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716-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1/T 716-2019 穿越既有道路设施工程技术要求6.5变形控制指标确定
5.5.1应依据既有道路设 和运行安全要求,对既有 道路设施的剩余变形能力进行检算 及相应控制值
图3既有道路设施变形控制指标确定技术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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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641-2018 住宅工程质量保修规程6.8工前评估报告编制
图4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流程
工前评估报告应包括穿越工程概况、既有道路设施 概况、穿越工程与既有道路设施的空间位置关系, 穿越工程影响范围、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分析、穿越工程对既有道路设施的影响分析、既有道路设 施变形控制指标、安全风险评估结论、既有道路设施监测要求及建议等内容,
7. 1. 1 一般要求
7.1.1.1专项设计应针对穿越工程对既有道路设施主体及附属结构的影响,综合考虑工前检测结果及 建议,制定保障既有道路设施安全的专项技术措施。 7.1.1.2专项设计内容应包括:设计依据、设计原则、穿越工程与既有道路设施空间位置关系、保护 既有道路设施安全运行的技术措施、道路设施监测要求、穿越完成后既有道路设施恢复技术要求等。 7.1.1.3采用降水施工的穿越工程,专项设计内容应增加降水设计相关内容。 7.1.1.4专项设计单位应具备道路设施相关设计资质
7. 1. 2专项设计
7.1.2.1编制穿越既有道路设施专项设计方案所需的基础资料应包括穿越工程的地勘资料、管线调查 资料、周边建(构)筑物资料、工前检测报告、工前评估文件、既有道路设施的设计、施工资料、大修 或专项维修资料等。 7.1.2.2专项设计应确定穿越工程与既有道路设施的空间关系,施工工法,绘制相应的平面图、断面 图、施工工序、主要工艺等,明确既有道路设施保护措施及要求。 7.1.2.3对周边管线进行改移时,专项设计主要内容应包括管线改移前后与既有道路设施的位置关系、 新管线的施工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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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专项设计应根据工前评估报告明确既有道路设施监测内容,至少应包括监测范围、对象、项 且、方法、测点布置、频率及周期、监测控制值及分步控制值等
7. 2. 1一般要求
7.2.1.1工前加固对象为影响范围内的既有道路设施及地层。 7.2.1.2当既有道路设施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时,应进行工前加固
7.2.1.1工前加固对象为影响范围内的既有道路设施及地层。
7. 2. 2加固设计
7.2.2.1对于既有道路设施的工前加固应做专项加固设计,一般采取地层注浆、错固、结构顶升、托 换、隔离等项技术措施,
7.2.2.3遇到下列条件之一时,可扩大加固范
a)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 b)采取降水施工; c)工程结构复杂或采用新工法。
7.2.3.1实施加固的工程应做好既有道路设施保护工作,防止损伤既有道路设施结构。 7.2.3.2如加固设计中包含了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应经过现场试验确认效果后方可采用。
7. 3. 1一般要求
7.3.1.1穿越工程施工前,应编制穿越道路设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在通过相关专家安全评 审后执行。 7.3.1.2穿越施工前应进行设计技术交底,明确专项设计对穿越施工的技术要求及对既有道路设施的 保护措施。 7.3.1.3穿越施工前应调查穿越施工位置的地质条件、水文条件和周边环境状况,评价穿越施工对既 有道路设施的影响程度。 7.3.1.4穿越施工前应调查既有道路设施的交通运行状况,评价穿越施工对交通通行及交通流量的影 向。 7.3.1.5穿越工程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专家评审通过后的穿越道路设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应急预案施
7.3.2穿越道路设施专项施工方案
7.3.2.1穿越施工单位应根据专项设计,结合工程所处地质条件、水文条件和周边环境状况及既有道 路设施交通运行状况,编制穿越道路设施专项施工方案。 7.3.2.2穿越道路设施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编制范围,管线调查、改移及保护 措施,施工进度,人员、物资、设备等的安排,施工工法及工艺,季节性施工措施,施工监测及巡视实 施方案,工程占用既有道路设施的范围,交通导改方案及导行设施,既有道路设施保护措施,质量保证 昔施,安全保证措施等。 7.3.2.3应在既有地勘资料的基础上对穿越施工影响范围内的不良地质分布情况进行探查,根据探查 结果对穿越道路设施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必要调整。 7.3.2.4应对穿越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既有管线分布及渗漏水情况进行探查核实,对穿越道路设施专项 施工方案进行必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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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5穿越道路设施专项施工方案应满足工前评估、专项设计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施工方案应针对专项设计提出的风险点和防范措施给出具体施工措施及保障措施: b) 穿越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监测及监测反馈结果及时调整施工方案,满足专项设计 提出的变形控制指标。 7.3.2.6既有道路设施保护措施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a)采取合理、有效措施保证穿越施工对既有道路设施的影响程度降到最小; b)制定的保护措施须保证整个穿越过程中既有道路设施的变形满足变形控制指标要求。
7.3.2.6既有道路设施保护措施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a)采取合理、有效措施保证穿越施工对既有道路设施的影响程度降到最小; b)制定的保护措施须保证整个穿越过程中既有道路设施的变形满足变形控制指标要求
7.3.2.6既有道路设施保护措施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7.3.3.1穿越施工单位应根据专项设计、施工方案,结合工程所处地质条件、水文条件和 兄,针对既有道路设施交通运行状况、可能出现的影响既有道路设施运行安全和正常使用白 编制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
8.1.1应严格按照工前评估、专项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道路设施监测工作。 8.1.2监测开始时间应在穿越工程进入次要影响区前;当采用降水施工时,监测开始时间应在降水施 工开始前。 8.1.3当穿越工程风险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时,既有道路设施监测时间应至少持续至施工完成1 年后;当穿越工程风险等级为四级时,既有道路设施监测时间可持续至既有道路设施变形稳定后。变形 急定标准为最后100天的平均速率不大于0.01mm/d, 8.1.4变形监测应根据精度要求建立基准网,局部相对变形测量可不建立基准网,但应考虑结构整体 变形对监测结果的影响。 8.1.5应在穿越工程施工前取连续3次稳定观测数据的平均值作为监测初始值,监测初始值应在穿趣 工程施工前反馈至既有道路设施产权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和穿越工程建设单位。 8.1.6监测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在检定或校准周期内,仪器设备精度应满足专项设计要求。 8.1.7道路设施监测单位应具备道路设施相关检测资质,
道路设施 监测内容、监测频率、监测方法 与测点布设(含测点布置图)、变形控制值、监测信息反馈、监测点保护及测点损坏修复预案、项目组 织机构与人员、监测仪器设备、安全保证制度、监测应急预案等。
8.3监测项目与测点布置
8.3.1监测项目应根据工前评估报告及专项设计确定。 8.3.2基准点布置应选在穿越工程施工影响范围以外的区域,并应满足长期监测的要求。一般情况下, 竖向位移基准点数量不应少于3个,水平位移基准点的数量不应少于4个。基准点的构造应按GB50026 相关规定执行, 8.3.3监测点布置应综合考虑穿越工程施工引起的地层变形规律、对既有道路设施的影响程度及既有 道路设施的结构特点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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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4道路监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0.3.4 a) 沿道路中心线和左、右路面边缘线,在固定且不受车辆荷载影响位置设置道路沉降测点,位于 主要影响区时,测点间距宜为5m~10m;位于次要影响区时,测点间距宜为10m~15m; b) 监测断面应垂直于穿越工程轴线方向,监测断面间距宜为5m~50m。对于重要道路,关键位 置应适当增加监测断面数量: c) 路面沉降监测点的布设应与路面下方构筑物和管线的监测工作相结合,并应做到监测点布设合 理、相互协调; d) 道路监测点宜采用钻孔方式埋设,钻孔深度应到原状土层,底部标志点用混凝土与周边原状土 固定,具体埋设方式按GB50911执行。 8.3.5# 桥梁监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桥梁下部结构竖向位移测点应布设在墩柱或承台上,每个墩柱或承台的监测点数量不少于 个; 桥墩倾斜监测点布设应考虑双向倾斜监测的技术要求; c) 其它监测点应按专项设计要求或在下述位置布置: 1 变形量较大、挠度较大的部位; 2) 应力较大的部位; 3) 变形曲线可能出现最大曲率或反弯部位; 4)对变形敏感及应力集中的部位。 d)桥梁监测点宜采用粘贴等对桥梁结构不产生损伤的方式布设。 8.3.6城市隧道、地下通道与公路隧道监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测点应以穿越既有结构的中心位置为中心向两侧延伸,由密到疏布置,测点布设间距及位置依 据评估要求确定; b) 结构竖向位移、水平位移和净空收敛监测点应按监测断面布设。既有结构位于主要影响区时, 监测断面间距宜不大于5m;位于次要影响区时,监测断面间距宜不大于10m。每个监测断面 宜在结构部或底部、结构柱、两边侧墙布设监测点: c) 在监测范围内,既有城市隧道、地下通道与公路隧道结构的以下部位应布置监测点: 1)距离穿越工程边线最近的顶部、底部或侧部等部位; 2) 既有隧道结构变形缝两侧; 3) 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指出的变形量、挠度、弯矩较大的部位: 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指出的既有隧道或通道结构变形敏感及应力集中的部位
8.3.7挡墙监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般情况下,应根据评估报告要求布设挡墙沉降和纵、横向倾斜监测点,沉降缝的两侧应布设 对于特殊结构的道路挡墙,如锚锭式、加筋土式等,应特别注意其墙面突起、墙背填土结构裂 体失稳现象,并制定专项监测方案,确定其测点布置
8.3.8地下管线监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当穿越工程主要影响区或次要影响区存在污水、供水、燃气、热力等风险较高的带水带压地下 管线时,应根据管线特点和工程需要对上述地下管线变形进行监测; 6) 管线竖尚位移监测点应布设在地下管线的节点、转折点、位移变化敏感或预测变形较大的部位, 当地下管线位于主要影响区时,测点间距宜为5~15m;位于次要影响区时,测点间距宜为 15~30m; c) 地下管线监测点宜采用测杆形式埋设,测杆底端用混凝土与管周原状土固定,测杆外加保护管, 具体埋设方式按GB50911执行。 8.3.9土体深层流降监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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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土体深层沉降测点一般布设在机动车道以外。根据现场条件确需布设在机动车道范围内时,宜 沿道路中心线和左、右路面边缘线,在固定且不受车辆碾压的位置布设; b 为穿越道路设施而安排的暗挖、盾构及顶管等工程试验段应布设深层沉降测点,在安全风险评 估报告指出的变形较大或其它关键部位应适当增加深层监测点的数量; c) 当穿越工程覆土深度不大于10m时,土体深层沉降测点底部距穿越工程结构顶部竖向净距应 为0.5m~1.5m;当穿越工程覆深度大于10m时,土体深层沉降测点布设深度不应少于穿越 工程覆土深度的50%。 3.3.10其它附属设施应视具体结构情况,根据专项设计及工前评估文件确定相应监测点的布置。 .3.11监测点的布设及要求可参考相关规范执行;测点的布设应便于观测,且不影响或妨碍监测对象 的结构受力及正常使用。
B. 4. 1一般要求
8.4.1.1监测方法应根据监测对象和监测项目的特点、工程监测等级、设计要求、精度要求、场地条 件和工程经验等综合确定,并应合理易行。
件和工程经验等综合确定,并应合理易行。 8.4.1.2对同一监测项目,现场监测作业宜符合下列规定: a)宜采用相同的监测方法和监测路线; b)宜使用同一监测仪器和设备: c)宜固定监测人员; d)宜在基本相同的时段和环境下工作。 8.4.1.3监测精度应根据监测项目、控制值大小、工程要求、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等综合确定,并应满 足监测对象的受力和变形特征分析要求。 8.4.2沉降(隆起)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沉降监测精度应与相应等级的沉降监测网观测相一致; b) 主要监测点应与水准基准点或工作基点组合成闭合路线,或附合水准路线; c) 沉降监测网宜采用穿越工程的高程系统,也可采用假定高程系统。 8.4.3 水平位移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水平位移监测基准点的埋设应符合相关规范的有关规定,并宜设置有强制对中的观测墩,或采 用精密的光学对中装置,对中误差宜不大于0.5mm; 水平位移监测网可采用假定坐标系统,并进行一次布网。每次监测前,应对水平位移基准点进 行稳定性复测,并以稳定点作为起算点; c) 测角、测边水平位移监测网宜布设为近似等边的边角网,其三角形内角不应小于30°,当受场 地或其他条件限制时,个别角度可适当放宽。 8.4.4 倾斜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倾斜监测应根据现场观测条件和要求,选用投点法、垂线法、差异沉降法等观测方法; b) 差异沉降法应采用水准方法测量沉降差,经换算求得倾斜度和倾斜方向; c) 当采用全站仪或经纬仪进行外部观测时,仪器设置位置与监测点的距离宜为上、下点高差的 1.5倍~2.0倍。 8.4.5净空收敛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城市隧道、地下通道或公路隧道净空收敛可采用收敛计、全站仪等进行监测; 采用收敛计监测时监测点安装后应进行监测点与收敛尺接触点的符合性检查,并应进行3次独 立观测,且3次独立观测较差应小于标称精度的2倍
3. 4. 1. 2 对同一监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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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全站仪进行固定测线收数监测时,应设置固定仪器设站位置,并在收数测线两端固定小梭 镜或设置反射片,设站点与测线两端点水平投影应呈一直线, 8.4.6 结构应力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结构应力监测点的布设应以不影响道路设施的正常运行为原则,且在监测过程中应力监测点应 当得到必要的保护; b) 对钢筋混凝土结构实施应力监测应避免受到混凝土结构收缩、徐变以及裂缝开展的影响;并应 有可靠方法修正温度变化等因素对监测结果带来的不利影响; c) 钢筋应力计或应变计的量程宜为设计值的2倍,精度宜不低于0.25%F·S B.4.7 混凝土裂缝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桥梁、隧道、地下通道等的裂缝监测内容应包括裂缝位置、走向、长度、宽度、深度; b) 工程施工前应记录监测对象已有裂缝的分布位置和数量,并对监测裂缝进行统一编号,记录各 裂缝的位置、走向、长度、宽度、深度,以及初测日期等; c) 裂缝监测标志应便于量测,长期观测可采用镶嵌或埋入墙面的金属标志、金属杆标志或楔形板 标志;需要测出裂缝纵横向变化值时,可采用坐标方格网板标志; d) 裂缝宽度量测精度宜不低于0.1mm,裂缝长度和深度量测精度宜不低于1.0mm 8.4.8 现场巡视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现场巡视可采用人工目测的方法,并辅助以量尺、锤、放大镜、望远镜、照相机、摄像机等器 具; b) 巡视人员应以填表、拍照或摄像等方式将观测到的有关信息和现象进行记录,并按相关要求填 与巡视记录,并应及时整理巡视信息: 巡视信息应与仪器监测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发现异常或险情时,应按规定程序及时进行相关信 息反馈。
8.5.1监测频率应根据专项设计及工前评估文件,并参考相关规范综合确定。 8.5.2当采用人工监测方法时,影响范围内的既有道路设施监测频率可按表12~表15确定;当采用自 动化系统监测时,监测频率可采用1次/(20~60分钟)。当发生预警或既有道路设施管理单位有要求 时,监测频率可适当加密。
表12明挖法和盖挖法基坑工程监测频率
注1:基坑工程开挖前的监测频率应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确定 注2:底板浇筑后可根据监测数据变化情况调整监测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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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依据专项设计或工前评估文件要求,对于影响范围内桥梁设施的沉降、倾斜、稳定性及结构关 键影响部位的监测,可采用实时监测方法。 8.5.4变形监测频次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当监测项目包括水平位移与垂直位移时,两者监测频率应一致: 当施工过程遇暂时停工,停工时及复工时应各量测一次,停工期间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监测频 率。 8.5.5其他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的监测项目,监测频率可按GB50911执行
8.6.1监测数据应真实、有效
道路设施管理养护单位、穿越工程建设单位等 8.6.3监测数据经整理分析后,应按时进行正常情况下的信息反馈,反馈形式包括: a 监测日报,每日递交一次当日的监测报告及分析: b 阶段性报告,包括周报、月报等,根据实际情况按时递交相关监测报告及分析; c) 监测总结,道路设施监测结束时递交道路设施监测总结及分析报告。 8.6.4当发生预警或出现塌方、管涌等突发事故时,应立即进行预警状态下的信息反馈,反馈情形为 预警快报。 8.6.5监测预警可划分为三个级别,即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监测预警分级及预警响应按 表16执行
表16监测预警分级及预警响应表
8.6.6监测信息反馈流程按照图5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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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U为实测值,U.为允许变形控制值!
图5监测信息反馈流程框图
8.6.7应对已测数据根据日报、阶段性报告要求及时进行整理,并结合施工进度对监测数据变化趋势 及发生预警的可能性进行分析。 8.6.8当出现异常监测数据时,应对其原因及风险征兆进行及时分析和报告。 8.6.9工程实施过程中,通过采取技术措施进行风险处置且通过专家评审确认工程处于安全状态后, 可进行消警
8.7.1预警快报主要内容应包括发生预警的项目、状态、时间、测点编号、监测数据、建议等。 8.7.2监测日报内容应包括当日监测数值、日变形量、累计变形量、变形是否超限等。 3.7.3 监测周报内容应包括周变形量、累计变形量、周变形规律曲线、周平均变形速率、周最大变形 速率、变形是否超限、施工监测数据的偏差情况、监测结论及建议等。 8.7.4监测月报内容应包括月变形量、累计变形量、月变形规律曲线、月平均变形速率、月最大变形 速率、变形是否超限、施工监测数据的偏差情况、监测结论及建议等。 8.7.5监测总结内容应包括累计变形量、总变形规律曲线、平均变形速率、最大变形速率、变形是否 超限、施工监测数据的偏差情况、监测结论及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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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当穿越工程风险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时,工后检测应在穿越施工完成1年且既有道路设施 监测完成后进行;当穿越工程风险等级为四级时,工后检测应在既有道路设施监测完成后进行。 9.1.3工后检测单位应具备道路设施相关检测资质
9.2.1工后检测实施前应编制工后检测方案,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情况概述、检测范围、检测 项目、检测依据、检测方法、检测仪器设备、检测人员、检测计划、交通导改方案、安全保证措施等。 .2.2工后检测项目应依据工前检测项目确定,且应满足工后评估要求。如穿越施工对既有道路设施 造成损坏时,应增加相应检测项目。 9.2.3工后检测结果应与工前检测结果进行对比,主要对比变形程度、有无新增损伤及损伤变化程度
10.1.1工后评估应综合道路设施监测总结、 穿越施工对既有道 路设施的影响程度, 10.1.2工后评估应在既有道路设施工后检测完成后进行。 10.1.3工后评估应提出穿越施工影响结论,对监测及工后加固提出建议
工后评估所需的基础资料应包含工前检测报告、工前评估文件、穿越工程专项设计资料及施工资料、 道路设施监测资料、工后检测报告、既有道路设施养护资料等。
10.3评估范围与对象
10.3.1工后评估范围应根据穿越施工主要影响区域,结合工前与工后检测报告、工前评估文件、施工 总结报告、监测成果报告等确定。 0.3.2穿越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提供施工过程相关资料,包括穿越过程中的异常情况、降水情况 施工情况、施工监测情况等,为工后评估工作提供依据。 10.3.3工后评估对象为评估范围内的既有道路设施及其附属结构。 0. 3. 4 既有道路设施工后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a) 应对穿越工程的工程概况、与既有道路设施的空间位置关系、工后检测结论、工后评估结论 监测控制指标、监测结论等进行说明: 6 应对工后评估模型及参数设定、评估方法、评估计算分析流程进行说明 c) 应对穿越工程对既有道路设施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损伤及其变化情况等进行定量描述,提 出穿越施工影响结论,并对监测及工后加固提出建议。
10.4工后评估工作内容
10.4.1工后评估应依据“控制偏离度”进行分级处置。“控制偏离度”由“监测控制偏离度” 和检测控制偏离度2”两者之中较大值确定。 10.4.2“监测控制偏离度1”应根据道路设施监测结果,按式(1)计算。不同监测项目有不同的监测 偏离度,应选择其中的最大值作为最终的监测控制偏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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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现场会商由既有道路设施产权单位或监管单位组织穿越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依据工前检 则报告、工前评估文件、道路设施监测报告、工后检测报告等资料成果,确认穿越施工对既有道路设施 的影响程度。 10.5.2现场会商应依据表17确认是否进行安全性核算及专家评审
10.6.1安全性核算应结合工前评估文件,选取穿越工程最不利施工阶段,结合工后检测结果、道路设 施监测结果及相关设计图纸等进行。 10.6.2安全性核算内容为既有道路设施内力、强度等,计算结果应与结构设计标准或相关规范进行对 比分析。 10.6.3应依据既有道路设施已发生的变形、检测中所揭示的病害特征等实施因素,设定安全性核算所 需的物理力学参数。
10.6.4既有道路设施安全性核算程序框图见
10.7工后评估报告编制
6安全性核算程序框图
工后评估报告应包括评估依据、评估内容及流程、评估范围、工前检测与工后检测结果对比 测结果分析、工后评估结论、建议等内容。
1.1既有道路设施加固后的技术状况等级不应低于穿越施工前的技术状况等级。 1.2一般情况下,工后加固应在穿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完成;既有道路设施受损范围较大等特殊情 下,工后加固实施时间应由专家评审确定。 1.3工后加固应满足既有道路设施安全运行要求。当穿越施工造成影响范围内的既有道路设施发生 下情况时应进行工后加固: a)既有道路下方新增不密实区域或空洞或路面出现明显隆起(凹陷)时; b) 桥梁技术状况评定为四、五类的公路桥梁; C 桥梁完好状态评定为不合格级的I类养护城市桥梁或D、E级的II~V类养护城市桥梁; d)桥梁、城市隧道及地下通道、公路隧道局部承载能力不能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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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对于既有道路设施的工后加固应做工后专项加固设计。 11.2.2工后加固对象为既有道路设施及影响范围内的地层。 11.2.3工后加固项目应依据工后评估报告的相关建议确定。 1.2.4对既有道路设施或影响范围内的地层进行工后专项加固设计时,应明确提出加固的范围、工艺, 措施、主要技术指标、预期效果等
11.3.1实施工后加固应做好既有道路设施保护,防止损伤既有道路设施结构。
穿越既有道路设施技术流程见图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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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穿越既有道路设施技术流程
GB/T 12085.7-2022 光学和光子学 环境试验方法 第7部分:滴水、淋雨.pdf图A.1穿越既有道路设施技术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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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穿越工程影响分区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穿越工程影响分区
B.1基坑工程影响分区图(H为基坑设计深度)
图B.2隧道工程影响分区图(H为隧道底埋深)
表B.1次要影响区范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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