷设,可选用悬 挂式洁具。

7.1.7为防止磕碰和抓扶热水管道烫伤,居室卫生间、公用卫 生间、浴室、盟洗室等给水排水管道宜采用暗装敷设,可选用悬 挂式洁具,

7.2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7.2.1从供暖质量、操作方便、消防安全、卫生条件、节能环 保等方面考虑,严寒和寒冷地区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应采用集中 供暖系统。夏热冬冷地区的供暖形式未作明确规定,主要是考虑 户式空气源热泵供暖较适合这些地区。

.2本条是从运行调节、供暖质量、节能降耗、人员安全等 面考虑所作的规定。

7.2.2本条是从运行调节、供暖质量、节能降耗、人员安

7.2.3老年人体质差,对室温要求较高,供暖室内设计温度适

7.2.3老年人体质差,对室温要求较高,供暖室内设计温度

当提高。含洗浴设备的卫生间宜设置安全可靠的辅助供暖设施, 平时保持20℃,洗浴时借助辅助供暖设施升温至25℃,保证洗 浴时的室内温度

7.2.5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本条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老年人

的安全健康,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老年人烫伤。热水散热器、电供 暖散热器、热水辐射供暖分集水器等必须暗装或加防护罩。

热水管道,老年人行动迟缓,应急能力差,为保证安全作 规定。

7.2.7设置机械排风设施有利于室内污浊空气快

7.2.8严寒、寒冷及夏热冬冷地区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冬 季李往往长时间关闭外窗,对室内空气质量极为不利。而老年人又 长期生活在室内,且体弱多病,抵抗力差,非常需要增设运行稳 定、效果良好的自然通风设施或机械通风设施,以提高室内空气 品质。

条件时,供热工况室内设计相对湿度不宜小于30%。风速较高 对休息状态的老年人影响较大,床及固定座椅处风速应严格控 制,不符合要求时,应采取遮挡等有效措施,满足要求。 7.2.10当设置集中空调系统时,空气通过外窗缝隙渗透很难保 证房间的新风量。如果采用频繁开窗、关窗的方式,不满足国家 节能要求且增加了部分老年人的行动负担,因此应设置新风 系统。

7.3.1老年人的视力及行动能力较弱,当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 后,为了保证老年人日常活动,规定其居室、单元起居厅、餐 厅、文娱与健身用房宜设置备用照明,

源选择和照度值,考虑到老年人的视力较弱,其照度标准稍有

7.3.3强调建筑出入口设置照明灯具,主要为了方便

7.3.3强调建筑出人口设置照明灯具,主要为了方便老年人晚 上识别和返回自已居住的建筑。老年人使用的洗盆或盟洗槽、 厨房操作台设局部照明,是为了减少老人被力具划伤的危险。每 个居室门外设局部照明,是考虑老年人视力不好,开启房门时 使用。

7.3.4设置脚灯是为了方便老年人夜间活动,减少跌倒危险

顶灯、长过道照明采用双控开关两地控制,可以避免老人在黑暗 中行走,造成危险,

顶灯、长过道照明采用双控开关两地控制,可以避免老

7.3.5从老年人特点出发,照明开关应当昼夜都易识别,因此

要求采用带夜间指示灯的宽板翘板开关,其颜色同墙壁也要有区 分,安装高度是为了方便轮椅使用者使用

7.3.6本条对电源插座的设置提出了要求,除具体明确的位置

7.3.7要求采用安全型电源插座,主要是从安全与使用方面考 虑,以防老年人无意碰到或使用本当时,造成触电危险。居室插 座安装高度的确定是以床头柜高度为依据,厨房操作台电源插座 的高度是以方便坐轮椅的人操作为依据

7.3.8老年人行动能力弱,一日发生火灾,后果更加严重,要

求低压配电导体采用铜芯电缆、电线,主要是为了降低由于导体 原因发生的电气火灾。采用阻燃低烟无卤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 电线或无烟无卤电缆、电线是为了防止火灾时导体燃烧释放的有 毒气体,造成二次伤害。

7.3.9要求照料单元的居室单设配电箱,主要是出于供电可靠

7.3.9要求照料单元的居室单设配电箱,主要是出于供电可靠 和方便管理的考虑。 7.3.10老年人的安全是第一位的,因而做好电气安全防护是非 当孟西的

7.3.10老年人的安全是第一位的DB33/T 704-2020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pdf,因而做好电气安全防护是非 常重要的。

7.4.1从老年人居住、活动规律和需求出发,设置信息设施系

7.4.1从老年人居住、活动规律和需求出发,设置信

7.4.2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的是为了及时保护老年人的

人身安全,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应根据功能需求设置相应的护理 智能化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设置在公共部位。对于老年人 洗澡、如厕时易发生意外的情况,如有条件可设置红外探测报警 仪或地面设置低卧位探测报警探头等。考虑老年人易出现突发状 况,设置电子紧急呼叫设施时遵循本条款。高度分别按老年人站 姿、坐姿或卧姿的不同状态来规定。采用按钮型呼叫装置时,卫 生间内安装高度距地宜为0.40m~0.50m,居室床头和公共活动 场呼叫装置高度为0.90m^1.20m;采用拉绳方式时,马桶旁宜 为1.10m,淋浴区为1.80m;鉴于文娱与健身用房、康复与医疗 用房的紧急呼叫装置位置往往难以确定,也可采用携带式的紧急 呼叫装置。

供人性化的关怀,并可为能效监管提供基础数据。老年人对室内 温度感受存在个体差异,因此独立调节控制是必要的,单独控制 干。 4465 也有利于空调系统的节能运行。

7.4.4顺应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交互多元化和新应 用的发展,设置照护与健康管理平台,可支持护理呼叫信号系 统、护理人员巡更系统等专业业务系统,以及照护人群的健康数 据采集、分析和管理,实现为老年人提供更加精准的照护及健康 服务。同时,也可为城乡、社区进行养老服务合理配置提供有效 的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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