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53-T-76-2016 建筑施工轮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pdf7.1.1支架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7.1.2搭设操作前施工管理人员须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和安 全交底。 7.1.3操作人员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专业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7.1.4场地准备 1支架搭设场地必须干净、平整、有排水措施。 2当采用木垫板作为立杆垫座时,垫板的长度不宜少于2跨,厚度不得小于50mm, 宽度不得小于150mm
7.1.1支架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7.1.2搭设操作前施工管理人员须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和安 全交底。 7.1.3操作人员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专业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7.1.4场地准备 1支架搭设场地必须干净、平整、有排水措施。 2当采用木垫板作为立杆垫座时,垫板的长度不宜少于2跨,厚度不得小于50mm 宽度不得小于150mm。
7.2.2支架搭设顺序如下: 1根据立杆定位线放置可调底座及垫板; 2插入立杆; 3安装水平杆及可调顶托,形成基本的架体单元 4由基本架体单元向外扩展; 5整体搭完一层后再搭设次层; 6布置剪刀撑及斜撑,完成支架搭设。 7.2.3横杆两端的插头插入立杆的轮盘后,应用铁锤击紧。 7.2.4每搭完一步支架后,须及时校正水平及垂直偏差 7.2.5支撑架体系顶面标高利用可调底座或可调托撑调整。 7.2.6当采用钢管扣件作为加固件、连墙件、斜撑及剪刀撑时,应符合国家现行 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有关规定。
7.2.2支架搭设顺序如下
7.2.2支架搭设顺下: 1根据立杆定位线放置可调底座及垫板; 2插入立杆; 3安装水平杆及可调顶托,形成基本的架体单元 4由基本架体单元向外扩展; 5整体搭完一层后再搭设次层; 6布置剪刀撑及斜撑,完成支架搭设。 7.2.3横杆两端的插头插入立杆的轮盘后四川省大直径素混凝土桩复合地基技术规程(DBJ51 T061-2016),应用铁锤击紧。 7.2.4每搭完一步支架后,须及时校正水平及垂直偏差 7.2.5支撑架体系顶面标高利用可调底座或可调托撑调整。 7.2.6当采用钢管扣件作为加固件、连墙件、斜撑及剪刀撑时,应符合国家现行 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有关规定。
7.3.1支架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中的 有关规定,模板拆除的时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GB50204中混凝土强度的有关规定。 7.3.2支架拆除应按专项方案施工,在专人指挥下统一进行。拆除前应做好下列 准备工作: 1应全面检查支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2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支架专项方案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审批后方 可实施; 3拆除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及安全交底: 4应清除支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7.3.3支架拆除应按施工方案设计的顺序进行。分段、分立面拆除时,须确定分 界处的技术处理方案,保证分段拆除后结构及保留架体的稳定性
8.0.1支架应按搭设进度分阶段进行检查: 1基础完工后及支架搭设前; 2超过8m的支架搭设至一半高度后; 3搭设高度达到设计高度后和混凝土浇筑前。 8.0.2支架前一阶段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施工。支架投入使用前应 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总体验收。支架的检查及验收应形成记录,记录 表应符合本规程附录D表D的要求。 8.0.3支架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支架构配件品种、规格、质量是否合格,各项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手续 检查记录是否齐全; 2基础的处理、承载力、沉降控制等要求应符合设计要求,立杆与基础间应 无松动、悬空现象,底座和垫板设置应符合要求; 3架体搭设的各项参数及构造措施是应符合方案及本规程的要求; 4架体的实际高度、荷载是否和方案一致; 5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9.0.1支架安装与拆除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高处作业人员 需定期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9.0.2支架搭设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和防滑鞋。 9.0.3支架混凝土浇筑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不应超过设计值。 9.0.4支架使用期间,严禁擅自拆除架体结构杆件,如需拆除必须报请工程技术 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同意,确定防控措施后方可实施, 9.0.5严禁在支架基础影响范围内进行挖掘作业。 9.0.6支架应与架空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支撑架接 地防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的有关规定执行。 9.0.7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派专人在安全区域内观测支架的工作状态,发现异 常时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情况紧急时施工人员应迅速撤离。 9.0.8在支架区域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及专人监护。 9.0.9支架区域内,应设置安全警戒线,不得上下交叉作业。 9.0.10拆除的支架构配件应安全传递至地面,严禁抛掷。 9.0.11使用后的支架构配件应清除表面粘结的灰渣,校正杆件变形,表面作防锈 处理后待用。 9.0.12支架在使用过程中须由专人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架体的正常使用。 9.0.13钢管上严禁打孔。 9.0.1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支架、缆风绳、 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严禁拆除或移 动架体上安全防护设施。 9.0.15支撑架顶部的实际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规定。 9.0.16当有6级强风及以上风、浓雾、雨或雪天气时应停止支架搭设与拆除作业 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附录A主要构配件强度试验方法及质量要求
表A.0.1主要构配件强度试验方法及质量要求
下屈服强度(Rel) ≥立杆(横杆)《金属材料室235MPa:(牌号:Q235)温拉伸试验方抗拉强度力学性能试验法》GB/T228(Rm) ≥375 MPa;断后伸长率(A) ≥20%。29
附录B云南省各地州、市风压值
表B.0.1云南省各市、地州风压值
勐腊 631.9 0.20 0.30 0.35 江城 1119.5 0.20 0.40 0.50 蒙自 1300.7 0.25 0.30 0.35 屏边 1414.1 0.20 0.30 0.35 文山 1271.6 0.20 0.30 0.35 广南 1249.6 0.25 0.35 0.40
表B.0.2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注:地面粗糙度可分为A、B、C、D四类:
A类指近海海面和海岛、海岸、湖岸及沙漠地区; B类指田野、乡村、丛林、丘陵以及房屋比较稀疏的乡镇和城市郊区 C类指有密集建筑群的城市市区; D类指有密集建筑群且房屋较高的城市市区
A类指近海海面和海岛、海岸、湖岸及沙漠地区; B类指田野、乡村、丛林、丘陵以及房屋比较稀疏的乡镇和城市郊区; C类指有密集建筑群的城市市区; D类指有密集建筑群且房屋较高的城市市区
录C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
表C.0.1Q235钢管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
表C.0.2Q345钢管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
附录D车轮扣式钢管支架安装过程检查及验收记录表表D轮扣式钢管支架安装过程检查及验收记录表项目名称支架用途搭设部位高度跨度最大荷载搭设班组班组长操作人员人数及持证情况质量证明文件具备情况,及检测项目、指标与规范的符合性构配件材质、规格及外观质量质量检查情况检查情况进场时几何尺寸偏差抽查情况专项方案内容情况及编审、专家论技术管证程序是否完整并符合要求理情况交底情况施工及检查记录检查项目方案要求检查情况立杆垂直度≤H/500螺杆外露长度≤295mm,可调托撑插入立杆长度≥150mm螺杆外露长度≤100mm,可调底座插入立杆长度≥150mm地基或楼板承载力情地况,处理方法或采取的基措施伸出顶层横杆的悬臂端长度立板底立杆纵、横向间距杆梁底立杆纵、横向间距可调托撑传力情况35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 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要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必须按指定的标准、规范或其他有关规定执行的写法为“应按... 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 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要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必须按指定的标准、规范或其他有关规定执行的写法为“应按·.. 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
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轮扣式钢管支架施工技术规程》(标准号),经XXXXXXX厅XXXX年 XX月XX日以第X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程制定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云南省工程建设 施工领域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内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通过试验, 取得了多方面的重要技术参数。 为方便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程时能正确 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轮扣式钢管支架施工技术规程》编制组按章、节、条顺 序编制了本规程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 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 明不具备与规程正文同等的法律效率,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程规定的参 考。
1.0.1本条是轮扣式脚手架设计和施工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除应结合本标准规 定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云南省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 1.0.2~1.0.4本规程主要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支架的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 也可应用于搭建不承受永久荷载的操作架。当应用在市政或桥梁等其它类型的工 程中除遵守本规程的相应条款外,还必须参照国家现行规范进行专项设计
本规程给出了轮扣钢管支架体系的术语,并对市场上存在的一些俗称进行了 统一,在本规程及今后的使用中形成统一的概念,并与其它类的支架有关称呼相 一致。
本规程的符号采用现行国家标准《标准编号规则第2部分:符号》GB/T20001.2 号有关规定规定执行。
本规程的符号采用现行国家标准《标准编号规则第2部分:符号》GB/T20001.2 号有关规定规定执行
3主要构配件及质量要求
3.1主要构配件及规格要求
3.1.1本条显示了轮扣式钢管支架的轮扣节点构成,说明了横杆、立杆、横插头, 插销、轮盘连接前、连接后、插入插销的节点构成。 3.1.2本条规定了轮扣式钢管支架立杆的轮盘间距,
3.1.3本条规定了轮扣式钢管支架系统常用构配件的规格及质量。 3.1.4、3.1.5为保证架体安全,套管及横插头处应设置插销。 3.1.6本条规定了可调托撑螺杆的规格进行了规定,
3.2.13.2.2强调了用于制造构配件的原材的材质要求,明确了其在质量上应 遵守执行的标准。 3.2.3本条规定了轮扣式钢管支架主要构配件的力学性能要求及抽样数量和检 测方法。
3.3构配件尺寸和外观质量要求
3.3.1本条规定了轮扣式钢管支架主要构配件的质量、几何公差要求及抽样数量 和检测方法。
3.4.1、3.4.2本条规定了构配件的出厂、维修、保养及租赁应满足的条件。 3.4.3、3.4.4本条规定了构配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满足的条件及堆放要求。
4.1.1规定作用在支架上的荷载分为永久荷载(恒荷载)与可变荷载(活荷载), 其分类及名称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确定的。因为 支架应严禁受到撞击力作用,所以荷载效应组合中不考虑偶然荷载。 4.1.2、4.1.3分别列出支架计算应当考虑的主要荷载项目。
4.2.1本条规定了支架各项永久荷载标准值的取值范围
4.2.2本条规定了支架可变荷载的范围及
4.2.2本条规定了支架可变何载的范围及取值。 1因为本规程只对支架,不对面板及主、次楞进行计算,所以参照现行行业 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和《建筑施工模板安 全技术规范》JGJ162,规定了作用在支架上施工人员、设备及堆放施工材料荷载 标准值。 2除了超过浇筑混凝土构件体积的混凝土堆放荷载标准值外,还考虑到了特 殊工况下产生的其他垂直荷载
4.2.3规定支架立杆受到的水平荷载内容
1规定了风荷载以外的水平荷载的范围及取值,包括由因浇筑混凝土和不均 匀堆载导致的水平荷载以及特殊工况下因其他机械或人工操作产生的水平荷载 2对因浇筑混凝土和不均匀堆载导致的水平荷载,参照《建筑施工模板安全 技术规范》JGJ162相关规定,按1m的影响面积计算,取值为2.0KN。 3该类荷载为作用在支架顶部的集中荷载,在本规程中视为仅对支架整体抗 倾覆不利。
4.3荷载设计值及荷载效应组合
4.3.1明确了不同计算项目中分别参与组合的荷载、荷载分项系数的取值。其中 荷载分项系数的取值引用了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 规范》JGJ130的相关规定
5.1.1明确了结构设计应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方法 5.1.2强调了轮扣式支架立杆的受力状态,本规范采用单肢立杆稳定性验算的形 式来验算支架的整体稳定性。还明确了满堂式支撑架中水平杆和剪刀撑仅作为构 造组件,不参与具体的结构计算。 5.1.3规定了支架结构设计及计算的内容。设计计算条件与支架实际工况条件应 符合。施工、监理审核方案时,对专项方案的设计计算内容必须认真审核
5.2.1本条中立杆轴向力计算方法是参照本规范第4.3.1条的荷载分项系数给 出,其值为单根立杆承担面积内永久荷载及可变荷载产生的轴向力总和。 5.2.2立杆计算长度1。的选取是支架立杆稳定性验算的核心。本规范在比较其他 各类满堂支架1。计算结果的基础上,参照《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66确定了l。的计算方法。 1本规程与现行相关行业规范对l。的计算结果的对比分析
表5.2.21 不同类型满堂支架立杆计算长度取值比较
注:1.表中所列的各种类型满堂支 以便比较各种类型支架的立杆计算长度:
2.对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因现范对酒 ,所以表格里对应的数值未给出。
来看,力值均较小,未见与外加荷载同步变化现象,整体 无规律。
5.2.6强调了横杆不宜直接承受荷载。对于确有必要的,应参照现行相关标准、规 范进行计算
5.2.7明确了支架抗倾覆验算的方法。
5.2.7明确了支架抗倾覆验算的方法
1在有利荷载中不考虑新浇混凝土自重; 2在不利荷载中,将风荷载和其他工况产生的水平荷载视为同一方向,并平 行于支架宽度最小的一边。
5.3.1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确定的, 轮扣式钢管支架是一种临时性结构,故本条只规定对立杆进行地基承载力计算,不 必进行地基变形验算。地基承载力标准值可以按照地质勘察报告建议值进行验算 当地质勘察报告未提供该值时,也可由荷载试验或其它原位测试公式计算并结合工 程实践经验等方法综合确定。 5.3.2在房屋建筑施工中,模板支撑架立杆的基础多为楼面板,为保证楼板成品质 量和结构安全,楼面板做立杆基础时应进行承载力及抗冲切验算。
5.3.2在房屋建筑施工中,模板支撑架立杆的基础多为楼面板,为保证楼板成品质 量和结构安全,楼面板做立杆基础时应进行承载力及抗冲切验算
6.1.1规定了支架最大高度、施工总荷载和集中线荷载。 6.1.2明确给出了常用步距下立杆横距及纵距的允许荷载。 6.1.3支架应尽量建立与已完结构的水平连接,以加强架体的稳定性。 6.1.4当独立支架高宽比大于3时,应采取扩大下部架体尺寸或设置缆风绳等措施 以保证支架的整体稳定性,
6.2.1从轮扣式钢管支架在昆明地区的应用经验来看,当搭设高度在8m以下,施 工总荷载在15kN/m²以下、集中线荷载在20kN/m以下时,架体具有较好的安全性。 当搭设高度大于8m,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m²、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时,方案 应进行论证。 6.2.2本条明确了扫地杆的最小离地间隙,若离地间隙大于450mm时,应在底部加 设一道纵横向水平杆。 6.2.3、6.2.4在不利部位及地基高差较大时,应采取措施保证架体稳定性。 6.2.5轮扣式钢管支架立杆顶部插入可调托撑时,其伸出最顶层横杆中心线的长度 过长会导致支架立杆因局部失稳而造成支架整体塌。本条规定了支架立杆顶部插 入可调托撑时,其伸出顶层横杆悬臂长度的限值,同时限定了可调托座丝杆外露长 度,以保证支撑立杆的局部稳定性。根据《轮扣式脚手架构件及系统力学性能特征 的测试与研究》试验结果表明,当立杆悬臂段长度≤650mm,可调托撑螺杆插入立 杆长度≥150mm时,轮扣式脚手架架体未在可调托撑处发生失稳破坏
6.3.1、6.3.2为了保证支架的抗侧移能力,本条规定了支架扣件钢管剪刀撑的设 置要求。当无法设置剪刀撑时,应用人字形斜撑代替
6.4.1~6.4.3规定了在支架内设置通道时的构造要求。
6.4.1~6.4.3规定了在支架内设置通道时的构造要求。
案,同时必要的管理程序可减少方案中存在的技术缺陷。 7.1.2管理人员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的目的是保证模板支架按照预定的程序 和方案进行搭设,保证模板支架搭设和使用的安全性。 7.1.3为保证模板支架的搭设质量江苏省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目录(第一批)公告(苏工信节能[2020]1号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0年1月),操作人员须经专业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 上岗。
7.2.1、7.2.2明确了架体搭设的基本流程。 7.2.3为保证架体的稳定性,横杆两端的插头插入立杆的轮扣内必须用铁锤锤紧 高度超过8m时,横插头插入立杆后应采用专用插销锁定。 7.2.4对架体的校正应在搭设过程中随时进行。 7.2.5为保证结构下层模板的整体水平性,明确了支架系统标高的调整方法
7.3.1明确支架拆除应符合的现行国家标准。
1明确支架拆除应符合的现行国家标准。 加托松亚控服主强盗工进注盗工方
拆除应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保证
8.0.1为了保证轮扣式钢管支架搭设的质量GB25779-2010 承重混凝土多孔砖.pdf,采取分阶段检查及验收的措施,保证 各施工阶段的安全使用, 8.0.2本条明确了轮扣式钢管支架重点检查的内容,从而在关键工序上控制,保证 支架的安全, 8.0.3本条明确了支架在验收时 必须冬的相关技术文件及记录
9.0.1本条规定支架作业人员应经培训并持证上岗,并定期体检,符合从事高处作 业要求后方可继续从事该工作。 9.0.2支架搭设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9.0.3在混凝土浇筑作业时,应严格控制作业时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设计值。 9.0.4本条规定支架使用期间不允许随意拆除结构杆件,避免架体因拆除杆件导致 承载力不足;如施工方便需要临时拆除的,应履行审批手续,并实施相应的安全措 施。 9.0.5本条规定为防止挖掘作业过程中或挖掘以后支架因基础塌陷造成支架整体 塌,造成安全事故 9.0.6本条规定支架应与架空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支架防 雷接地措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9.0.7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派专人在安全区域内观测支架的工作状况,发现异常 时观测人员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情况紧急时施工人员应迅速撤离,并应进行加 固处理。 9.0.8本条规定了支架及脚手架对防火措施的基本要求。 9.0.9为防止高空坠物的发生,不得上下交叉作业, 9.0.10轮扣式钢管支架的横杆和立杆均为定尺长度,本条规定为防止采用抛掷方 式拆除支架导致杆件弯曲变形。 9.0.11使用后的支架在搭、拆,应校正变形杆件,清理粘结杂物,并涂刷防锈漆 防止杆件生锈,造成安全隐患。 9.0.12本条规定了支架在使用过程中,为保证架体安全性,应由专人进行检查、 维护。 9.0.13为保证钢管的强度,在使用过程中不充许在钢管上打孔。 9.0.14本条规定明确了在支架上,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荷载要求。 9.0.15本条规定明确了在满堂支撑架上,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荷载要求 9.0.16当遇特殊天气情况时,支架搭设与拆除作业应停止,并应进行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