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 51107-2015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16.8.1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设计时,应对整个生产过程中的 粉尘危害进行辨识和评估,应明确所有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工艺
过程、设备及原(辅)料、中间产品、副产品,并应建立职业卫生 档案。 16.8.2产生粉尘作业场所的防尘设计应符合国家对工业企业卫 生设计的有关规定。 16.8.3防尘设备、设施应保证作业场所中有害物质浓度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的有关规定。 在厂区气象条件、洁净度要求与防尘措施有矛盾时,应采取其他措 施,保证作业人员健康。
16.8.4板材后加工工段中的砂光、磨边倒角工序必须设置收尘
16.8.5粉状物料筒仓进出料点以及料浆制备中粉状物料的卸料 点,均应采取粉尘治理措施。
大西站前2标无砟轨道施工方案附录D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垂直净距
表D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垂直净距
注:1表中管道、电缆和电缆沟最小垂直净距,系指下面管道或管沟的外顶与上 面管道的管底或管沟基础底之间的净距; 2当电力电缆采用隔板分隔时,电力电缆之间及其到其他管线(沟)的距离可 为0.25m; 当有防护措施时,地下管沟与道路交叉的最小垂直净距,可小于表列数值
:1表中管道、电缆和电缆沟最小垂直净距,系指下面管道或管沟的外顶与上 面管道的管底或管沟基础底之间的净距; 2当电力电缆采用隔板分隔时,电力电缆之间及其到其他管线(沟)的距离可 为0.25m; 当有防护措施时,地下管沟与道路交叉的最小垂直净距,可小于表列数值
附录E生产车间及辅助建筑最低照度标准
表E生产车间及辅助建筑最低照度标准
附录F工厂各类地点噪声控制标准
表F工厂各类地点噪声控制标准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 《烟设计规范》GB50051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 《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T50063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 《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规范》GB5007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50112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 《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
《硅酸盐建筑制品用砂》JC/T622 《水泥制品工艺技术规程第7部分:硅酸钙板/纤维水泥板》 IC/T 2126.7 《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 《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JGI1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8. 1 一般规定 (100) 8. 2 供配电 (100) 8.3 变电所 (101) 8. 4 厂区配电线路 (101) 8. 5 车间配电 (101) 8.6 照明 (103) 8. 7 电气系统接地: (104) 8.8 生产过程自动化 (104) 8.9 通信 (105) 建筑与结构 (106) 9. 1 一般规定 (106) 9.6 主要结构选型 (106) 9. 7 结构布置 (107) 9.8 设计荷载 (107) 9.9结构计算 (107) 10 给水与排水·…· (108) 10.1 一般规定 .· (108) 10.2给水 (108) 10.3排水 (109) 11 蒸汽动力 .· (110) 11.2生产用汽 (110) 11.3蒸汽源 (111) 12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112) 12.2采暖 (112) 辅助生产设施 (113) 13.3地磅站 (113) 13.4 机电维修车间 (113) 节 能 (114) 14.1 般规定 (114)
14.2工艺、装备节能 (114) 14.4节电 (114) 环境保护 (115) 15. 1 一般规定 (115) 15. 3 大气污染防治 (115) 15. 4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115) 15. 5 噪声污染防治 (115) 职业安全卫生 . (117) 16. 5 防雷击 (117) 16. 8防尘 (117)
1.0.2纤维水泥平板与纤维增强硅酸钙板的生产工艺基本相同, 因而新建、扩建和改建纤维水泥平板工厂的设计可以参照本规范 执行。
3.0.3堆垛产量是指堆垛机每小时实际堆放的板坏张数,堆
量应综合制板机产量、堆垛机工作周期、板坏合格率、更换堆垛小 车所放弃的板坏数量等因素确定。
4.1.1厂区平面布局、规划控制指标、用地控制红线、建筑形式 等,应与当地规划相协调。
1厂区平面布局、规划控制指标、用地控制红线、建筑形式 与当地规划相协调。 2应根据工厂所在地的生产、交通、公用设施及其发展条件 认真研究和方案比较,对工厂生产分区、自建的生活区、广外 运输线路及厂外自建的其他工程设施的位置进行统筹规划。
4.2.1厂址靠近交通线路,既可以减少建设投资,又有利于原米 的供应,还可降低运输费用、节省能耗、提高效益。此外,对于任 水、供电都有其方便之处
4.2.2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要求,提出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 条件,是厂址选择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厂址选择时,应调查 分析每个拟选厂址的区域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岩土种类、场 地的稳定性、地基条件和地基承载力等。按照上述两个规范确定 的工程重要性等级和场地的复杂程度、地基的复杂程度等级,来分 析拟选厂址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作为厂址选择和方案比 较的依据,
4.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
管理办法》(国环字【1986】003号)的要求制定本条规定。将厂址 设在非窝风地带,主要是要使厂区处在良好的自然通风地带,能较 快地排除烟气。
5.1.3制定本条规定是为了有效减少新征土地面积和建筑物拆 迁面积。 5.1.4本条列举了工厂建设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其中建筑系数 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k一一建筑系数(%); Si一建(构)筑物用地面积(m); S2一一露天设备用地面积(m) S3一一原料堆场及露天操作场用地面积(m²); S一一厂区用地面积(m²)。
Si+ Se + Ss × 100% 二 S
5.2.2将大型建(构)筑物和生产装备等布置在土质均匀、土壤允设
承载力较大的地段,可以避免产生不均匀下沉,且节省地基工程费用。 较大、较深的地下建(构)筑物,布置在地下水位较低的填方地 段,可以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和防水处理工程费用
2应考虑高压线的进出线对方位、走向和通廊宽度的要求 且有利于扩建发展; 3防止电气设备受到振动而损坏,造成停电事故; 4电气设备若受到烟尘污染、有害气体的腐蚀或潮湿侵害 可导致绝缘电阻的功能下降、泄漏电流增大,造成短路事故。
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 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5.3.1本条规定是厂内道路布置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厂区道路 布置时以主干道把厂区划分为若干个分区,组成环状式道路网。 当地形均较平坦,采用环形布置比较适宜。若在山区建厂,受地形 条件限制道路呈环形布置有困难时,可根据厂区地形等条件因地 制宜地决定布置形式。
布置时以主干道把厂区划分为若干个分区,组成环状式道路网。 当地形均较平坦,采用环形布置比较适宜。若在山区建厂,受地形 条件限制道路呈环形布置有困难时,可根据厂区地形等条件因地 制宜地决定布置形式。 5.3.2厂内道路路面结构类型应按使用要求和路基、气象、材料 等条件选定,类型不宜过多。 5.3.4厂内道路交叉口路面内缘转弯半径设计可按表5.3.4选 用,该表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的规定 编列的。表中各值在场地条件受限制时可以适当减少
5.3.4厂内道路交叉口路面内缘转弯半径设计可按表5.3.4选 用,该表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的规定 编列的。表中各值在场地条件受限制时可以适当减少
5.3.4厂内道路交叉口路面内缘转弯半径设计可按表5.
5.3.8本条规定厂区内人行道布置的原则
1一个人行走所占宽度为:空手行走时约需0.6m,单手携物 约需0.7m~0.8m,双手携物约需1.0m,般按0.75m计; 2当屋面为无组织排水时,人行道紧靠建筑物散水坡布置, 行人势必受雨水溅射,故人行道与建筑物间最小净距以1.5m为 宜。当利用建筑物散水坡作为人行道时,需保证建筑物窗户开启 时不得妨碍行人通行。
叉角未做严格规定,仅规定不宜小于45°
5.5.1防洪工程有设置防洪截水沟、排水沟、防洪堤等,可
址所在地的实际情况按需选择。
址所在地的实际情况按需选择。
6.1.2应对原料进行检测,为工艺方案设计提供依据。应在综合 分析原料质量、生产产品的可行性、原料对产品性能适宜性的基础 上选用适宜工艺。 6.1.3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硬废料是指蒸压后产生的边料及不合 格品,应经过破碎、粉磨等工艺处理后,重新投入配料工序
6.2.1纤维增强硅酸钙板生产原料包括硅质材料(如砂、硅
6.2.I纤维增强硅酸钙板生产原科包括硅质材科(如砂、硅藻王、 粉煤灰)、钙质材料(如水泥、消石灰粉、电石泥)、增强纤维(如纸 浆、硅灰石、玻璃纤维等),以及填料和外加剂等。其中砂、消石灰 粉、水泥、纸浆为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其他材料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6.2.2现行行业标准《硅酸盐建筑制品用砂》JC/T622一2009对 砂的西求加下
砂的细度应满足0.08mm方孔筛筛余量不大于10%(或 0.045mm方孔筛筛余量不大于30%)的要求,当砂的细度不满足 要求时,设计中应采用粉磨工艺。 6.2.3板材应具有良好的工艺性能,生产工艺流程简捷;所采用 原料宜品种少、来源广泛、价格低廉、无污染;在采用非常用原料生 产时,除了进行原料试验外,宜进行工业性试验,确定原料适宜性 后再确定是否投入生产。
6.3.3计算物料平衡时化学结合水的含量可以按经验公式:B: Q:X 6% 。
7.1.2原料磨细、制浆集中布置是为了避免粉尘、噪声外逸。
5选用密闭输送设备是为了避免干粉物料在输送过程中产 生扬尘。 6料浆输送宜采用耐磨性能良好的泵,泵的扬程可按公式 7.2.15计算。 7输送管道设置坡度是为避免料浆在管道中沉积,防止管道 堵塞。
由于海拔高,空气稀薄,转子和定子之间的间隙的导磁能力 差,直接影响到电机的额定功率输出。电机带动负荷的能力减小, 司时发热量也增大,从而引起效率降低。 对于由空气进行冷却的设备、电动机,在高原由于气体密度减 小,冷却风量大幅度降低,会引起电机温度升高,所以在高原电机 需降负荷使用。如采取其他冷却方式,比如液体冷却,就可避免上 述情况。
7.2.4表7.2.4中筒仓及溜管角度的取值为最小锥角,有辅助下 料措施时可适当减小。 7.2.8物料系数应根据物料易磨性、人磨粒径及出磨细度要求综 合确定。磨机不宜全天连续运转。有条件使用低谷电时,应在确 定工作时间后核定磨机的能力
7.2.14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由于生产中产生的 废水、废浆以及边角余料等废料的量很大,若不循环利用,将造成 大量物料以及水资源的浪费,且会造成环境污染。在生产中产生 的废水、废浆均直接回用于生产线,边角余料经打浆后回用于生产 线,以满足环保及经济方面的要求
7.2.16本条规定是防范料浆在管道中沉积,引起管道堵塞。
本条规定收尘风管内的风速,主要为确定收尘管道尺寸。收 尘管道尺寸取决于被处理风量和管道风速,风量一般变化不大,所 以管道尺寸确定的主要参数是管道风速,管道风速低于建议值,可 降低能耗,但是粉尘可能沉积在管道内,引起管道堵塞。风速大于 建议值,能提高收尘效果,但能耗增大,还会加剧管道磨损。因此, 选择合适的风速十分重要,设计时可通过在管道上设置风量调节 阀来调节管道内风速
7.4制板、接坏、堆垛
7.4.8制板工段配置料浆回收系统可以对预搅拌罐及网箱溢流 料浆、流浆箱与网箱剩余料浆等收集后送人料浆储罐或是预搅抖 罐,以便及时使用,并避免将上述料浆与回水混合,增加回水系统 处理压力。
7.4.10堆垛工段设备具体配置可参考表1。
7.4.10堆垛工段设备具体配置可参考表1
表1堆垛工段设备配置
注:1年产量按成品规格2440mmX1220mm、年生产6750h折算 2当堆垛机工作周期可满足产能需要时,可不设置升降平台。 7.4.12N的计算方法见本规范第7.6.6条。
7.5生产用水循环系统
7.5.1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水量较大
生产用水循环系统中设置回水罐,是为了对生产用水进行汇 集、沉淀分级和储存。 回水罐通常包括混水罐一台、清水罐一台或多台。
7.5.9回水中若含有油脂会导致板环分层,破坏产品质
7.6加压、预养、脱模与蒸压养护
7.6.1对板坏进行加压目的是提高板材平整度、密度和强度。 7.6.8放置蒸养垫板是为了板坏快速均匀受热。 7.6.17清理及接收整理装置是为了使模板码放整齐后由堆垛小 车带回至堆垛机处进入下一循环
7.7烘干、砂光与磨边倒角
烘干机的速度可根据板材厚度与板
8.1.1~8.1.3电气及自动化设计应综合考虑、合理确定设计方 案。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本着既符合国情文要体现技术先 进、经济合理、管理维护方便、安全的原则。在确定设计方案时应 近、远期结合,考虑工厂扩建的可能性,在可能的条件下适当留有 扩建余地,做到运行可靠、操作灵活、布置紧、维护管理方便 安全。 在确定设计方案及设备选型时,应考虑粉尘污染的因素,提高 设备的防尘性能,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电气及自动化专业设备和技术发展快,生产厂家多,设备选型 应选用技术先进、性能可靠、节约能源的产品,注意行业技术发展 动态,杜绝淘汰产品的使用。为保证电气设备安全可靠运行,设计 中所选用的产品,一定要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部门的产品标准。
8.2.1供配电系统的设计本着保证人身安全、供电可靠、电能质
8.2.1供配电系统的设计本着保证人身安全、供电可靠、电能质 量合格、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的原则,根据供电容量、工程特点、地 区供电条件等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8.2.2条件充许时应首选采用单电源供电,用柴油发电机作保安
供电系统设计应简单可靠,便于操作及维护。高低压配电方 式均应以放射式为主,以保证供电的可靠性。对于同一电压供电 系统的变配电级数,在满足使用的条件下,不宜多于两级。
8.2.3供电电压等级,应根据设计规模及当地电网的条
技术比较后确定。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采用10kV电压供电即 可满足要求,对于当地电网只能提供6kV、20kV或35kV电压供 电时,也可选择采用
8.2.4无功功率补偿应满足供电部门要求。根据实际情况采用
8.2.4无功功率补偿应满足供电部门要求。根据实际情况采用 高、低压集中补偿与现场就地补偿相结合的方法,可取得良好的补 偿效果,
8.3.1~8.3.3根据工厂多年运行经验,对变电所接线及变压器 设置,作了一般规定。 8.3.4本条对变电所的交流、直流操作电源作了规定。在设计 中,交流、直流操作电源的确定,既要保证供电的可靠性,又要节约 投资,二者不可偏废,
中,交流、直流操作电源的确定,既要保证供电的可靠性,又要节约 投资,二者不可偏废,
8.4.1本条是依据经济合理及减少土地资源占用的原则制定的。
8.4.1本条是依据经济合理及减少土地资源占用的原则
8.4.1本条是依据经济合理及减少土地资源占用的原则制定的。 8.4.2~8.4.5这三条规定了厂区配电线路的设计原则,从技术 规范的角度强调技术经济指标。广区配电宜采用电缆线路为主。
8.4.1本条是依据经济合理及减少土地资源占用的原则制定的。
8.5.2本条是为保证同一生产流程设备运行的可靠性作出的 规定。
8.5.3车间内单相负荷应尽可能均匀地分配在三相中,是为了防 止变压器中性线电流超过规定值,
8.5.3车间内单相负荷应尽可能均匀地分配在三相中,是为了防
8.5.4本条对电动机的起动作出了规定。
有调速要求的生产机械,电动机的起动方式应与调速方式一 并考虑。绕线型电动机宜采用转子回路接液体变阻器方式起动。
8.5.5本条对电动机的调速作了规定:
电动机的调速方案很多,在确定调速方案时,应从调速范
围、调速性能、节能效果、使用维护、投资多少等各方面进行技术经 济比较后确定最佳方案。 2本款对风机及水泵类电机的调速作了规定。 3 对调速设备应采取相应的措施,抑制调速设备产生的有害 谐波。 8.5.6电动机的保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低 压交流电动机应装设短路保护、接地故障保护、过负荷保护、断相 和低电压保护等。
8.5.7本条对电动机的控制作了规定。
王要考虑小直径 强度低,施工时易变形,造成穿线困难 损坏绝缘。 7穿管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总截面积包括保护层
8.6.1本条对建筑物的照明设计作了规定。 1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有关要 求,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实施绿色照明要以人为本,做到技术先 进、经济合理、使用安全、维护管理方便。 2照明设计时应注意照明光线被梁、柱遮挡,影响照明效果, 同时注意与各相关专业的配合,以满足所需照度值。对于粉尘大 的车间,难于及时打扫,设计时应计人相应补偿系数。 4对温度较高的区域,灯其及管线接近高温时容易损坏,因 此灯具设置应远离这些场所。 8.6.2由于电压波动对照度影响较大,故对电压值规定,不宜高 于灯具额定电压的105%,不宜低于灯具额定电压的95%。 本规范附录E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规定,结合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的情况,对最低照度进 行规定。补偿系数是参考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维护系数进行换算的。 3对于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中的特殊环境场合,在设计中 除满足照度要求外,还应体现统一眩光值(UGR)及一般显色指数 (Ra)的要求,这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制定的。 8.6.3本条对不同场合的灯具选型作了规定。 8.64本条对三相线路中的最大负益与最小负的由流差值的
8.6.1本条对建筑物的照明设计作了规定。
1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有关要 求,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实施绿色照明要以人为本,做到技术先 进、经济合理、使用安全、维护管理方便。 2照明设计时应注意照明光线被梁、柱遮挡,影响照明效果, 同时注意与各相关专业的配合,以满足所需照度值。对于粉尘大 的车间,难于及时打扫,设计时应计人相应补偿系数。 4对温度较高的区域,灯其及管线接近高温时容易损坏,因 此灯具设置应远离这些场所
本规范附录E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规定,结合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的情况,对最低照度进 行规定。补偿系数是参考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E 50034的维护系数进行换算的。 3对于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中的特殊环境场合,在设计中 除满足照度要求外,还应体现统一眩光值(UGR)及一般显色指数 (Ra)的要求,这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制定的
8.6.3本条对不同场合的灯具选型作了规定。
8.6.3本条对不同场合的灯具选型作了规定。
8.6.6、8.6.7这两条是为用电安全而规定的。同时明确提出了
8.6.6、8.6.7这两条是为用电安全而规定的。同时明确提出了
8.7.1接地可分为工作接地(功能性接地)、保护接地、防雷接地、 防静电接地和屏蔽接地等。接地对电力系统和电气装置的安全及 其可靠运行,对操作、维护、运行人员的人身安全,都起着十分重要 的作用。所以,接地设计应严格遵循国家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的 要求,并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业建筑部分)有关接地 的规定。
8.8.1本条规定了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自动化设计
8.8.1本条规定了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自动化设计的原则,对 控制系统型式和控制重点工段宜采取的控制方式提出了要求。 条文中采用的计算控制系统可以是DCS系统,也可以是PLC 装置,这对于提高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的自动化水平,提高产品 质量、降低能损、提高生产率、保证生产安全提供了可靠的技术 保障。
8.8.2本条规定了控制室设置的基本要求。控制室是生产过程 的监测中心,设计时应将控制室纳入规划,对大中型厂应设置中央 控制室,小型厂应设置车间控制室。控制室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和规范的要求设置消防设施。
8.9.3通信系统的接地设施,是为了保证设备及人身安全,同
也是为了保证通信质量的要求。由于通信设备信号弱,而且灵敏 度高,容易受到干扰,所以有条件时应将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防 雷接地分开单独设置。如果受条件限制不能分开时,也可以合用 接地装置,但此时接地线截面、接地电阻等一定要符合有关规定 要求。
9.1.1建筑结构设计首先应满足工艺需要,保证对生产设备的保 护、人员的安全,还应根据环境保护、地区气候特点,切实考虑自然 条件对建筑设计的影响
9.1.2结构型式的选用应本着“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总原则
结合具体工程的规模、投资、所在地区施工水平、进度要求等因素 综合考虑。在此基础上,应积极采用成熟的新结构、新材料、新技 术,以提高工程的科技含量,降低工程造价、节能环保。 9.1.3表9.1.3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 标准》GB50068的要求,对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各建(构)筑物 安全等级的具体划分。
50223的规定,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共分为四类:特殊设防类(简称 甲类)、重点设防类(简称乙类)、标准设防类(简称丙类)、适度设防 类(简称丁类)。表9.1.4是按此分类,对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 各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等级的具体划分
9.6.1确定基础方案是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结构设计的重要 可题之一。在一般情况下,天然地基比人工地基经济,但对重型建 (构)筑物和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天然地基不一定能满足设计要求 和达到经济的目的时,应采用人工地基。
9.6.3由于基础地坑排水不畅而基础长期处于泡水状态,导致
础不均匀沉降而影响设备使用,因此,设计时应考虑不均匀沉降带
9.7.1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和不增加面积的原则下,结构布置应 力求传力的途径简单
引起附近建筑物基础位移、轨道开裂。因此应充分考虑堆料荷载 所产生的侧向推移力,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9.8.3工艺应根据设备配置情况提出动荷载系数,计算设计荷载 时应一并纳人。
9.9.1磨机基础充许差异沉降TB 1003-2016铁路隧道设计规范,现行国家标准《动力机器基础设 计规范》GB50040中没有规定,根据实际工程经验并参考《水泥工 厂设计规范》GB50295的相关内容,本条差异沉降定位10mm是 可行的,
10.1.1本条规定给水排水设计的基本原则。国家水法明确规 定,应实行计划用水和厉行节约用水,合理利用、开发和保护水资 源。国家环保和水污染防治法也明确规定,要保护自然水域,执行 废水排放标准,防止废水对环境的污染。因此,必须根据建厂地区 水资源主管部门对水资源的总体规划,与有关方面协商对水的综 合利用与协作。
10.2.2本条规定工厂的用水标准,包括生产用水量,工作人员生 活用水量,冲洗、化验和绿化用水量以及未预见用水量等。 不可预见用水主要针对各种临时用水及系统渗漏等因素,适 当留有余量。 10.2.6本条规定水源选择的基本原则。为满足工厂正常生产生 活用水的需要,水源工程设计应保证取水安全可靠,水量充足,水 质符合要求,投资运营经济,维护管理方便。 10.2.7~10.2.10取水工程中,对取用地下水应遵守地下水开采 的原则,并确保采补平衡;对取用的地表水,枯水流量与水位的保 证率及最高水位的确定是参照《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制 定的。其中枯水位保证率的上限,本规范采用97%。 10.2.11为了保证工厂生产生活用水的安全可靠,对输水管线的 安全输水设计本条作了明确的规定,当其中一条输水管线故障时 仍能通过80%的设计水量。
10.2.2本条规定工厂的用水标准,包括生产用水量,工作人员生
10.2.12本条规定了生产给水系统的选择原则。循环回水(包括
设备冷却水和蒸压釜冷凝水)可结合工厂的具体布置,采用重力 流。生产用水重复利用率是根据多年设计与实践经验确定的,其 计算式如下:生产用水重复利用率三生产间接循环回水量/(生产 间接循环给水量十生产直接耗水量)×100%。 10.2.15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条根据《工业企 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制定。 当生产给水以生活给水为备用水源而使两者管道连接时必须设隔 断装置,防止污染生活饮用水
10.2.15本条为强制性条文DB13/T 5317-2020标准下载,必须严格执行。本条根据《工业企 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制定。 当生产给水以生活给水为备用水源而使两者管道连接时必须设隔 断装置,防止污染生活饮用水。 10.2.17本条规定了设计用水计量的原则,对外购水总管、自备 水井管、生产车间和辅助部门均应设置用水计量器具。各车间和 公用建筑生活用水的计量均应单独装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