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4/T 27-2022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设置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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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4404/T 2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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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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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04/T 27-202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4404/T 27-2022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设置技术规范.pdf

8.4.2.11信号灯的安装方式应符合如下要求:

机动车信号灯主要采用悬臂式、立柱式、门架式安装。如图107、图108、图109所示; 悬臂式适用于设置在进口具有三条及以上车道道路的路口、进口具有三条以下但由于树木遮 挡不宜设置立柱式的路口; 一立柱式适用于设置在进口具有三条以下车道且视角良好的道路路口、设置为临时的信号设 施、设置为位于左前方或左右侧的增设灯; 门架式适用于较大的复杂路口或者需要分车道控制的路口

上海不夜城二期园林景观工程施工组织设计8.4.3信号灯安装高度

8.4.3.1机动车信号灯的安装高度应符合如下规定:

悬臂式、门架式信号灯的下缘距地面高度应为6m; 立柱式信号灯的下缘距地面高度应为3m~4m; 附着于其他杆件设施的信号灯的下缘距地面不得低于3m; 附着于桥体设施的信号灯的下缘不得低于桥体的下沿

8.4.4机动车信号灯悬臂长度

8.4.4.1机动车信号灯采用

则车道中心,不小于最外机动车 4.4.2标准路口可参考下列情况对照选择对应规格的信号灯杆: 一出口道有2条车道,选用机动车信号灯杆悬臂长度为6m; 一出口道有3条车道,选用机动车信号灯杆悬臂长度为8m; 出口道有4条车道,选用机动车信号灯杆悬臂长度为10m; 出口道有5条车道及以上,选用机动车信号灯悬臂长度为12m; 如上述悬臂需跨越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需对应延长相应的长度

3.4.5信号灯安装示例

8.4.5.16m悬臂式安装参考图110

图1106m悬臂式信号灯杆安装示例

8.4.5.310m悬臂式安装参考图112.

8.4.5.412m悬臀式安装参考图113

8.4.5.412m悬臂式安装参考图111

图1118m悬臂式信号灯杆安装示例

图11210m悬臂式信号灯杆安装示例

11312m悬臂式信号灯杆安装示例

8.4.5.5立柱式机动车信号灯安装参考图114。

图114立柱式机动车信号灯安装示例

行人信号灯安装参考图115,一般情况下人行信号灯应附看在机动车信号灯立杆上。当需要 行灯的位置无杆件可附着时,如具有导流岛的右转车需要控制时、未进行近远灯协调设置的交 道右侧等,可单独设置单立柱杆件。

图115行人信号灯安装示例

信号机机箱安装时,保护接地线、避雷器接地线的接地施工应符合GB50169的规定,除 满足以下要求:

机箱的安装应考虑设置在视野宽阔、不妨碍行人及车辆通行、能观察到交叉口的交通状况和 信号灯的变化状况、并能容易接驳电源的地点; 机箱的基础位置与人行道的路缘保持适当距离,与路缘平行,平面尺寸应和机箱底座尺寸一 致,地面以下的混凝土基础至少50cm深。为避免水浸,信号灯控制机箱和交通技术监控机 箱下边缘应当高于地面,一般道路突出地面的高度应不低于25cm,沿海道路应不低于50 cm,设置在易水浸路段,应高于水浸最大高度,且信号机控制机箱用井应考虑排水; 信号机箱的基础宜采用圆角设计,避免伤及行人; 机箱安装完毕后,应将机箱底部的接线孔用填充物密封,防止潮气侵蚀以及老鼠等小动物进入 机箱安装接地完毕,测量机箱接地电阻小于4Q。

.5.2.1信号灯杆所属的立柱、法兰盘、地脚螺栓、螺母、垫片、加强筋等金属构件及悬臂、支撑臂、 拉杆、抱箍座、夹板等附件的防腐性能应符合GB14886的规定

、抱箍座、夹板等附件的防腐性能应符合GB14886的规定。 2.2新建竖杆式灯杆优先采用批量生产的定型产品,具体要求如下: 一 所有钢板、钢管连接缝全部采用焊接,其厚度和强度应与被焊构件相等,焊缝表面应打磨光滑 各种钢构件应先彻底除锈(防锈等级Sa2),然后涂铁红防锈底漆,最后涂酚醛磁漆面漆, 涂层干漆总厚度要求≥150um;镀锌钢管要求在清除表面油污后,刷聚氨酯漆,且涂层干漆 膜总厚度要求≥125um; 机动车立柱式灯杆距路面约350mm处留有拉线孔和拉线孔门,人行道和非机动立柱式灯杆 距路面约300mm处留有拉线孔和拉线孔门。所有信号灯灯杆杆体距地面0.3m至1.0m处 的穿线孔盖板应采用平滑卡扣样式(图116),禁止使用有安全隐患的锐利边角样式;

图116穿线孔盖板大样图

立柱式灯杆拉线孔门应设有防盗措施,孔内设置接地端子座,以便接驳地线; 立柱式灯杆顶部安装灯具处应留有出线孔,并配备橡胶护套、电缆线回水弯挂钩,灯杆顶部 应安装塑料或经防腐处理的内套式金属防水管帽: 悬臂式灯杆悬臂杆与支撑杆使用多棱形的变截面型材制作,悬臂与灯杆连接端宜焊接固定法 兰盘,悬臂下应留有进线孔和出线孔; 信号灯灯杆主体宜采用银色,杆体下部粘帖黄黑相间V类发光膜,发光膜上下宽800mm,距 地面400mm,如图117所示

8.5.2.3信号灯杆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117立柱警示处理

基础宜采用混凝土基础,混凝土强度不低于C25。地脚螺栓上端为螺纹,下端为180°的弯 勾或其它类似防拔结构,地脚螺栓应焊接在下法兰盘上; 预埋穿线管内径应大于Φ50mm,弯曲角度应大于120°; 悬臂式灯杆支撑臂使用抱箍、抱箍座与灯杆连接固定;拉杆与灯杆、拉杆与悬臂、支撑臂与 悬臂可使用夹板连接固定;安装时使用的固定螺栓、螺母、垫圈应使用热镀锌件; 信号灯杆安装应保证杆体垂直,倾斜度不得超过土0.5%; 信号灯杆安装应有足够的强度,能抵抗14级大风或者一般移动物体的撞击; 信号灯杆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42。

3.1电缆与电线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电缆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以及产品检验报告; 供电电缆应采用多支铜芯、聚氯乙烯绝缘和护套、线芯标称面积不少于10mm²的三芯线; 控制电缆应采用多支铜芯、聚氯乙烯绝缘和护套、线芯标称面积不少于2.5mm²的五芯线; 机动车信号灯采用五芯电缆连接,绿、黄、红颜色电缆分别连接信号灯对应的3种颜色,黑 色电缆连接零线,白色电缆备用; 行人信号灯采用四芯电缆连接,绿、红颜色电缆分别连接行人信号灯对应的2种颜色,黑色 电缆连接零线,黄或白色电缆备用; 接地线应采用铜芯、黄绿间条聚氯乙烯绝缘(BVR)、线芯标称面积不少于10mm²的单芯

电缆与电线的材料应符合

8.5.3.2电缆敷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般采用地下敷设,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使用架空方式; 信号灯具与连接电缆应按照“一灯一线”原则,不允许并线; 一从信号灯具至信号机接线端子之间要求整根电缆不允许有任何接头; 电缆两端使用相同的号码套管编码以便日后的维修; 电缆的连接部分要有足够的导体保证相关设备的全负载运行; 放线后每根电缆线尾端应独立密封,防止雨水渗入线内; 引向信号灯杆的每根电缆应在最靠近立柱的连接井内留有预留3m的余量:

引向机箱的每根电缆应在机箱基础旁的接线井内留有3m余量; 线路走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杆件走线:应保证线路从杆件中走线,并做好绝缘防护; 管道走线:应保证线路从预埋管道中走线; 附着走线:应保证线路防护管采用固定卡固定在附着物上

新建、改扩建道路交通信号灯应配套漏电保护开关,漏电保护开关应符合以下要求: 实时智能自动跟踪漏电电流阀值,避免交通信号灯及配套设备发生漏电至人触电事故: 具有自动重合闸功能; 具有显示功能,现场或通讯实时读取、查阅及设定电流、电压、漏电电流阀值、历史记录等 各项开关参数,

8.5. 6防雷和接地

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以下要求: 系统设置独立的接地系统,防止雷电对设备造成损坏,防止杆件、机箱因外壳漏电引起的触 电事故;不允许连接其他部门的地线作为系统的地线使用;对于通信线路要采取专门避雷措 施进行保护; 设备接地应采取共用接地的方法,将所有机箱和杆件的接地端子连接一起,形成环状,统 连接到一个接地装置,使得整个系统的保护接地电阻小于4Q; 接地宜使用75mm×5mm×2000mm镀锌角钢

8. 5. 7 管并与管道

8.5.7.1除特殊说明外过路采用镀锌钢管,人行道下采用PVC管。

3.5.7.1除特殊说明外过路采用镀锌钢管,人行道下采用PVC管。 8.5.7.2管井与管道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管道系统由各种管井和管道构成:

管井分为交通总井、交通大井、信号灯连接井、车辆检测器连接井、路段接电和通信井,井 的大小为750mm×750mm×1000mm(人行道侧)和700mm×700mm×900mm(中央绿化 带)两种: ·交通总井:位于落地式机箱附近; ·交通大井:一般设置四个(超过四路的交叉口可多设),位于交叉口四个角路缘附近,与 主管道一起构成交叉口主管道系统; :信号灯连接井:设备杆件定位如果不是在交通大井旁,设备杆旁1m内要设置连接井; :车辆检测线圈连接井:采用区域控制或者感应控制的交叉口,在停车线正对的人行道位置 设置车辆检测线圈连接井; ·路段接电通信井:两个点位间要连接电源或进行通信的,每隔40m左右要设置路段接电利 通信井。 一交叉口的管道分为主管道和支管道: ·主管道:除路段人行过街路口外,应采用环形敷设,连接各交通大井以及总井; ·支管道:采用放射方式敷设,连接交通大井和交通小井或者交通小井与交通小井。 信号控制管道系统管井和管道设置的数量和位置应根据交叉口的实际情况进行,应保证每个 杆件处均设置一个井。 7.3管井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管道采用明挖方式施工时,交通井应尽可能靠近交叉口人行横道线范围内,设置在人行道或 渠化岛上;人行道上的交通井应与路缘平行,距路缘尺寸在0.5m~1m左右; 管道采用顶管方式施工时,交通井应按照顶管施工的位置设置; 一严禁在路面、人行道低洼积水处设置交通井; 一在交通井施工过程如发现已有管线及障碍物体,不能满足交通井的尺寸和深度要求的,应选 择临近地点进行重新开挖直至满足要求; 交通井完工后井盖应高出地面0.5cm~1.5cm,井环井盖吻合良好,井口表面平整,四周无 破损、漏水;管道底部与并底的距离应大于20cm,并内的管道口应切齐至距并壁5cm左 右;井底应设置1根Φ110PVC接至雨水篦,用于排除井内积水; 在一些改造路口,受环境限制要在机动车道设置交通井的,需提前上报业主,且必须使用钢 筋水泥捣制的井框和能经车辆重压的金属井盖; 所有人行道交通井井盖应符合珠海市市政部门规定的人行道装饰型井盖的要求。井盖表面要 求有“珠海交警”内凹字样,字高12cm,宋体字,参见图118。

8.5.7.3管井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交通信号灯的验收应符合以下要求: 交通信号灯应通过具有计量认证、检验资格许可的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的检验; 新建、改建和扩建道路的交通信号灯应符合GA/T527.1规定,需经市公安交警部门现场检 查信号灯使用运行正常,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2.3联网运行的信号控制设施定期功能检查更

具备自动上报运行状态功能的信号灯,由运行维护管理系统自动检查,检查的内容为自检、 运行、联网、数据上传,每天至少检查1次; 不具备自动上报运行状态功能的信号灯,由人工通过网络开展检查。功能检查内容为信号机 周期、相位运行信息,最近的上传时间,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单机运行的型号控制设施功能检查内容主要为信号灯工作情况,由人工到现场开展检查, 少每三天检香一次

8.6.2.4现场检查维护要求如下

现场检查维护通用要求:检查维护设备外观、杆件、防护、电源、电缆、避雷设备、接地 通信设备,校准设备时钟; 现场检查维护特殊要求:主要检查信号灯和信号机工作情况,至少每三个月检查一次; 现场检查维护情况应录入运行维护管理系统台账,定期每月10日前上报交警科技设施管理 部门。

表25杆件共杆设施一般要求

9. 2. 1 交通标志

2.1.1悬臂式、门架式交通标志与柱式交通标志采用附着式结构进行整合。如图119。(以下图 说明各设施之间的整合设计,杆件外观仅为示例,并非实际整合时需要采用图示杆件外观样式

9. 2. 2 智能交通系统

9. 2. 2. 1信号灯

左转待转区信号灯、右转专用信号灯、人行信号灯原则上应附着安装在指导机动车通行的信号灯 其他交通设施杆件上,不再单独立杆。

图121信号灯与交通监控、治安监控整合设置示例

路灯与柱式交通标志采用附着式结构进行整合;与小型标志如公交专用道标志,可用悬臂式进行整 合:与柱式信号灯、安防监控采用合杆式结构进行整合,如图122所示,

9. 3. 1一般要求

9.3.1.1多功能杆杆应满足安全性、功能性和景观性的要求 9.3.1.2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

9. 3. 2 杆件设计要求

图122路灯与交通标志、监控整合示例

9.3.3杆件分类及样式

杆件的分类和样式如图123、124所示

GB51205-2016 精对苯二甲酸工厂设计规范.pdf图123杆件分类及样式(1)

9. 4. 1一般要求

图124杆件分类及样式(2)

9.4.1.1路灯、交通标志、智能交通、路名牌、导向标识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有关设 计标准和规范要求,并应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9.4.1.2合杆立柱应设在设施带或安全有效区域,合杆设施的杆件、版面、设备等不得侵入道路建筑界 限。 9.4.1.3合杆设施的版面、设备应避免被树木、桥墩、柱等物体遮挡,影响视认。 9.4.1.4非电设备合杆,应充分考虑未来设置用电设施的可能性,在杆件设计、管线等方面进行预留, 9.4.1.5不得利用合杆设施设立广告。

某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9. 4. 2合杆结构

2.1合杆结构应满足功能要求和安全性要求,并保证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结构形式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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