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50617-2010《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pdf7.1.1 照明系统通电试运行时,应检查下列内容: 1 灯具控制回路与照明配电箱的回路标识应一致: 2 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 风扇运转应正常; 4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应动作准确。 7.1.2 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24h,民用住 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8h。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 启,且每2h记录运行状态1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 7.1.3有自控要求的照明工程应先进行就地分组控制试验,后进 行单位工程自动控制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7.1.4照明系统通电试运行后,三相照明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 分配平衡,其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 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
7.2.1当有照度和功率密度测试要求时,应在无外界光源的情况 下,测量并记录被检测区域内的平均照度和功率密度值,每种功能 区域检测不少于2处。 1 照度值不得小于设计值; 2功率密度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规定或设计要求。
7.2.1当有照度和功率密度测试要求时,应在无外界光源的情况
7.2.2照度测量时应待光源的光输出稳定后进行测量,
1白炽灯需燃点5min; 2荧光灯需燃点15min; 3高强气体放电灯需燃点30min; 4新安装的照明系统,宜在燃点100h(气体放电灯)和10h (白炽灯)后再测量其照度。 7.2.3室内照度测量宜采用准确度为二级以上的照度计;室外照 度测量宜采用准确度为一级的照度计,对于道路和广场的照度测 量,应采用能读到0.11x的照度计。 7.2.4照度和功率密度值测量应作记录JC/T 2173-2013标准下载,记录内容包括: 1 测量场所名称; 2 标有尺寸的测试点布置图; 各测量点的照度值: 4 平均照度计算结果; 5光源、功率、灯具型号规格、镇流器类型、总灯数、总功率、 照明功率密度; 6 灯具布置方式及安装高度; 7 测量时电源电压: 照度计型号、编号、检定日期: 9 测量点高度; 10 测量日期、时间、测量人员姓名。 7.2.5照明质量有特定要求的场所,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析
1成排安装的灯具、并列安装的开关、插座,其中心轴线、垂 直偏差、距地面高度: 2盒(箱)周边的间隙,交流、直流及不同电压等级电源插座 安装的准确性; 3大型灯具的安装牢固度,吊扇、壁扇的防松措施; 4 室外灯具及接线盒的防水措施: 5 室外灯具紧固件的防锈蚀措施: 照明配电箱(板)回路编号及其接线的准确性; 灯具控制性能及试运行情况: 8 保护接地线(PE)莲接的可靠性, 8.0.2 验收检查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本规范中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全数检查; 2 本规范中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抽查5%。 8.0.3 工程交接验收时,应提交下列技术资料和文件: 竣工图; 2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文件及图纸会审记录; 3产品合格证、3C认证证书,照明设备电磁兼容检测报告; 进口设备的商检证书和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检测报告等技 术文件; 4检测记录。包括灯具的绝缘电阻检测记录;照度、照明功 率密度检测记录: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测试记录; 5试验记录。包括照明系统通电试运行记录;有自控要求的 照明系统的程序控制记录和质量大于10kg的灯具固定装置的载
8.0.4验收时提交的文件资料,可为书面纸质资料或电子文 也可按合同约定。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 规范》GB50257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总 则 (29) 术 语 (30) 基本规定 (31) 灯 具 (33) 4.1 一般规定 (33) 4.2 常用灯具 (35) 4.3 专用灯具 (37) 插座、开关、风扇 (40) 5. 1 插座 (40) 5. 2 开关 (40) 5. 3 风扇 (41) 照明配电箱(板) (42) 通电试运行及测量 (43) 7. 1 通电试运行 (43) 7. 2 照度和功率密度值测量 (43) 工程交接验收 (45)
则 (29) 术 语 (30) 基本规定 (31) 灯 具 (33) 4.1 一般规定 (33) 4.2 常用灯具 (35) 4.3 专用灯具 (37) 插座、开关、风扇 (40) 5. 1 插座 (40) 5. 2 开关: (40) 5. 3 风扇 (41) 照明配电箱(板) (42) 通电试运行及测量 (43) 7. 1 通电试运行 (43) 7. 2 照度和功率密度值测量 (43) 工程交接验收 (45)
1.0.1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资源节约与利用、环境保护等 要求,促进电气照明装置施工技术的进步与发展,并与现行的国家 政策配套,制定本规范。
1.0.2本条文明确了规范的适用范围
1.0.3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下列两条术语解释在理论上只在本规范中有效,作出的解释 主要是防止出现错误理解。下列两条术语在本规范以外使用时, 应注意其可能含有与本规范不同的含义。其余各条术语引用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和《建筑照明术语标准》中的标准术语,在此 不再作出解释。 2.0.3悬吊式灯具包括升降悬吊式灯具,升降悬吊式灯具是指利
灯具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具有附加安全措施,例 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但没有保护接地的措施或依赖安装条件。 Ⅲ类灯具的防触电保护依靠电源电压为安全特低电压,并且不会 产生高于安全特低电压SELV的灯具
3.0.1本条对进场的照明装置的质量、安全认证及产品要求做了 明确规定,它是控制照明装置安装质量的重要环节。产品随带的 检验报告应查验其是否是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对进口设 备提出商检、质量合格文件以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等技术文 件,均是为保证进口设备能满足国内技术规范的规定,同时也便于 安装施工人员及使用维护人员掌握产品的正确安装、使用和维护 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依法发 布,其标识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Compul soryCertification),标识的符号为“CCC”,简称为3C标志,列人目 录而未经强制认证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 动中使用。
件。对产品质量、性能的可追溯性保存必要的证据。 3.0.3本条为贯彻《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而设,监理工程师需 行有关节能标准的要求进行节能指标的现场检查确认,无监 安装工程需由建设单位现场代表进行确认。
3.0.4为保证施工安全,要求施工单位应按本规范和国
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对关键工序, 具通电试运行、大型灯具的吊装、载荷强度试验等尚应事先制 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3.0.5为了加强管理,提高质量,避免损失,协调建筑与建筑
3.0.6本条为强制性条文,为确保电气照明设备的固定
3.0.7为了规范装饰材料墙面上灯具、开关、插座等照明装 安装作出的规定
3.0.8在实际接线中,由于电线与设备接触不良(螺栓未紧固),
3.0.8在实际接线中,由于电线与设备接触不良(螺栓未紧 经常出现电线与接线端子之间产生火花,发生事故。为确保 制定本条文。
文。本条文要求电线的端头绝缘部分应伸出绝缘台的表面是 照明装置本身的绝缘由装置本身来承担,而不能借助绝缘台 担。
担。 3.0.10本条是明确防爆照明装置的施工与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 有关条文外:尚应执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 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的有关规定。 3.0.11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中,不可避免地会对已建好的建筑物 造成损坏,主要表现为凿洞或因盒(箱)移位导致建筑物破损以及 墙面成装饰面的污沈等为确保救个建箔安装工程的质最两把
条文外,尚应执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 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的有关规定
造成损坏,主要表现为凿洞或因盒(箱)移位导致建筑物破损以及 墙面或装饰面的污染等。为确保整个建筑安装工程的质量,要把 施工中造成破损的部位进行修复,才可交工。
保护措施,以预防和减少引发火灾事故。标有?或符号的 不属此列,因为这类灯具即使由于元件故障造成过高温度也 使安装表面过热,即适宜于直接安装在普通可燃材料的表面
4.1.6室外灯具的安装高度过低易发生意外撞击而损坏,如行人 手持肩扛的物件撞击,车辆装载物的撞击等,故安装时应严格遵守 本条文。装于车道的疏散指示灯和壁灯等特殊用途灯具除外。
保护措施的灯具,或在安装时采取切实的防止玻璃罩坠落或碎裂 后向下溅落伤人的措施。
不大于20°发散角的集中光束的投光灯。由于聚光灯和类似灯具 将光线集中于一点,如果距离易燃被照物体过近,很容易形成高温 而引发火灾。
不大于20°发散角的集中光束的投光灯。由于聚光灯和类似灯具
4.1.9卫生间内灯具容易受潮而便玻璃灯罩或灯管等爆裂,从而 造成人身伤害,灯具安装时应注意位置的合适性。 4.1.10为防止灯用附件与灯具分离安装时的质量通病,制定本 条文。
4.1.9卫生间内灯具容易受潮而使玻璃灯罩或灯管等爆裂,从而
淋,容易锈蚀,缩短使用寿命和影响观感,所以可以采用热镀锌、喷 塑或不锈钢等产品
本绝缘,而且还包括基本的附加措施,即把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 分连接到固定的保护接地线(PE)上,使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 在基本绝缘失效时不致带电。因此这类灯具必须与保护接地线可 靠连接,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4.1.14为灯具安装美观作出的规定。
均布载荷以灯具正常的受载方向加在灯具上,历时1h。试验终了 时,悬挂装置(灯具本身)的部件应无明显变形。因此当在灯具上 加载4倍灯具重量的载荷时,灯具的固定装置(施工单位现场安装 的)须承受5倍灯具重量的载荷。 通过抗拉拔力试验而知,灯具的固定装置(采用金属型钢现场 加工,用Φ8的圆钢作马鞍形灯具吊钩)若用2枚M8的金属膨胀 螺栓可靠地后锚固在混凝土楼板中,抗拉拨力可达10kN以上日 抗拉拔力取决于金属膨胀螺栓的规格大小和安装可靠程度;灯具 的固定装置若焊接到混凝土楼板的预埋铁板上,抗拉拨力可达到 22kN以上且抗拉拔力取决于装置材料自身的强度。因此对于质 量小于10kg的灯具,其固定装置由于材料自身的强度,无论采用 后锚固或在预理铁板上焊接固定,只要安装是可靠的,均可承受5 倍灯具重量的载荷。质量大于10kg的灯具:其固定装置应该采 用在预理铁板上焊接或后锚固(金属螺栓或金属膨胀螺栓)等方式 安装,不应采用塑料膨胀螺栓等方式安装,但无论采用哪种安装方 式,均应符合建筑物的结构特点且按照本条文要求全数做强度试 验,以确保安全。 4.1.16自动通、断电源的控制装置,常用于景观照明灯、节日彩 灯、路灯、庭院灯、广场灯、航空障碍标志灯等灯具回路中。有些灯 具如路灯、航空障碍标志灯等,自身也可带有通、断电源的控制装
灯、路灯、庭院灯、广场灯、航空障碍标志灯等灯具回路中。有 具如路灯、航空障碍标志灯等,自身也可带有通、断电源的控 置。灯具安装完毕,应按照设计要求和使用功能进行调试,使 确动作。
4.2.1为保证安装的灯具牢固可靠,制定本条文。室外壁灯 量参差不齐,但灯具应有泄水孔且应在灯具腔体的底部,以防 水引起短路。
4.2.2悬吊式灯具能否可靠固定,对于人身安全是至关
近台面上的易燃物品,否则容易发生灯具玻璃灯罩或灯管(泡)碰 到工作台面爆裂造成人身伤害,且能防止较热光源长时间靠近台 面上的易燃物品,烤焦台面物品;普通软线吊灯,大部分已用双绞 塑料线取代纱包花线,抗拉强度有所降低,约可承受0.8kg的质 量而不被拉断。为确保安全,规定软线吊灯超过0.5kg时,应增 设吊链或吊绳;固定悬吊灯具的螺栓或吊钩与灯具是等强度概念, 为避免螺栓或吊钩受意外拉力,发生灯具坠落现象,规定了螺栓或 吊钩圆钢直径的下限。 用钢管作灯具吊杆时,如果钢管内径太小,不利于穿线;管壁 太薄,不利于套丝,套丝后强度也不能保证。
架,也可通过吊链或吊杆固定
4.2.4本条是对光轴定向的投光灯安装所做的一般技术规定
调节投光角度,以实现对目标重点照明的灯具。为避免灯具数量 过多,载流量和载荷超过导轨额定载流量和载荷,缩短使用寿命, 故作此规定。
4.2.6庭院灯、路灯和高杆灯均有灯具绝缘、密闭防水、安装牢固 的共性要求。灯具的相线上装设短路等保护装置是为了避免其中 一个灯具发生故障时,影响整个回路的照明,造成较大面积没有照 明。因为这些灯具除了有夜间照明的作用,还有夜间安全警卫的 用途。
于车间、道路大面积照明,但需注意镇流器必须与灯管(泡)匹配使 用,否则会影响灯管(泡)寿命或启动困难。高压汞灯可任意位置 使用,但水平点燃会影响光通量输出。金属卤化物管形镝灯要求 接在380V线路中,结构有水平点燃、灯头在上的垂直点燃和灯头 在下的垂直点燃三种。
业场所、生产车间、地下室等大空间安装的,与线槽、封闭插接式照 明母线非配套的灯具。由于这类灯具需要在施工现场与线槽内电 线、封闭插接式照明母线连接,容易产生各种质量通病和电气安全 急思,因此施工中要规范安装。灯具应通过灯具电源插座与线槽 内电线、封闭插接式照明母线连接,不能因一个灯的故障而影响整 个回路长时间停电
4.2.9理地灯的防护等级关系其能否正常工作,因此采购时必
4.2.9理地灯的防护等级关系其能否正常工作,因此采购时必须 符合设计要求。为避免光源散发的热量积聚在埋地灯易触及部件 LT 三
符合设计要求。为避免光源散发的热量积聚在埋地灯易触及部件 上形成高温而伤行人,安装时应检查理地灯的光源功率是否超 过灯具额定功率,
4.3.1蔬散照明是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有效指示人群安全撤离 的照明,因此必须采用经消防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产品。出于层 高或吊平顶高度的限制,安全出口灯在门框上方无法安装时,可以 安装在门的左右上方。在大型商场、娱乐场所等为了保持视觉的 连续,疏散指示标志有时也装在地面上,既有采用灯光疏散指示标 志,也有采用蓄光疏散指示标志,但都应有防止被重物或外力损坏 的措施。在平时点亮疏散照明灯具有检修灯具的作用。应急照明 是当建筑物处于特殊情况下发生停电现象,使某些关键位置的灯 具仍能正常工作的照明。应急照明灯的回路应按照防火分区独立 布置,而不应从一个防火分区穿越到另一个防火分区。由于应急 照明的重要性,所以检验其电源转换时间和最少持续供电时间的 技术参数是至关重要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一2008 第13.8.5条对电源转换时间作了相应规定,施工单位在灯其选用 时应引起注音
4.3.2霓虹灯为高压气体放电装饰用灯具,通常安装在临街商铺
4.3.3本条为强制性条文。随着城市的美化,建筑物景》
具的应用日益普及。因工程需要,有些灯架安装在人员来往密集 的场所或易被人接触的位置,因而要有严格的防伤和防触电措 施。为执行国家节能政策,景观照明应设置深夜减光控制装置,节 能分级要符合设计要求。
4.3.4航空障碍标志灯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外侧高处,对维护
和更换光源不便也不安全,所以要有建筑设计提供专门措施。由 于航空障碍灯装在易受雷击的高处,图纸会审时应校核其是否处 于接闪器保护范围内,否则应设置避雷小针。
4.3.6本条是为了防止紫外线灼伤人的眼睛,危及人身健康而作
4.3.7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用灯具,按防尘防水分类:与池、槽的水 接触的那部分应为加压水密型(IPX8),不接触的那部分至少为防 尘和防溅型(IP54);按防触电保护形式应为Ⅲ类灯具,其外部和内 部线路的工作电压应不超过12V。
4.3.8建筑物彩灯一般安装在女儿墙、屋脊等建筑物的外部位
置,通常依附于建筑物且与建筑物的轮廓线一致,以显示建筑造 型。建筑物彩灯由于安装在室外,密闭防水是施工的关键。建筑 物彩灯采用LED等新型光源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并已在一些 城市得到应用。所有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与保护接地线 可靠连接,是为防止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
照明灯、庭院灯等。安装过程中应固定可靠,注意电池组件的朝向 和系统的接线与拆卸顺序。太阳能灯具要尽量避免靠近热源,以 防影响灯具使用寿命。太阳能电池板上方不应有其他直射光源, 以免使灯具控制系统误识别导致误操作。
4.3.10由于安装场所的洁净要求,密封性是洁净灯具安装自 建,故灯具的安装不应破坏洁净室密封性。灯具安装结束后厂 除灯具表面的灰尘,可使洁净室调试检测工作早日完成。
除灯具表面的灰尘,可使洁净室调试检测工作早日完成。 4.3,11防爆灯具的安装主要是严格按照设计要求选用产品,不 得用非防爆产品代替。各泄压口上方或下方不得安装灯具,主要
4.3.11防爆灯具的安装主要是严格按照设计要求选用产品,不
5.1.1同一一场所装有交流和直流的电源插座,或不同电压等级的 插座,是为不同需要的用电设备设置的,用电时不能插错,否则会 导致设备损坏或危及人身安全,因此必须在安装措施上作出保证 5.1.2本条第1款~第3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统一 插座接线的规定,目的是为了用电安全,特别是在三相供电系统 中,中性线(N)和保护接地线(PE)不能混同,应严格区分,否则有 可能导致线路不能正常工作和危及人身安全。规定保护接地线 (PE)在插座间不得串联连接,相线与中性线不得利用插座本体的 接线端子转接供电,分别是为了确保保护接地的可靠性和供电可 靠性。转接供电是指剥去电线端部绝缘层,将儿根电线绞接后插 入接线端子,依靠接线端子对后续用电设备供电。这种工艺有时 因电线绞接不可靠或接线端子螺栓压接不紧密而松动、接触不良 造成后续用电设备断电甚至失火: 5.1.3选用安全型插座是为了预防未成年人用导电异物触及插
座的导电部位。在潮湿场所应选用防溅水型插座,一般厨房、卫生 间、开水间等场所可以看作潮湿场所。为了方便残疾人和老年人 的日常起居与工作,对他们使用的插座高度作了一般规定。同时 为了观感舒适,规定了同一场所或并列安装的插座安装高度偏差
5.2.1 照明开关通断位置一致,控制有序不错位,既方便实
照明开关通断位置一致,控制有序不错位,既方便实用,也 修人员提供安全操作保障。如位置紊乱,不切断相线,易
给维修人员造成错觉,检修时较易造成触电事故
大造成错觉,检修时较易造成触电事故。 、5.2.3为了装饰美观,便于检修作出的规定
5.2.4距离的规定与人体特征有关,与身高、手臂长度等相匹配, 使操作方便。本条是经实践验证而认同的规定。
5.3.1吊扇在运转时有轻微振动,因此其固定和防松装置齐全是 安装的关键。吊扇扇叶距地高度低于2.5m,人的手臂有可能触及 扇叶,从而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所以安装时应严格执行本条文的规 定,
5.3.2本条主要是为了壁扇可靠固定和运行安全而作的技术性 规定。
5.3.2本条主要是为了壁扇可靠固定和运行安全而作的技术性
3.3无专人管理场所的换气扇设置定时开关,是为避免换气 时间运转面烧毁。
6.0.1本条文是为防止误操作、方便检修、确保人身安全及保护 设备的正常使用面制定的。
6.0.2本条是为防止火灾发生而作的规定。
中性线和保护接地线汇流排端子的孔径大小和数量往往与实 际施工时箱内的中性线和保护接地线线径和数量不匹配,经常产 生将电线截去几股后再插人汇流排端子或几根电线绞接后插人端 子的现象,给正常运行理下隐惠,应引起施工单位足够重视。施工 单位应认真查看配电箱系统图,在订货时向广家明确提出汇流 端子的孔径大小和数量要求。 由于目前使用的照明配电箱功能日趋多样化,常包含双电源 装置、仪表、电气火灾报警模块、塑壳断路器等元器件,箱体的高度 有较大增加。为了方便操作及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切断电源,配 电箱的安装高度应以方便切断电源主开关为宜。 6.0.4在实际施工中,智能建筑工程和建筑电气工程常由不同单 位施工,产生配电箱内智能化控制和信号线敷设零乱,与强电线路 交叉重叠,不但影响观感,而且容易产生干扰,故本条文作出相应 规定
6.0.4在实际施工中,智能建筑工程和建筑电气工程常由 位施工,产生配电箱内智能化控制和信号线敷设零乱,与强 交叉重叠,不但影响观感,而且容易产生干扰,故本条文作 规定。
7.1.1在照明系统通电试运行时,应检查核对灯具回路控制 明配电箱及回路的标识是否一致、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是否 应、风扇的转向及调速开关是否正常,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是否准确,以保证施工质量和设 功能相符合
7.1.2大型公共建筑的照明工程负荷大、灯具数量多,
系统的可靠性要求高,所以需要做连续的全负荷通电运行试验,以 检查整个照明工程的发热稳定性和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在通电试 运行的同时也可以暴露出一些灯具和光源的质量问题,以便于更 换。如照明工程有自控要求,则连续运行试验照明的控制方案是 不是满足自控系统编程的要求,为自控系统调试的功能性提供依 据。民用住宅由于容量较小、可靠性和安全性要求相对较低,故要 求的通电试运行时间较短。
组的控制试验,验证控制功能对设计的符合性,然后进行整个 的联合运行调试,直至运行控制的逻辑功能满足设计的要求, 内容主要由智能化系统调试完成,照明装置施工单位做配合工
的联合运行调试,直至运行控制的逻辑功能满足设计的要求。本条 内容主要由智能化系统调试完成,照明装置施工单位做配合工作。 7.1.4电源各相负荷不均衡会影响照明器具的发光效率和使用 寿命,造成电能损耗和资源浪费。在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时开 启全部照明负荷,使用三相功率计检测各相负荷的电流、电压和功 率,并做好记录。
寿命,造成电能损耗和资源浪费。在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 启全部照明负荷,使用三相功率计检测各相负荷的电流、电压 率,并做好记录。
规范》,进行平均照度和功率密度值检测,应重点对公共建筑和建 筑的公共部分的照明进行检测。考虑到部分住宅项目中住户的个 性化使用情况偏差较大,一般不建议以住宅内的测试结果作为判 断的依据。有些场所为了加强装饰效果,安装了枝形花灯、壁灯、 艺术吊灯等装饰性灯具,这种场所可以增加照明安装功率,增加的 数值按实际采用的装饰性灯具总功率的50%计算LPD值。这是 考虑到装饰性灯具的利用系数较低,所以假定它有一半左右的光 通量起到提高作业面照度的效果。照度测试要求在无外界光源的 情况下进行,一般可以在夜间或在白大测试区域有遮挡时进行。 本条中功能区域是指使用用途、照明设置标准相同的区域,如 教学楼的多个教室,只需检测2个教室即可。
量需在燃点一定时间后进行;新的未曾燃点的光源与燃点一定时 间的光源又有差别,故建议对新安装光源在燃点一定时间后进行 照度测量。
7.2.3不同的场所,照度的标准不一样,为保证照度测试的误差
一样,为保证照度测试的 在充许的范围内,故不同的场所要选用与照度测试要求相适厂 照度计。
7.2. 4 对照度和功率密度值测量应作详尽的记录,以作交接验收 依据。
7.2.5演播厅、体育场馆等对照明质量要求较高的场所
工单位检测设备、技术可能达不到检测要求,同时为确保检测结果 公正,应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检测,
8.0.1为保证施工质量,交接验收时GB/T 51310-2018标准下载,要按照本条文内容进行检 查。 8.0.2 照明装置施工结束后,应按本条文规定进行检查,以确保
8.0.1为保证施工质量,交接验收时,要按照本条文内容进行检 查。 8.0.2照明装置施工结束后,应按本条文规定进行检查,以确保 工程质量,只有检查合格后,才其备通电试运行的条件。 8.0.3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进行交接时,应根据本条文的规定提 交记录;交工后存档备案。
交记录;交工后存档备案
8.0.4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文档的应用越来越普及现浇砼专项施工方案,工程
资料也可采用电子文档。
统一书号:1580177·568 定价: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