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89-2001)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pdf

(CJJ 89-2001)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5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97255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CJJ 89-2001)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pdf

1变压器运行前应作下列试验: 1)绕组直流电阻的测试; 2)铁芯接地检香,穿心螺杆的绝缘检香: 3)绝缘电阻测试:燥环境条件下,高压对低压及对地绝 缘电阻不应小于300M2,低压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00M2;潮 湿环境条件下,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2; 4)工频耐压试验:试验电压为变压器出厂试验电压的 85%,试验时间可按出厂试验报告值确定。 2高压开关设备运行前应进行工频耐压试验,试验电压应 为高压开关设备出厂试验电压的80%,试验时间应为1min: 3低压开关设备运行前应采用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

阻值不应低于0.5MQ:

4.3.2柱上变压器试运行前应进行全面的检查,

行条件时,方可投入试运行。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本体及所有附件应无缺陷,油浸变压器不渗油; 2 轮子的制动装置应牢固; 3 油漆应完整,相色标志正确清晰: 4 变压器顶部上应无遗留杂物: 消防设施齐全,事故排油设施应完好: 油枕管的油门应打开,且指示正确,油位正常; 7 防雷保护齐全,外壳接地良好,接地引下线及其与主接 地网的连接应满足设计要求; 分接头的位置应符合运行电压额定值要求: 变压器的相位及绕组的接线组别应符合并网运行要求; 10 测温装置指示应止确,整定值应符合要求: 11变压器的全部电气试验应合格,保护装置整定值符合规 定,操作及联动试验正确。

DBJ/T03-82-2017标准下载况;第一次受电后持续时间不应小于10min;每次间隔时间宜为 omin。冲击合闸宜在变压器高压侧进行。对中性点接地的电力系 统试验时变压器中性点必须接地

4.3.4变压器投入运行后连续运行24h无异常即可视为合本

4.4.1 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安装工程交接验收应按下列要求进 行检查: 1 变压器、箱式变电站等设备、器材应符合规定,无机械 损伤; 2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应安装牢固、正确,防雷、接地等 安全保护合格、可靠;

3变压器各项试验合格,油漆完整,无渗漏油现象,分接 头位置符合运行要求,器身无遗留物; 4各部接线正确、整齐,安全距离和导线截面应符合设计 规定; 5熔断器的熔断体及自动开关的整定值应符合运行要求。 4.4.2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安装工程交接验收应提交下列资料 和文件: 1工程竣工资料; 2 变更设计的文件; 3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 图纸等技术文件; 4 安装技术记录、器身检查记录、干燥记录等; 5试验报告; 6备品备件移交清单

5.1低压配电室一般规定

5.1.1配电室的位置应接近负荷中心及电源侧,并宜设在导电 灰尘少、腐蚀介质少、干燥、无振动、进出线方便的地方。架空 出线不应交义。导线穿墙时,应采用穿墙绝缘套管。 5.1.2 配电装置室内通道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配电柜为单列布置时,柜前通道不应小于1.5m; 2 当配电柜为双列布置时,柜前通道不应小于2m; 3 配电柜后通道不宜小于1m。 配电柜左右两侧不宜小于0.8m。 5.1.3 低压配电装置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5.1.4 配电室门应向外开启,门锁应宰固可靠。相邻配电室之 间有门时,应采用双向开启门。 5.1.5高、低压配电装置室宜设不能开启的采光窗。设可开后 的窗时,应有防止雨、雪和小动物进入的措施。窗户下檐距室列 地面的高度应为1m以上。 5.1.6配电室室内电缆沟深度宜为600mm,电缆沟盖板宜采用 花纹钢板盖板或钢筋混凝土盖板。电缆沟应有防水、排水措施。 5.1.7低压配电室内不应通过与配电装置无关的管道。室内有 采暖时,暖气管道上不应有阀门和中间接头,管道与散热器的连 接应采用焊接。 5.1.8配电室内的电器设备应避免强烈日照。 5.1.9酉 配电室的接地线应编号,各类标识应齐全,遮拦应符合 规定。

5.1.1配电室的位置应接近负荷中心及电源侧,并宜设在导电 灰尘少、腐蚀介质少、干燥、无振动、进出线方便的地方。架空 出线不应交又。导线穿墙时,应采用穿墙绝缘套管。

5.1.9 配电室的接地线应编号,各类标识应齐全,遮拦应符合 规定。

5.2配电柜(箱、盘)安装

市.2.1基础型钢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2.1的规定。基础

2.1基础型钢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2.1的规定。基码 钢安装后,其顶部宜高出抹平地面10mm;手车式成套柜应挡 品技术要求执行。基础型钢应有明显可靠的接地

基础型钢安装的允许偏差

5.2.2配电柜(箱、盘)安装在振动场所,应按设计要求采取 防振措施。 5.2.3配电柜(箱、盘)及其设备与各构件间连接应牢固。主 控制盘、分路控制盘、自动装置盘等不宜与基础型钢焊死。 5.2.4配电柜(箱、盘)单独或成列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5.2.4的规定。模拟母线应对齐,其误差不应超过视差范围,并 应完整,安装牢固。

配电柜(箱、盘)安装的允许偏差

5.2.5端子箱安装应牢固,密封良好,并应能防潮、防尘。安

5.2.5端子箱安装应牢固,密封良好,并应能防潮、防尘。安

装的位置应便于检查。成列安装应排列整齐。 5.2.6配电柜(盘、箱)的接地应牢固良好。装有电器的可开 启的门应以裸铜软线与接地的金属构架可靠莲接。成套柜(箱) 应装有供检修用的接地连接。

5.2.6配电柜(盘、箱)的接地应牢固良好。装有电

5.2.7成套柜(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械闭锁、电气闭锁动作应准确、可靠; 2 动触头与静触头的中心线应一致,触头应接触紧密 3二次回路辅助开关的切换接点应动作准确,接触可靠; 4箱内照明应齐全。

.2.9柱上的配电箱箱底距地面不得小于2m,所用金具应进

111 所用金其应进付 热镀锌处理。进出线孔应采取保护措施

热镀锌处理。进出线孔应采取保护措施

5.3.1电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3配电柜(箱、盘)电器安装

1电器元件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观应完好。 且附件齐全,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密封良好; 2各电器应能单独拆装更换; 3发热元件宜安装在散热良好的地方;两个发热元件之间 的连线应采用耐热导线或裸铜线套瓷管; 4信号灯、光字牌、电铃、故障电钟等信号装置应显示准 确,工作可靠; 5盘上装有装置性设备或其它有接地要求的电器其外壳应 可靠接地;

5.3.2端子排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端子排应无损坏,固定牢固,绝缘良好; 2端子应有序号,并应便于更换且接线方便;离地高度宜

大于350mm; 3强、弱电端子宜分开布置;当有困难时,应有明显标志 并设空端子隔开或加设绝缘隔板; 4潮湿环境宜采用防潮端子: 5接线端子应与导线截面匹配,不应使用小端子配大截面 导线。 5.3.3二次回路的连接件均应采用铜质制品,绝缘件应采用阻 燃材料。

大于35Umm; 3强、弱电端子宜分开布置;当有困难时,应有明显标志 并设空端子隔开或加设绝缘隔板; 4潮湿环境宜米用防潮端子; 5接线端子应与导线截面匹配,不应使用小端子配大截面 导线。 5.3.3二次回路的连接件均应采用铜质制品,绝缘件应采用阻 燃材料。 5.3.4配电柜(箱、盘)的正面及背面各电器、端子排等应 明编号、名称、用途及操作位置,其标明的字迹应清晰、工整 不宜脱色。 5.3.5配电柜(箱、盘)内两导体间、导电体与裸露的不带电 的导体间充许最小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应符合表5.3.5的规定 屏顶上小线不同相或不同极的裸露载流部分之间、裸露载流部 分与未经绝缘的金属体之间电气间隙不得小于12mm,爬电距离 不得小于20mm

5.3.4配电柜(箱、盘)的正面及背面各电器、端子排等

编号、名称、用途及操作位置,其标明的字迹应清晰、工整 宜脱色。

5.3.5配电柜(箱、盘)内两导体间、导电体与裸露的不

导体间允许最小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应符合表5.3.5的规定 军顶上小母线不同相或不同极的裸露载流部分之间、裸露载流部 分与未经绝缘的金属体之间电气间隙不得小于12mm,爬电距离 得小于20mm

表 5.3.5 充许最小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mm)

应按图施工,接线正确; 2导线与电气元件间采用的螺栓连接、插接、焊接或压接 等均应牢固可靠;

3柜(箱、盘)内的导线不应有接头,导线芯线应无损伤; 4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其回路编号,编号 应正确,字迹清晰且不宜脱色; 5配线应整齐、清晰、美观,导线绝缘应良好,无损伤; 6每个接线端子的每侧接线宜为1根,不得超过2根。对 插接式端子,不同截面的两根导线不得接在同一端子上;对螺栓 连接端子,当接两根导线时,中间应加平垫片; 7二次回路接地应设专用螺栓。 5.4.2配电柜(箱、盘)内的配线电流回路应采用铜芯绝缘导 线,其电压不应低于500V,其截面不应小于2.5mm,其它回路 截面不应小于1.5mm:当电子元件回路、弱电回路采取锡焊连 接时,在满足载流量和电压降及有足够机械强度的情况下,可采 用不小于0.5mm²截面的绝缘导线。 5.4.3对连接门上的电器、控制台板等可动部位的导线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应采取多股软导线,敷设长度应有适当余量; 2 线束应有外套塑料管等加强绝缘层: 3与电器连接时,端部应加终端紧固附件绞紧,不得松散、 断股; 4 在可动部位两端应用卡子固定。 5.4.4 弓入柜(箱、盘)内的电缆及其芯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引入柜(箱、盘)内的电缆应排列整齐,编号清晰,避 免交义,固定牢固,不得使所接的端子排受机械应力; 2铠装电缆在进入柜(箱、盘)后,应将钢带切断,切断 处的端部应扎紧,并应将钢带接地; 3橡胶绝缘的芯线应采用外套绝缘管保护; 4柜(箱、盘)内的电缆芯线应按垂直或水平有规律地配 置,不得任意歪斜交又连接。备用芯线长度应有余量; 5强、弱电回路不应使用同一根电缆,应分别成束分开排 列。

5.5.1路灯运行控制宜采用光控开关、定时钟、路灯控制仪 (路灯经纬仪开关)和遥控系统等。 5.5.2路灯的开、关灯动作,宜设在自然光的照度值2~101x 之内。 5.5.3 路灯控制电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作电压范围宜为180~250V: 2 照度调试范围应为0~50x,在调试范围内应无死区; 3 产品出厂调试照度与环境照度应一致; 4 时间精度应小于士1s/d;定时时间误差不应累计; 5 应具有多种定时开、关方式: 6 应性能可靠,操作简单,并具有较强的抗干扰能力,存 储数据不丢失; 7适用环境温度范围宜在一35~45℃。 5.5.4路灯控制电器的安装应符合本规程第5.3.1、5.3.2条及 第5.4.2、5.4.3、5.4.4条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板(片)机和微机等控制设备应与其它电器隔离安装 并应设有屏蔽装置; 2光控开关的光电探头应安装在避免有光干扰的位置; 3装有电子控制设备的柜(箱、盘)应有防尘、防潮、防 水等措施,避免太阳照射,必要时可加设通风装置。 5.5.5微机无线摇控发射塔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杆塔组立应有完整的施工设计,并应采取避免部件变形 或损坏的措施; 2杆塔各构件的组装应牢固,交义处的空隙应装设相应厚 度的垫圈或垫板,每端不宜超过两个垫片: 3当采用螺栓构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螺杆应与构件面垂直,螺栓头平面与构件间不得有空隙; 回

1杆塔组立应有完整的施工设计,并应采取避免部件变形 或损坏的措施; 2杆塔各构件的组装应牢固,交叉处的空隙应装设相应厚 度的垫圈或垫板,每端不宜超过两个垫片; 3当采用螺栓构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螺杆应与构件面垂直,螺栓头平面与构件间不得有空隙; 2)螺母拧紧后,螺杆露出螺母不得小于两个螺距;使用双

母时,螺杆可与螺母相平; 3)螺栓水平穿入时应由内向外;垂直穿入时应由下而上。 4杆塔部件组装有困难时应查明原因,严禁强行组装。螺 孔需扩孔时,改孔部分不应超过3mm,当超过3mm时,应先堵 焊再重新打孔,并应进行防腐处理,严禁用气割进行扩孔或烧 孔; 5杆塔连接螺栓应逐个紧固。当螺杆与螺母的螺纹滑牙或 螺母的棱角磨损时,必须更换螺栓

5.5.6路灯遥控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集模块所用的元器件应保证其可靠性和精确度,采集 到的电参数宜满足系统对电流、电压、功率、电量、亮灯率的需 要。还宜采集前端控制箱内温度、门状等环境参数; 2所采取的通讯方式应具备经济性、可靠性和范围覆盖能 力,能快速传送准确的数据: 3数据应进行处理,通过分析判断,将运行故障显示或报 警; 4应用模块应功能齐全、实用,并宜具备权限认证,远程 控制,设备故障报警,设备和地理信息查询、维护,数据统计、 归档和打印等功能; 5系统误报率应小于 1%

1配电柜(箱、盘)的固定及接地应可靠,漆层完好,清 洁整齐; 2配电柜(箱、盘)内所装电器元件应齐全完好,安装位 置正确、宰固; 3所有二次回路接线应准确,连接可靠,标志齐全、清晰, 绝缘合格; 4操作及联动实验应正确,符合设计要求

2 配电装置与控制工程交接验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一 工程竣工资料; 2 设计变更文件; 3 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4 备品备件清单; 调试试验记录。

配电装置与控制工程交接验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工程竣工资料; 设计变更文件; 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备品备件清单; 调试试验记录。

6.1.1电气设备的带电部分应有防直接触摸保护装置,当 护时可采用绝缘措施。

6.1.2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零或接地:

1变压器、配电柜(箱、盘)等的金属底座或外壳; 2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及靠近带电部位的金属遮拦 和金属门; 3 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套、接线盒和保护管; 4 配电和路灯的金属杆塔; 5其它因绝缘破环可能使其带电的外露导体。 6.1.3不得利用蛇皮管、裸铝导线以及电缆金属护套层做接地 线。接地线不得兼做他用

6.2.1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路灯低压网中,金属灯杆、配电箱 等电气设备的外壳宜采用低压接零保护。 6.2.2在保护接零系统中,用熔断器作保护装置时,单相短路

等电气设备的外壳宜采用低压接零保护。

电流不应小于熔断片额定熔断电流的4倍;用自动开关作保护装 置时,单相短路电流不应小于自动开关瞬时或延时动作电流的 1.5倍。

.2.3采用接零保护时,单相开关应装在相线上,保护零线上

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6.2.4保护零线和相线的材质应相同,当相线的截面在3

及以下时,保护零线的最小截面应为16mm²;当相线的截面在 35mm²以上时,保护零线的最小截面不得小于相线截面的50%

6.2.5保护接零时,在线路分支、首端及末端应安装重复接地 装置,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2。 6.2.6在用电设备较少且分散、采用接零保护确有困难且土壤 电阻率较低时,可采用低压接地保护。 6.2.7灯杆、配电箱等金属电力设备采用接地保护时,其接地 电阻不应大于42

6.3接地装置 6.3.1接地装置可利用下列接地体接地: 1建筑物的金属结构(梁、柱)及设计规定的混凝土结构 内部的钢筋; 2配电装置的金属外壳; 3保护配电线路的金属管。 6.3.2# 接地体理深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理深不 宜小于0.6m。 6.3.3垂直接地体的问距不宜小于其长度的2倍;水平接地体 的间距在设计无规定时不宜小于5m。 6.3.4 明敷接地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敷设位置不应妨设备的拆卸和检修; 2接地线宜水平或垂直敷设,结构平行敷设首线段上不应 起伏或弯曲; 3支架的距离:水平直线部分宜为0.5~1.5m,垂直部分 宜为1.5~3.0m,转弯部分宜为0.3~0.5m: 4沿建筑物墙壁水平敷设时,距地面宜为0.25~0.3m,与 墙壁间的距离宜为0.1~0.15m; 5跨越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时,应将接地线弯成弧状。 6.3.5接地装置的导体截面应符合热稳定和机械强度要求;当 使用圆钢时,直径不得小于10mm,扁钢不得小于4×25mm,角 钢厚度不得小于4mm。 6.3.6接地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应牢固并应进行防腐处

6.3.1接地装置可利用下列接地体接地:

1建筑物的金属结构(梁、柱)及设计规定的混凝土结 内部的钢筋; 2 配电装置的金属外壳: 3保护配电线路的金属管。 6.3.2 接地体理埋深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理埋深不 宜小于0.6m。

2配电装直的金属外壳; 3保护配电线路的金属管。 6.3.2 接地体埋深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埋深不 宜小于0.6m。 6.3.3垂直接地体的问距不宜小于其长度的2倍:水平接地体 的间距在设计无规定时不宜小于5m。

6.3.3垂直接地体的问距不宜小于其长度的2倍;水平按

1敷设位置不应妨碍设备的拆卸和检修: 2接地线宜水平或垂直敷设,结构平行敷设直线段上不应 起伏或弯曲; 3支架的距离:水平直线部分宜为0.5~1.5m,垂直部分 宜为1.5~3.0m,转弯部分宜为0.3~0.5m; 4沿建筑物墙壁水平敷设时,距地面宜为0.25~0.3m,与 墙壁间的距离宜为0.1~0.15m; 5跨越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时,应将接地线弯成弧状。 6.3.5接地装置的导体截面应符合热稳定和机械强度要求;当 使用圆钢时,直径不得小于10mm,扁钢不得小于4×25mm,角 钢厚度不得小于4mm。

理,接至电气设备上的接地线应采用镀锌螺栓连接,对有色 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

6.3.7接地体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其搭接长度应符合下列规

.3.7接地体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其搭接长度应符合下列

1扁钢为其宽度的2倍; 2 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 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 4 扁钢与角钢连接时,应在其接触部位两侧进行焊接

6.4.1安全保护工程交接验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接地线规格正确,连接可靠,防腐层完好; 2工频接地电阻值及设计的其他测试参数符合设计规定 雨后不应立即测量接地电阻。 6.4.2 安全保护工程交接验收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 工程竣工资料; 设计变更文件; 3 测试记录。

7.1.1同一街道、公路、广场、桥梁的路灯安装高度(从光源 到地面)、仰角、装灯方向宜保持一致。 7.1.2灯杆位置应合理选择,灯杆不得设在易被车辆碰撞地 点,且与供电线路等空中障碍物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供电有关规 定。

7.1.1同一街道、公路、)场、桥梁的路灯安装高度(从光源 到地面)、仰角、装灯方向宜保持一致。 7.1.2灯杆位置应合理选择,灯杆不得设在易被车辆碰撞地 点:且与供电线路等空中障碍物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供电有关规 定。 7.1.3基础坑开挖尺寸应符合设计规定,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 不应低于C20,基础内电缆护管从基础中心穿出并应超出基础斗 面30~50mm。浇制钢筋混凝土基础前必须排除坑内积水。 7.1.4灯具安装纵向中心线和灯臂纵向中心线应一致,灯具横 可水平线应与地面平行,紧固后自测应无企斜。 7.1.5常规照明灯具的效率不应低于60%,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灯具配件应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灯罩 破裂等现象。灯具的防护等级、密封性能必须在P55以上; 2反光器应干净整洁,并应进行抛光氧化或镀膜处理,反 光器表面应无明显划痕; 3透明罩的透光率应达到90%以上,并应无气泡、明显的 划痕和裂纹: 4封闭灯具的灯头弓线应采用耐热绝缘管保护,灯罩与尾 坐的连接配合应无间隙; 5灯具应抽样进行温升和光学性能等测试,测试结果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灯具安全要求与试验》(GB7000.1~7000.6) 的规定,测试单位应具备资质证书。 7.1.6灯头应固定牢靠。可调灯头应按设计调整至正确位置

应低于C20,基础内电缆护管从基础中心穿出并应超出基础 i3050mm。浇制钢筋混凝土基础前必须排除坑内积水。

7.1.5常规照明灯具的效率不应低于60%,且应符合下列

1灯具配件应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灯罩 破裂等现象。灯具的防护等级、密封性能必须在P55以上: 2反光器应干净整洁,并应进行抛光氧化或镀膜处理,反 光器表面应无明显划痕; 3透明罩的透光率应达到90%以上,并应无气泡、明显的 划痕和裂纹; 4封闭灯具的灯头引线应采用耐热绝缘管保护,灯罩与尾 座的连接配合应无间隙; 5灯具应抽样进行温升和光学性能等测试,测试结果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灯具安全要求与试验》(GB7000.1~7000.6) 的规定,测试单位应具备资质证书。

灯头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相线应接在中心触点端子上,零线应接螺纹口端子; 2 灯头绝缘外壳应无损伤、开裂: 3高压汞灯、高压钠灯宜采用中心触点伸缩式灯口。

7.1.7灯头线应使用额定电压不低于500V的铜芯绝缘线。功率 小于400W的最小允许线芯截面应为1.5mm,功率在400W至 1000W的最小允许线芯截面应为2.5mm²。 7.1.8在灯臂、灯盘、灯杆内穿线不得有接头,穿线孔口或管 口应光滑、无毛刺,并应采用绝缘套管或包带包扎,包扎长度不 得小于 200mm。

小于400W的最小允许线芯截面应为1.5mm²,功率在400 1000W的最小允许线芯截面应为2.5mm²

.1.8在灯臂、灯盘、灯杆内穿线不得有接头,穿线孔口或管 应光滑、无毛,并应采用绝缘套管或包带包扎,包扎长度 寻小于200mm。

端子上线头弯曲方向应为顺时针方向并用垫圈压紧,熔断器上端 应接电源进线,下端应接电源出线。

符合下列规定: 1 250W及以下汞灯、150W及以下钠灯和白炽灯可采用4A 熔丝; 2 250W钠灯和400W汞灯可采用6A熔丝; 3 400W钠灯可采用10A熔丝; 1000W钠灯和汞灯可采用15A熔丝

7.1.11高压汞灯、高压钠灯等气体放电灯的灯泡、镇

器等应配套使用,严禁混用。镇流器、电容器的接线端子不得 过两个线头:线头弯曲方向,应按顺时针方向并压在两垫片 ,接线端子瓷头不得破裂,外壳应无渗水和锈蚀现象:当钠火 真流器采用多股导线接线时,多股导线不能散股。

构件应进行热镀锌处理,防腐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覆 盖及其他有关覆盖层维氏和努氏显微硬度试验》 (GB/T9790)、《热喷涂金属件表面预处理通则》 (GB/T 11373)、现行行业标准《钢铁热浸铝工艺及质量检验》 (ZBJ 36011)的有关规定。

7.1.13灯杆、灯臂等热镀锌后应进行油漆涂层处理,其外观、 附着力、耐湿热性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灯具油漆涂层》(QB 1551一92)的有关规定;进行喷塑处理后覆盖层应无鼓包、针 孔、粗糙、裂纹或漏喷区缺陷,覆盖层与基体应有牢固的结合强 度。 7.1.14各种螺母紧固,宜加垫片和弹簧垫。紧固后螺丝露出螺

7.1.14各种螺母紧固,宜加垫片和弹簧垫。紧固后螺丝露出螺

.1.14各种螺母紧固,宜加垫片和弹簧垫。紧固后螺丝露出蚂 母不得少于两个螺距。

7.2.1中杆灯和高杆灯的灯杆、灯盘、配线、升降电动机构等 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杆照明设施技术条件》(CJ/T3076)的 规定。

7.2.2中灯和高杆灯宜采用三相供电,且三相负荷应均习分

7.2.3基础顶面标高应提供标

7.2.4基础坑的开挖深度和大小应符合设计规定。基础坑深度 的充许偏差应为十100mm、一50mm。当土质原因等造成基础坑深 与设计坑深偏差十100mm以上时,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偏差在十100~十300mm时,应采用铺石灌浆处理; 2偏差超过规定值的十300mm以上时,超过的十300mm部 分可采用填土或砂、夯实处理,分层夯实厚度不宜大于 100mm,夯实后的密实度不应低于原状十:然后再采用铺石灌浆 处理。 7.2.5地脚螺栓埋入混凝土的长度应大于其直径的20倍,并应 与主筋焊接牢固,地脚螺栓应去除铁锈,螺纹部分应加以保护, 基础法兰螺栓中心分布直径应与灯杆底座法兰孔中心分布直径 致,偏差应小于士1mm,螺栓应采用双螺母和弹簧垫。 7.2.6浇筑混凝土的模板宜采用钢模板,其表面应平整且接缝 严密,支模时应符合基础设计尺寸的规定,混凝土浇筑前,模板 美面应泾脱醋剂

7.2.5地脚螺栓埋入混凝土的长度应大于其直径的20

与主筋焊接牢固,地脚螺栓应去除铁锈,螺纹部分应加以1 基础法兰螺栓中心分布直径应与灯杆底座法兰孔中心分布首 致,偏差应小于士1mm,螺栓应采用双螺母和弹簧垫。

7.2.6浇筑混凝土的模板宜采用钢模板,其表面应平

7.2.7浇筑基础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

浇筑基础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 GBJ 10)的有关规定。

7.2.8基坑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适于夯实的土质,每回填300mm厚度应夯实一次,夯 实程度应达到原状土密实度的80%及以上; 2对不宜夯实的水饱和粘性土,应分层填实,其回填土的 密实度应达到原状土的80%及以上。

7.3单挑灯、双挑灯和庭院灯

7.3.1单挑灯、双挑灯的安装高度宜为6~12m。 7.3.2路灯钢杆应进行热镀锌处理,镀锌层厚度不应小于 65um,表面涂漆、喷塑处理应在钢杆热镀锌后进行,因校直等 因素作修改的部位不得超过2处,且修整面积不得超过杆身表面 积的5%。

7.3.3路灯钢杆必须焊接良好,长度8m及以下的锥形杆应无横 句焊缝,纵向焊缝应匀称、无虚焊。在水平放置且无负荷的条件 下,杆身直线度误差应小于3%。

1首理式钢杆,其长度(包括理入地下部分)充许偏差宜 为杆长的0.5%; 2法兰式钢杆,其长度允许偏差宜为杆长的土0.5%: 3 杆身横截面尺寸允许偏差宜为士0.5%; 4接线手孔尺寸充允许偏差宜为5mm: 5一次成形悬臂灯杆仰角允许偏差宜为士1°。 7.3.5直线路段安装单、双挑灯时,在无障碍等特殊情况下, 灯间距与设计间距的偏差应小于2%。 7.3.6灯杆垂直偏差应小于半个杆梢,直线路段单、双挑灯排 列成一首线时,灯杆横向位置偏移应小于半个杆根。 7.3.7钢灯杆吊装时应采取防止钢缆擦伤灯杆表面油漆或喷塑

7.3.84 钢灯杆安装时接线手孔朝向应一致,宜朝向人行道 车道侧。

7.3.9灯臂应固定牢靠,与道路纵向垂直偏差不应大于3°。

采用玻璃灯罩,紧固时螺栓应受力均匀,并应采用不锈钢! 玻璃灯罩卡口应采用橡胶圈衬垫

7.3.14铝制或玻璃钢灯座放置的方向应一致,可开启

铰链应完好,开关应灵活可靠,开启方向宜朝向慢车道或人行道 侧。

7.3.15 采用预制或砖砌灯座应牢固不漏水,一条道路

7.3.16灯杆根部应做混凝土结面,且不积水,浇制前应将杆根 周围夯实,混凝上厚度不应小于100mm。

7.4.1杆上安装路灯,悬挑1m及以下的小灯臂安装高度宜为4 5m;悬挑1m以上的灯架,安装高度应大于6m;设路灯专杆 的,安装高度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

7.4.2杆上路灯灯臂的抱箍应紧固,不得松动,装灯方向与道

线直接搭接在主线路上时应在主线上背扣后缠绕7圈以上。 导线为铝线时应缠上铝包带并使用铜铝过渡连接引下线。

7.4.4熔断器宜安装在引下线离灯臂瓷瓶100mm处,带电部

7.4.4熔断器宜安装在引下线离灯臂瓷瓶100mm处,带电音

与灯架、灯杆的距离不应少于50mm。非固定式保险台在不受 力情况下,应安装在离灯架瓷瓶60mm处。

与灯架、灯杆的距离不应少于50mm。非固定式保险台在不受 力情况下,应安装在离灯架瓷瓶60mm处。 4.5引下线应对称搭接在电杆两侧,搭接处离电杆中心宜头 00~400mm,引下线接头不得超过一个,不同规格的导线不得 寸接。

7.4.5引下线应对称搭接在电杆两侧,搭接处离电杆中心宜为

7.4.6 引下线严禁从高压线间

在灯臂或架空线横担上安装镇流器应有衬垫压板,固定 得少于2只,直径应小于5mm。

螺栓不得少于2只,直径应小于5mm。

7.5.1 安装墙灯,其高度宜为3~4m。 7.5.2安装墙灯时,路灯架空线与第一支持物距离不得大于 25m,支持物之间相隔距离不得大于6m,特殊情况应按设计要求 安装。

锌钢绞线或Φ4镀锌铁丝合股使用,其抗拉强度不应小于吊火 括各种配件、弓下线铁板、瓷瓶等)重量的10倍《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吊线两站 安装接线瓷瓶。

7.5.4吊线松紧应合适,两端高度宜一致,当电杆的强度或刚

度不足以承受吊线拉力时,应设拉线增强

规程第7.4.5条的规定

7.6.1路灯安装工程交接验收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路灯安装试运行前,应检查灯杆、灯具、光源、镇流器 触发器、熔断器等电器的型号、规格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2灯杆杆位合理;

3灯臂安装应与道路中心线垂直,固定牢靠。在杆上安装 时,灯臂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引下线松紧一致; 4灯具纵向中心线和灯臂中心线应一致,灯具横向中心线 和地面应平行,投光灯具投射角度应调整适当: 5灯杆、灯臂的热镀锌和油漆层不应有损坏; 6 基础尺寸、标高与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7金属灯杆、灯座均应接地(接零)保护,接地线端子固 定牢固。 7.6.2 路灯安装工程交接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1 工程竣工资料; 2设计变更文件; 3 灯杆、灯具、光源、镇流器等生产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 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4试验记录。

牛回 7.6.2 路灯安装工程交接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1 工程竣工资料; 2 设计变更文件; 3 灯杆、灯具、光源、镇流器等生产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 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4试验记录,

王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HG/T 5572-2019 石化设备内壁用耐酸性防腐蚀涂料.pdf,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0.2条文中规定按其它有关标准执行时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顿定”或“应按协径”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