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T 29-71-2021 天津市城市夜景照明工程技术标准.pdf表A.0.2灯具安装记录表
表A.0.3配电箱(柜)安装记录表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生产厂家设备名称断路器(型号):设漏电断路器(型号):备描接触器(型号):电涌保护器(型号):述定时器控制系统:其它:安装位置安装方式安装日期系统图(如图纸尺寸过大,请另附图纸)备注安装人记录人检查人日期34
表A.0.4日常运行检查记录表工程名称产权单位养管单位开启情况序号亮灯率平日节目重大节日开灯时间关灯时间注1:亮灯率:应按平日、节日、重大节日各自模式下应亮灯数计算检查人记录人检查日期检查时间35
GB/T 38710-2020 油气输送管道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指南表A.0.5定期检查记录表
A.0.5定期检查记录
表A.0.6故障分析维修记录表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或“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天津市城市夜景照明工程
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吸取科研成果以 及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天津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技术 现程》的编制工作。 为便于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 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 自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 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 和把握条文规定的参考。
总则. 45 基本规定 .47 照明设计 .48 4.1 一般规定, 4.2 光源、灯具及电器附件 ..48 4.3 建筑物 .49 4.4 构筑物和特殊景观元素 ..51 4.5公园/自然风景区 ..52 4.6广场、商业街和户外广告标识. ..52 4.7历史风貌建筑 ..53 照明节能. .55 光污染控制. .56 供配电与安全 ..57 7.1 供配电系统。 ..57 7.2 控制方式与设备. ..61 7.3 安全防护与接地 ...61 施工、检测及验收. ..64 8.1 配线. ..64 8.2 线缆敷设 64
8.3 配管. 64 8.4 管内穿线. 8.5 灯具安装, .65 8.6 配电箱... 管理与维护 ...66 9.1 管理. ..66 9.3 资料 66
1.0.3单体景物的夜景照明工程设计应考虑城市整体布局设计,要习
3.0.1夜景照明首先应考虑功能照明,满足或进一步完善功能照明的 要求。宜与功能照明相结合,形成经济、适宜的照明环境 3.0.2夜景照明工程是城市夜景照明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具体落 实环节,在进行照明设计时应满足规划要求,进行更深一步的设计。 夜景照明设计的理念会对项目产生关键性影响,材料、色彩、构造节 点等也会制约照明效果,结合项目情况夜景照明设计宜与项目工程设 计同步进行,确保形成完善、合理的效果,提高设计效率,减少项目 建设拆改。 3.0.5为适应智慧城市和智慧照明发展需求,照明系统及设备技术
新迅速,应鼓励智慧照明层面创新技术的应用。
4.1.1一般可按平日、节假日、重大节目或重要活动分级控制模式。 本条规定不同状态应有对应的完整照明模式,一方面有利于节能环保 另一方面保证特定模式下夜景照明应具有相对完整和独立的艺术效 果,应避免简单的增加或减少照明回路,造成局部效果缺损 4.1.3夜景照明中彩色光应当慎重使用,主要是因为目前彩色光运用 中存在大量的眩光和色彩运用品质不佳问题。本条规定彩色光运用的 基本原则。 4.1.4本条根据天津市夜景照明风格与特色的统一要求予以规定,具
4.1.4本条根据天津市夜景照明风格与特色的统一要求予以规定,具
4.2光源、灯具及电器附件
4.2.1本条规定对夜景照明主要设备最基本的选择原则。在选择设备
时,不单是比较价格,更应进行全寿命期的综合经济分析比较,比如 些高效、长寿命光源,虽价格较高,但使用数量减少,运行维护费 用降低,经济上和技术上是合理的。 4.2.2本条针对光源选择,主要原则是高效、节能、环境友好,同时 保证照明效果。 4.2.3本条针对灯具选择,主要从安全和高效方面提出要求,并与道 路照明等相关标准的要求相一致。
保证照明效果。 4.2.3本条针对灯具选择,主要从安全和高效方面提出要求,并与道 路照明等相关标准的要求相一致。
度使用彩色光的做法,具体设计中建议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情况,选择 少量色彩种类(3种以内)、高饱和度彩色光限制在局部使用的彩色 光照明方案,色彩搭配应参考主流的色彩设计指导手册。
4.3.3对建筑立面照明不宜平均对待,应针对天津市大量存在
4.3.3刘建巩立咀 律币大量存任的多科 风格建筑,分析建筑文化和造型特征,突出其建筑物重点部位,对各
个局部进行多种形式和方法的重点照明。进行局部重点照明要注意灯 光照射在建筑物上形成的光影是否美观协调,产生的亮度和光色等方
的入口、门头、雕塑、喷泉、绿化等的照明,规定“可采用重点照明突 显特定的目标,被照物的亮度和背景亮度的对比度宜为3~5,且不宜 超过10~20。”本标准参考这一指标,同时对最大对比度取其低值 以便相互协调
4.3.6本条主要目的是防止低角度投射的泛光灯将光线投射进室内 对室内造成光侵扰。 4.3.7为较好地表现建筑立面材质特征,建议根据材质表面特性选择 合适的投射角度。 4.3.8本条建议根据立面尺度选择合理配光的灯具,采用洗墙式照明 方式,这样将有助于隐藏灯具,维持白天景观效果。 4.3.9大面积投光照明通常存在能耗天、光污染严重且缺之生动表现 力的问题,本条对此予以限制。玻璃幕墙属于镜面高定向反射的透光 材料,用泛光照明达不到美的效果,还可能形成强烈眩光和发射光于 扰环境,或把室内照得很亮,造成危害。建筑表面材料反射比低于0.2 用泛光照明既达不到照亮的自的浪费电能。玻璃幕墙和外立面透光 面积较大的建筑物,以及表面材料反射比较低的建筑,不宜采用泛光 照明,而宜选用内透光照明。 4.3.10使用点光源排列构成线状勾勒建筑物轮廓时,灯具间距太密 会提高工程造价和浪费电能,太疏不易起到勾线作用。其间距就应根 据建筑物尺度和观看点距离远近确定。使用线光源时,线光源形状 线径粗细和亮度都应符合建筑物特征并考虑观看点的远近确定
与室内环境的和谐协调。内透光照明应防止光污染
4.3.12通常灯光并不能将玻璃表面照亮,投光照明光线可能会被反
4.3.12通常灯光并不能将玻璃表面照亮,投光照明光线可能会被反
射到天空、其它建筑或人群,造成光污染。当玻璃表面敷有反射膜类 材料或采用类似技术时,对灯光的反射会使得玻璃可见度大大提高。 明框玻璃幕墙的框架在洗墙式照明中可被照亮,但适用于框架相对密 集的情况。 4.3.13本条对相关区域在进行动态照明和投影灯光设计时应注意的 内容提出要求,并应结合本标准第411条的条文说明参考执行。
4.3.13本条对相关区域在进行动态照明和投影灯光设计时应注意的
4.4构筑物和特殊景观元素
第1款桥梁的功能主要是供通行之用,桥梁上的功能照明是 第一位的,夜景照明不应对其形成干扰, 第2款桥梁的主要观景点主要位于桥梁两侧的水面上或岸 边的中远距离处,在这些位置上既能看到夜景观的全貌,也能兼顾 到景观的一些细节,因此夜景的设计应主要考虑这些位置上的景观 需要。 第4款水中倒影是桥梁夜景的重要组成部分,水中倒影很容 易造成眩光,应予以重视;并应注意临水部分灯具及照明设施因水 位上涨造成的安全隐患。 第5款桥梁是交通枢纽,交通繁忙,因此桥梁上的夜景照明 要保证车辆驾驶员和行人的视觉不会受到十扰,以保证交通安全和 顺畅。 第6款一些交通信号灯可能会设置在桥梁上,如城市立交 等,因此,装饰照明的光和影就有可能对其造成十扰和妨碍,成为 交通隐患,所以,应在设计阶段予以评估和避免。夜景照明中的闪 炼、动态、阴影等效果会对车辆驾驶员的视觉造成十扰,而车辆通 过桥梁时,驾驶员需要高度集中精力,因此那些很容易造成驾驶员 精力分散的特殊效果照明应避免使用
4.4.3雕塑、塔、碑及景观小品等天多位于景观视觉中心,主要视看 方向多为环绕式,过宽的投光光束可能会对其它方向视线造成眩光, 控制溢散光十分必要。同时,背景及环境亮度均匀或偏低有助于保证 其视看效果
4.5.1本条所给出照度标准限值主要是为广在满足基本行走及活动 需要的基础上,降低环境亮度。 4.5.3公园和自然风景区中的夜景照明可以有效改善夜间游览的环 境效果,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参照本标准对应部分内容的规定执 行。考虑公园和自然风景区的环境亮度通常较低,各部分亮度值建议 取低值,色彩以淡雅和幽静效果为宜。
4.5.1本条所给出照度标准限值主要是为了在满足基本行走及活动 需要的基础上,降低环境亮度。 4.5.3公园和自然风景区中的夜景照明可以有效改善夜间游览的环 境效果,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参照本标准对应部分内容的规定执 行。考虑公园和自然风景区的环境亮度通常较低,各部分亮度值建议 取低值,色彩以淡雅和幽静效果为宜。 4.5.4自然风景区的堤岸、绿化、楼体、桥梁等主要景观元素,应秉 承“呈现大津城市特色"夜景照明设计原则,其中海河线景观带作为 大津市的标志性重点区域,其夜景照明设计应严格执行本条原则及相 关规定。并考虑以暖黄光静态为主,以部分联动画面为辅,动静相宜 辉煌亮丽。 4.5.5植物照明应优先考虑植物的生长和保护,同时避免对环境的光 侵扰和光污染,
4.5.4自然风景区的堤岸、绿化、楼体、桥梁等主要景观元素,应
承“呈现大津城市特色*夜景照明设计原则,其中海河线景观带作为 大津市的标志性重点区域,其夜景照明设计应严格执行本条原则及相 关规定。并考虑以暖黄光静态为主,以部分联动画面为辅,动静相宜 辉煌亮丽。
4.5.5植物照明应优先考虑植物的生长和保护,同时避免对环境的 侵扰和光污染。
4.6广场、商业街和户外广告标识
4.6.1各类广场应根据其功能要求和景观特征进行夜景照明建设。本 条为保证人员活动安全给出照度限值
4.6.2本条规定的取值依据同4.3.4条,但考虑本条针对的是广场、
4.6.2本条规定的取值依据同4.3.4条,但考虑本条针对的是广
商业街等繁华地段,参考这一指标,同时对最大对比度取其高值,以 便予以突出。 4.6.4交通广场是指城市中主要人流和车流、航流或机流集散点前的 广场,其照明应以功能照明为主。 4.6.6本条规定商业街的商店大门、牌匾、橱窗、广告牌等的亮度限 直,取值依据同4.6.3条。商业街的建筑照明应符合本标准有关建筑物 部分的规定。
4.7.1《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所称历史风貌建筑是指建成 五十年以上,具有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人文价值,反映时代特 色和地域特色的建筑。天津市具有丰富的历史风貌建筑资源,其夜景 照明有必要但需慎重进行,以使其得到充分保护。本条规定其夜景照 明方案的实施应根据具体情况,可预先借助VR虚拟等技术平台进行 莫拟调试,结合现场试验,就方案的必要性、可靠性、可行性及照明 设施性能、工程质量等进行充分论证和技术准备。 4.7.3针对历史风貌建筑的夜景照明设施,其安装可参考《天津市历 中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妥善保护为首要标准。相关设
施或设备宜采用可完全拆除、使建筑物完全复原且免受损坏的方式进 行安装
6.0.1在前期即针对可能引起光污染的照明方式与设施进行论证,能 够有效避免后期因光污染问题而另行采取措施所带来的成本、环境问 题,有利于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6.0.2动态照明的变化易影响居住人员夜间休息,因此不建议具有居 住功能的建筑设置动态照明。 6.0.5在天文观测、航空管制区域使用本条提及的或类似的灯具,由 于其投射距离远,照射方向发光强度较天,对航空飞行、天文观测可 能造成产生严重后果的干扰,因此上述区域内严禁使用本条中提及的 或类似的灯具:利用本条提及的或类似的灯具向大空或人员密集场所 照射,也较易形成对鸟类或飞行器及人群的不利十扰,因此也应严格 控制其在其它区域内的使用。 6.0.7建筑媒体立面照明不利于充分表达建筑立面的特征,使原本具 有丰富细节的建筑立面在夜间趋于同化,因此本标准中不建议采用媒 本立面照明方式表达建筑立面;由于建筑媒体立面照明往往亮度较高 且动态变化效果强烈,易产生光十扰,因此对靠近居住区的公共建筑 以及居住建筑采用媒体立面照明方式进行了规定
本章内容参照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电 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并根据天津市夜景照明工程配 电设计施工存在的问题和天津市建筑室内外配电系统情况确定
7.1.7本条要求中性线不小于相线截面,室外夜景照明大多采用气体 放电灯,它会产生天量高次谐波电流,其零序电流分量在中性线上的 叠加数值较高:并目,在实际运行中,各相功率因数不同或因操作需 要或故障跳闻等原因,还可能缺相运行,使中性线电流大于相线电流, 故要求中性线截面应不小于相线截面。 7.1.8室外供电线路多用于潮湿、盐碱和对铝材质有较大腐蚀性的场 所,因此要求室外供电线路均采用铜芯导线或电力电缆供电。 7.1.9室外灯杆形夜景照明单灯光源功率较大,且灯具内部线路截面 较小,由配电箱开关无法保护此段线路,故单光源较大时,宜在每个 灯具处设置单光源的线路保护。 关于每个灯杆装设RCD的必要性,从间接接触故障防护看,弓出 配电线路首端已装RCD,则每灯杆可以不再装设,可以保证故障切断 电源。 但从故障时切断电源的选择性要求,为了尽可能缩小故障时灭灯 范围,更为了故障时切断后,维修人员方便寻找和确定故障部位,宜 在每株灯杆装设RCD,尤其是重要十道和接灯数多的线路,更为必要。 每杆灯装设的RCD,其I△n设定为30mA,瞬间动作;线路首端的 RCD的I△n值不应小于30mA的3倍,并有0.2s的延时。当然,线 路首端的RCD还应考虑线路和灯具等的正常泄露电流值。 7.1.10夜景照明供电由市政电源直接供电时,应在进户处装设夜景 照明总开关,并应设置电能计量装置。凡由市政电源供电,或虽由用 户内部电源供电,但由地区控制中心集中控制管理的夜景照明电源供
电线路应在进线开关电源侧安装电能计量表。 7.1.12依附于建筑外立面的夜景照明,由于长期无人检修和室外环 境恶劣,极易引起建筑外立面火灾。因此,无论建筑内或建筑外火灾 时,应能迅速切断电源,减少损失和阻断火灾蔓延
(为室外金属管道,构架等)实行等电位连接。 当采用IT系统隔离变压器供电时,电子装置采用悬浮接地,雷击 接闪后,地电位骤升,二次侧电网均呈高电位,而一次侧电源线路则 接近地电位,容易引起变压器绝缘丝击穿。因此,变压器一次侧装设 避雷器,并将避雷器接地线同电子装置逻辑地相连,可使变压器原副 边接近等电位,保护变压器不受损坏。 电子控制装置中逻辑电路通常需要接参考地,同防雷接地实行联 合接地。当建筑物或线路防雷装置通过雷电流时,会弓起地电位急剧 升高,对电源线路产生反击,将电子装置击毁。以往常采用电子装置 前加浪涌保护器的做法。由于最灵敏的浪涌保护器的动作电压残压均 较电子装置耐压水平高很多,无法达到有效保护。采用防雷击防干扰 变压器隔离后以IT系统供电,将参考地同本建筑总等电位相连接,实 行一点接地,使变压器二次侧所有设备线路均同本层楼板处于等电位 联接中,并与电源线路隔离。同时在变压器一次侧装设浪涌保护器, 将浪涌保护器接地线同电子装置逻辑地相莲。当雷击接闪时,无论地 电位升到多高,变压器原付边始终接近于等电位。这样做法不但能防 正沿电源线路侵入的雷击电磁脉冲损坏电子装置,而且能有效保护电 子装置和隔离变压器免遭雷击时因地电位升高而弓起的对电源线路的 反击击穿。
7.3.4室外夜景照明一般供电距离较长,末端预期最小单相短路时断
3.4室外夜景照明一般供电距离较长,末端预期最小单相短路时断 器可能不动作,这样就要求断路器附带剩余电流保护器以保正断路 可靠动作
7.3.9游泳池、嬉水池、喷水池等水池下夜景照明灯具的供配电防
1在0区内采用12V及以下的隔离特低电压供电,其隔离变 压器应在0、1、2区以外;嬉水池区域划分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2电气线路应采用双重绝缘;在0区及1区内不应安装接线
盒; 3电气设备的防水等级:0区内不应低于IPX8;1区内不应 低于IPX5:2区内不应低于IPX4: 4在0区、1区及2区内应作局部等电位联结。 喷水池防电击措施: 1当采用50V及以下的特低电压(ELV)供电时,其隔离变 压器应设置在0、1区以外;当采用220V供电时,应采用隔离变 压器或装设额定动作电流IAn不大于30mA的剩余电流保护器:喷 水池区域划分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2水下电缆应远离水池边缘,在1区内应穿绝缘管保护: 3喷水池应做局部等电位联结; 4充许人进入的喷水池或喷水广场应执行上述嬉水池的要 求
8.1.1线缆的质量文件或证书应符合国家要求,由厂家在施工前提 供。 8.1.3~8.1.6电缆头的固定要牢固,根据不同的电缆直径选择接续端 子、导线连接器或拧紧糖锡等不同的压接方式; 8.1.9在多尘或潮湿环境,要根据环境要求选择不同的连接器,避免 电缆头受潮漏电
8.2.4线缆的敷设遵循顺直、整齐、少分叉的原则,线缆大于45°角 敷设在电缆井、电缆沟、建筑物等场所时,在支架处要对线缆固定 并应在线缆管管口处做防火或密封处理
弱电智能化系统全套方案酒店(400页)8.3.3~8.3.10电缆管的敷设要考虑到电缆管的牢固、密封和接地可靠 性:对于明敷和暗敷的电缆管结合现场情况选取不同的最小弯曲半径
8.4.2导线穿管敷设时,在保护管中不应有接头。
8.4.2导线穿管敷设时,在保护管中不应有接头。
8.5.1~8.5.3灯具安装首先要考虑其安全性,然后再考虑其实用性; 8.5.4~8.5.6在人员密集的高空区域、振动区域都应该给灯具增加额 外的防护措施,以保证安全性。
8.6.3配电箱的安装要做到线路清晰、负荷均勾。
9.1.1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等级设计资质,是指由行业主管部门认定 的、具有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以及涵盖此资质范围的其它设计资质, 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申级资质等,选用 级别按项目规模、造价等分别对应确定。 9.1.3完善合理的节能管理办法,是照明工程在运行与维护阶段的重 要指导依据,是全寿命周期照明节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条中人员持 证上岗主要是指维护人员应具备电工职业资格证书或安监局颁发的电 工证件或能源局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GB/T 21561.3-2016标准下载9.3.2本条中的设计文件包含设计说明(包含工程概况;设计依据; 自天和夜间的实景照片:光污染的控制及对周边环境影响的分析:照 明节能、安全措施:照明工程涉及文物建筑或保护类建筑的具体保护 借施;主要设备材料明细表和技术性能资料等)、设计效果图(包含 平日、一般节假日和重大节日的夜景照明效果图:重要照明部位的照 度或亮度计算及照度或亮度分布图)、设计图纸(包含灯位布置图; 布线平面图:供配电系统图:控制电路图及用电负荷(可分为平日
般节假目和重大节日):灯具安装方式、安装结构示意图)、工程 既预算等。设计文件内容应由设计单位准备并填写,由产权单位负责 回收存档。 本条中的竣工图、产品合格证、安装纪录、试验记录、竣工验 收文件等资料应由施工单位填写,由产权单位负责回收存档。 9.3.3本条中所指的主要设备表、灯具安装记录表、配电箱(柜)安 装记录表等安装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填写,由产权单位负责回收存档。 本条中所指的日常运行检查记录表、定期检查记录表、故障分 析维修记录表等运行维护资料应由维护管理单位填写,由产权单位 负责回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