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18742.2-2002 冷热水用聚丙烯管道系统 第2部分:管材.pdfICS83.140.30 G33
冷热水用聚丙烯管道系统
Polypropylenepipingsystemsforhotand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商德物流园区C4库房项目塔吊基础施工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冷热水用聚丙烯管道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以聚丙烯管材料为原料,经挤出成型的圆形横断面的聚丙烯管材(以下简称管材)的 定义、符号和缩略语、材料、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与GB/T18742.1《冷热水用聚丙烯管道系统第1部分:总则》、GB/T18742.3《冷热水用 聚丙烯管道系统第3部分:管件》一起适用于建筑物内冷热水管道系统所用的管材,包括工业及民用 冷热水、饮用水和采暖系统等。 本标准不适用于灭火系统和不使用水作为介质的系统所用的管材。
管材所用原材料应是符合GB/T18742.1要求的
GB/T 18742.22002
管材按不同的材料、使用条件级别(见GB/T18742.1)和设计压力选择对应的S值,见表1、表 表3。其他压力规格,按供需双方商定选择对应的S值,使用寿命设计应满足50年的要求
一般为灰色·其他颜色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管材的色泽应基本一致。 管材的内外表面应光滑、平整·无凹陷、气泡和其他影响性能的表面缺陷。管材不应含 管材端面应切割平整并与轴线垂直,
构的色中应垂年 球: 材的内外表面应光滑、平整,无凹陷、气泡和其他影响性能的表面缺陷。管材不应含有可见杂质, 面应切割平整并与轴线垂直。
7.4.1管材规格用管系列5、公称外径d。×公称壁厚e.表示。
7.4.1 管材规格用管系列S、公称外径d×公称壁厚e表示。 例:管系列S5、公称外径为32mm、公称壁厚为2.9mm 表示为S5d32×e2.9mm
管材管系列和规格尺寸
表4管材管系列和规格尺寸
7.4.4管材同一截面壁厚偏差应符合表5规定
5 管材的物理力学和化学性能应符合表6的规
应在管材下线48h后取样,按GB/T2918规定,在温度为(23士2)C,湿度为(50+1),条件下进 行状态调节,时间不少于24h.并在此条件下进行试验。 8.2颜色及外观检查
取400mm长管段,将一端用不透光材料封严,在管子侧面有自然光的条件下,用于掘住有光源 的管壁,从管子并口端用肉眼观察试样的内表面,看不见手遮挡光源的影子为合格。
为1mm的钢卷尺对所抽的试样逐根进行测量
按GB/T8805规定,对所抽的试样沿圆周测量壁厚的最大值和最小值·精确到i.1mm.小数点后 第二位非零数进位
7.1 试验条件中的温度、时间及静液应力按表6的规定·试验用介质为水 7.2 试验方法按GB/T6111的规定(a型封头)
8.7.1试验条件中的温度、时间及静液用应力按表6的规定、试验用介质为水
8.8熔体质量流动速率
从管材上切取足够的2mm~5mm”大小的颗粒作为试样·按长6和(GBT3582的规定运行 试验。 熔体流动速率仪应用标样进行校正,试验时·先用氮气吹扫料筒5s~10s(氮气压方为0.05M1Pa) 然后在20s内迅速将试样加人料筒进行试验
8.9 静液压状态下的热稳定性试验
CB/T18742.2—2002
按表6规定,循环控温烘箱温度允许偏差为(110)C。试验介质:内部为水,外部为空气 8.9.3试验方法 试样经状态调节后,安装在循环控温烘箱内,按GB/T6111的规定进行试验(a型封头) 8.10 卫生性能的测定按GB/T17219规定进行
8.11系统适用性试验
空气绝缘母线干线系统(空气绝缘母线槽)JBT8511-2011.pdf内压试验试样由管材和管件组合而成·其中至少应包括两种以上管件·试验方法按GB/T511 定(a型封头)。试验介质:管内外均为水
9.1产品应经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并附有合格标志方可出厂
按表9规定对管材进行尺寸分组。
表9 管材的尺寸组及公称外径范围
9.4.3在外观尺寸抽样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足够的样品,进行纵向回缩率、简支梁冲击试验和
9.4.3在外观尺寸抽样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足够的样品,进行纵向回缩率、简支梁冲 20C/1h的静液压试验。 9.4.4选择95C/22h的静液压试验时,每24h做一次;选择95C/165h静液压试验时,每 一次。
9.5.1型式检验的项目为除7.5中的静液压状态下热稳定性试验和7.7.2以外的全部技术要求。 9.5.2按本标准技术要求并按9.4.2规定对外观、尺寸进行检验,在检验合格的样品中随机抽取足够 的样品,进行不透光性、纵尚回缩率、熔体质量流动速率、静液压试验、简支梁冲击试验和系统适用性试 险中的内压试验。 一般情况下电气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每隔两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若有以下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正式生产后,若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b)产品因任何原因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外观、尺寸按表10进行判定。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判为不合格批。其他指标有一项达不到规定 时,则随机抽取双倍样品进行该项复验、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为不合格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