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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5/T 2013-2021 企业标准监督检查准则.pdfDB35/T 2013202
Specifications for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of enterprise standards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xx万达广场项目C组团14#塔吊基础施工方案.docDB35/T201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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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提出。 本文件由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文芳、陈丽辉、陈菁、王荃、卢江海、柯毅、许宁、徐航、蔡淑宽、侯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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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准监督检查全过程应符合合法性原则和可追溯性原则,制定的《企业标准监督检查工作方 案》应符合可操作性原则,单项企业标准的合规性评价、符合性评价和规范性评价等检查过程应符合 回避原则以及DB35/T1949一2020规定的独立性、公正性、客观性、科学性和保密性原则。
企业标准监督检查的全过程应符合
技术专家不应开展所在单位及其参与起草的企业标准的检查工作。
5.1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 5.2企业标准的状态应为“现行有效”。 5.3同一检查机构、同一年度宜避免对同一份企业标准开展重复检查。
5.1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
开展企业标准监督检查的机构应符合DB35/T1949—2020中6.1的规
技术专家针对单项企业标准开展检查,并出具《单项企业标准监督检查表》。技术专家应具备中级 以上职称,从事与标准化及相关技术工作不少于3年,掌握所检查企业标准所在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 化政策、产业情况和相关的专业知识。
工作人员是除技术专家外开展企业标准监督检查的其他人员,通常包含制定《企业标准监督检查 案》、联系技术专家、编制《企业标准监督检查报告》等工作内容的人员。工作人员不应开展单 标准的检查。工作人员应从事标准化工作不少于3年,熟悉与企业标准监督检查相关的法律法规 化政策,掌握企业标准化工作系列标准和相关的标准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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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准监督检查工作流程包括: a) 制定工作方案; b) 进行标准抽样; c) 公示检查项目; d) 开展标准检查; e) 出具检查报告。
T/CECS 769-2020 沥青路面装配式基层技术规程(完整清晰正版).pdf企业标准监督检查工作流程包括: a) 制定工作方案; 6j 进行标准抽样; c) 公示检查项目; d) 开展标准检查; e) 出具检查报告。
根据企业标准监督检查的目的和要求,收集企业标准,确定负责企业标准监督检查的机构,制定 企业标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企业标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中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有关检查目的或背景的说明; 有关检查原则的说明; 有关检查范围的描述,包括对检查对象的行政区域分布、行业分布、标准的状态和总体数量、 抽样比例的范围数值等方面; 有关标准抽样的方法和要求: 有关单项企业标准检查重点和要求的描述,按DB35/T1949一2020的规定确定单项企业标准 的评价类别和评价内容,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单项企业标准监督检查表》等内容; 有关《企业标准监督检查报告》具体内容和格式的要求; 企业标准监督检查的进度安排; 检查机构名称,以及对检查机构除6.1外的其他要求; 检查人员,以及对检查人员除6.2外的其他要求,
同一批次企业标准监督检查宜避免对同一份企业标准进行重复抽样,抽样要求宜考虑以下因素: 重点抽样的行业; 企业标准的行政区域分布,例如区域覆盖率、重点抽样的行政区域或不同区域的不同抽样比 例等; 每个企业被抽取最大数量或比例: 抽样比例的范围数值; 已被检查过的企业标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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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标准名称、行政区域和行业类别,根据需要可增加企业标准公开时间、标准状态和负责检查的技术 传家等信息。
10.1企业标准监督检查的标准清单应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宜选择政府部门门户网站或报刊 播电视等有效方式,公示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 10.2公示期内如有反馈意见应及时处理,并根据处理结果确定是否需要调整标准清单和重亲
每份企业标准的检查应按照DB35/T1949一2020中7.2的规定收集评价资料DB5101/T 77-2020 成都市城市车行道尘土量检测方法.pdf,评价类别应至少包括合 规性评价、符合性评价和规范性评价,并由技术专家出具仅针对该企业标准的《单项企业标准监督检查 表》
合规性评价是对企业标准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情况进行评价。企业标 合规性评价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a) 企业标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中华 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等与标准化对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产业 政策要求。当企业标准不符合任何一项法律法规和/或产业政策时,应至少给出相关法律法规 和/或产业政策的名称。 b)企业标准应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当企业标准不符合任何一项强制性标准时,应至少 给出对应的强制性标准的编号、名称和具体的技术要求。企业标准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要 求的情况包括: 1)企业标准的某项或多项技术要求低于现行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2)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未包含现行强制性标准的部分或所有技术要求; 3)企业标准引用作废的强制性标准。 标准化对象应不属于最新版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