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33/T 1285-202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33/T 1285-2022 基坑工程智慧监测技术规程.pdf备案号:J16479-2022
基坑工程智慧监测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telligent monitoring of
双排悬挑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telligent monitoring of excavation engineering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基坑工程智慧监测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基坑工程智慧监测技术规程》为浙江省工程建设 标准,编号为DBJ33/T1285-2022,自2022年11月1日起 施行。 本规程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工程建 设质量管理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网站公开。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 年 8 月12 日
主编单位: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浙江城乡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浙江国质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城市建设技术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浙江大学平衡建筑研究中心 中合数建(杭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杭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勘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 浙江省工程物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有色地球物理技术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嘉兴福达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浙峰挚汇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中煤浙江测绘地理信息有限公司 核工业金华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浙江中浩应用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杭州市城市建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胡庆红 陈智勇 顾建明 谢新宇 陈邦孟 焦挺 金睿 李新建 刘玉权 成广谋 宋起锋 胡增辉 吴勇 孙列 赵少鹏 曹国强 马健 马少俊 王健琼 廖志浩 肖臣龙 杨桦 陈邦早 闻婧 汤锦丰 李伟 黄林伟 张吉江 王宏奇 雷涛 沈栋 赵海军 林俊卿 杨道 李建华 邱波 潘仙龙 沈晓武 陈凡 路琦 张胜利 周铮 段月辉 钟华久 朱朝胜 郑凌透 杨阳 柯步敏 陈飞军 徐亦采 郑许冬 周宏玮 朱珉 胡静静 张文君 :刘兴旺 游劲秋 赵宇宏 李宏伟 吕庆 陈春雷 熊永光 钱宏春 杨晖
本规程用词说明 25 引用标准名录 26 附:条文说明 27
General provisons Terms 3 Basic requirements 4 Intelligent monitoring requirements 4.1 General requirements 4.2 Monitoring of horizontal displacement in deep stratum 9 4.3 Monitoring of horizontal displacement 9 4.4 Monitoring of vertical displacement 9 4.5 Monitoring of internal force 10 4.6 Monitoring of water table 10 4.7 Monitoring of inclination 11 4.8 Monitoring of cracks 11 4.9 Monitoring of vibration 11 Intelligent monitoring platform 12 5.1 Data storage and processing 12 5.2Monitoring early warning and alarm 12 5.3Data release and feedback 13 Appendix A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general intelligent monitoring equipments 14 Appendix B General monitoring report 17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25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26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27
1.0.1为提高基坑工程监测的质量与效率,规范基坑工程智慧 监测的技术要求,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 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浙江省基坑工程的智慧监测
1.0.2本规程适用于浙江省基坑工程的智慧监测,
1.0.3基坑工程智慧监测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 国家和浙江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在基坑施工及使用阶段,采用仪器量测等手段和方法对基坑 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状况、变化特征及其发展趋势实施的定期或连 续检查、量测、监视以及数据采集、分析、反馈等活动。
2.0.2基坑工程智慧监测intelligent monitoring of excavation
综合采用计算机系统、传感器和通讯等信息技术,使用仪器 量测等手段和方法对基坑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状况、变化特征及其 发展趋势实施的定期或连续检查、量测、监视以及数据采集、分 析、反馈等进行的基坑工程监测,简称智慧监测
excavation engineering
智慧监测信息的存储与处理、预警与报警、发布与反馈等数 字化、网络化的操作平台,简称智慧监测平台。
mission module 具有实时采集各类监测数据并传输至智慧监测平台的设备或 部件。
2.0.5滑动式智能测斜仪
采用测斜传感器,配置智能采集传输模块,在测斜管上下自 动滑动进行深层水平位移测量,并将测量数据自动传输到智慧监 测平台的设备,亦称机器人测斜仪。
由系列测斜传感器串联组成,配置智能采集传输模块,并将 深层水平位移测量数据自动传输到智慧监测平台的设备。
配置智能采集传输模块,可实现多个自标的自动识别、照准 与测量功能,并将坐标数据自动传输到智慧监测平台的设备。
2.0.8智能静力水准仪 intelligenthydrostaticlevel
2.0.8智能静力水准仪
配置智能采集传输模块,由多个静力水准仪连接形成的高精 变液位测量系统,并将各测点相对基准点垂直位移测量数据自动 传输到智慧监测平台的设备。
配置智能采集传输模块,利用激光测距技术进行位移测 并将测量数据自动传输到智慧监测平台的设备
配置智能采集传输模块,依据微机电系统传感器进行倾角测 量,并将测量数据自动传输到智慧监测平台的设备。
配置智能采集传输模块,直接测量应变,通过转换得到被测 物理量,并将测量数据自动传输到智慧监测平台的设备,包括智 能振弦式孔隙水压力计、智能轴力计、智能钢筋计、智能混凝土 应变计、智能表面应变计和智能土压力计等
2.0.12智能渗压计intelligent osmometer
配置智能采集传输模块,将各种地质环境深层渗水压力测量 数据自动传输到智慧监测平台的设备。
intelligent vibration meter
配置智能采集传输模块,将被测固体介质的振动速度和振动 加速度测量数据自动传输到智慧监测平台的设备。
2.0.14智能裂缝计
配置智能采集传输模块,将建(构)筑物裂缝宽度测量数 据自动传输到智慧监测平台的设备。
配置智能采集传输模块,将被测物位移测量数据自动传输到 智慧监测平台的设备。
基坑工程监测项目的累计变化量或变化速率值达到监测报警 值时发布警示。
3.0.1基坑工程的监测项目、监测点布置、监测方法及精度要 求、监测报警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 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的有关规定。 3.0.2下列基坑工程宜实施智慧监测: 监测频率要求较高的基坑工程; 2 现场难以实施人工蓝测的基坑工程: 3 设计等级较高的基坑工程; 4 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基坑工程。 3.0.3 智慧监测工作应由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智慧 监测单位应编制智慧监测专项方案,专项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工程概况; 2 监测目的和监测依据; 3 监测项目及监测内容; 4 监测人员及监测设备; 5 监测方法及监测精度; 6 数据采集与传输; 7 数据存储与处理; 8 监测预警与报警; 9 数据发布与反馈。 3.0.4 智慧监测平台宜实现监测成果的可视化。 3.0.5 智慧监测实施期间,监测单位应采取对监测设施保护措 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协助监测单位保护监测设施
3.0.6智慧监测设备和智慧监测平台投入使用前,应进行现
时,应对监测设备进行检查,并对监测数据进行校核: 1监测数据异常; 2设备运行过程中过载、异常断电或出现故障: 3设备碰撞、跌落、损坏。 3.0.7 位移基准点应设置在不受基坑工程施工影响的稳定区域, 且距离基坑边缘不应小王基坑开控深度的3倍
4.1.1智慧监测设备应根据监测项目、监测内容及现场条件进 行选择,并应符合表4.1.1 的规定。
表 4.1.1智慧监测设备选择表
续表 4. 1. 1
注:当选用本表未列出的 技术参数应符合本规程要求。
4.1.2智慧监测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有身份识别码; 2 测量精度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规定,测量量程和有效使用 年限应满足工程需要; 3断电或异常情况下,数据不应失真或丢失: 4应定期维护保养。 4.1.31 监测设备电缆不得与强电电缆一同敷设,走线应避免受 到移动设备、尖锐材料等的损害。 4.1.4智慧监测设备与智慧监测平台终端设备之间的接口及数 据通信协议应符合数据采集通信规约。接口功能及数据通信协议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有接收、处理、交换和传输数据的功能; 2应具备能够支持多种有线、无线通讯组网方式和主备信 道自动切换功能,可根据现场网络通信稳定性和可靠性采用有线 或无线形式传输; 3应具有传送数据和接收数据的确认、补发功能和校验
4.1.6 监测频率应能反映监测对象所测项目的变化过程且不遗漏 其重要变化特征,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智慧监测专项方案要求 4.1.7监测测点宜配备防盗、防碰撞装置,并宜方便检查与 维护。
4.1.7 监测测点宜配备防盗、防碰撞装置,并宜方便检查与 维护。
4.2.1深层水平位移可采用滑动式智能测斜仪,也可固定式智 能测斜仪进行量测。当采用滑动式智能测斜仪时,沿竖向测点间 隔不应大于0.5m;当采用固定式智能测斜仪时,测斜仪探头应 合理布置。
合理布置。 4.2.2深层水平位移宜以底部作为起算点;当底部不满足起算 点条件时,可将上部管口作为起算点,且每次监测均应测定起算 点的坐标并进行修正
4.2.2深层水平位移宜以底部作为起算点;当底部不满足起算
点条件时,可将上部管口作为起算点,且每次监测均应测定起算 点的坐标并进行修正。
水岸观景平台下部结构基础微型桩专项施工方案4.2.3滑动式智能测
4.3.1围护墙(边坡)顶部、周边建筑、周边管线的水平位移 可采用智能全站仪、智能激光位移计进行量测。 4.3.2 智能激光位移计量测水平位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配备自平衡装置,发射端应放置在无遮挡的稳定区域: 激光光路应高于地面,且不应小于200mm。 4.3.3 智能全站仪的监测技术参数宜符合本规程附录A.3节的 规定。
4.3.1围护墙(边坡)顶部、周边建筑、周边管线的水平位移 可采用智能全站仪、智能激光位移计进行量测。
.4.1 围护墙(边坡)顶部、立柱、周边地表、周边建筑、周
4.6.6承压水位监测时应在被测承压含水层与其他含水层之间 采取有效隔水措施。
DB42/T 1468-2018标准下载4.7.1J 周边建筑倾斜可采用智能倾角仪、智能全站仪等设备进 行量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