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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政办发[2020]33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7月4日).pdf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二)全域推进,有序实施。坚持经济适用、点面结合、全域 推进、有序实施,统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和城市建设, 统筹城市水资源利用、城市防洪排涝、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在 区域流域、城市、设施、社区等多个层级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融 入到城市建设中,急缓有序、突出重点。 (三)生态优先,因地制宜。遵循人水和谐、生态优先的理 念,充分结合“山、水、洲、城”空间格局,最大限度地保护现 有山、水、林、田、湖、河、湿地等自然赋,合理利用河湖水 系、自然山体和园林绿地,厘清城市竖向关系,因地制宜采用生 态措施与工程措施,实现水环境品质与内涵的提升。 (四)市区联动,上下整合。建立政府统筹、多专业融合、各 部门分工协同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信息共享,市级 部门要率头制定政策和规范,加强对各区县(市)的督促指导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切实落实海绵城市建设主体责任,构建系 统化全域推进格局。 (五)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协调联动 形成多部门合作、多专业协同、各方面参与的全社会共治格局 加大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多渠道吸引各方面力量参与海 绵城市设施投资、建设和专业化运营管理。 四、重点任务 (一)完善海绵城市建设规划体系。继续夯实海绵城市建设规 划顶层设计,加强规划引领作用,完善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保在长沙市排水 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城市节约用水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中体 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以解决水环境、水安全、水生态、水资源 等问题为重点,突出连片效应,构建可行性强的工程体系,编制 系统化实施方案陕西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商洛基地安居工程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方案,落实海绵城市相关规划目标,系统制定海绵城 市建设任务,统筹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全过程,为海 绵城市建设实施提供指引。 (二)加强区域流域海绵城市建设。统筹干支流、上下游、左 右岸防洪排涝要求,合理确定城市防洪标准、设计水位和堤防等 级。基本建成以堤防为主,蓄、滞、通相结合,工程措施与非工 程措施互补的防洪安全体系。对山洪易发地区,加强水土流失治 理,合理规划建设截洪沟等设施,最大限度降低山洪入城风险 保护城市山体,修复江河、湖泊、湿地等,保留天然雨洪通道 蓄滞洪空间,构建连续完整的生态基础设施体系。恢复并增加水 空间,扩展城市及周边自然调蓄空间,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划升展 蓄滞洪空间和安全工程建设;在蓄滞洪空间开展必要的土地利用、 开发建设时,要依法依规严格论证审查,保证足够的调蓄容积和 功能。 (三)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加大排水管网建设力度,逐步 消除城区管网空白区,新建排水管网原则上达到国家建设标准的 上限要求。定期升展排水管网摸底排查,改造易造成积水内涝间 题和混错接的雨污水管网,修复破损和功能失效的排水防涝设施,
确保排水通畅。注重维持河湖自然形态,避免简单裁弯取直和侵 占生态空间,恢复和保持城市及周边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和流动 性。保持现有水域面积,不得对水域进行填埋,因地制宜恢复因 历史原因封盖、填埋的天然排水沟、河道等。各地结合城市内涝 风险评估情况,在排水防涝规划中明确预留雨水行泄通道。基本 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 防涝工程体系,排水防涝能力显著提升,全面消除历史上严重影 响生产生活秩序的易涝积水点。 (四)推进海绵城市设施建设。新建城区应提出规划建设管控 方案,统筹城市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污水提质增效、水资 源利用等工作,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城市排水设施,并与自 然生态系统有效衔接,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协同推进。已建成 区统筹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居住社区设施完善工作,增加 公共绿地及袖珍公园建设,运用“渗、滞、蓄、净、用、排”等 措施,实现景观休闲、防灾减灾、雨水利用等综合功能。解决污 水管网不完善、雨污水管网混错接、积水内涝、面源污染、水环 境质量差、公共空间品质不高等间题。在城市道路、公园、户场 绿地、建筑等项目中,因地制宜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五)加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将海绵城市建设目 标、指标和重大设施布局纳入规划管控,严格落实海绵城市规划 设计条件,编制海绵城市设计专篇(章),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 明确海绵城市设计相关指标。施工图审查应根据海绵城市标准规
不光 长 市人 厅 办公人 022年7月4日
抄送:市委有关部门,长沙警备区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7月4日印
2022年7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