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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G 127-2023 居住建筑全屋智能工程技术标准.pdf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居住建筑全屋智能工程技术标准
住宅小区市政工程施工方案Technical standard for whole house intelligence project of residentialbuildings
Technical standard for whole house intelligence project of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
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居住建筑全屋智能工程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whole house intelligence project off residentialbuildings
居住建筑全屋智能工程技术标准
居住建筑全屋智能工程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whole house intelligence project of residentialbuildings
总则 术语和缩略语. 2.1术语.. 2.2缩略语, 基本规定... 系统设计.. 4.1一般规定 4.2全屋智能等级 4.3全屋智能设备 4.4全屋网络 4.5中控网关 4.6软件平台 4.7主用分系统, 4.8配套分系统. 10 4.9全屋智能场景, 11 工程设计... 12 5.1一般规定 12 5.2管线设置 12 5.3设备设置 12 工程施工 2 调试验收. 7.1调试 15 7.2验收 15 运行维护 2 本标准用词说明 L 引用标准名录. 18 附录A商品性住房智能设备配置选择 L: 附录B保障性住房智能设备配置选择 4 附录C全屋智能场景设置 附:条文说明. ”
GeneralProvisions TermsandAbbreviations. 2.1Terms. 2. 2Abbreviations. BasicRegulations. SystemDesign. 4.1General Requirement. 4. 2Whole House Intelligence Level 4.3Whole House Intelligence Device Configuration. 4. 4Whole House Network ..... 4.5Central Control Gateway... 4.6Software Platform.. 4. 7Primary Subsystem.. 4. 8Auxiliary Subsystem... 4.9Whole House Intelligence Scenario...... ProjectDesign. 12 5.1General Requirement ...... 12 5. 2Pipeline Design... 12 5.3Device Settings... 12 ProjectConstruction.. Commissioning andAcceptance 15 7.1Commissioning· 15 7.2Acceptance.. 15 OperationandMaintenance 1b Explanation ofWordinginThisStandard. 17 ListofQuotedStandards.. 18 AppendixAConfigurationofIntelligentEquipmentinCommercialHousing 19 AppendixB Configuration of IntelligentEquipment inAffordableHousing· 22 AppendixCWholeHouseIntelligenceScenarioConfiguration Z六 Addition:Explanation ofProvisions 27
2.1.1全屋智能wholehouseintelligence
2.1.1全屋智能wholehouseintelligence 基于有线或无线网络,实现单户室内智能设备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2.1.2全屋智能系统wholehouseintelligencesystem 满足全屋智能技术要求的户内智能化系统。 2.1.3全屋智能工程wholehouseintelligenceproject 设有全屋智能系统的工程项目。 2.1.4全屋智能等级wholehouseintelligencelevel 根据全屋智能系统的智能化水平而划分的等级。 2.1.5全屋智能场景wholehouseintelligence scenario 全屋智能系统中设置的使用场景。 2.1.6智能设备smartterminal 具有智能化功能的产品,包含网络设备、交互设备、终端设备
3.0.1全屋智能工程建设与系统运行维护应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统筹规划,应包括系统设 计、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调试验收、运行维护等阶段。 3.0.2全屋智能工程的建设应遵循下列原则: 1明确全屋智能等级,并与建设目标、使用需求以及投资规模相适应: 2采用层次化、模块化的系统框架; 3采用适时和可行的智能化技术及产品; 4满足绿色、健康、低碳的居住需求; 5满足系统的兼容性、可扩展性、可维护性要求; 6满足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要求。 3.0.3全屋智能系统宜分为普及型、增强型、完备型三个等级。 3.0.4全屋智能工程中使用的设备、产品、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并应经检测 或认证合格。 3.0.5全屋智能工程建设完成后,宜进行独立验收或专项验收。 3.0.6全屋智能工程使用或运维单位宜建立全屋智能系统运行维护工作机制。 3.0.7既有居住建筑全屋智能工程建设应充分调研现状,并优先利用既有家庭基础管线网络 3.0.8全屋智能工程建设和运维,宜充分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4.1.1全屋智能工程的系统设计应确定全屋智能等级,并应配置相应智能设备和全屋智能场 景。 4.1.2全屋智能系统应能基于全屋网络、中控网关和相应软件平台,实现主用分系统和配套 系统的相应功能。
4.2.1商品性住房全屋智能工程宜根据下列原则选择全屋智能等级: 1刚需类商品性住房可为普及型或增强型; 2刚改类商品性住房可为增强型或完备型; 3改善类商品性住房可为完备型。 4.2.2保障性住房全屋智能工程宜根据下列原则选择全屋智能等级: 1公共租赁住房可为普及型; 2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为普及型或增强型; 3共有产权住房可为普及型或增强型。 4.2.3公寓及既有居住建筑全屋智能工程可选择普及型或增强型
4.3.1商品性住房全屋智能设备配置宜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4.3.1商品性住房全屋智能设备配置宜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4.3.2保障性住房全屋智能设备配置宜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4.3.3公寓及既有居住建筑全屋智能设备配置可符合附录A和附录B的规定。
4.4.1全屋网络应根据不同全屋智能等级,设置相应设备控制网络和数据传输网络。 4.4.2对应不同全屋智能等级,设备控制网络技术条件应符合表4.4.2的规定。
表4.4.2设备控制网络技术条件
4.4.3对应不同全屋智能等级,数据传输网络技术条件应符合表4.4.3的规定。
4.4.3对应不同全屋智能等级,数据传输网络技术条件应符合表4.4.3的
表4.4.3数据传输网络技术条件
4.5.1全屋智能系统应根据不同全屋智能等级,设置中控网关设备。 4.5.2对应不同全屋智能等级,中控网关技术条件应符合表4.5.2的规定
4.5.1全屋智能系统应根据不同全屋智能等级,设置中控网关设备。
表4.5.2中控网关技术条件
4.5.3 中控网关应通过有线或者无线连接方式 管理家庭所有智能设备
4.5.4中控网关应支持无互联网连接时仍可进行本地控制, 4.5.5中控网关应支持远程OTA升级。 4.5.6中控网关内嵌操作系统,宜采用国产自主可控产品
4.5.4中控网关应支持无互联网连接时仍可进行本地控制。
4.5.4中控网关应支持无互联网连接时仍可进行本地控制。 4.5.5中控网关应支持远程OTA升级。 4.5.6中控网关内嵌操作系统,宜采用国产自主可控产品
5.1 软件平台应包括中控网关所装载软件及其所连接的云平台。 .2 2 软件平台应包括操作系统、设备管理、场景管理、数据管理、安全管理、操作维护、 管理等功能模块
1应支持远程OTA升级功能,具备可升级更新能力; 2应支持远程升级或后台升级修复服务且不影响住户正常使用; 3宜采用国产自主可控操作系统。 4.6.5软件平台设备管理模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支持对全屋智能系统中的智能设备进行配网和注册; 2应支持对不同品牌的智能家电设备进行对接与管理; 3应支持通过扫、碰、靠近发现、APP扫描等手段完成设备配网; 4宜支持连接异常后自动修复; 5宜支持方便用户购买智能设备或补充生活耗材的设备商城等服务能力。 4.6.6软件平台场景管理模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支持按场景粒度同时控制多个设备的状态; 2应支持将多个设备的当前状态设定成一个场景; 3应支持按空间进行预设、新建、删除、修改等场景管理操作; 4应支持通过点击卡片、语音触发、自动按条件执行等方式运行场景; 5应支持在全屋智能系统与云侧断网情况下本地场景仍可执行:
6应支持场景同时存储在本地和云侧,且应支持本地场景自动同步至云侧; 7宜支持对用户习惯进行学习的家庭智能训练能力。 4.6.7软件平台数据管理模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支持对家庭的各类空间数据、设备数据、网络数据等进行管理; 2应支持将敏感数据在云侧、中枢、设备上进行加密存储; 3应支持将关键数据进行自动备份并在异常时能够自动使用备份数据进行恢复; 4宜支持将用户数据进行手动或自动备份并在异常时恢复至备份的数据。 4.6.8软件平台安全管理模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支持全屋智能系统数据安全保护能力; 2应具有防范被内部或外部入侵者获取的措施; 3应支持软件篡改证据收集、防篡改; 4应具有验证设备合法性的机制; 5宜具有设备与云双向认证的机制。 4.6.9软件平台操作维护模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支持对全屋智能系统进行远程配置、远程诊断、远程管理等维护管理; 2应支持远程查看设备运行信息; 3应支持远程调试的功能; 4应支持变更家庭管理员,且应支持在变更时将设备权限和数据权限更新到新用户 5宜支持异常后尝试自动修复。 4.6.10软件平台接口管理模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支持提供可供开发者二次开发或可调用的SDK开发包或开放API接口; 2宜支持与智慧物业、智慧社区、数字政务等平台进行开放对接; 3宜支持开放第三方应用及插件的安装。
4.7.1全屋智能系统应根据不同全屋智能等级,设置主用分系统。 4.7.2主用分系统应包括智慧交互子系统、全屋安防子系统和照明智控子系统, 4.7.3对应不同全屋智能等级,智慧交互子系统技术条件应符合表4.7.3的规定
表4.7.3智慧交互子系统技术条件
4.7.4对应不同全屋智能等级,全屋安防子系统技术条件应符合表4.7.4的规定
7.4 对应不同全屋智能等级十二层框剪结构住宅楼冬期施工方案,全屋安防子系统技术条件应符合表4.7.4的规定
表4.7.4全屋安防子系统技术条件
4.7.5 表4.7.5的规定
4.8.1全屋智能系统宜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性设置配套分系统及其子系统。 4.8.1配套分系统宜包括融合感知、全屋用水、全屋能耗、全屋遮阳、影音娱乐、冷暖 智能家电、家具家私等子系统
4.8.1配套分系统宜包括融合感知、全屋用水、全屋能耗、全屋遮阳、影音娱乐、冷暖新风、 智能家电、家具家私等子系统。 4.8.2融合感知子系统宜符合下列规定: 1宜配置支持检测人体存在或移动的智能人体传感器,其检测的成功率宜大于99%; 2智能人体传感器宜支持和其它设备组合出不同的逻辑判断条件。 4.8.3全屋用水子系统宜符合下列规定: 1宜支持对接前置过滤器、中央净水器、热水器、软水机等用水设备; 2可根据室内环境传感器或室外社区气象站温度支持水温自动控制; 3宜支持显示用水系统工作状态和水温。 4.8.4全屋能耗子系统宜符合下列规定: 1宜配置智能插座、智能断路器类的设备用于家庭能耗管理; 2宜具有远程控制插座、断路器的开关能力; 3宜支持家庭太阳能绿电系统,宜支持发电、储电湿喷桩加固软土地基施工质量控制施工方案,并支持发电量及碳减排统计分析; 4宜支持家庭碳账户功能,宜支持将室内能耗数据进行可视化的统一管理。
4.8.2融合感知子系统宜符合下列规定:
4.8.5全屋遮阳子系统宜符合下列规定: 1宜配置智能窗帘控制模块、开合电机、升降电机、推窗电机等设备; 2宜具备一键开关或自动调节窗帘和窗户百分比开合度的功能; 3宜支持本地或远程对普通窗帘电机或智能窗帘电机的开启、关闭、暂停的控制; 4宜支持异常天气自动关窗、定时通风、离家自动关窗等的功能。 4.8.6影音娱乐子系统宜符合下列规定: 1宜支持将智能电视与智能音箱组合成分布式立体声,声道宜支持5.1环绕声以上; 2宜支持一键开启或关闭家庭影院模式; 3宜支持与灯光、空调、窗帘等环境设备设施以及其他传感器进行联动; 4宜支持将不同活动空间设置为独立播放分区,各播放分区间宜支持独立播放不同的音乐 或共同播放相同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