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JAS 020.2-2023 城乡供水一体化数字水务 第2部分:评价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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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JAS 020.2-2023 城乡供水一体化数字水务 第2部分:评价规范.pdf

城乡供水一体化数字水务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water supply—Digital water affairs Part2:Evaluationspecification

福建省标准化协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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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3315-2017标准下载T/FJAS 020. 22023

T/FJAS020.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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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导科学、合理、高效地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数字水务建设,提高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数字化建设 与运行水平,制定T/FJAS020《城乡供水一体化数字水务》,旨在为城乡供水一体化规范数字水务建 设,目前拟由2个部分构成: 一一第1部分:数据传输安全要求。目的在于为数字水务数据传输安全的技术框架的组成部分规定 安全要求。 一一第2部分:评价规范。目的在于为数字水务评价提供基本规定、评价指标与评分、评价规则。 城乡供水一体化数字水务建设及应用水平的综合评价除应符合本系列文件外,还应符合国家和行业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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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供水一体化数字水务第2部分

本文件给出了对城乡供水一体化数字水务评价的基本规定、评价指标与评分、评价规! 本文件适用于评价福建省城乡供水一体化数字水务建设及应用运行水平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数字水务digitalwateraffairs 在水资源利用的全过程中,运用先进信息技术与水务管理技术的广泛融合,推动水务管理的智慧化 3.2 城乡供水一体化Integrationof urban andruralwater supply 以区域为单元,统一规划、统筹建设,以城镇供水管网沿伸和规模化供水为主、小型集中供水为辅 的城乡供水体系,实现城乡同质同服务的供水保障模式。

表1城乡供水一体化数字水务建设及应用水平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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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城乡供水一体化数字水务建设及应用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续)

根据参评企业提交的相关资料,核查企业的实际情况,使用附录A提供的评价打分表,对企业 水一体化数字水务建设及应用水平评价指标逐项进行评价。 在对各评价指标进行评分的基础上,计算出企业城乡供水一体化数字水务建设及应用水平评价

2数字化地位评分标准

北组织按表3评分,本评价指标得分应为各评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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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数字化组织评分标准

数字化规划按表4评分,本评价指标得分应为各评价点得分之和。

4数字化规划的评分标

个评价指标,即基础设施水平、数据资源水平和 表5评分,本评价指标得分应为各评价点得分之

表5基础设施水平的评分标准

数据资源水平按表6评分,本评价指标得分应为各评价点得分之和。

数据资源水平的评分标准

表7信息安全水平的评分标准

应用建设包括4个评价指标,即主营业务数字化、管理数字化、数字化集成水平以及业务创新应用。 主营业务数字化按表8评分,本评价指标得分应为各评价点得分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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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主营业务数字化的评分标准

管理数字化按表9评分,本评价指标得分应为各评价点得分之利

表9管理数字化的评分标准

表10数字化集成水平的评分标准

表11业务创新应用的评分标准

人力资源包括2个评价指标,即数字化人才和数字化培训。 数字化人才按表12评分,本评价指标得分应为各评价点得分之和。

表12数字化人才的评分标准

安表13评分,本评价指标得分应为各评价点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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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3数字化培训的评分标准

实施效果包括2个评价指标,即社会及经济效益以及管理和创新能力提升。 社会及经济效益按表14评分,本评价指标得分应为各评价点得分之和。

表14社会及经济效益的评分标准

5对每一评价点评分,本评价指标得分应为各评价点得分之和。 表15管理和创新能力提升的评分标准

企业评价方式分为企业自我评价及第三方评价两种方式。

6.1.1企业自我评价

企业进行自我评价时,应自己组建由企业最高管理者代表参加的数字化评价小组,成员包括企业相 关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和技术骨干,必要时也可聘请外部专家,

采取第三方评价方式时,应组建不少于5人的数字化评价小组。该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专业及数字 化知识,熟悉城乡一体化业务过程。 第三方评价宜采用现场评价形式,条件具备时可采用远程评价形式。采用现场评价时,评价前评价 者应阅读参评资料,并应到参评企业现场进行调查和访谈,观看企业信息系统应用演示。采用远程评价 时,应远程操作企业的应用系统。

土建类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书T/FJAS020.2—2023

A的每一项评价指标、评价点填表打分。若出现未填写或未评价项或违反本标准的评分原则时,则该评 价者的评价应视为无效评价

6.2评价程序及综合评价得分

企业城乡供水一体化数字水务建设及应用水平综合评价,应遵循以下程序: 1) 成立数字化评价小组。 2) 1 参评企业准备并提交相关资料。 1 参评企业针对参评材料进行口头汇报、系统应用演示。 ? 4) 数字化评价小组针对参评材料进行核查。 5) 2 数字化评价小组实施评价。 6) 数字化评价小组撰写评价意见。

6.2.2综合评价得分

式中: F一一企业城乡供水一体化数字水务建设及应用水平的综合评价得分; a:一一数字化评价小组中给出有效评价的第i个评价者给出的城乡供水一体化数字水务建设及应 用水平评价总得分; n一一数字化评价小组中给出有效评价的评价者人数。

企业城乡供水一体化数字水务建设及应用水平等级应依据综合评价得分按表16确定。

乡供水一体化数字水务建设及应用水平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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