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4/T 0124-2017 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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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4/T 0124-2017 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pdf

B54/T0124201

DB54/T01242017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分类、性能等级及标记.. 基本质量管理要求. 原材料质量控制 .5 预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预拌混凝土的生产 预拌混凝土的运输和泵送 预拌混凝土的施 12 预拌混凝土的冬期生产与施工 14 检验规则 13 供货与交货东湖高新科技创意城二期工程安全文明专项施工方案,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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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的规则编制。 本标准由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西藏五色石建材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西 藏自治区建筑质量与安全监督总站、拉萨市城投商品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家泉、江守恒、张海江、董淑慧、徐辉、朱卫中、次仁罗布、德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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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预拌混凝土的术语和定义、 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供货与交货。 本标准适用于西藏自治区建设 生产的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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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0476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 GB/T50557重晶石防辐射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GB/T51003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范 JG/T377混凝土防冻泵送剂 JC/T474砂浆、混凝土防水剂 JC/T475混凝土防冻剂 JGJ/T10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 JGJ51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 JGJ52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55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63混凝土用水标准 JGJ/T104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JGJ/T221纤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JGJ/T283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JGJ/T318石灰石粉在混凝土中应用技术规程 JGJ/T328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 JGJ/T385高性能混凝土评价标准 HJ/T41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预拌混凝土 3术语和定义 3.1 预拌混凝土 在搅拌站(楼)生产的、通过运输设备送至使用地点的、交货时为拌合物的混凝土。 [GB/T 14902,3. 1] 。 3.2 泵送混凝土 可通过泵压作用沿输送管道强制流动到目的地并进行浇筑的混凝土。 3.3 自密实混凝士 具有高流动性、均匀性和稳定性,浇筑时无需外力振捣,能够在自重作用下流动并充 的混凝土。 3.4 大体积混凝士 混凝土结构物实体最小尺寸不小于1m的大体量混凝土,或预计会因混凝土中胶凝材料 温度变化和收缩而导致有害裂缝产生的混凝土。

GB/T50476混凝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 GB/T50557重晶石防辐射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GB/T51003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范 JG/T377混凝土防冻泵送剂 TC/T474砂浆、混凝土防水剂 JC/T475混凝土防冻剂 JGJ/T10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 JGJ51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 JGJ52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55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TGT63混凝土用水标准 JGJ/T104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JGJ/T221纤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JGJ/T283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JGJ/T318石灰石粉在混凝土中应用技术规程 JGJ/T328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 JGJ/T385高性能混凝土评价标准 HI/T41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预拌混凝土

预拌混凝土 在搅拌站(楼)生产的、通过运输设备送至使用地点的、交货时为拌合物的混凝土。 [CGB/T 14902,3. 1]

预拌混凝土 在搅拌站(楼)生产的、通过运输设备送至使用地点的、交货时为拌合物的混凝土。 [CGB/T 14902,3. 1]

自密实混凝士 具有高流动性、均匀性和稳定性,浇筑时无需外力振捣,能够在自重作用下流动并充 的混凝土。

大体积混凝土 混凝土结构物实体最小尺寸不小于1m的大体量混凝土,或预计会因混凝土中胶凝材料水化引 度变化和收缩而导致有害裂缝产生的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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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混凝士 以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和使用对混凝土性能特定要求为总体目标,选用优质常规原材料,合 外加剂和矿物掺合料,采用较低水胶比并优化配合比,通过预拌和绿色生产方式以及严格的施工折 成具有优异的拌合物性能、力学性能、耐久性能和长期性能的混凝土。

绿色建材 是指在全生命周期内可减少对天然资源消耗和减轻对生态环境影响,具有“节能、氵 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 3.7 复合外加剂 由两种或两种以上单独组分复合而成的外加剂。 3.8 冬期施工 在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稳定低于5℃时,对工程采取一定技术措施所进行的施工。 4分类、性能等级及标记 预拌混凝土的分类、性能等级及标记方法应符合GB/T14902的规定。

绿色建材 是指在全生命周期内可减少对天然资源消耗和减轻对生态环境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 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

5.1.1预拌混凝土企业应按规定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资质,并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5.1.2混凝土拌合物在运输、输送、浇筑和成型过程中严禁加水。 5.1.3混凝土浇筑和成型完成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 5.1.4预拌混凝土企业和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完整的混凝土质量管理档案资料,并应按规定分类整 理、归档和保存。 5.1.5预拌混凝土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有利于节能减排,且符合环境保护、绿色生产、文明施工、职 业健康和环境卫生的有关规定,

5.2.1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管理

2.1.1预拌混凝土企业应按GB/T19001的规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5.2.1.1预拌混凝土企业应按GB/T19001的规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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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2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建立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组织机构,并明确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以及 部门和岗位人员的职责

5.2.1.3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对各岗位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和必要的专业培训,建立员工个人技术档 案,确保岗位人员能够胜任本职工作。企业应设置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 备混凝土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至少具有5年以上从事混凝土相关专业的工作经 历。

5.2.1.5预拌混凝主企业应建立能够检验原材料和混凝土质量并能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试验室 5.2.1.6预拌混凝土企业应按相关标准规定配备计量、生产和试验设备,并拥有满足生产任务的运输 和泵送设备。各种设备的管理应符合本标准及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5.2.1.7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建立有效的控制程序,为客户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

5.2.1.7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建立有效的控制程序,为客户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

5.2.2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

项试验和检验的人员,并设置试验室主任,试验室主任 应具备混凝土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至少具有3年以上从事预拌混凝土相关专业的 工作经历,试验室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a)试验室应建立完整的仪器设备台帐和档案; b)仪器设备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定和校准,自检的仪器设备应编制自检规程; c)仪器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检定标识,标识的内容应包括仪器设备名称、使用状态、检验日期及有 效期; d)试验室应建立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维修、维护记录,并按照有关规定及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维 护。 5.2.2.3预拌混凝土试验室应具有能够开展试验项目的试验场所及环境。试验工作场所、恒温室和混 凝土标准养护室的面积应满足试验的要求。试验环境的温度与湿度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5.2.2.4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应建立试验样品台帐和样品留置台帐,样品的留置应符合有关规定的 要求。 5.2.2.5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对进场的原材料进行检验, 5.2.2.6预拌混凝土生产所使用的配合比必须经试验室试验确定,并经总工程师批准 5.2.2.7试验室应将原材料检验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和相关部门。 5.2.2.8当使用的原材料检验不合格时,试验人员应立即上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并记入检 验档案。

5. 2.3 过程质量管理

5.2.3.1混凝土结构进行设计应符合GB/T504

混凝土结构进行设计应符合GB/T50476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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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2混凝土分项工程应包括混凝土生产、运输、施工等工序。预拌混凝土生产工序应属混凝土分 项工程的专业分包,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应作为混凝土分项工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进行质量管 理。

项工程的专业分包,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应作为混凝土分项工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进行质量管 理。 5.2.3.3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应共同完成预拌混凝土进场质量验收工作。 5.2.3.4交货检验应在浇筑现场制作和养护混凝土试件,不得采用浇筑现场以外提供的混凝土试件。 5.2.3.5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履行职责。在预拌混凝土交货、验收、浇筑阶段应 实行全过程无间断旁站监理,并留存相应的记录。 5.2.3.6检测单位应建立和保存预拌混凝土试件的接收、流转、留置和处置记录,保证预拌混凝土试 件检测结果的真实性。 5.2.3.7当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结果或监督抽检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混凝 土实体质量进行检测,并及时上报各地市建设行业主管部门。

6.1.1预拌混凝土的原材料应符合GB50164的规定。

贝升什比越 1.2原材料供应商应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验收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及产 说明书。

a)获得认证的产品; b)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连续三次进场检验均一次检验合格。 6.1.5预拌混凝土用的水泥和外加剂应进行适应性检验。 6.1.6预拌混凝土原材料宜选用绿色建材。

6.2.1预拌混凝土用的水泥应符合GB175的规

6.2.2水泥品种与强度等级的选用应根据设计与施工要求、工程所处环境,以及地方法规文件确定。 6.2.3水泥企业所提供的随车送货单应标明水泥品种、代号、强度等级、出厂编号、生产日期、运输 车号、和生产单位,并加盖出厂检验章。 6.2.4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对进厂的水泥按品种、厂家、强度等级分别储存。水泥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 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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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7431.1、GB/T25177、GB/T25176合GB/T50557的规定。 6.3.2对于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混凝土结构,其所使用粗、细骨料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6.3.3骨料在运输、装卸和堆放过程中,应防止颗粒离析、混入杂质,并应按产地、种类和规格分别 堆放。粗骨料的堆料高度不超过5m,对于单粒级或最大粒径不超过20mm的连续粒级骨料,其最大堆料 高度不超过10m。

6.3.3骨料在运箱 种尖和规格分别 堆放。粗骨料的堆料高度不超过5m,对于单粒级或最大粒径不超过20mm的连续粒级骨料,其最大堆料 高度不超过10m 6.3.4骨料的存储场地宜采用混凝土硬化地面,且应具有防雨功能或排水措施。

6.4.1预拌混凝土用矿物掺合料可采用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硅灰、钢渣粉和石灰石粉等,其技 术性能指标应符合GB/T1596、GB/T18046、GB/T18736、GB/T27690、GB/T51003、GB/T30190、JGJ/T 318和GB/T20491的规定。掺合料可采用单掺或复掺方式进行使用。 6.4.2对于城市路桥等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及房屋建筑工程中的梁、板、柱、剪力墙等主要结构部位的 混凝土,当掺加矿物掺合料时,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 43矿物擦合图储存时,严禁与其它材料混杂,不得受潮左改期超过一年时,应重新进行复验

3.5.1预拌混凝土用外加剂应符合GB8076、GB/T23439、JC/T474、JC/T475和JG/T 6.5.2复合外加剂的进厂复检应按该复合外加剂的主体名称进行检验,其质量应符合规定 土企业不应自行复合外加剂使用

6.5.3外加剂进场应分类储存并作标识,液体产品储存设备应有保温措施。液体外加剂应放置于阴凉 干燥处,防止日晒、污染、渗漏、浸水,使用前应搅拌均匀;当出现离析、变色现象时,应经检验合格 后再使用。粉体外加剂的储存应防潮、防雨、防火。

6.5.4预拌混凝土防冻剂应符合JC/T475的规

6.5.5预拌混凝土用水及回收利用应符合IGI63的规定

7预拌混凝土配合比设讯

7.1.1预拌混凝土配合比报告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 7.1.2预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符合JGJ55的规定。 7.1.3预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在满足结构设计强度以及其它力学性能和耐久性能要求的同时,尚应满 足施工和易性和经济适用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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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满足混凝土施工和易性的情况下,宜适当减少用水量; b)在保证混凝土力学性能和耐久性能的情况下,可调整矿物掺合料用量,其掺量应经试验确定 C)掺用外加剂,改善和提高混凝士的性能

7.1.5预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基本资料应包

a)混凝土强度等级、落度及其它特殊要求; b)原材料品种及性能参数; c)生产企业的质量控制水平; d)工程特征(工程所处环境、施工环境、施工方法、结构断面、钢筋最小净间距等)。 7.1.6经试配确定用于生产的配合比,在试验环境条件下1h落度损失不应大于30mm;无特殊要求 时,混凝土初凝时间不宜小于8h。 .1.7试配的混凝土应有28d标准养护试件的抗压强度值;对于使用矿物掺合料的混凝土,宜有60d 成90d标准养护试件的 生的抗压强度值

a)合同有变更,提出其它特殊要求时; b)原材料的产地、规格或品种有变化时; c)混凝土质量出现异常波动时; d)混凝土不连续生产,间隔6个月以上时

a)合同有变更,提出其它特殊要求时; b)原材料的产地、规格或品种有变化时; c)混凝土质量出现异常波动时; d)混凝土不连续生产,间隔6个月以上时

7.2.1预拌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步骤应符合下

a)按基本资料进行初步计算,得出计算配合比 b)再经过试验室试拌调整,提出满足施工和易性要求的基准配合比; c)根据基准配合比进行表观密度和强度的调整,确定出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的设计配合比。

7.2.2计算配合比的设计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

a)确定混凝土强度标准差α和配制强度fu,O; b)计算水胶比W/B,确定回归系数a、a,确定胶凝材料28d胶砂抗压强度f; c)选取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用水量m和外加剂用量ma; d)计算胶凝材料用量mbs、矿物掺合料用量m和水泥用量mc。 e)选取砂率,计算粗骨料用量m。和细骨料的用量mso

7.2.3混凝土配合比的试配、调整与确定应符

a)进行混凝主配合比试配时应采用生产时使用的原材料。混凝土的搅拌方法,宜与生产时使用的 方法相同; b)预拌混凝土计算配合比须经试配,在保证水胶比W/B不变的条件下,相应调整用水量、砂率或泵 送剂(减水剂)掺量,直到符合要求为止。然后提出供混凝土强度试验用的基准配合比: C)混凝土拌合物和易性的调整方法可按表1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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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混凝土拌合物和易性的调整方法

九悦香都住宅楼及地下车库项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昆凝土配合比的试配、调整与确定应符合JGJ55

7.2.4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配合比设计除应按JGJ55中的规定执行外,尚应按现行相关标

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配合比设计除应按JGJ55中的规定执行外,尚应按现行相关标准规定执行。

8.1.1特制品的制备除应符合本节规定外,轻骨料混凝土、纤维混凝土和重晶石混凝土还应分别符合 TGJ51、JGJ/T221和GB/T50557的规定。高性能混凝土的制备除应符合本节规定外,尚应符合JGJ/7 385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3.1.2预拌混凝土制备应符合环保的规定×××工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doc,并应符合JGJ/T328、HJ/T412的规定。粉料输送及称 量应在密封状态下进行,并应有收尘装置;搅拌站机房宜为封闭系统;运输车出厂前应将车外壁和料斗 壁上的混凝土残浆清洗干净;搅拌站应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水和固体废弃物进行回收处理和再生 利用。

8.2.2 预拌混凝土企业使用的搅拌系统应符合GB/T9142和GB/T10171的规定。 8.2.3混凝土搅拌机计量系统应能连续计量不同配合比混凝土的各种原材料,并应具有实际计量结果 逐盘记录和数据贮存功能。 8.2.4混凝土搅拌机计量系统应具有法定计量部门签发的计量合格证书。 8.2.5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定期对计量系统进行自检,每月应自检一次。出现异常情况或维修后再次使 用前应进行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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