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云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导则-建筑篇(试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10月16日).pdf3.2. 11 图示一 两个防火分区共用1个封闭楼梯间示意图
二两个防火分区共用1个防烟楼梯
3.2.13本条文的通风条件是指在楼梯间最高部位设置面积不
3.2.13本条又的通风条件是指在楼梯间最高部位设置面积不 小于1m²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当建筑高度大于10m时,尚 应在楼梯间的外墙上每5层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0m²的可开启 外窗或开口,且布置间隔不大于3层。 本条所指的楼梯间至少应为开楼梯间,即楼梯四周有
面敬开DB41/T 1708.2-2018标准下载,其余三面为具有相应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的实体墙或 外门窗围护的楼梯间。火灾发生时,能阻止烟、火的蔓延,保 正使用者的安全。
3.3.2缓坡段的纵坡不应大于3%
3.3.8消防电梯的设置参照《浙江省消防难点题操作技术 指南》确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第7.3.1条第3 款规定的“埋深大于10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的其它地 下或半地下建筑(室)”,总建筑面积不包括机动车库;当其 它功能用房与地下机动车库上下组合建造,机动车库位于下部 时,机动车库部分的埋深可不计入
灰观定的理休 的共飞地 下或半地下建筑(室)”,总建筑面积不包括机动车库;当其 它功能用房与地下机动车库上下组合建造,机动车库位于下部 时,机动车库部分的理深可不计入。 3.3.9本条根据国家标准管理组2015年4月10日公津建字 2015】27号文的有关回复解释确定。为保证共用消防电梯两 则防火分区的安全,开向前室的门均采用申级防火门。同时为 避免任意扩大共用消防电梯的适用情况,仅充许相邻2个防火 分区共用1台消防电梯。【图示】
3.3.9本条根据国家标准管理组2015年4月10日公津建字
3.3.9本条根据国家标准管理组2015年4月10日么
2015】27号文的有关回复解释确定。为保证共用消防电梯两 则防火分区的安全,开向前室的门均采用甲级防火门。同时为 避免任意扩大共用消防电梯的适用情况,仅充许相邻2个防火 分区共用1台消防电梯。【图示】
3.3.9图示3 (注:电梯厅尺寸及面积应满足消防电梯前室要求。)
3.4.1 阳台封闭后,即为室内空间,应按照《建筑防火设计 规范》GB50016第6.2.5条关于建筑外墙上下层之间实体墙 高度和住宅建筑外墙上相邻户开口之间的墙体宽度的要求 执行。
3.4.1阳台封闭后,即为室内空间,应按照《建筑防火设计
3.4.2根据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2018年11月9日
无窗房间发生火灾时有个特点(1)火灾初起阶段不宜 被发觉,发现火灾时,火势往往已经较大。(2)室内的烟雾 和毒气不能及时排出。(3)消防人员进行火灾侦察和施救比 较困难。 房间内如果安装了能够被击破的窗户,外部人员可通过该 窗户观察到房间内部情况,则该房间可不认定为无窗房间
3.4.3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疏散走
隔墙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但教学建筑的采光通风要求较 高,疏散走道隔墙上开窗较多,而开窗面积比例过大时,会降 氏隔墙的整体防火性能,难以保证蔬散走道的安全,因此参照 《浙江省消防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对门窗的设置比例作出 限制。 当外走道为开式时,室内的烟雾和毒气可及时排出,门窗面 积的设置比例可不受限制
3. 4. 5 图示
月31日房屋建筑隔震层是否计算面积的回函确定。隔震层与 建筑物内不相连通,仅在隔震层顶板设置临时检修口,无使用 功能,可不计建筑面积。因此满足上述条件且层高小于2.20m 隔震层内的隔震支座可不采取防火措施
4. 1 消防给水
4.1.2地下建筑主要指修建在地表以下供人们进行生活或
4.1.2地下建筑主要指修建在地表以下供人们进行生活或其 它活动的房屋或场所,是广场、绿地、道路、铁路、停车场、 公园等用地下方相对独立的地下建筑;附建式地下室是指与地 上建筑连接在一起的地下室,当该地下室具有除地下车库、非 机动车库、设备用房以及与住宅区域相通的配套储藏室外的其 它使用功能时,其人员密度和火灾危险性加大,室内消火栓系 统设计流量应按地下建筑计算
文解释,当在同一建筑物内设置两种或两种以上使用功能的场 所时,如住宅与商店的上下组合建造,幼儿园、托儿所与办公 建筑或电影院、剧场与商业设施合建等,不同使用功能区或场 所之间需要进行防火分隔,以保证火灾不会相互蔓延,相关防 火分隔要求要符合本规范及国家其它有关标准的规定。当同一 建筑内,可能会存在多种用途的房间或场所,如办公建筑内设 置的会议室、餐厅、锅炉房等,属于同一使用功能。建筑名称 上标注的医疗综合楼、教学综合楼、办公综合楼等高层建筑, 其用途仅限于医疗、教学、办公,在同一建筑物内不存在两种 以上使用功能,属于使用功能相对单一的高层公共建筑,其火 灾延续时间可按2.0h取值
条规定,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应 满足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1~6款规定。
但规范未明确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标准和初期火灾时间,导致 消防水箱有效容积的计算存在不同理解。为统一理解和便于工 程实施,本条明确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 容积可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的相 关规定直接选取。 4. 1. 1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5.4.6
条规定,当建筑高度超过消防车供水高度时,消防给水应在设 备层等方便操作的地点设置手抬泵或移动泵接力供水的吸水和 加压接口。但各地消防车供水高度不尽相同,为统一理解和便 于工程实施,本条明确了超高层建筑设置手抬泵或移动泵接力 供水的吸水和加压接口的楼层
4.2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4.2.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7.4.7条“建 筑室内消火栓的设置位置应满足火灾扑救要求”,若两个消火 栓距离过近,当着火点在消火栓附近时,可能导致两个消火栓 箱均不能正常使用,故要求同一防火单元内的消火栓布置间距 不宜小于5m。【图示】
防火单元内的消火栓布置间距不宜小
不在同一防火单元的消火栓布置间距不受此条限制。
4.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3.6为明确机械车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参数,
式中:Qs:系统设计流量(L/S); Qd:系统最不利作用面积内的顶喷计算流量(L/S) q::系统最不利作用面积内各车架内置喷头节点的流量 (L/min) ; n:系统最不利作用面积内计算的车架内置喷头开启数 当仅有1层车架内置喷头时,n=8;当为2层及以上车架内置 喷头时,n=14。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应高于其所服务的水火火设施,且最 低有效水位应满足水灭火设施最不利点处静水压力。在工程设 计中因建筑构造限制,消防水箱设置高度不满足5.2.2条规定 时,为满足机房灭火要求,可采用其它自动灭火系统替代自动 喷水灭火系统。
钻60治疗室、加速器治疗室、刀治疗室、后装机治疗室、 核医学科用房等可能有射线污染的场所。此类特殊功能用房内 通常设置有精密电子设备和放射性物质,对电磁屏蔽、放射性 污染防护有严格要求。《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0139 6.7.3条规定,医院的贵重设备(通常根据设备的价值和失火 损失的影响范围大小确定)用房、病案室和信息中心(网络) 机房,应设置气体火火装置。本条明确了医院内的MRI室 CT室等特殊功能用房不能准确判断其贵重性,目火灾发生的 机率很小,故不强制要求设置气体火火装置。当医院方要求上 述特殊功能用房按贵重设备用房设置气体火火装置时,气体火 火装置所采用的材料、构造均应按设备要求和屏蔽专门规定采 取屏蔽措施;有放射性物质的场所,其气体火火装置泄压口应 采取防止射线污染的措施
5.1.1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 编制组相
配电室也指各楼低压进线处设置的配电室”,并结合了《建筑 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第10.1.6条的条文说明而制定。 5.1.2应急电源是为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而增设的电源 除建筑高度大于150m的公共建筑外,普通消防设备不属于, 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自备柴油发电机组不应被错误地定义 为应急电源(或容易产生歧义的“应急柴油发电机组”等类 似名称)。本条也符合《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第 3.0.3条规定。
5.1.5按《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第13.7.7条要
求,为保证发生火灾时消防水泵能可靠运行,不建议设置自动 逐检装置。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中 确有对已设置消防水泵自动巡检装置时的具体功能要求。因此, 综合现行规范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条。另外,在确需设置自动巡
检装置时,应避免其潜在故障影响火灾时消防水泵的正常运行。
应避免其潜在故障影响火灾时消防水泵的正常运行。
5.1.7涉及3个及3个以上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供电示意图 【图示】
5.1.7涉及3个及3个以上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供目
5. 1. 7 图示
5.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2.4所列线路穿管明敷时,也可采用可挠(金属)电气导 管保护
5.2.5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主消防控制室应能控制重
消防设备(如多栋建筑共用的消防水泵),主消防控制室选址 时宜选择在一层或地下一层便于通向室外的部位,同时还应与 消防水泵房尽量靠近,以保证紧急情况下从报警到消防水泵的 正常运转的时间不应大于5min(该时间包括管理人员从控制 室至消防泵房的时间,以及水泵从启动到正常工作的时间)。 集中报警系统的消防控制室也应满足本条规定。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5.3.1按照《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51309第3.2.8条的条文说明:安全出口是直通室外安全区 域的出口,疏散出口是供人员安全蔬散用的楼梯间的出入口或 直通室内安全区域的出口,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 面积大于400m²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疏散 门是通向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必经出口,也属疏散出口的范畴 安全出口上方设置的标志灯的指示面板应有“安全出口”字样 的文字标识,而疏散出口上方设置的标志灯的指示面板不应有 “安全出口”字样的文字标识。 5.3.4按照《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51309编制组官方答疑:剪刀楼梯间是一种结构形式比较特 殊的楼梯间,属于两个楼梯间,应分别设置独立的应急照明配 电箱。 5.3.5按照《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51309编制组官方答疑,以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GB51348第13.2.3第1款第3)条及《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 指示系统技术标准》表3.2.5对开敬式办公大厅的疏散照明设 置要求整理。 5.3.6按照《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51309编制组官方答疑,此类场所不属于与人员安全疏散和 消防救援相关的场所,无需设置疏散照明及备用照明。 5.3.7按照《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51309编制组官方答疑,一般情况下,电气竖井不属于火灾 发生时仍需工作、值守的区域,按技术标准(GB51309)第 一
5.3.1按照《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51309第3.2.8条的条文说明:安全出口是直通室外安全区 或的出口,疏散出口是供人员安全蔬散用的楼梯间的出入口或 直通室内安全区域的出口,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 面积大于400m²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疏散 门是通向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必经出口,也属蔬散出口的范畴 安全出口上方设置的标志灯的指示面板应有“安全出口”字样 的文字标识,而疏散出口上方设置的标志灯的指示面板不应有 “安全出口”字样的文字标识。
门是通向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必经出口,也属疏散出口的范畴。 安全出口上方设置的标志灯的指示面板应有“安全出口”字样 的文字标识,而疏散出口上方设置的标志灯的指示面板不应有 “安全出口”字样的文字标识。 5.3.4按照《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51309编制组官方答疑:剪刀楼梯间是一种结构形式比较特 殊的楼梯间,属于两个楼梯间,应分别设置独立的应急照明配 电箱。
GB51309编制组官方答疑:剪刀楼梯间是一种结构形式比较特 殊的楼梯间,属于两个楼梯间,应分别设置独立的应急照明配 电箱。
GB51309编制组官方答疑,以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GB51348第13.2.3第1款第3)条及《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 指示系统技术标准》表3.2.5对开敬式办公大厅的疏散照明设 置要求整理。
GB51309编制组官方答疑,此类场所不属于与人员安全疏散和 消防救援相关的场所,无需设置疏散照明及备用照明
5.3.7按照《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51309编制组官方答疑,一般情况下,电气竖井不属于火灾 发生时仍需工作、值守的区域,按技术标准(GB51309)第 3.8.1条规定可不设备用照明,
3.8.1条规定可不设备用照明
8根据《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1309编制组官方答疑制定本条,
6.1.1对于建筑高度超过50m的高层公共建筑,附楼部分
6.1.1对于建筑高度超过50m的高层公共建筑,附楼部分及 附属部分的建筑高度不超过50m;受室外风压作用影响较小, 利用建筑本身的自然通风,也可基本起到防止烟气进一步进入 安全区域的作用,因此该区域的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 均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防烟系统。图示1
6. 1. 1 图示 1
6.1.2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 版)第5.4.10条第3款,关于合建建筑室内消防设施配置原 则的具体做法。
地下楼梯间的最高部位设置不小于1m可开启外窗确有困难 时,可开启外窗贴梁布置于该楼梯间最高休息平台外墙上部, 如下图所示。【图示1
6.1.11本条文第2款中住宅建筑前室包括独立前室、消防电 梯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
6.2.3本条第4款走道、回廊的防烟分区长边长度持
6.2.3本条第4款走道、回廊的防烟分区长边长度按最远两
点之间的沿程距离的计算方法详见(图示1) 【图示5】
点之间的沿程距离的计算方法详见 【图示1】 图
防烟分区长边L长边=L1+L2 “L”形走道示意图 6. 2. 3 图示 1
防烟分区长边L长边=L1+L2+L3 “Z”形走道示意图 6. 2. 3 图示 2
6. 2. 3 图示 2
防烟分区长边L长边=max1L(A,D),L(B,C),L(A,C),L B,D),L(A,B),L(C,D),L(A,D)=L1+L5+L4,余同 “H"形走道(一) 6. 2.3 图示3
防烟分区长边L长边=maxL(A,D),L(B,C),L(A,C), (B,D),L(A,B),L(C,D) L(A,B)=L1+L2 +L3+L4,L(A,D)=L1+L9+L6+L7 +L8,余同
防烟分区长边L长边=L1+L2 “回”形走道6.2.3图示5
本条第5款对于矩形、L形、多边形等房间的防烟分区 其长边长度按各自然边长的最大值确定;【图示6】【图示7】 对于圆形且为一个防烟分区的房间,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为其 直径。图示8
JGJT384-2016 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6.2.4本条第2款具有不规则屋面或阶梯式地面的
6. 2. 4 图示 1
6. 2. 4 图示 3
6.2.5排烟风管和排烟口的设计风速是指满足其计算排烟量 要求的风速,排烟风管和排烟口的尺寸可按其计算风量确定。 6.2.11本条所称高大空间是指: 净空高度大于6m的单层空间或多层空间(周边场所采取固定 的防火分隔与贯通空间进行分隔)。 6.2.13为保障洁净室的洁净度,降低医院洁净用房的院感风 险,面积不大于100m²的洁净室其排烟口及补风口可设于与之 相通的洁净走道、清洁走道等疏散走道内
6.3.2 图示 1
如两个面之间外夹角大于或等于225°,则两者之间的水 平距离不应小于10m,或垂直距离不应小于3m。(图示2
盲沟首件施工方案6. 3. 2 图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