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23/T 3336-2022 悬挂式单轨交通技术标准.pdfICS45120 CCS S 19
2022年-08月-30日发布
汽车站人行隧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DB23/T33362022
Technicalstandardforsuspendedmonorailtransit
2022年-11月-29日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23/T3336—2022
DB23/T333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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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哈尔滨空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铁建电气化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苏 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 公司、南京轨道交通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冶空铁轨道交通有限公 司、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建空列集团有限公司、中建空 列(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亚太空列(河南)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中建空列(北京)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白永平、董海涛、王磊、刘俊、刘铭山、岳渠德、张海军、孙海全、彭 长福、张浩、姜安、徐汉、刘建忠、程建江、王涛锋、王晓明、王海良、贾强、刘月华、张晓宏、张李 雪、张平、武长虹、裴晓娟、何延冰、温悦、王平、邵长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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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挂式单轨交通技术标准
本文件规定了悬挂式单轨交通技术的总体原则,运营组织,车辆,限界,勘察与测量,线路,轨道 梁桥,道岔,车站,通风、空调与供暖,给水与排水,供电,通信,信号,售检票系统,自动扶梯、电 梯与站台屏蔽门,综合监控,运营控制中心,车辆基地,防灾,环境保护,工程验收,系统联调与试运 行。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悬挂式单轨交通技术管理,
DB23/T 333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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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 悬挂式单轨交通suspendedmonorai丨transit 车辆悬挂于轨道梁下方行驶的单轨交通。 2 全自动运行模式fullyautomaticoperationmode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 悬挂式单轨交通suspendedmonorai丨transit 车辆悬挂于轨道梁下方行驶的单轨交通。 2 全自动运行模式fullyautomaticoperationm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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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号系统常规驾驶模式上新增的一种驾驶模式,可实现无司机但有运营人员或无人值守的列车 大。 在该模式下,可实现列车自动唤醒、自检、自动发车、上下坡行驶、到站精准停车、自动开 自动折返、列车回段、自动洗车、休眠断电等全过程自动操作
轨道梁trackbeam
车辆基地vehiclebase 提供车辆运用和维修、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材料物资供应、人员技术培训以及相关生活设施等服务 的综合性基地。
提供车辆运用和维修、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材料物资供应、人员技术培训以及相关生活设 的综合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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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为适应严寒地区悬挂式单轨交通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使悬挂式单轨交通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及 试运行各阶段达到安全可靠、功能合理、经济适用、节能环保、技术先进,制定本文件。 4.2本文件适用于低运量、高密度、最高运行速度不超过80km/h的悬挂式单轨交通新建工程的设计, 施工、验收及试运行。 4.3悬挂式单轨交通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立体综合交通规划、交通专项规划等上位规划要 求,考虑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遵循以人为本、资源节约、环境协调的设计原则, 4.4悬挂式单轨交通工程的设计年限应分为初期、近期及远期。初期宜为建成通车后第3年,近期宜 为第10年,远期宜为第25年。 4.5悬挂式单轨交通宜采用高架敷设,因地形限制或有特殊要求的区段,可采用地下敷设。 4.6悬挂式单轨交通车辆及机电设备应采用满足安全可靠、功能匹配、技术成熟、耐严寒、经济合理 的产品,并逐步实现标准化、系列化、国产化。 4.7建筑工程宜采用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 4.8悬挂式单轨应具有满足事故、故障、火灾及其他类灾害的防范救援设施,在跨水域、野生动物区、 十字路口等不便直接向地面疏散的地段应设置车侧或车顶疏散平台(通道)。 4.9设置地下车站的线路,其技术要求应符合GB50157的相关规定。 4.10悬挂式单轨交通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及试运行除应符合本文件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 4.11悬挂式单轨交通高架和地面结构应按抗震设防烈度8度进行设计。
5.1.1悬挂式单轨交通运营组织设计应基于城市及地区形态、线网和线路规划、预测客流数据和乘客 出行特征,分析线路功能定位及运营需求,确定系统运营规模、运营模式和运营管理方式。 5.1.2悬挂式单轨交通系统运能宜为0.5万人次/h~1.0万人次/h。 5.1.3运营规模应在提高运输效率和服务水平,降低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的原则下,根据线网预测客 流数据和线路服务需求综合分析确定。 5.1.4运营模式应明确列车运行、调度指挥、辅助系统、维修保障系统和人员组织等内容,使系统功 能和运营需求紧密结合,明确在各种运营状态下的管理方式,各子系统之间以及系统与人员组织之间的 相互关系。 5.1.5运营管理应以服务乘客、保障运营为目标,结合网络化运营及资源共享等因素设置岗位,建立 精简高效的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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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挂式单轨交通运营状态应包含正常运营状态、非正常运营状态和紧急运营状态。系统的运 能够保证所有使用该系统的人员和乘客以及系统设施安全的情况下实施。 配线的设置应在满足线路运营、管理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工程条件综合确定。
5.3.1悬挂式单轨运营线路的正线宜采用双线、右侧行车制。南北向线路应以由南向北运行为上行方 向,反之为下行方向;东西向线路应以由西向东运行为上行方向,反之为下行方向。环形线路应以列车 在外侧轨道线的运行方向为上行方向,内侧轨道线的运行方向应为下行。其他走向复杂的线路宜依据以 上原则,按主要走向确定上下行方向,并与线网其他线路的上下行方向相协调。 5.3.2在具有网络化运营需求的情况下,宜采用一轨多线的网络化运营模式。 5.3.3列车全日运行计划应按分时段客流预测进行安排,满足高峰小时客流量和运能需求,并按满足 规定的列车运行密度和服务水平核算列车满载率,做好运营成本和效益分析。 5.3.4当采用不同编组列车运营,且编组长度相差较大时,小编组列车宜靠近站台中央位置停车。 5.3.5列车运行应统一调度指挥。列车应在安全防护系统的监控下运行。 5.3.6列车停站时间应根据车站最大上下车客流量、列车的发车间隔、车门数量和开关车门的时间等 因素计算确定。
线路的终点站或区段折返站应设置折返线或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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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当两个具备临时停车条件的车站相距过远时,应根据运营需求和工程条件设置停车线。当故障 车停车线设在折返站时,应与折返线分开设置,在正常运营时段,不宜兼用。具备故障车停车条件的车 站间距可控制在15km以内,并可根据需要在其间加设渡线。 5.4.3在线路与其他正线或支线共线运行的接轨站,配线宜设置进站共轨运行方向的平行进路。 5.4.4两条线路之间的联络线应结合车站配线或渡线,与线路的上、下行正线连通。 5.4.5列车从支线或车辆基地出入线进入正线前应具备一度停车条件,经过核算不能满足信号安全距 离要求时,应设置安全线。 5.4.6车辆基地出入线应连通上下行正线,其列车通过能力应根据远期线路的通过能力和运营要求计 算核定。
6.1.1车辆环境使用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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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苑小区三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最小竖曲线半径:800m:
6.1.3车辆供电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可采用牵引网供电或车载储能装置供电; —额定供电电压DC750V(波动范围DC500V~900V)或DC1500V(波动范围DC1000V~1800V)。 6.1.4车辆在寿命周期内,应满足正常运行时的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要求,同时应具备故障、事故和 灾难情况下方便救援的条件。 6.1.5车辆应采用的结构形式:转向架位于中空、下部开口的轨道梁内,车体通过悬吊装置悬挂在转 向架下方。 6.1.6车辆种类包括带有驾驶室的控制动车(Mc车)、无驾驶室的中间动车(M车)和中间拖车(T车)。 6.1.7悬挂式单轨交通列车宜采用2辆~4辆编组型式,特殊情况下采用最多6辆编组型式。固定编 组的相邻两节车辆之间应设置贯通道
6.1.3车辆供电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同架下方。 1.6车辆种类包括带有驾驶室的控制动车(Mc车)、无驾驶室的中间动车(M车)和中间拖车(T车)。 1.7悬挂式单轨交通列车宜采用2辆~4辆编组型式,特殊情况下采用最多6辆编组型式。固定缩 且的相邻两节车辆之间应设置贯通道。 .1.8车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30年。 1.9车辆应能在8级风(17.2m/s~20.7m/s)及以下正常运行。 1.10整车防寒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一底架、车顶、侧墙和端墙,均应作隔热处理,且隔热材料满足环保要求; 车体以及安装在车体外部的各种设备的外壳和所有的开孔、门窗、孔盖均能防止雨雪侵入; 封闭式的箱、柜应做到密闭良好,在机械清洗时不应渗水、漏水; 一车外油水管路宜进行防寒及防冷凝水结冰设计; 一车上所有原材料及零部件应保证低温条件下的使用安全和性能要求; 用于冬季严寒地区的车辆应设采暖设备,运行时应维持司机室及客室温度不低于14°℃; 采暖设备宜采用电热器,车用电热器应符合TB/T2704的规定,车用电加热器罩板表面温度 不应大于68℃; 一对安装采暖设备部位的侧墙、地板及座椅等应进行安全隔热处理; 采暖装置应能根据需要按不同工作档位调节温度。 1.11选定车辆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DB23/T3336—2022表1车辆主要技术规格(续)项目名称参数备注用半永久牵引杆采用橡胶导向轮与橡胶走行轮结构的两轴转向架型式式转向架轴重(t)≤5.5转向架中心距(mm)≤8000转向架轴距(mm)≤1700定员(AW2)人数≥606人/m²超员(AW3)人数≥809人/m²最高运行速度(km/h)≤80构造速度(km/h)≤90启动加速度(m/s²)≥1. 00 km/h~30 km/h平均加速度(m/s²)≥0. 5常用制动减速度(m/s²)≥1. 0紧急制动减速度(m/s²)≥1. 2纵向冲击率(m/s)≤0.75紧急制动除外平稳性指标≤2.5按GB/T5599的内容评定行驶噪音(dB(A))≤75(车内)按GB14892的规定测定V=60 km/h≤75(车外)地面距轨道中心7.5m处注1:定员人数中6人/m及超员人数中9人/m是指每平方米有效空余地板面积站立的人数,人均体重按60kg计算;注2:有效空余地板面积,指客室地板总面积减去座椅垂向投影面积和投影面积前250mm内高度不低于1800mm的面积。6.2转向架6.2.1转向架的设计应充分考虑悬挂式结构的特点。走行部的性能、主要尺寸应与轨道相互匹配,并保证其相关部件在允许磨损限度内,仍能确保列车以最高允许速度安全平稳运行。6.2.2转向架结构应便于制造和检修,符合可靠性、可用性、可维护性与安全性的规定。6.2.3转向架与车体的接口应保持统一,主体结构可以互换。6.2.4转向架与车体之间应设置防脱落装置,防止转向架与车体悬挂处失效时车体坠落。6.2.5转向架零部件的安装应避免在车辆运行过程中脱落危及运行安全,其安装方式以及结构强度应充分考虑其安全可靠性,同时应加设防脱落装置。6.2.6走行轮和导向轮宜使用实心橡胶轮,使用寿命不应低于8万公里或1年(以先到限的为准)。6.2.7转向架组装完成后应进行加载试验和跑合试验,对转向架的组装质量进行检查。6.2.8转向架的动力学性能应通过计算和试验证明。6.2.9构架宜采用钢板焊接结构,其材料应具有良好的可焊性、耐大气腐蚀性,构架设计使用寿命不应低于30年。6.2.10构架的强度应通过计算或试验证明,结构强度试验可参照TB/T3549.1的要求,应根据其结构特点和原理进行受力分析,进而确定试验的加载部位及载荷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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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牵引系统应采用变频调压的交流传动系统。 6.4.2各牵引系统单元输出特性,应符合车辆正常运行能力和故障运行能力的要求。 6.4.3当多台牵引电动机由一个变流器并联供电时,其额定功率应考虑因橡胶轮胎轮径差和电动机特 性引起的负荷分配不均以及在运行时轴重转移的影响。 6.4.4牵引电机应符合GB/T25123.2或GB/T25123.4的规定,电气设备应符合GB/T21413的规定, 电子设备应符合GB/T25119的规定,电力变流器应符合GB/T25122.1的规定,受流器应符合GB/T32589 的规定。
6.4.1牵引系统应采用变频调压的交流传动系统。 6.4.2 各牵引系统单元输出特性,应符合车辆正常运行能力和故障运行能力的要求。 6.4.3当多台牵引电动机由一个变流器并联供电时,其额定功率应考虑因橡胶轮胎轮径差和! 性引起的负荷分配不均以及在运行时轴重转移的影响。
公路T梁预制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DB23/T333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