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4545-202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7/T 4545-2022 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规范.pdfICS03.080 CCS A 12
DB37/T 45452022
JTS 304-2019标准下载Oldresidentialpropertyservicespecifications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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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百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管理要求 4.1服务机构 4.2服务人员 4.3服务公示, 5服务要求. 5. 1 前期服务 5. 2 客户服务 5.3 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管理 5.4 公共区域秩序维护、安全防范 5.5环境管理 5.6 应急管理 5.7 专项服务 服务评价与改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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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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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的管理要求、服务要求及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已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或纳入改造计划的小区,其他老旧小区参照执行。 注:老旧小区改造是指对老旧小区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的活动(不含住宅 拆除新建)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DB37/T1997.1—2019 物业服务规范第1部分:通则 DB37/T1997.2—2019 物业服务规范第2部分:住宅物业 DB37/T2893.1 居家养老生活照料服务规范 DB37/T2893.2 居家养老 康复护理服务规范 DB37/T2893.3居家养老 陪同就医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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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宜使用智慧化系统进行服务和管理。 4.1.4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按规定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 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及时答复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关于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 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的质询。 4.1.5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具备水、电、采光、通风等正常使用功能,并进行必要的布置。服务场所 应有明显标识,并在物业服务区域内设置引导标识。 4.1.6其他应符合DB37/T1997.1一2019中4.1规定的要求
应符合DB37/T1997.1一2019中4.2规定的要求
5.1.1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根据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协助有关部 门做好改造设计、施工、验收过程中相关工作。 5.1.2协助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建立和完善管理规约,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 共同遵守的规则进行约定。 5.1.3正式开展物业服务前,按规定开展物业承接查验,查验重点为改造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的配置标准、外观质量和使用功能,并做好查验记录。 5.1.4对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移交的资料进行清点、核查并记录,资料包括原建设单位移 交的资料、必要的管理资料和老旧小区改造资料。老旧小区改造资料主要包括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以及质量保修文件等。 5.1.5与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共同确认查验结果,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对物业承接查 验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其实现方式、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做出明确约定。 5.1.6物业交接时,应列明移交的物业服务用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清单明细,办理书面移 交和现场实物的清点核实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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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与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确立问题汇报和处理机制。 5.2.2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内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5.2.3按规定组织召开业主悬谈会,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按会 议决议开展相关工作并及时公示处理情况, 5.2.4接受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 5.2.5每年至少开展1次社区文化活动。 5.2.6报修服务按双方预约的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急修30分钟到达现场处理,一般维 修5日内完成
5.3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管理
5. 3. 1通用要求
5.3.1.1制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管理维修养护制度、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等。 5.3.1.2操作人员具备相应专业资格,并按照各类设施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3.1.3每日对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存在安全隐患的, 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涉及大中修的,应及时报告业主委员 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5.3.1.4其他应符合DB37/T1997.1一2019中6.1规定的要求。
5. 3. 2 共用部位管理
5.3.2.1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前,应告知其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对装饰装修活动 进行现场巡查。对违反装饰装修有关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3.2.2每年对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部位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相关业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社 区居民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5.3.2.3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制止,并报告业主委员会(社 区居民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5.3.3共用设施设备管理
5.3.3.1定期对落水管、雨污水管道等排水设施进行检查并清理。 5.3.3.2汛期每周巡查排污泵1次,其余时间每月巡查1次,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每年养护1次。 5.3.3.3每季度对化粪池检查1次,及时进行清掏,无满溢。 5.3.3.4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80%,院落照明灯按时开启,满足使用要求。 5.3.3.5按一梯一档原则建立电梯设备管理档案,并在轿厢内张贴使用标识、维护保养标识、安全注 意事项等。电梯设备24小时运行,定期巡查电梯设备运行情况,建立巡查记录。委托依法取得许可的 电梯维保单位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对维护保养工作进行监督,保存相关记录。每 年进行监督检验,并在轿厢内张贴检验标志。局部加装电梯的,应与相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单独签订申 梯管理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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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公共区域秩序维护、安全防范
《共区域秩序维护、安全
5. 4. 1通用要求
5.4.1.1建立人员、车辆、物品等出入管理制度。宜实行封闭式管理,通过智慧化改造等方式提升服 务品质。 5.4.1.2每日巡逻,重点部位增加巡查频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劝阻、制止、报告。 5.4.1.3设有监控室的应24小时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发现异常,应及时进行处理。监控影像资料 应至少留存30日备查,有特殊要求的执行相关规定或标准。
5.4.2.1梳理现有非机动车停车位,明确非机动车停车区域,有条件的宜设置非机动车停车棚,确保 非机动车停车标识规范,车辆有序停放,出入方便。 5.4.2.2非机动车在指定地点停放和充电。发现在楼层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和充 电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4.2.3检查和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道路和停车场的交通标识和标线,指定车辆停放区域。
5.4.2.1梳理现有非机动车停车位,明确非机动车停车区域,有条件的宜设置非机动车停车棚,确保
应符合DB37/T1997.2—2019中6.3.6规定的要求
5. 5. 1 保洁管理
5.5.1.1对物业服务区域实施保洁管理,清洁部位及频次不宜低于下列内容
5. 5.2 绿化管理
5.5.2.1对物业服务区域实施绿化养护管理,并做到:
2.1对物业服务区域实施绿化养护管理,并做到: 乔、灌木每年至少修剪1次,无干枝; 草坪、花卉、树篱定期修剪、养护,无明显裸露地面,无杂草; 适时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北京某科技园1_、2_楼给排水施工方案_secretDB37/T45452022
一定期组织浇灌、施肥 5.5.2.2应对毁坏、侵占绿化等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一定期组织浇灌、施肥 5.5.2.2应对毁坏、侵占绿化
照DB37/T1997.2一2019中6.5规定的要求热行
#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5.7.1.1开展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的,应按规定征得业主、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 的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和约定进行收益资金管理、使用和收支明细公示。 5.7.1.2经营项目宜以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便利、不损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其他利益为原则,如 设立停车位、便民小市场、便民服务亭、智能存储柜等。与外部单位进行合作的,应做好监管。
5. 7. 2 便民服务
5.7.2.1依据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生活需求,可针对性提供相应的便民服务项目。便民服务项目应在 物业服务区域主出入口、宣传栏、公告栏等显著位置公示,有偿服务项目应公示收费标准。 5.7.2.2对有便民服务需求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DB31/T 329.1-2019标准下载,物业服务人员应及时受理并提供服务。对订立长期 服务协议的,应按约定提供服务并建立相关服务档案。对被服务人及时进行回访、收集意见和建议,持 续改进服务质量。
7.3居家社区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