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4/T 4249-2022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pdf6.2.6新增连廊、电梯厅的防护栏杆应按《民用建筑
6.3.1电梯厅及连廊应自然采光通风 6.3.2 电梯机房应有通风措施,并道、轿厢宜有通风措施 6.3.3 电梯井道顶部开设排气孔时,不应开向封闭楼梯间或 前室。排气孔开向室外时应加装防护网,并做防水处理
6.3.1电梯厅及连廊应自然采光通风。
6.4.4加装电梯工程不应妨碍既有住宅的消防疏散凯恒中心北区二期工程底板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方案,不应减
6.4.6电梯并道应独立设置,并内严禁敷设燃气管道,且不应
6.4.7电梯并道内敷设的线缆应为阻燃型,并应使用难燃型 电线导管或槽盒保护,严禁使用可燃性材料制成的电线导管或 槽盒。
6.4.8电梯门的耐火极限应不小于1.0h,并应符合现行国家
6.4.9电梯轿厢内部装修应来用不燃材料
电梯轿厢内部装修应来用不
6.4.10封闭楼梯间通风开口面积在加装电梯后应满足防
间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0m²的可开启外窗或 开口,且布置间隔不大于3层,
墙上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0m²的可开启外窗或 ,且布置间隔不大于3层。 11电梯厅和电梯机房应设置灭火器,且应符合现行国家 《建箱求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相关规定
6.5.1底层电梯出入口室内外高差小于150mm时,出入口室 外应设置排水措施。
外地面交接处应设置不小于300mm的混凝土挡水翻边。
外地面交接处应设置不小于300mm的混凝土挡水翻边。 6.5.3电梯厅、电梯井、连廊等外墙部位及电梯基坑应有防水 措施,
6.5.4各层电梯门口应设置坡度不小于1%且高出同层电梯
厅地坪不小于15mm的挡水坡。
其楼、地面及屋面应有排水措施,地面应使用防滑材料面层 6.5.6电梯屋顶宜采取有组织排水,敲开式连廊应采取有组 织排水。
其楼、地面及屋面应有排水措施,地面应使用防滑材料面层。
6.6.1加装电梯工程外饰面不得影响既有住宅安全。 6. 6. 2 外饰面设计应有防止光污染措施,并应采取防止攀爬 措施
用其他外饰面系统时,外饰面所采用的材料和物理性能应符合 现行的有关规范的规定。
久性、环保性,并应符合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
7.1.1加装电梯工程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既有住宅结 构后续使用年限。 7.1.2加装电梯工程结构的承载力、变形、延性等应满足现行 相关标准的要求。 7.1.3加装电梯工程可采用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宜优先 选用钢结构
7.1.3加装电梯工程可采用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宜优先 选用钢结构
7.1.4加装电梯工程宜避免对既有建筑原
加装电梯与原结构间宜设置抗震缝脱开。当加装电梯对原有 建筑安全造成影响时,应采取相应加固措施。
加装电梯与原结构间宜设置抗震缝脱开。当加装电
7.2.1加装电梯结构的基础应按新建工程基础设计,并应避 免对原地基基础造成不利影响
7.2.1加装电梯结构的基础应按新建工程基础设计,并应避
应控制加装电梯的新增结构与既有住宅结构之间的沉降差
工 7.2.3加装电梯工程结构基础与既有住宅结构基础相连时, 应对既有地基基础进行承载力复核。 7.2.4加装电梯工程基础宜采用平板式筏板。基坑侧壁、底 板厚度尺寸不应低于250mm,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30.混凝土抗渗等级不应低于P6。 7.2.5加装电梯工程井道基础基底平面形心宜与结构竖向永 久荷载重心重合。
板厚度尺寸不应低于250mm,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30,混凝土抗渗等级不应低于P6 7.2.5加装电梯工程井道基础基底平面形心宜与结构竖向永 久荷载重心重合。
7.2.6加装电梯工程采用钢结构时,钢柱柱脚宜采用刚折
7.3.1加装电梯工程与既有住宅设抗震缝时,在风荷载、地震 作用下加装电梯工程弹性层间位移角不宜大于表7.3.1中的 限值。加装电梯楼层最大位移与平均位移比限值可适当放宽。
表7.3.1风荷载、地震作用下加装电梯工程弹性层间位移角限
7.3.2当加装电梯工程与既有住宅相连或局部改变既有住宅 结构时,应保证既有住宅建筑结构安全及与加装电梯工程结构 连接的可靠性。
7.3.3加装电梯工程恒荷载按实际取值,连廊的楼面均布活
7.3.4加装电梯工程采用钢结构时,宜采用 Q235 等级 B、C、I
碳素结构钢及Q355等级B、C、D、E级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柱 截面宜采用矩形钢管,梁截面宜采用H型截面或矩形截面,走 道板和屋面板宜采用压型钢板。钢结构表面应进行涂层防腐 处理。
级不应低于C25,钢筋宜采用高强钢筋
7.4.1加装电梯工程钢结构可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方式,宜 优先采用焊接方式。 7.4.2加装电梯工程钢结构采用焊接方式时,对接焊缝等级 不低王二级
7.4.3加装电梯工程钢结构采用螺栓连接时,宜采用高强螺栓。
7.4.5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形式的加装电梯工程,与既有住 宅结构相连时,新增部分混凝土构件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原结 构且不应低于 C25。
7.5既有结构局部加固
7.5.1 既有住宅局部结构的加固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既有住宅局部加固应满足现行规范要求; 应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伤原结构构件; 3应预先采取安全措施避免加固时可能出现的倾斜、开 裂或局部倒塌等现象。 7.5.2加装电梯需要对既有砌体结构墙体作局部开洞或窗洞 扩大处理时,应对开洞后的既有结构作局部承载力验算,并采 取相应的抗震构造措施,并符合下列要求: 1既有结构增设门洞后,门洞宽度与原窗洞口宽度相同 且不截断原有圈梁时,可采用型钢补强方式对门框洞口进行加 强; 2既有结构增设门洞后,门洞宽度大于原窗洞宽度且不 截断原有圈梁时,可采用增设钢筋混凝土抱框方式对门框洞口 进行加强; 3既有结构增设门洞后,门洞截断原楼层圈梁时,可通过 门边增设不小于240×240构造柱对门框洞口进行加强,门顶 过梁截面及配筋不小于圈梁
7.5.2加装电梯需要对既有砌体结构墙体作局部开
8.1.1加装电梯工程应综合考虑对既有住宅给水、排水、雨 水、燃气、热力、供电、通信网络、有线电视等管线设施产生的影 响,并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改造处理。 8.1.2应根据既有住宅机电设备实际,结合工程特点,合理确 定机电设备实施方案。
8.2.1加装电梯工程的用电负荷级别不应低于三级,其供电 电源接人方案应符合供配电相关技术规程。 8.2.2电梯配电箱应设置在便于操作和维护的场所,并应加 装安全防护锁。宜设置在一层室内,应单独设置计量装置。室 内箱体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31,当设置在室外时,箱体防护等 级不应低于 IP54。
电源接入方案应符合供配电相关技术规程。 8.2.2电梯配电箱应设置在便于操作和维护的场所,并应加 装安全防护锁。宜设置在一层室内,应单独设置计量装置。室 内箱体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31,当设置在室外时,箱体防护等 级不应低于IP54。 8.2.3电梯电能计量箱及配电箱暗装时箱体下沿距地面不宜 小于1.5m,明装时不宜小于1.8m;明装箱体应设有醒目的标 识。对于无机房电梯,其配电箱应设置在并道外工作人员方便 接近的地方,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8.2.4加装电梯工程的主电源开关和线缆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台电梯动力电源应装设单独的隔离电器和保护电 器; 2主电源开关宜采用断路器; 3保护电器的过负荷保护特性曲线应与电梯的负荷特性 曲线相匹配;
8.2.3电梯电能计量箱及配电箱暗装时箱体下沿距地面不宜
8.2.3电梯电能计量箱及配电箱暗装时箱体下沿距地面不宜 小于1.5m,明装时不宜小于1.8m;明装箱体应设有醒目的标 识。对于无机房电梯,其配电箱应设置在并道外工作人员方便 接近的地方,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1 每台电梯动力电源应装设单独的隔离电器和保护电 器; 2主电源开关宜采用断路器; 3保护电器的过负荷保护特性曲线应与电梯的负荷特性 曲线相匹配; 4选择电梯供电线缆时,应根据额定工作电流及相应的
工作制确定,导线的连续工作载流量不应小于计算电流,并应 对线缆电压损失进行校验
5.2.5加装电梯工程电梯轿相、电梯机房(如有)、升道照
通风、电源插座和报警装置等,其电源应从电梯动力电源隔离 电器前取得,并应装设相应保护电器。
置并应满足相关照度要求。其电源可引自既有居住建筑白
置并应满足相关照度要求。其电源可弓自既有居住建筑的公 共照明回路或电梯配电箱,可采用明敷的方式,
8.2.7加装电梯工程的电梯厅、连廊宜设应急照明,正常照明 断电后应能自动点亮,照度值不应低于5.01x,应急时间不应低 于0.50h。
8.2.7加装电梯工程的电梯厅、连廊宜设应急照明,正常
及以上的位置,同时应满足小型排水泵的容量要求
8.3防雷、接地与安全
8.3.1原设有防雷装置的住宅,加装电梯应设置防雷装置,新 增防雷装置宜与楼顶原有接闪网相连,应利用电梯井道竖向金 属构件或混凝土柱主筋作为防雷弓下线,并应满足现行《建筑 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相关要求
8.3.2接地装置应利用电梯基坑内的基础钢筋网,
有住宅接地装置连接。接地电阻实测应不天于4.0欧姆,否则 应加装人工接地装置。
8.3.3加装电梯工程的电源及弱电设备进线处应设置相应的
地干线,与电梯相关的所有电气设备及导管、槽盒的外露可导 电部分均应与保护接地导体(PE)连接,电梯的金属构件应做等 电位联结。
8.4.1应根据既有住宅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智能化系 统实际情况,结合用户需求,合理设置智能化系统。 8.4.2电梯轿厢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或预留安装条件,电梯 丘连廊等公共区域宜设 系统或预留安装条件
康乐住宅小区高层住宅楼施工组织设计8.4.1应根据既有住宅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智能化系
接至小区的安保控制中心或物业值班室;若无安保控制中心或 物业值班室时应引至单元入口门厅等公共部位的声光报警装 置:
9.0.8轿厢内照明应符合以下要求: 1轿厢内的照明应采用节能灯具; 2在正常照明电源完好的情况下,在控制装置上,以及在 轿厢地板以上1000mm且距轿壁至少100mm的任一点的照度 不应小于100.01x; 3应设应急照明,正常照明断电后应能自动点亮,轿厢内 的每个报警触发装置处及轿相中心的地板以上1000mm处照 度值不应低于5.01x,应急时间不应低于0.50h。 9.0.9电梯宜具备语音提示功能
9.0.8轿相内照明应符合以下要求: 1轿内的照明应采用节能灯具; 2在正常照明电源完好的情况下,在控制装置上,以及在 轿厢地板以上1000mm且距轿壁至少100mm的任一点的照度 不应小于100.01x; 3应设应急照明,正常照明断电后应能自动点亮,轿内 的每个报警触发装置处及轿相中心的地板以上1000mm处照 度值不应低于5.01x,应急时间不应低于0.50h。 209由梯宜具语音提示功能
9.0.9电梯宜具备语音提示
10.1.1加装电梯工程施工前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 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进度计划、施工场地布置、材 料运输与存放、安装与莲接施工、绿色施工、安全管理、质量管 理、信息化管理、应急预案等内容。 10.1.2施工现场应合理规划运输通道、存放场地,不得影响既 有建筑的使用。 10.1.3施工所用材料、设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并按要求进行 复试。 10.1.4安装施工前,应复核吊装设备的吊装能力,并应满足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的有关规定。 10.1.5加装电梯井道基础施工前应对基坑区域地下管线进行 专项排查并验槽,满足要求方可进行基础施工。 10.1.6建筑施工应执行国家及安徽省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制 度,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0.1.7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对既有建筑的使用影响。涉及 对既有住宅供水、供电、供气等临时关停时,应提前做好预案并 做好告知工作。 10.1.8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封闭施工,设置安全通道、安全警示 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种粉尘、废弃 物、噪声等对居住生活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10.2.1电梯安装前应制定电梯安装施工方案。 10.2.2电梯安装应在地基基础、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配筋混
凝土砌块砌体结构及结构加固等验收合格后进行。 10.2.3电梯安装前档案馆单体二层梁板高支模施工方案,应进行并道与建筑结构的交接验收,满足 电梯对建筑结构的布置要求。 10.2.4电梯安装技术、安全措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梯安装 验收规范》GB/T10060、《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10、《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的有关规定和厂 家技术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