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集中隔离场所设置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2022.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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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省集中隔离场所设置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2022.1.6).pdf

皖疫防办【2022】10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集中隔离场所设置管理 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徽省集中隔离场所设置管理

安徽省集中隔离场所设置管理工作规范

DB53/T 1034-2021标准下载安徽省集中隔离场所设置管理工作规范 (试行)

8.不得以方舱隔离点等不符合要求的设施作为集中隔离场所。 (二)空间布局 集中隔离场所根据需要合理分区和设置通道。 1.功能分区(三区一点) 包括隔离区域、工作准备区域、缓冲区域和医疗废物暂存点。 不同区域之间需采取物理隔断方式严格分界,设置明显标识,并 满足各功能分区内安全疏散条件要求。 (1)隔离区域。由隔离人员居住房间、服务间、医疗废物 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等组成。根据需要可设置家庭房、相关医 疗功能用房及其配套用房。 (2)工作准备区域。包括办公室、值班室、库房、配餐间 工作人员宿舍等用房,供工作人员开展准备工作及休息。 (3)缓冲区域。位于隔离区域与工作准备区域之间,包括 工作人员由工作准备区域进出隔离区域开展必要卫生安全准备 工作的用房、相关设施及通道。进出的缓冲区域宜分开设置,在 显著位置张贴统一的防护用品穿脱流程,并安装穿衣镜。 (4)医疗废物暂存点。应结合场所规模和隔离人员数量合 理设置医疗废物暂存点,位置应选择建筑物下风向处,相对独立 且密闭。由专人管理,有明确警示标识。医疗废物暂存点的地面 应采用环氧树脂做防水处理,地面与墙面应采用耐洗涤、耐消毒 材料,地面与墙裙均应采取防昆虫、鼠、雀以及其它动物侵入的 措施。 2.通道设置(两通道) 包括工作人员通道和隔离人员通道,两通道不能交叉,应采 取上至天花板、下至地面的物理隔断方式隔开。尽量分布在场所

(1)隔离房间的卫生间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每小时换气 次数不小于10次。室外排风出口应高于屋顶高空排放,排放前 应净化处理。 (2)脱防护服房间优先选择自然通风良好的空间;如通风 不良,应设置机械通风系统,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小于20次。室 内排风口应设在房间下部,室外排风口应高于屋顶高空排放或安 装净化消毒装置进行处理。 (3)各功能房间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安装分体冷暖空调机 或多联机空调。如果采用多联机空调,应按照《制冷系统及热泵安 全与环境要求》(GB/T9237)对多联机空调最大容量进行安全测算。 (4)隔离区、缓冲区空调的冷凝水应集中收集预消毒处理 后,排入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 (5)隔离区域的走廊宜具备自然或机械通风条件。 3.给水排水 (1)给水排水设计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5)等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2)给水系统设计应充分考虑建设规模、用水特点等因素, 做到给水系统规划、设计、建设和使用高效安全、经济合理。 (3)生活给水系统应采取防止回流污染的措施。独立建造 的室外生活给水泵房和相关给水设施应设置在工作准备区。每个 隔离区域应单独设置饮水设备,采用电开水器的应自带水槽,便 于放空和防止外溅,防止细菌滋生。 (4)生活热水系统应按隔离区域进行单独设置,宜采用电 热水器。 (5)排水系统应根据区域功能特点进行分别设置。室外污 水排水系统应采用无检查并的管道进行连接,通气管的间距不应 大于50m,清扫口的间距应符合《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 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等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 规定;室内排水管道在穿越的地方应用不收缩、不燃烧、不起尘 材料密封,应进行团水试验,且应采取防止室内外排水管道内的 污水外渗和泄漏的措施。 (6)隔离区域排水系统的通气管出口应高于屋顶高空排放 并安装净化消毒装置进行处理。 (7)隔离房间的卫生间宜统一污废合流排出;排水系统应 采取防止水封破坏的技术措施,防止管道内有害气体和气溶胶溢 出污染环境:与生活污水管道或其他可能产生有害气体和气溶胶 的排水管道连接时,必须在排水口以下设存水弯;水封装置的水 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严禁采用活动机械活瓣替代水封,严禁采 用钟式结构地漏;卫生器具排水管段上不得重复设置水封。 (8)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应符合《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

表面的家具及织物窗帘。 5.消防安全 (1)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建筑灭火 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2)应确保消防水源充足,消防设施供电安全可靠,室内 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系 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保持完好有效。 (3)应按严重危险级场所配置灭火器,并视情况配备过滤 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和强光手电筒。 (4)加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ABC安全L20201229102份化学品安全技术特性__MSDS.pdf,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 电器产品,隔离房间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使用与医疗用途无关 的大功率电器。

(1)应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在集中隔离场所各出入口、 隔离区域各出入口、走廊、脱防护服区域等重要部位设置监控摄 象机;脱防护服区域宜实现实时监控对讲。 (2)隔离房间的卫生间应设置紧急呼叫按钮(拉线报警器), 安装于便器旁易于操作的位置,底边距地60cm。 (3)出入口控制系统可根据服务、管理流程和隔离区域设 置,采用非接触式控制方式。当火灾报警时应通过联动控制相应

(3)空间固定 高风险岗位和低风险岗位人员活动应相互独立,会议、办公, 就餐等避免交叉。如相互有接触,低风险岗位人员应转为高风险 岗位人员管理。设立工作人员更换防护服的特定空间。 (4)健康监测 工作人员每日早晚进行体温测量,做好症状监测,出现发热 干咳等症状要及时进行排查。 (5)个人防护 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岗位职责和暴露风险程度分级分类做好 个人防护。在工作准备区等清洁区域时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 罩,原则上每4小时更换一次,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应及时更换 进入隔离区的公共区域等潜在污染区时应佩戴N95/KN95医 用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穿工作服或隔离衣。 在进入隔离房间等污染区或与隔离人员近距离接触时应佩 戴N95/KN95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工作帽、防护 服、戴防护面屏或护自镜和防水靴套。 3.离岗后 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离岗后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离 岗当天起先实行单人单间隔离医学观察7天,第1、4、7天开展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然后继续实行居家健康监测7天,第7天开 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所有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时,可恢复正 常工作生活。工作期间集中隔离点如出现阳性感染者,可根据风 验评估对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4.心理服务 工作人员在岗期间,有关部门应合理安排其作息时间,保障

集中隔离场所缓冲区域示例图

集中隔离场所缓冲区域示例

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专班职责分工

集中隔离场所核酸阳性检出者转运及处置方案

2.集中隔离场所应提前做好阳性检出者的转运路线设计,进 出路线尽量减少交叉,做到转运快速高效。 3.专车专用,车内设置污染物品专用区域,配备医用口罩、 消毒液、快速手消毒剂等防护用品。 4.转运时车辆应处于密团状态,在转运后及时严格消毒。 5.在转运重症病例时,应随车配备必要的生命支持设备,防 止惠者病情在转运途中进一步恶化。 (二)人员防护 1.工作人员防护 转运病例途中,与病例接触的医务人员应看二级防护,即穿 防护服、戴手套、N95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司机应穿工作 服、戴医用防护口罩、手套。在转运途中有破损的应及时更换, 2.阳性检出者防护 阳性检出者在转运过程中,应规范佩戴N95口罩、手套,做 好个人防护。 (三)清洁消毒 1.车辆消毒 在转运途中。若出现阳性检出者呕吐、吐痰等情况,应立即 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剂或消毒十巾覆盖呕吐物。呕吐物 清除后,在对车辆地面、车厢内壁等内外环境进行消毒处理。转 运完成后,及时规范进行消毒。严格“一人一消毒”,不可同车 连续转送。 2.终末消毒 在阳性检出者离开集中隔离场所某大桥t梁预制施工方案_secret,且环境、物表采样完成后, 立即对其隔离房间、活动区域开展终末消毒,尤其是加强阳性检 测者隔离房间环境及物品的消毒。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防控方案(第八版)》相关要求规范开展消毒工作,消毒后半个 小时内严禁人员进入

集中隔离场所隔离人员就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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