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0/T-406-2022 装配式建筑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应用技术标准(完整清晰正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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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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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0/T-406-2022 装配式建筑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应用技术标准(完整清晰正版).pdf

.4.9集成式厨房竖向排气道与水平排气管的接驳口应符合

接驳口开口直径宜为180mm; 2 接驳口中心净空高度宜为2300mm; 3 接驳口中心与上层楼板垂直间距应不小于200mm; 排油烟机接驳口操作侧的检修空间净距应不小于350mm。

5.1集成式卫生间的电气设计应符合现行标准《民用建筑日 设计标准》GB51348和《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的7 长规定。

设计,电气线路及线盒应敷设在集成式卫生间的墙面与吊顶 则,电气线路应穿导管保护,导管宜采用管壁厚不小于2.0mm日

DL/T 1389-2014标准下载耐腐蚀金属导管或PVC阻燃电

4.5.3集成式卫生间宜采用防潮易清洁的灯具,集成式卫生间 的灯具由整体部品自带或预留防水接线盒;灯具位置不应安装在 、1区内及上方;卫生间照度及照明功率密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相关规定。卫生间的照明回 路,宜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除集成安装在卫生间内的电气 设备自带控制器外,其他控制器、开关宜设置在集成式卫生间 门外

4.5.4装有淋浴或浴盆的卫生间,其电热水器的电源

地高度应大于2250mm,排风机及其他电源插座除整体部品目 外,宜安装在3区安装在距地1800mm及以下的插座均应采 1安全型插座:插座回路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5.5集成式卫生间的用电设备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装有法

4.5.5集成式卫生间的用电设备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装

4.5.6集成式厨房的电气设计应符合现行标准《民用建筑电气 设计标准》GB51348和《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的相关 规定

计,电气线路及线盒应敷设在集成式厨房的墙面与吊顶外侧,电 气线路应穿导管保护,导管宜采用管壁厚不小于2.0mm的耐腐 金属导管或PVC阻燃电线导管;线管不应与热水、燃气管道交 叉,当与给排水管线交叉设置时,宜满足电气管线在上的原则;电 气设备与室内燃气管线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 十规范》GB50028中的相关规定;集成式厨房的用电设备金属外 壳应可靠接地。

1集成式厨房的插座应由独立回路供电,插座回路应装设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2集成式厨房内应按相应用电设备布置专用单相三孔插 座;断电后需要拔下插头的插座采用带开关的插座;电源插座距 水槽边缘的水平距离宜大于600mm;燃气灶上方1200mm以内不 应设置电源插座;安装在距地1800mm及以下的插座均应采用安 全型插座; 3嵌入式厨房电器的专用电源插座处,应预留方便拔插电 源插头的空间; 4靠近水、火的电源插座及接线,其管线应加保护层,插座 及接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03中的相关规定

2集成式厨房内应按相应用电设备布置专用单相三孔插

5.10集成式厨房的弱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住军

1插座、线盒等应与部品集成设计,弱电线路及线盒应敷设 在集成式厨房的墙面与吊顶外侧,线路应穿导管保护; 2弱电线路应采用独立的布线系统; 3有燃气的集成式厨房应设置燃气探测报警器

5.1.2施工前应对场地进行布置,合理安排现场拆包、部品摆

5.1.3施工前应完成主要材料和工艺节点样品的封样和备

应合格,材料和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应符合设计 要求。

5.1.5施工应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施工全过程及关

5.1.6施工过程宜避免裁切、磨边、打孔等现场作业。

5.1.9安装定位应以装修完成面为基准面,基准线应依据建筑

1.12改扩建工程实施集成式厨房和集成式卫生间,应避免 生体结构的破坏。

5.2.1给排水管道、电气管线应敷设至安装要求位置并完成 测试。 5.2.2安装前,应完成相关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应进行工序交 接、场地交接,并形成交接记录。 5.2.3施工人员应掌握设计图纸、安装指导书等相关文件,对操 作人员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留底记录。 5.2.4物料进场时应确认模块部品的包装完好,确认模块尺寸 数量、颜色、品质等正确无误;检查材料进场质量证明文件。 5.2.5材料应摆放至指定区域,并分类存放

集成式厨房安装宜按下列流程: 1 按设计要求确定安装位置; 2 安装墙面及开关、插座底盒,连接水、电、暖、气等管线; 3 安装吊顶,连接吊顶上电气设备; 4 安装地面; 5 安装开关、插座; 6 安装厨房门、窗套等收口; 7 安装橱柜、厨房设备及功能配件; 8 工作完成后,清洁、自检和成品保护。 3.2 集成式厨房安装应满足下列规定:

标准的规定; 2构件固定牢固,不得松动、脱落; 3固定件与原墙固定牢固,无松动等现象; 4设置在吊顶、墙体空腔内的电气管线和灯头盒、接线盒 底盒应按照设计图纸定位放线后,按放线位置敷设;开关底盒及 管线固定牢固,无松动;底盒不得突出墙面板完成面。水管弯头 及管线固定牢固,无松动;弯头不得突出墙面板完成面; 5墙面固定牢固,窗套与墙面卡接牢固。 5.3.3集成式卫生间安装宜按下列顺序: 1 按设计要求确定安装位置和防水盘标高; 2 安装防水盘、框架支撑,连接排水管; 3安装墙面及开关、插座底盒,连接水、电、暖等管线; 4安装吊顶,连接电气设备及相关管线; 5安装地面饰面层,连接排水配件: 6将卫生间内所有的金属管道外皮、金属构件及金属类设 备的接地端子与局部等电位预留端做电气连接; 7安装开关、插座; 8安装卫生间门、窗套等收口: 9安装卫生间内洁具及功能配件; 10工作完成后,清洁、自检和成品保护。 5.3.4集成式卫生间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水盘安装采用异层排水方式时,地漏孔和排污孔、洗面 台排污孔与楼面预留孔应对整齐; 2防水盘应安装牢固、无异响,与地漏连接应紧密,标高和 排水坡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3吊顶饰面板安装应控制安装标高;吊顶间、吊顶与墙面安 装应平整,缝隙宽度应均匀,且满足要求; 4墙面安装应在防水盘内侧; 5设置在吊顶、墙体空腔内的电气管线和灯头盒、接线盒

1防水盘安装采用异层排水方式时,地漏孔和排污孔、洗面 台排污孔与楼面预留孔应对整齐; 2防水盘应安装牢固、无异响,与地漏连接应紧密,标高和 排水坡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3吊顶饰面板安装应控制安装标高;吊顶间、吊顶与墙面安 装应平整,缝隙宽度应均匀,且满足要求; 4墙面安装应在防水盘内侧; 5设置在吊顶、墙体空腔内的电气管线和灯头盒、接线盒 2

底盒,应按照设计图纸定位放线后,按放线位置敷设;线管、灯头 盒、接线盒、底盒应安装牢固,底盒不得突出墙面板完成面; 6地砖拼缝宽度应均勾,拼接高低差和缝宽应符合设计 要求。

1墙面型材安装前应逐个检查,表面应无污渍、无划痕、无 破损、无孔眼; 2 安装应上下齐平,表面平整,缝隙均匀,并用耐候胶密封: 3 有图案的墙面安装,应按设计图进行编号,顺序安装; 4 U型材、墙角型材安装应垂直; 52 在使用清洁前不应破坏墙面表面的保护膜。 5.3.6门窗、橱柜、设备、五金安装应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5.3.7施工现场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 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6.1.1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所选用的各种材料、部品的性 能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并进行现场检验,提 供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有要求时还应 进行现场抽样复检

6.1.2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厦

查、隐蔽工程验收,并做好自检记录,集成式厨房自检记录宜按本 标准附录A的表格填写,集成式卫生间自检记录宜按本标准附录 B的表格填写,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宜 按本标准附录C的表格填写,其安装质量验收记录宜按本标准附 录D的表格填写。

.1.3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检查

1 施工图或设计方案图、设计变更,施工技术交底文件; 2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复检报告; 3自检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等施工过程资料。 6.1.4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应以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 司规格、同批次的每10间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间也应划 分为一个检验批,

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集成式卫生间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 查5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应全数检查。

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集成式卫生间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

主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T304和《装配式内 修技术标准》JGJ/T491的相关规定

设计要求和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防水、防腐、防 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手试;检查相关资料

6.2.2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安装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格、数量、位置、防锈处理、埋设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安 固,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手试,检查相关资料

6.2.3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内部净尺寸应符合设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

6.2.4集成式卫生间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应符合设计

6.2.4集成式卫生间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应符合设计 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相关资料。

6.2.5集成式卫生间的防水盘、墙面和吊顶的安装应牢固名

连接件不渗漏,给水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手试,淋水、闭水、通水、泼水实验,检查相关 料。

6.2.6 柜体间、柜体 牢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手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手试

6.2.8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表面应严密、平整、无脱

检查方法:观察,手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手试

11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设施外观应清洁、无污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6.2.12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 方法应符合表6.2.12的规定

方法应符合表6.2.12的规定。

表6.2.12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设备安装的

6.2.13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内的灯具、风口和检修口等 设备设施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与面板处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手试。

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楼地面、吊顶、墙面安装的允 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2.14的规定

5.2.14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楼地面、吊顶、墙面安装

表6.2.14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楼地面、吊顶、墙面安装的 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6.2.15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的面层材料表面

2.15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的面层材料表面应洁净、色

6.2.15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的面层材料表面应洁净、色 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手试。

其设计条件、使用性质及使用要求。 7.0.2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质量保修期限应不低于5年, 质量缺陷责任期应不低于5年,正常使用情况下防渗漏不应低于 15年。 7.0.3项目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包括有集成式厨 房、集成式卫生间的《房屋建筑质量保证书》。其内容除应按现行 有关规定执行外,尚应注明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内装部品 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保修承诺、报修及处理要求。 7.0.4项目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建筑使用说明 书》,其中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的内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 行外,尚应包含以下内容: 1使用注意事项,二次装修、改造的注意事项,应包含被充 许及被禁止的事项; 2主要部品的做法、寿命、使用说明等住宅楼工程模板施工方案,并提供构造做法 简图。 3设备与管线的组成、材料特性与规格、部品的使用寿命 使用说明,并提供主要部品安装简图。 4主要部品、设备与管线的《日常检查维护方法和维护计 划》,内容应符合表7.0.4的规定

7.0.4日常检查维护方法和维护计

7.0.5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维护更换时所采用的部品和 材料,应满足《建筑使用说明书》相应要求。 7.0.6使用维护宜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 生间管理档案。

附录 A集成式厨房质量验收记录

公共租赁房市政配套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附录D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安装 质量验收检查记录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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