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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6-2011.pdf.4.1预制构件的运输应付合下列规定: 1预制构件的运输线路应根据道路、桥梁的实际条件确定。场内运输宜设 置循环线路; 2运输车辆应满足构件尺寸和载重要求; 3装卸构件时应考虑车体平衡,避免造成车体倾覆; 4应采取防止构件移动或倾倒的绑扎固定措施: 5运输细长构件时应根据需要设置水平支架; 6对构件边角部或链索接触处的混凝土,宜采用垫衬加以保护。 9.4.2预制构件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场地应平整、坚实,并应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2应保证最下层构件垫实,预埋吊件宜向上,标识宜朝向堆垛间的通道; 3垫木或垫块在构件下的位置宜与脱模、吊装时的起吊位置一致。重叠堆 放构件时,每层构件间的垫木或垫块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4堆垛层数应根据构件与垫木或垫块的承载能力及堆垛的稳定性确定,必 要时应设置防止构件倾覆的支架; 5施工现场堆放的构件,宜按安装顺序分类堆放,堆垛宜布置在吊车工作 范围内且不受其他工序施工作业影响的区域; 6预应力构件的堆放应考虑反拱的影响。 9.4.3墙板构件应根据施工要求选择堆放和运输方式。对于外观复杂墙板宜采用 插放架或靠放架直立堆放、直立运输。插放架、靠放架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 急定性。采用靠放架直立堆放的墙板宜对称靠放、饰面朝外,倾斜角度不宜小于 80°。 9.4.4吊运平卧制作的混凝土屋架时,宜平稳一次就位,并应根据屋架跨度、刚 度确定吊索绑扎形式及加固措施。屋架堆放时,可将几棉屋架绑扎成整体以增加
9.5.1装配式结构安装现场应根据工期要求以及工程量、机械设备等现场条件, 组织立体交叉、均衡有效的安装施工流水作业。预制构件应按设计文件、专项施 工方案要求的顺序进行安装与连接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R2.pdf9.5.2预制构件安装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
应核对已施工完成结构的混凝主强度、外观、尺寸等符合设计又件要求; 2应核对预制构件混凝土强度及预制构件和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等符 合设计文件要求; 3应在已施工完成结构及预制构件上进行测量放线,并应设置安装定位标 志; 4应确认吊装设备及吊具处于安全操作状态; 5应核实现场环境、天气、道路状况满足吊装施工要求。 9.5.3预制构件安装就位后应及时采取临时固定措施。预制构件与吊具的分离应 在校准定位及临时固定措施安装完成后进行。临时固定措施的拆除应在装配式结 构能达到后续施工要求的承载力、刚度及稳定性要求后进行。 9.5.4采用临时支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9.5.3预制构件安装就位后应及时采取临时固定措施。预制构件与吊具的分离应 在校准定位及临时固定措施安装完成后进行。临时固定措施的拆除应在装配式结 构能达到后续施工要求的承载力、刚度及稳定性要求后进行。 9.5.4采用临时支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个预制构件的临时支撑不宜少于2道: 2对预制墙板的斜撑,其支撑点距离板底的距离不宜小于板高的2/3,且不 应小于板高的1/2 3构件安装就位后,可通过临时支撑对构件的位置和垂直度进行微调; 4临时支撑顶部标高应符合设计规定,尚应考虑支撑系统自身在施工荷载 作用下的变形。 9.5.5装配式结构的连接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构件连接处浇筑用材料的强度及收缩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 求,浇筑用材料的强度等级值不应低于连接处构件混凝土强度设计等级值的较大 值:粗骨料最大粒径不宜大于连接处最小尺寸的1/4:
1构件连接处浇筑用材料的强度及收缩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 求,浇筑用材料的强度等级值不应低于连接处构件混凝土强度设计等级值的较大 值;粗骨料最大粒径不宜大于连接处最小尺寸的1/4; 2浇筑前应清除浮浆、松散骨料和污物,并宜浇水湿润:
3节点、水平缝应一次性浇筑密实;垂直缝可逐层浇筑,每层浇筑高度不 宜大于2m。如需振捣时,宜采用微型振捣棒; 4建筑用材料的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承受全部设计荷载。 9.5.6装配式结构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构件时,应符合设计要求或国家现行有关 钢结构施工标准的规定,并应做好防腐和防火处理。采用焊接连接时,应采取避 免损伤已施工完成结构、预制构件及配件的措施。 9.5.7装配式结构采用后张预应力筋连接构件时,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有关规 定。 9.5.8钢筋锚固及连接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钢筋连接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标准的规定。 9.5.9简支梁、板类预制构件的安装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构件两端支座处的搁置长度均应满足设计要求,支垫处的受力状态应保 持均匀一致; 2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规定,并应避免单个梁、板承受较大的集中荷载: 不宜在施工现场对预制梁、板进行二次切割、开洞; 3梁、板支座的连接应按设计要求施工,支座应采取保证钢筋可靠锚固的 措施。 9.5.10当设计对构件连接处有防水要求时,防水施工及材料性能应符合设计要 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9.6.1预制构件制作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可按本规范相关章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9.6.2新造、改制及维修后的模具在使用前应进行全数检查。重复使用的标准模 具每次使用前应检查外观质量及关键尺寸偏差。 9.6.3预制构件的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及结构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的有关规定。对外观缺陷及超过允许尺寸偏差的部位应按修补方案进行处 理,并应重新检查验收。 预制构件不得存在影响结构性能或装配、使用功能的外观缺陷。对于存在的 般缺陷应采用专用修补材料按修补方案要求进行修复和表面处理。
9.6.4工制作的预制构件经检查合格后,应填制合格证。构件进场时应对合格 证进行检查, 9.6.5装配式结构施工中的配件、连接件、配套材料的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及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有关规定。 9.6.6装配式结构的连接施工应逐个进行隐蔽工程检查,并应填写隐蔽工程检查 记录。 9.6.7装配式结构的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查应按现浇混凝土结构的有关规定执 行。有装饰或保温要求的装配式结构尚应满足相关建筑装饰及节能标准的要求。
10冬期、高温与雨期施工
10.1.1根据当地多年气象资料统计,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日稳定低于5℃时 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日稳定高于5℃时,可解除冬期 施工措施。当混凝土未达到受冻临界强度而气温骤降至0℃以下时,应按冬期施 工的要求采取应急防护措施。 10.1.2当日平均气温达到30℃及以上时,应按高温施工要求采取措施, 10.1.3雨季和降雨期间,应按雨期施工要求采取措施。 10.1.4混凝土冬期施工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 的有关规定进行热工计算
10.2.1冬期施工配制混凝土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采用蒸汽养护 时,宜选用矿渣硅酸盐水泥, 10.2.2用于冬期施工混凝土的粗、细骨料中,不得含有冰、雪冻块及其他易冻裂 物质。 10.2.3冬期施工混凝土用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 范》GB50119的有关规定。采用非加热养护方法时,混凝土中宜掺入引气剂、引 气型减水剂或含有引气组份的外加剂,混凝土含气量宜控制在3.0%5.0%。 10.2.4冬期施工混凝土配合比应根据施工期间环境气温、原材料、养护方法、混 凝土性能要求等经试验确定,并宜选择较小的水胶比和落度。 10.2.5冬期施工混凝土搅拌前,原材料的预热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加热拌合水。当仅加热拌合水不能满足热工计算要求时,可加热骨料。 拌合水与骨料的加热温度可通过热工计算确定,加热温度不应超过表10.2.5的规 定; 2水泥、外加剂、矿物掺合料不得直接加热,应事先贮于暖棚内预热,
表10.2.5拌合水及骨料最高加热温度(℃)
10.2.6冬期施工混凝土搅拌应符合下列规定:
10.2.6冬期施工混凝土搅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液体防冻剂使用前应搅拌均匀,由防冻剂溶液带入的水分应从混凝土拌合 水中扣除; 2蒸汽法加热骨料时,应加大对骨料含水率测试频率,并应将由骨料带入的 水分从混凝土拌合水中扣除; 3混凝土搅拌前应对搅拌机械进行保温或采用蒸汽进行加温,搅拌时间应比 常温搅拌时间延长30s60s; 4混凝土搅拌时应先投入骨料与拌合水,预拌后再投入胶凝材料与外加剂, 胶凝材料、引气剂或含引气组分外加剂不得与60℃以上热水直接接触。 10.2.7混凝土拌合物的出机温度不宜低于10℃,入模温度不应低于5℃;对预拌 混凝士或需远距离输送的混凝土,混凝土拌合物的出机温度可根据运输和输送距 离经热工计算确定,但不宜低于15℃。大体积混凝土的入模温度可根据实际情 况适当降低。 10.2.8混凝土运输、输送机具及泵管应采取保温措施。当采用泵送工艺浇筑时 应采用水泥浆或水泥砂浆对泵和泵管进行润滑、预热。混凝土运输、输送与浇筑 过程中应进行测温,温度应满足热工计算的要求。 10.2.9混凝土浇筑前,应清除地基、模板和钢筋上的冰雪和污垢,并应进行覆盖 保温。 10.2.10混凝土分层浇筑时,分层厚度不应小于400mm。在被上一层混凝土覆盖 前,已浇筑层的温度应满足热工计算要求,且不得低于2℃。 10.2.11采用加热方法养护现浇混凝土时,应考虑加热产生的温度应力对结构的 影响,并应合理安排混凝土浇筑顺序与施工缝留置位置。 10.2.12冬期浇筑的混凝土,其受冻临界强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蓄热法、暖棚法、加热法施工时,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 水泥配制的湿凝土,不应低王设计湿凝强度等级值的30%:采用矿渣硅酸盐水
10.2.18混凝土冬期施工期间,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混凝土拌合水温 度、外加剂溶液温度、骨料温度、混凝土出机温度、浇筑温度、入模温度以及养 护期间混凝土内部和大气温度进行测量。 10.2.19冬期施工混凝土强度试件的留置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外,尚应增设与结构同条件养护试 件,养护试件不应少于2组。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解冻后进行试验。
0.3.1高温施工时,对露天堆放的粗、细骨料应采取遮阳防晒等措施。必要时, 可对粗骨料进行喷雾降温。 10.3.2高温施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第7.3节的规定外,尚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应考虑原材料温度、环境温度、混凝土运输方式与时间对混凝土初凝时间、 丹落度损失等性能指标的影响,根据环境温度、湿度、风力和采取温控措施的实 际情况,对混凝土配合比进行调整; 2宜在近似现场运输条件、时间和预计混凝土浇筑作业最高气温的天气条件 下,通过混凝土试拌和与试运输的工况试验后,调整并确定适合高温天气条件下 施工的混凝土配合比: 3宜采用低水泥用量的原则,并可采用粉煤灰取代部分水泥。宜选用水化热 铰低的水泥; 4混凝土落度不宜小于70mm。 10.3.3混凝土的搅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对搅拌站料斗、储水器、皮带运输机、搅拌楼采取遮阳防晒措施 2对原材料进行直接降温时,宜采用对水、粗骨料进行降温的方法。当对水 直接降温时,可采用冷却装置冷却拌合用水,并应对水管及水箱加设遮阳和隔热 没施,也可在水中加碎冰作为拌合用水的一部分。混凝土拌合时掺加的固体冰应 确保在搅拌结束前融化,且在拌合用水中应扣除其重量 3原材料入机温度不宜超过表10.3.3的规定; 4混凝土拌合物出机温度不宜大于30℃。出机温度可按本规范附录J估算
必要时,可采取掺加于冰等附加控温措施。
表10.3.3原材料最高入机温度(℃)
10.3.4混凝土宜采用白色涂装的混凝土搅拌运输 遮阳覆盖,并应洒水降温。 10.3.5混凝土浇筑入模温度不应高于35℃。 10.3.6混凝土浇筑宜在早间或晚间进行,且宜连续浇筑。当水分蒸发速率大于1 kg/(m²·h)时,应在施工作业面采取挡风、遮阳、喷雾等措施。混凝土水分蒸 发速率可按本规范附录K估算。 10.3.7混凝土浇筑前,施工作业面宜采取遮阳措施,并应对模板、钢筋和施工机 具采用洒水等降温措施,但浇筑时模板内不得有积水。 10.3.8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应及时进行保湿养护。侧模拆除前宜采用带模湿润养 护。
10.4.1雨期施工期间,对水泥和掺合料应采取防水和防潮措施,并应对粗、细骨 料含水率实时监测,及时调整混凝土配合比, 10.4.2应选用具有防雨水冲刷性能的模板脱模剂。 10.4.3雨期施工期间,对混凝土搅拌、运输设备和浇筑作业面应采取防雨措施 并应加强施工机械检查维修及接地接零检测工作。 10.4.4除采用防护措施外,小雨、中雨天气不宜进行混凝土露天浇筑,且不应开 始大面积作业面的混凝土露天浇筑;大雨、暴雨天气不应进行混凝土露天浇筑, 10.4.5雨后应检查地基面的沉降,并应对模板及支架进行检查。 10.4.6应采取防止基槽或模板内积水的措施。基槽或模板内和混凝土浇筑分层面 出现积水时,应在排水后再浇筑混凝土。 10.4.7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对因雨水冲刷致使水泥浆流失严重的部位,应采取补 救措施后再继续施工。
10.4.8在雨天进行钢筋焊接时,应采取挡雨等安全措施, 10.4.9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及时采取覆盖塑料薄膜等防雨措施, 10.4.10台风来临前,应对尚未浇筑混凝土的模板及支架采取临时加固措施;台 风结束后,应检查模板及支架,已验收合格的模板及支架应重新办理验收手续。
11.2.1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尘、降尘措施,控制作业区扬尘。对施工现场的 主要道路,宜进行硬化处理或采取其他扬尘控制措施。对可能造成扬尘的露天堆 诸材料,宜采取扬尘控制措施。 11.2.2施工过程中,应对材料搬运、施工设备和机具作业等采取可靠的降低噪 声措施。施工作业在施工场界的噪声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 限值》GB12523的有关规定。 11.2.3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光污染控制措施。对可能产生强光的施工作业,应 采取防护和遮挡措施。夜间施工时,应采用低角度灯光照明。 11.2.4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应采取沉淀、隔油等措施进行处理,不得直
附录A作用在模板及支架上的荷载标准值
A.0.1模板及支架自重标准值G1k应根据模板施工图确定。对有梁楼板及无梁楼 板的模板及支架的自重标准值Glk可按表A.0.1采用
表A.0.1模板及支架的自重标准值G(kN/m²)
A.0.2新浇筑混凝土自重标准值G2k可根据混凝土实际重力密度确定。对普通混 凝土,重力密度可取24kN/m。 A.0.3钢筋自重标准值G3k应根据施工图确定。对一般梁板结构,楼板的钢筋自 重可取1.1kN/m²,梁的钢筋自重可取1.5kN/m²。 A.0.4采用内部振捣器时,新浇筑的混凝土作用于模板的最大侧压力标准值G4h 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并应取其中的较小值:
F=0.43yctoβV4 F=r.H
式中:F一新浇筑混凝土对模板的最大侧压力(kN/m); Y—混凝土的重力密度(kN/m²); to亲 新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h),可按实测确定;当缺乏试验资料时可 采用to=200/(T+15)计算,T为混凝土的温度(℃); β—混凝土落度影响修正系数:当落度在50mm~90mm时,β取0.85; 落度在100mm~130mm时,β取0.9;落度在140mm~180mm时,β取1.0; V一一混凝土浇筑高度(厚度)与浇筑时间的比值,即浇筑速度(m/h); H一混凝土侧压力计算位置处至新浇筑混凝土顶面的总高度(m);混
图A.0.4混凝土侧压力分布h—有效压头高度;H一模板内混凝土总高度;F一最大侧压力A.0.5作用在模板及支架上的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荷载标准值Q1k,可按实际情况计算,可取3.0kN/m²。A.0.6施工中的泵送混凝土、倾倒混凝土等未预见因素产生的水平荷载标准值Q2k,可取模板上混凝土和钢筋重量的2%作为标准值,并应以线荷载形式作用在模板支架上端水平方向。A.0.7风荷载标准O3k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有关规定计算。146
附录B常用钢筋的规格和力学性能B.0.1常用钢筋的性能应符合表B.0.1的规定。表B.0.1钢筋性能基本要求公称直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最大力下总牌号径范围()不小(J)不小(A)不小于伸长率(Agt)(mm)于(N/mm²)于(N/mm²)(%)不小于(%)HPB2356~2223537025.010.0HPB3006~2230042025.010.0HRB3356~5033545517.07.5HRBF335HRB4006~5040054016.07.5HRBF400HRB5006~5050053015.07.5HRBF500RRB4008~4040060014.05.0注:1断后伸长率A的量测标距为钢筋公称直径的5倍;2根据供需双方协议,伸长率可从A或A中选定;如伸长率类型未经协议确定,则伸长率采用A,仲裁试验时采用Agt;3牌号带“E”的HRB335E、HRBF335E、HRB400E、HRBF400E、HRB500E、HRBF500E钢筋的基本性能要求除与本表中不带“E”的钢筋牌号要求相同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第5.2.2条的规定:4表中屈服强度的符号fk在相关钢筋产品标准中表达为ReL,抗拉强度的符号fstk在相关钢筋产品标准中表达为RmcB.0.2低松弛光圆钢丝和螺旋肋钢丝的规格和力学性能应符合表B.0.2的规定。表B.0.2低松弛光圆钢丝和螺旋肋钢丝规格和力学性能规定非抗拉强比例伸最大力下弯曲次数应力松弛性能直径公称公称每米参度长应力总伸长率允许直径截面积考重量(MPa)O po.28 (%)偏差次初始应力1000h应(mm)(mm²)(g/m)(MPa)/180°弯曲(mm)相当于公力松弛半径称抗拉强率(%)不小于(mm)度的(%)不大于16701470Lo≥200mm601.05.00±0.0519.631541770156041516403.51860702.56.00±0.0526.2722215701380415147
附录C常用钢筋的公称直径、公称截面面积、计算
表C.0.1钢筋的计算截面面积及理论重量
公称直径、公称截面面积及理论重量应符
附录D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
附录D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
D.0.1当纵向受拉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25%时,其最小搭接长度应 符合表D.0.1的规定。
表D.0.1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
注:两根直径不同钢筋的搭接长度,以较细钢筋的直
D.0.2当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大于25%,但不大于50%时,其最小 搭接长度应按本规范表D.0.1中的数值乘以系数1.2取用;当接头面积百分率大 于50%时,应按本规范表D.0.1中的数值乘以系数1.35取用。 D.0.3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根据本规范第D.0.1~D.0.2条确定后,可按 下列规定进行修正: 1当带肋钢筋的直径大于25mm时,其最小搭接长度应按相应数值乘以系 数1.1取用; 2对环氧树脂涂层的带肋钢筋,其最小搭接长度应按相应数值乘以系数 1.25取用; 3当在混凝土凝固过程中受力钢筋易受扰动时(如滑模施工),其最小搭接 长度应按相应数值乘以系数1.1取用; 4对未端采用机械锚固措施的带肋钢筋,其最小搭接长度可按相可数值乘 以系数0.6取用; 5当带肋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大于搭接钢筋直径的3倍,且配有箍筋 时,其最小搭接长度可按相应数值乘以系数0.8取用 6对有抗震要求的受力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对一、二级抗震等级应按相
应数值乘以系数1.15采用;对三级抗震等级应按相应数值乘以系数1.05采用; 7本条中第4款、第5款不应同时考虑。在任何情况下,受拉钢筋的搭接 长度不应小于300mm。 0.0.4纵向受压钢筋绑扎搭接时,其最小搭接长度应根据本规范第D.0.1D.0.3 条的规定确定相应数值后,乘以系数0.7取用。在任何情况下,受压钢筋的搭接 长度不应小于200mm
附录E预应力筋张拉伸长值计算和量测方法
Opt A= 2E,
式中: 一预应力筋张拉伸长计算值(mm): 1一一预应力筋张拉端到固定端的计算长度(mm),可近似取预应力筋 在纵轴上的投影长度; 预应力筋曲线两端切线的夹角之和(rad); p一 张拉控制应力扣除锚口预应力损失后的应力值(N/mm²); E.一 预应力筋弹性模量(N/mm²),可按材料供应商提供的参数取用; 对重要工程,应根据实测数据确定; K一一考虑孔道每米长度局部偏差的摩擦系数; E.0.2对多曲线段或直线段与曲线段组成的预应力筋,可根据扣除摩擦损失后的 预应力筋有效应力分布,采用分段叠加法计算其张拉伸长值。 E.0.3预应力筋的张拉伸长值应在建立初拉力后开始测量。实际张拉伸长值△L可 按下列公式计算:
△L一一从初拉力至最大张拉力之间的实测伸长值(mm): △L,一初拉力下的推算伸长值(mm),可根据张拉力与伸长值成正比的关 系确定(图E.0.3); △a一千斤顶体内的预应力筋张拉伸长值(mm): △b一一张拉过程中工具锚和固定端工作锚楔紧引起的预应力筋内缩值 (mm); AC 张拉阶段构件的弹性压缩值(mm),对一般的后张法预应力构件 可不计。
中:△L一一从初拉力至最大张拉力之间的实测伸长值(mm): △L,一—初拉力下的推算伸长值(mm),可根据张拉力与伸长值成正比的关 系确定(图E.0.3); △a一一干斤顶体内的预应力筋张拉伸长值(mm): △b一一张拉过程中工具锚和固定端工作锚楔紧引起的预应力筋内缩值 (mm); C一 张拉阶段构件的弹性压缩值(mm),对一般的后张法预应力构件 △c可不计。
代中:P一 张拉端的拉力(N); P一固定端的拉力(N); x一两端工具锚间预应力筋的总长度(m),可近似取预应力筋在纵轴上 的投影长度: 一一预应力筋曲线各段两端切线的夹角之和(rad),当端部区段预应力筋 曲线有水平偏转时,尚应考虑端部曲线的附加空间弯转角; μ一一预应力筋与孔道壁之间的摩擦系数。 3张拉端拉力应取为所测得的压力扣除锚口预拉力损失后的力值;固定端 内拉力应取为所测得的压力加上错口预拉力损失后的力值
式中:P一一张拉端的拉力(N); P一固定端的拉力(N); x一两端工具锚间预应力筋的总长度(m),可近似取预应力筋在纵轴上 的投影长度: θ一一预应力筋曲线各段两端切线的夹角之和(rad),当端部区段预应力筋 曲线有水平偏转时,尚应考虑端部曲线的附加空间弯转角: μ预应力筋与孔道壁之间的摩擦系数。 3张拉端拉力应取为所测得的压力扣除锚口预拉力损失后的力值;固定端 的拉力应取为所测得的压力加上锚口预拉力损失后的力值
G.0.3细骨料的分区及级配范围应符合表G0.3的规定。
表G.0.3细骨料的分区及级配范围
注:除4.75mm、600um、150um筛孔外,其余各筛孔累计筛余可超出分界线,但其总量不得大于5%。 G.0.4粗骨料中针、片状颗粒含量应符合表G.0.4的规定。
表G.0.4粗骨料中针、片状颗粒含量(%)
骨料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应符合表G0.5的
表G.0.5粗骨料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
0.6粗骨料的压碎指标值
科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应符合表G0.7的规
表G.0.7细骨料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
G.0.8粉煤灰应符合表G.0.8的规定
表G.0.8粉煤灰技术要求
G.0.9矿渣粉应符合表G.0.9的规定
表G.0.9矿渣粉技术要求
G.0.10硅灰应符合表G.0.10的规定。
表G.0.10硅灰技术要求
G.0.11沸石粉应符合表G.0.11的规定。
表G.0.11沸石粉技术
表G.0.13混凝土拌合用水水质要求
H.0.1混凝士最大绝热升值可按下式计算
附录H大体积混凝土水化热温度计算
附录H大体积混凝土水化热温度计算
录H大体积混凝土水化热温度计算
式中:T,一混凝土最大绝热温升值(℃); W—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的胶凝材料用量(kg/m); 9一胶凝材料水化热总量,可按国家标准《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 GB50496第B.1节进行计算(kJ/kg); p——混凝土的质量密度,可取2400kg/m~2500kg/m²。 H.0.2混凝土的出机温度可按下式计算:
Zc,w,y. Zc.w.
式中:T。一混凝土的出机温度(℃); W,一一分别为每m²混凝土中水泥、各种矿物外加剂、砂、石、水的实际 干重量(kg/m");对砂、石应按含水量扣除水进行计算,并将其中 所含的水按水的比热容进行计算; T一一分别为水泥、各种矿物外加剂、砂、石、水的入罐温度(℃); C,一一分别为水泥、各种矿物外加剂、砂、石、水的比热容[kJ/(kg·K)] 对水泥、各种矿物外加剂、砂、石可取0.9kJ/(kg·K),水的比热容 可取4.2kJ/(kg·K)。 H.0.3混凝土的浇筑温度可按下式估算:
T, = T。 + T
式中:T,一一混凝土的浇筑温度(℃); 浇筑所用全部时间在1h以内时,日平均气温低于15℃取T°=0, 日平均气温在15℃~25℃之间取T=1℃,日平均气温高于25℃取
混凝土内部最高温度,可按下式估算:
Tmax = T, + $ T
式中:Tmax 混凝土内部最高温度(℃); 一与水化热龄期、结构厚度、浇筑温度等有关的系数:混凝土内部 温度达到最高值时,可取=0.60~0.72,结构厚度较小、浇筑温 度较低时取小值,结构厚度较大、浇筑温度较高时取大值
附录混凝土拌合物温度估算
式中:T、T,——粗骨料、细骨料入机温度(℃); T。、T一一水泥、掺合料(粉煤灰、矿粉等)入机温度(℃); Tw一一正常搅拌水温度(℃); W、W.一 粗骨料、细骨料干重量(kg); W.、Wm 水泥、掺合料(粉煤灰、矿粉等)重量(kg); Ww.、W, 搅拌水、冰重量(kg); Wug、Wws 粗骨料、细骨料中所含水重量(kg)。 注:骨料中所含水的温度与骨料的温度相同。 J.0.2高温施工混凝土不加冰拌合时,混凝土拌合物出机温度可按下式进
O.22(T.W.+TW,+TW。+T.W.)+T.Ww+TgWwg+T.Ww 0.22(W.+W.+W.+W.)+Ww+Ww.+W.
ZJM-002-4715-2020 单端LED灯.pdf混凝土水分蒸发速率可用下式进行估算:
附录K混凝土水分蒸发速率估算
附录K混凝土水分蒸发速率估算
式中:E一一水的蒸发速率[kg/(m²·h)]; r——混凝土水分蒸发面以上1.5m高度处测得大气相对湿度(%); T。—混凝土水分蒸发面以上1.5m高度处测得大气温度(℃); T,一一混凝土(湿)表面温度(℃); V——混凝土水分蒸发面以上0.5m高度处测得水平风速(km/h)。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 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允许时首先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 “应按.....执行”。
1为了使于在执行本规池茶 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允许时首先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 “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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