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1T 1832.5-2023 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 第5部分 钢结构工程.pdfConstruction process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art 5: steel structure engineering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合发布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编部门: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 北京城建十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部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施行日期:2023年07月01日
沈阳机场扩建钢结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DB11/T1832.5
DB11/T:1832
1.0.1为加强建筑钢结构工程施工管理,规范工艺做法,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地区建筑工程的单层、多层、高层以及空间网格结构、索膜结构等 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1.0.3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工艺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
1.0.1为加强建筑钢结构工程施工管理,规范工艺做法,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地区建筑工程的单层、多层、高层以及空间网格结构、索膜结构等 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1.0.3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工艺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
2.0.1钢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 2.0.2钢结构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超过一定 规模的钢结构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应组织专家论证。 2.0.3钢结构工程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应明确施工工艺、安全防护措施、绿色施工、 环境保护等专项措施。 2.0.4钢结构工程深化设计应考虑工程特点、工厂制造、构件运输、现场安装、专业技术要 求、质量标准等内容进行。深化设计文件应经原结构设计单位确认后方可实施。 2.0.5钢结构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时,应使用有效计量器具,各专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 统一计量标准。
环境保护等专项指施 2.0.4钢结构工程深化设计应考虑工程特点、工厂制造、构件运输、现场安装、专业技术要 求、质量标准等内容进行。深化设计文件应经原结构设计单位确认后方可实施。 2.0.5钢结构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时,应使用有效计量器具,各专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 统一计量标准。 2.0.6钢结构施工用的专用机具和工具,应满足施工要求,且应在鉴定合格有效期内。 2.0.7钢结构施工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质量过程控制: 1原材料及成品应进行进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原材料及构件,应按规定进行 复验,见证取样、送样; 2钢结构工程施工前应按要求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编制焊接工艺文件; 3各工序应按施工工艺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实行工序检验: 4相关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进行质量验收。 2.0.8施工现场施工质量检查记录资料完整、数据齐全、真实有效。 2.0.9项目部组织机构及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健全,各项制度完善。 2.0.10严格遵循现行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 2.0.11所有进场材料质保资料齐全,具有可追溯性,各种材料、工艺、工序必须自检合格方 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2.0.12本规程未涉及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结构,首次使用时应进行专项论证。 2.0.13安装人员应持证上岗。
2.0.6钢结构施工用的专用机具和工具,应满足施工要求,
应认真执行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高空作业人员应进行体格检查并持证上岗; 了 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备:
4高处作业现场应按标准要求设置安全警戒区、悬挂明显警戒标志,并有专人监 护。应设置高空作业水平安全网。高空作业的安全措施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危机人身安 全时,应停止作业; 5危险作业区域应悬挂醒目安全标识牌。 6高空作业人员应佩带好安全帽、安全带和工具袋,并对工作防护用品进行逐一检 查; 7不得在5级及以上风力下进行安装,雨天、雪天进行高空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 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对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方可工作; 8起重机不得超载吊装; 9用电设备,应采取漏电保护措施,防止触电
3.1.1钢结构制作使用的钢材、焊接材料、涂装材料、焊钉和紧固件等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 文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3.1.2需复验的钢结构材料,应进行现场取样、送样、复验,应复验合格后使用。 3.1.3用于焊接、切割的气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3.1.4焊条、焊剂、或焊丝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焊接材料应集中管理,建立专 用仓库,库内应干燥、通风良好,焊接材料使用前应进行烘干处理。 3.1.5用于栓钉焊的焊钉,其表面不得有影响使用的裂纹、条痕、凹痕和毛刺等缺陷。 3.1.6螺栓应在干燥通风的室内存放。高强度螺栓的检验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结构 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的规定,不得使用锈蚀、沾污、受潮、碰伤和混批的高 强度螺栓。 3.1.7涂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存放在专门的仓库内,不得使用过期、变质、结块失效的涂
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的规定,不得使用锈蚀、沾污、受潮、碰伤和混批的高 强度螺栓。 3.1.7涂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存放在专门的仓库内,不得使用过期、变质、结块失效的涂 料。
3.1.8钢材余料应将原钢材的牌号、规格、批号移植到余料表面上,并应根据钢材牌号 格分类管理。牌号不清的钢材余料经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牌号标识清楚但批号不清 材余料不得用于钢结构的主要受力构件
3.2.1起重运输设备宜配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半龙门吊、平板过跨车、叉车、运转 车等。 3.2.2钢结构加工设备宜配备火焰切割机、激光切割机、等离子切割机、相贯线切割机、 力机、剪板机、折弯机、型弯机、滚剪倒角机、卷板机、平板机、H型钢组立机、箱型组 立机、翼缘矫正机、矫直机等。 3.2.3机加工设备宜配备刨边机、车床、数控三维钻床、摇臂钻床、磁力钻、端面铣床、针 口机、镗床、刨床、型钢带锯床等。 3.2.4焊接设备宜配备直流焊机、交流焊机、CO2焊机、埋弧焊机、栓钉焊机、焊接机器 人、焊条烘干箱、焊剂烘干箱、焊接滚轮架、烟尘吸附器、空气压缩机等。 3.2.5检测设备宜配备超声波探伤仪、焊缝检验尺、磁粉探伤仪、数字温度仪、漆膜测厚 仪、数字钳形电流表、温湿度仪、游标卡尺、钢卷尺、弯尺、直尺、塞尺、全站仪、水准 仪、经纬仪等。 3.2.6除锈涂装设备宜配备抛丸机、无气喷涂机、空气压缩机、喷漆房等。
3.3.1钢结构制作详图深化设计文件已经原设计单位确认。 3.3.2制作工艺、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等编制完成并经审核批准。 3.3.3各种工艺评定试验及工艺性能试验完成。 3.3.4材料经检验复验合格。 3.3.5各种机械设备调试验收合格。 3.3.6使用的计量器具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3.7操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了岗前培训并考试合格,完成技术交底,特殊工种应取得相应 资格的上岗证书。
吉构制作宜按照图3.4.1规定的工艺流程进行操作
图3.4.1钢结构制作工艺流程
1钢结构深化设计应满足钢结构施工构造、施工工艺、构件运输、吊装等有关技术要 水; 2钢结构施工深化设计图应包括图纸目录、深化设计总说明、关键节点构造、焊缝通 图、构件布置图、构件清单、构件详图和零件图等内容; 3钢结构制作详图应根据施工图进行深化,并应经设计单位审核确认。 3.4.3钢结构制作的放样、号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号料前应检查原材料的质量,不同规格、不同材质的零件应分别号料,并应依据先 大后小的原则依次号料; 2样板样杆上应写明加工号、构件编号、规格,同时标注上孔直径、工作线、弯曲线 等各种加工符号; 3放样和号料应预留焊接收缩量及切割、端铣等需要的加工余量; 4剪切加工宜每边加3mm~4mm的端铣余量,火焰切割加工宜每边加4mm~5mm的端 铣余量; 5切割缝余量根据板厚、割嘴型号和切割工艺确定; 6焊接收缩量根据构件的结构特点由工艺设计人员给出; 7主要受力构件和需要弯曲的构件,在号料时应按工艺规定的方向取料,弯曲件的外 侧不应有样冲点和伤痕缺陷; 8号料应有利于切割和保证零件质量; 9号料后的剩余材料应进行余料标识,包括余料编号、规格、材质及炉批号等。 3.4.4钢结构制作的切割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下料划线后的钢材,应按其所需的形状和尺寸进行下料切割; 2切割时应按下列要点进行: 1)当一张钢板上排列许多个零件并有几条相交的切割线时,应预先安排好合理的切害 程序后再进行切割: 2)材料剪切后的弯曲变形,应进行矫正;切割面粗糙或带有毛刺,应修磨光洁; 3)切割过程中,切口附近发生挤压和弯曲时,重要的结构件和焊缝的接口位置,应来 用铣、刨或砂轮磨削等方法处理。 3机械切割时应按下列要点进行: 1)型钢应进行校直后方可进行锯切; 2)宜采用数控带锯床进行锯切,无数控带锯床时,单件锯切的构件,先划出号料线, 然后对线锯切:成批加工的构件,可预先安装定位挡板进行加工:
表3.4.4火焰切割工艺参数
5等离子切割时应按下列要点进行:
1)应根据不同切割板厚选择适当的工作气体流量; 2)应选择合适的电极内缩量,电极到割嘴端面的距离宜取8mm~11mm; 3)应选择合适的割嘴高度,割嘴端面到被割工件表面的距离,宜为4mm~10mm; 4)宜在保证切割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切割速度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实施手册,减少被割工件的变形量和割缝 区的热影响区域,避免黏渣增加。 3.4.5钢结构制作的矫正和成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3.4.6钢结构制作的边缘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3.4.6钢结构制作的边缘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2火焰切割的零件当需要消除影响区进行边缘加工时,加工余量应不小于2mm; 3机械加工边缘应把表面的缺陷清除掉,深度不得小于2mm,加工后表面不应有损伤 和裂缝,在进行打磨加工时,磨削的痕迹应当顺着边缘; 4 碳素结构钢的零件边缘,在手工切割后表面应进行处理,不平度不得超过1mm; 5构件端部支承边要求刨平顶紧或构件端部截面精度要求较高的应进行刨边或铣边; 6施工图有特殊要求的火焰切割边缘应进行刨边,板材或型钢的剪切边缘可不刨边; 7零件边缘进行切割之后,其切割表面的平面度应不大于1mm,应无毛刺等缺陷: 8柱端铣平顶紧接触面应有75%以上的面积紧贴,用0.3mm塞尺检查,其塞入面积不 得大于25%,边缘间隙也不应大于0.5mm; 9应根据构件材料和加工要求合理选择铣刀和铣削量; 10构件的端部加工应在矫正合格后进行; 11应根据构件的形式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铣平端与轴线垂直。
3.4.7钢结构构件制孔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于普通螺栓、半圆头铆钉、自攻螺丝等连接的孔可采用钻孔、铣孔、冲孔、铰孔 等制作方法,对直径较大或长形孔也可采用火焰切割制孔; 2构件制孔优先采用钻孔,厚度在5mm以下的普通结构钢允许冲孔,次要结构厚度小 于12mm允许采用冲孔。在冲切孔上不得随意施焊,除非证明材料在冲切后,仍保留有 相当韧性,则可焊接施工。宜在需要所冲的孔上再钻大时,则冲孔应比指定的直径小 3mm; 3钻孔前应磨好钻头,并应合理地选择切削余量; 4制成的螺栓孔,应为正圆柱形,并垂直于所在位置的钢材表面,倾斜度应小于 1/20,其孔周边应无毛刺、破裂、喇叭口或凹凸的痕迹,切削应清除干净; 5精制或铰制成的螺栓孔直径和螺栓杆直径相同,采用配钻或组装后铰孔,孔应具有 H12的精度,孔壁表面粗糙度Ra不应大于12.5口m; 6.利用钻床进行多层板钻孔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止窜动措施。
3.4.8钢结构摩擦面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加工,可采用喷砂、抛丸和砂轮机打磨等方法,砂轮机打 磨方向应与构件受力方向垂直,且打磨范围不得小于螺栓孔直径的4倍; 2经处理的摩擦面应采取防油污和损伤保护措施: 3制作厂和安装单位应分别按钢结构制造批进行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制作批可按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高强度螺栓用量划分,每50000个高强度螺栓用量的钢结构为一 批,不足50000个高强度螺栓用量的钢结构也应划为一批。选用两种及两种以上及有涂层
3制作厂和安装单位应分别按钢结构制造批进行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制作批可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高强度螺栓用量划分小区庭院内绿化施工组织设计,每50000个高强度螺栓用量的钢结构为 批,不足50000个高强度螺栓用量的钢结构也应划为一批。选用两种及两种以上及有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