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188-2007 镇规划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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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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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188-2007 镇规划标准.pdf

镇规划标准 Standard for planning of tow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主*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7年5月1日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某河河南路拓宽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7年1月16日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308号文件的通知要求,标准*制 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 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3.镇村体系和人 口预测;4.用地分类和计算;5.规划建设用地标准:6.居住用 地规划;7.公共设施用地规划;8.生产设施和仓储用地规划; 9.道路交通规划;10.公用工程设施规划;11.防灾减灾规划: 12.环境规划;13.历史文化保护规划;14.规划制图。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在原标准9章的基础上增设了术 语、防灾减灾规划、环境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和规划制图等 5章;重点调整了镇村体系和规模分级、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 共设施项目配置;公用工程设施规划中增加了燃气工程、供热工 程、工程管线综合等3节;并对原有其他各章也作了补充修改。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单 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主*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西直门外车 公庄大街19号,****:100044)。 本标准叁*单位、天津市城市规划设社研究院

大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吉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浙江东华城镇规划建筑设计公司 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宁夏自治区小城镇协会

...·1 总则· *** ·2 术语· **** .3 镇村体系和人口预测· ···· .3 3.1镇村体系和规模分级· ·4 3.2规划人口预测· ··· .6 用地分类和计算· ··*· .6 4.1用地分类· +*** ....9 4.2用地计算· ·10 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10 5.1一般规定 .10 5.2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11 5.3建设用地比例· **.·12 5.4建设用地选择· ·13 h 居住用地规划· ·15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18 8 生产设施和仓储用地规划· ·20 T 道路交通规划· ·20 9.1一般规定· ·20 9.2镇区道路规划· ·22 9.3对外交通规划· .23 10 公用工程设施规划· ·23 10.1一般规定· ·23 10.2给水工程规划 ·25 10.3排水工程规划· ·***25 10.4 供电工程规划·

10.5通信工程规划 10.6燃气工程规划 。 10.7供热工程规划· 10.8 工程管线综合规划· 10.9月 用地竖向规划· 1 防灾减灾规划· 11.1一般规定· 11.2 消防规划· 11.3 2 防洪规划· 11.4 抗震防灾规划· 11.5 防风减灾规划 2 2 环境规划· 12.1一般规定· 12.2 生产污染防治规划· 12.3 环境卫生规划· 12.4环境绿化规划 一· 12.5景观规划· 3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2 2 规划制图· 附录A用地计算表· 附录B规划图例· 附录C用地名称和规划图例中英文词汇对照表· 本标准用词说明· 附:条文说明·

1.0.1为了科学地*制镇规划,加强规划建设和组织管理,创 造良好的劳动和生活条件,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 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县级人民*府驻地以外的镇规划,乡 规划可按本标准执行。 1.0.3*制镇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

镇人民*府行*的地域。

2.0.4村庄village

2.0.5县域城镇体系

县级人民*府行*地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中 联系的城、镇(乡)群体

2.0.6镇域镇村体系

镇人民*府行*地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中有机联 系的镇区和村庄群体。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中的各分区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 中发挥中心作用的镇

2.0.9中心村keyvillage

镇域镇村体系规划中,设有兼为周围村服务的公共 的村。

或镇村体系规划中,中心村以

3.1镇村体系和规模分级 3.1.1镇域镇村体系规划应依据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中确 定的中心镇、一般镇的性质、职能和发展规模进行制定。 3.1.2镇域镇村体系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调查镇区和村庄的现状,分析其资源和环境等发展条件, 预测一、二、三产业的发展前景以及劳力和人口的流向趋势; 2落实镇区规划人口规模,划定镇区用地规划发展的控制 范围; 3根据产业发展和生活提高的要求,确定中心村和基层村, 结合村民意愿,提出村庄的建设调整设想; 4确定镇域内主要道路交通,公用工程设施、公共服务设 施以及生态环境、历史文化保护、防灾减灾防疫系统。 3.1.3镇区和村庄的规划规模应按人口数量划分为特大、大、 中、小型四级。 在进行镇区和村庄规划时,应以规划期末常住人口的数量按 表3.1.3的分级确定级别。

表3.1.3规划规模分级(人)

镇域总人口应为其行*地域内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应 寄住人口数之和,其发展预测宜按下式计算:

Q=Q(1+K)"+P

式中Q一一总人口预测数(人); Q一一总人口现状数(人); K一一规划期内人口的自然增长率(%); P一规划期内人口的机械增长数(人); n一一规划期限(年)。 3.2.2镇区人口规模应以县域城镇体系规划预测的数量为依据, 结合镇区具体情况进行核定;村庄人口规模应在镇域镇村体系规 划中进行预测。

社会生活的性质进行分类。镇区规划期内的人口分类预测, 表3.2.3的规定计算

表3.2.3镇区规划期内人口分类预测

按劳力转化因索对镇域所辖地域范围的土地和劳力进行平衡,预 测规划期内劳力的数量,分析镇区类型、发展水平、地方优势、 建设条件和*策影响以及外来人口进人情况等因素,确定镇区的 人口数量。 2根据镇区的环境条件预测人口发展规模时,宜按环境容 量因素综合分析当地的发展优势、建设条件、环境和生态状况等 因素,预测镇区人口的适宜规模。 3镇区建设项目已经落实、规划期内人口机械增长比较稳 定的情况下,可按带眷情况估算人口发展规模;建设项自尚未落 实的情况下,可按平均增长预测人口的发展规模,

4.1.1镇用地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划分为:居住用地、公 共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厂 场用地、工程设施用地、绿地、水域和其他用地9大类、30 小类。 4.1.2镇用地的类别应采用字母与数字结合的代号,适用于规 划文件的*制和用地的统计工作。

小类。 4.1.2镇用地的类别应采用字母与数字结合的代号,适用于规 划文件的*制和用地的统计工作。

表4.1.3镇用地的分类和代号

续表4.1.3类别代号类别名称范围大类|小类以生产为目的的农林用地,如农田、菜地、E2农林用地园地、林地、苗圃、打谷场以及农业生产建筑等F3牧草和养殖用地生长各种牧草的土地及各种养殖场用地等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盘名胜区、自F4保护区然保护区等E5墓地未使用和尚不能使用的裸岩、陡坡地、沙荒E6未利用地地等军事、保安等设施用地;不包括部队家属生E7特殊用地活区等用地4.2用地计算4.2.1镇的现状和规划用地应统一按规划范围进行计算。4.2.2规划范围应为建设用地以及因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包括规划确定的预留发展、交通设施、工程设施等用地,以及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4.2.3分片布局的规划用地应分片计算用地,再进行汇总。4.2.4现状及规划用地应按平面投影面积计算,用地的计算单位应为公顷(hm²)。4.2.5用地面积计算的精确度应按制图比例尺确定。1:10000、1:25000、1:50000的图纸应取值到个位数;1:5000的图纸应取值到小数点后一位数;1:1000、1:2000的图纸应取值到小数点后两位数。4.2.6用地计算表的格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9

5.1.1建设用地应包括本标准表4.1.3用地分类中的居住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 广场用地、工程设施用地和绿地8大类用地之和。 5.1.2规划的建设用地标准应包括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建设用 地比例和建设用地选择三部分。 5.1.3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为规划范围内的建设用地面积除以 常住人口数量的平均数值。人口统计应与用地统计的范围相 一致。

5.2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5.2.1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按表5.2.1的规定分为四级。

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按表5.2.1的规定分为四级。

表5.2.1 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分

5.2.2新建镇区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按表5.2.1中第二 级确定;当地处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50178 的I、И建筑气候区时,可按第三级确定;在各建筑气候区内均 不得采用第一、四级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5.2.3对现有的镇区进行规划时,其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 在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的基础上,按表5.2.3规定的幅度进行 调整。第四级用地指标可用于I、И建筑气候区的现有镇区。

的1、江建筑气候区时,可按第三级确定:在各建筑气族区内均

规划调整幅度是指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对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的增减 数估

地多人少的边远地区的镇区,可根据所在省、自治区人 时规定的建设用地指标确定。

5.3.1镇区规划中的居住、公共设施、道路厂场、以及绿地中 的公共绿地四类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宜符合表5.3.1的规定

的公共绿地四类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宜符合表5.3.1的规定

邻近旅游区及现状绿地较多的镇区框架结构大学游泳馆钢桁架屋面施工组织设计,其公共绿地所占建 也的比例可大于所占比例的上限

5.4.1建设用地的选择应根据区位和自然条件、占地的数量和 质量、现有建筑和工程设施的拆迁和利用、交通运输条件、建设 投资和经营费用、环境质量和社会效益以及具有发展余地等因 素,经过技术经济比较,择优确定。 5.4.2建设用地宜选在生产作业区附近,并应充分利用原有用 地调整挖潜,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需要扩大用地规模 时,宜选择荒地、薄地,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和牧草地。 5.4.3建设用地宜选在水源充足,水质良好,便于排水、通风

5.4.1建设用地的选择应根据区位和自然条件、占地的 质量、现有建筑和工程设施的拆迁和利用、交通运输条件 投资和经营费用、环境质量和社会效益以及具有发展余 素,经过技术经济比较,择优确定,

姓议用地且远让工产业达丽近,开应儿力利市历 地调整挖潜,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需要扩大用地规模 时,宜选择荒地、薄地,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和牧草地。 5.4.3建设用地宜选在水源充足,水质良好,便于排水、通风 和地质条件适宜的地段。

4.4建设用地应符合下列规

1应避开河洪、海潮、山洪、泥石流、滑坡、风灾、发震 断裂等灾害影响以及生态敏感的地段; 2应避开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 胜区; 3 应避开有开采价值的地下资源和地下采空区以及文物埋 藏区。 5.4.5在不良地质地带严禁布置居住、教育、医疗及其他公众 密集活动的建设项目。因特殊需要布量本条严禁建设以外的项目 时GBT36340-2018标准下载,应避免改变原有地形、地貌和自然排水体系,并应制订整治 方客和防止引发地质灾害的具体塔施

5.4.7位于或邻近各类保护区的镇区,宜通过规划,减少对保 护区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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