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3517-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21T3517-2021: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pdfICS13.100 CCS R 18
DB21/T351720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某城市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SafetyTechnicalRegulationsofExpresswayMaintenanceEngineering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 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一般规定.. 4.1基本条件 4.2施工组织, 4.3风险管控 4.4隐患排查. 4.5应急管理, 4.6事故报告 5施工现场人员安全管理 5.1一般规定 5.2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5.3安全管理人员 5.4机械作业人员 6施工现场设施安全管理 6.1一般规定 6.2安全设施 6.3其他设施 7养护工程机械安全管理 7.1一般要求 7.2使用前, 7.3使用中, 7.4保养、维修、改造 7.5定期检查 8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安全管理 8.1一般规定 8.2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8.3施工现场消防管理 8.4施工现场防雷安全管理 8.5文明施工. 9养护工程施工控制区、作业区布置 10施工安全技术 11 10.1公路养护作业
前 言 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一般规定. 4.1基本条件 4.2施工组织, 4.3风险管控 4.4隐患排查. 4.5应急管理 4.6事故报告 5施工现场人员安全管理 5.1一般规定 5.2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5.3安全管理人员 5.4机械作业人员 6施工现场设施安全管理 6.1一般规定 6.2安全设施 6.3其他设施 7养护工程机械安全管理 7.1一般要求 7.2使用前, 7.3使用中 7.4保养、维修、改造 7.5定期检查 8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安全管理 8.1一般规定 8.2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8.3施工现场消防管理 8.4施工现场防雷安全管理 8.5文明施工. 0 9养护工程施工控制区、作业区布置 U 10施工安全技术, 10.1公路养护作业
10.2桥梁养护作业 10.3隧道养护作业. 10.4交通安全设施维修 10.5特殊气候条件下养护作业, 15 附录A(资料性)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用词说明 17
10.2桥梁养护个 10.3隧道养护作业, 13 10.4交通安全设施维修 10.5特殊气候条件下养护作业 15 17
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本文件规定了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的术语和定义、符号、安全管理要求、人员、设备设施 和养护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其它等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可参照执行。
下划文件 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 GB2811安全帽 GB6095安全带 GB5768.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13495.1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 GB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5072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GB17957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安全要求 GB/T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T28651公路临时性交通标志 GB/T28327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 GB/T24720交通锥 GB/T28650公路防撞桶 GB/T3608高处作业分级 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 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TGF90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JTGH30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 GA/T414道路交通危险警示灯按顺序 JT/T609公路隧道照明灯具 JT/T610公路隧道火灾报警系统技术条件 JT/T 847 塑料隔离墩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临时用房temporaryconstructior
临时用房temporary construction
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设施,包括围墙、大门、临时道路、材料堆 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作业棚、机具棚、贮水池及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管线等,
4.1.1养护施工单位应当取得安全 管理人员应当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 理能力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所有作 要求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 方可参加高速公路养护价
4.1.2养护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先进的事故预防的新技 备,系统性的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养护施工作业前应遂级实施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安全风 安全技术措施,及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等。对于作业安全风险较高的封闭区布设、拆除过程,应 交通条件和线形指标,科学制定操作规程,减少封闭作业人员在风险中的暴露时间,使风险量
4.1.4养护施工单位应在经相关单位、部门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进行养护作业,并按照规定设置明显 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养护作业完毕,应当及时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 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4.2.1养护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制、报批施工组织设计,开经监理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符合设计 文件和现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等规范要求。 4.2.2养护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养护作业任务并结合施工作业环境、风险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 安全技术措施,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内容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 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养护作业交通组织方案还需按施工所在地的相关规定经相 关部门审批,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必要时,养护施工单位需对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 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核。 4.2.3养护施工单位应根据不同类型养护项目编制相应的交通组织方案,方案中养护时间、作业规模、
4.2.3养护施工单位应根据不同类
应的交通组织方案,方案中养护时间、作业规模 位置、作业间距和交 图要求
4.3.1养护施工单位应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 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4.3.2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适当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建立安全风险清单。 4.3.3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通过动态评估、及时调整风险等 级和管控措施。 4.3.4对作业人员、相关方人员开展作业现场风险告知,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可能引发事故 的主要风险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
4.4.1养护施工单位应制定项目隐患排查计划,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清单(台账),明确 工后,各阶段隐患排查的内容、频次、责任人和整改要求,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 查隐惠。
台理,应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
4.5.1养护施工单位应结合施工项目特点制定养护作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队伍,明确施工现 场应急处置措施。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4.5.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修订程序应履行规范要求,经评审完善后,由项目经理签字审批,以项 目经理部正式文件发布。 4.5.3养护项目专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养护项目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应衔接,预案内容应符合现行《生 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办法》的要求。 4.5.4养护施工单位应依法依规向相关单位、部门备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记录完整、时 限有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培训应纳入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5.5养护施工单位应制定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结合演练计划和安全生产形势开 展应急演练。应急演练前制定方案、脚本,应急演练后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改进应急救援预案,
4.6.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现场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应及时采取施救措施抢救伤员,防止 事故扩大;同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 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 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 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4.6.2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4.6.2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5施工现场人员安全管理
5.1.1进场前,养护施工单位宜对作业人员的工作履历和工种安全能力素质进行考核认定,建立全体 生产作业人员名册和档案,购买相关保险,严格开展施工过程进出场履约管理,提供符合标准的安全防 护用品,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维护劳动防护用品。 5.1.2养护作业人员上岗前应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置措施,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特 种作业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5.1.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养护施工单位,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 生,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训合格的养护作业人员,不应上岗作业。
5.1.6养护作业人员应在作业控制区内进行养护作业,不应在作业控制区外活动,不应将任何物体置 于作业控制区以外:与施工无关车辆不应进入养护作业现场。
5.2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5.2.1养护施工单位应按照现行GB/T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的规定为施工作业人员配备劳 动防护用品,督促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并应按有效使用时间定期更换。 5.2.2进入养护作业控制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2.3电气焊工应佩戴焊工手套、穿绝缘鞋,电焊作业应使用焊接面罩,气焊作业应佩戴焊接防护眼 镜。 5.2.4人员在缺氧、有害气体或深井等环境作业时,应配备自给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 吸保护器具。 5.2.5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以及临边作业人员应佩戴并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 带应符合现行GB6095《安全带》的规定。
5.2.5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以及临边作业人员应佩戴并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
5.3.1养护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安全组 织管理,监督临时交通安全设施的现场放置和维护,并协助交警进行道路交通的分流。企业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应符合交通部2017年第25号令《公路水运工程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5.3.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身着反光标志服,应明显区别于其他作业人员并持证上岗,负责对施工项目 安全生产进行现场旁站监督,指挥现场协管员、保畅员开展安全维护工作,督促、指导现场施工人员按章 作业,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做好安全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妥善 处理、及时报告。
5.4.1机械作业人员须经过培训合格,具备机械操作能力。 5.4.2机械作业人员不得酒后上岗,不操作安全设施不全的工程机械,开机前按规定检查机械设备安全 状态,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按规范维护、保养机械设备。 5.4.3车辆驾驶员和辅助工:上路作业必须统一着反光标志服或穿反光背心。驾驶证应符合准驾车型要 求。作业过程中驾驶员负责故障或事故车辆查看、司乘人员安全提醒、并负责安全瞭望;辅助工负责预警 设置,预防次生事故发生。 5.4.4交通指挥员穿着反光标志服或穿反光背心,手持指挥旗或指挥棒,站在安全位置,面向来车方向, 按安全操作规程开展交通封闭作业和作业过程交通引导、安全警示。交通封闭区形成后,交通指挥员不得 在封闭区范围外停留。
6施工现场设施安全管理
5.1.1养护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设备设施管理台账,台账范围应涵盖所有施工作业安全防护用具、机械 设备、机具。
齐护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设备设施 机具。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 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及时报废
6.1.3压力容器(含气瓶)、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管理应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6.2.1高速公路养护安全设施包括临时标志、临时标线和其他安全设施,各类安全设施应组合使用,典 型安全设施示例见现行JTGH30《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附录A。各类安全设施及交通引导人员示例符 号见现行JTGH30《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附录B。 3.2.2临时性交通标志的结构形式、外形尺寸、外观质量、防倾覆稳定性、抗风强度及稳定性等性能应 符合现行GB/T28651《公路临时性交通标志》的规定。 6.2.3交通锥材料及外观、形状及质量、颜色、尺寸、反光部分逆反射性能等应符合现行GB/T24720《交 通锥》 的规定。 6.2.4 防撞桶的形状、尺寸、外观要求和性能应符合GB/T28650《公路防撞桶》的规定。 6.2.5施工警告灯应符合现行GA/T414《道路交通危险警示灯》的规定,可与其它养护作业安全设施 起组合使用。
6.2.6道路交通标志颜色、尺寸、图形以及设计、制造等要求应符合现行GB5768.2《道路交通标志 和标线》第二部分的规定,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GB/T23827《道路交通标志板 及支撑件》的规定。
6.3.1氧气瓶、乙炔瓶应定期校验、标识清晰有效、防火措施齐备,气瓶与焊接或切割作业 应大于10m,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m
6.3.3电焊机禁止放在高温或潮湿的地方,电焊机应放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电焊机、氧气瓶, 乙炔气瓶应分开放置;电焊机必须设置单独的加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电源开关,禁止两台电焊机同时接在 一个电源开关上;不准私自拆接电源线,电焊机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6.3.4气镐等气动工具必须符合现行GB17957《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安全要求》要求,配有规定的安 全装置,作业时非作业人员需远离作业现场。
7养护工程机械安全管理
7.1.2养护机械设备应符合现行JTGF90《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操作人员应按照机 减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合理使用,不应超负荷运行,严禁扩大使用范围,以确保机械设备 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7.1.3养护工程机械应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制度,多人配合操作的养护工程机械应实行机长负 责制。 7.1.4养护工程机械调动时,宜“机调人随”,并将使用、保养、维修等有关资料随养护工程机械 同调动。 7.1.5对于一机多班制、一机多人操作的养护工程机械,使用单位应制定并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 交接班记录
7.1.4养护工程机械调动时,宜“机调人随”,并将使用、保养、维修等有关资料随养护工 同调动。 7.1.5对于一机多班制、一机多人操作的养护工程机械,使用单位应制定并执行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记录
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车身外廓须粘贴反光膜,尾部可设置醒目、有效的道路施工安全标志牌。隧道或 夜间使用养护机械设备、台架进行作业时,应在机械设备、台架上设置明显的反光标志,以清晰反映施 工现场的轮廓。进入高速公路的施工车辆应安装橘黄或黄色施工警示灯。 7.1.7养护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正确选择停放地点,关闭好驾驶室(操作室),实施驻车 制动;坡道停车时,应放好三角垫木。
7.1.8养护机械设备应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单位应确认养护工程机械安全状态及从业人员操
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或交给非
7.3.2养护机械设备在作业前,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作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 悉作业环境与施工条件,服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指挥调度,遵守现场施工安全规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 应强迫操作人员违章作业。
7.3.3养护机械设备作业时,无关人员不应进入机械作业区和操作区内。养护机械作业的辅助人员,应 在机械设备回转半径之外工作。应待机械设备停止回转,并制动可靠后,方可靠近机械设备;同时,机上 机下人员应密切联系。
7.3.6养护作业控制区应设置养护工程机械及专用进出口,宜布设在顺行车方向的下游过渡区内。当养 护机械及施工车辆需经上游过渡区或工作区进入时,应布设警告标志及施工车辆进出口标志,并配备交通 引导人员。
7.3.7养护机械设备上的安全防护、监测、指示、仪表、报警及警示装置应齐全有效
7.3.8养护机械设备不应靠近外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近旁作业时,养护机械必须 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其工作装置运动轨迹范围与架空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规定 7.3.9作业控制区域内的大型养护机械北京市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2020版).pdf,如铣刨机、汽车吊等进行作业时,安全员应在现场监督,不应 将养护机械的工作部件延伸至控制区以外
7.4保养、维修、改造
7.4.1养护工程机械应按出厂规定的工作时限,严格按照该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7.4.2 进行维护保养。 7.4.3养护工程机械的保养、维修、改造档案记录应完整可查。 7.4.4养护工程机械改造完毕后,应及时进行现场验收和交接,并将改造资料归入档案。 7.4.5养护工程机械维修使用的部件、安全附件,应规范管理,做到质量证明文件齐全,确保安全质量 的可追溯性。 7.4.6未按照要求进行保养、维修、改造的,或保养、维修、改造记录不全的养护工程机械,不得继续 使用。 7.4.7禁止在养护机械运转时对设备进行保养、维修、调整作业;不应在坡道上检修养护机械,当需要 在坡道上检修养护机械时应有防护措施
7.4.7禁正在养护机械运转时对设备进行保养、维修、调整作业;不应在坡道上检修养护机械,当需要
7.5.1正常工作的养护工程机械,应定期开展
工作的养护工程机械,应定期开展全面安全检查
7.5.2经过大修、新安装及改造后的养护工程机械,应在交付使用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7.5.3闲置时间超过半年的养护工程机械,在重新使用前应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7.5.4经过暴风、大地震、重大事故后,可能使强度、刚度、构件的稳定性、机构的重要性能等受到 损害的养护工程机械SY/T 4218-2018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应重新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7.5.5未经定期检查或存在问题的养护工程机械,不得继续使用
8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