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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2002).pdfCECS102:2002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材
Buildingswithgabledframes
DBJ46-042-2017 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室内装修设计标准2003北 京 第1页
2003北 京 第1页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水力控制阀应用设计规程
CECS102:2002
主编部门: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委员会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批准部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施行日期:2003年3月1日
2003北京 第2页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01)建标协字第45号《关于印发中国工程建 设标准化协会2001年第二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对原规程进行 了修订。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98 自1998年批准发布以来,显著推动了我国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的发展。目前, 此种结构作为我国建筑钢结构中应用最广泛的类型之一,已积累了较多的工程经验 司时,在工程实践中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对原规程进行修改和补充之处。此外,在此 期间相关的建筑结构国家标准普遍进行了修订,涉及本规程者也需相应修改。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调整本规程的适用范围(吊车吨位);2.调整结 构重要性系数;3.补充结构抗震验算规定;4.调整钢材设计指标;5.调整屋面活 荷载标准值;6.补充标条风荷载体型系数的规定;7.调整结构刚度指标;8.补充 支撑布置要求;9.完善刚架结构计算规定;10.补充標条设计规定;11.补充隅撑 设计规定;12.修改标条在负风压下的计算规定:13.补充柱脚锚栓抗拔验算规定 14.增加钢板T型连接单面焊的规定;15.完善高强度螺栓连接设计的规定;16.删 除结构构件制作的具体规定;17.补充结构工程安装允许偏差等。 根据国家计委[1986]1649号文《关于请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负责组织推 荐性工程建设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批准协会标准《门式刚架轻型房屋 钢结构技术规程》2002年修订版,编号为CECS102:2002,推荐给工程设计、施工、 使用单位采用。自本规程施行之日起,原规程CECS102:98废止。 本规程第3.1.3条第3.2.1、3.2.2、3.2.3、3.2.4条,第3.3.2条(黑体字 部分),第7.2.9条(黑体字部分)、第7。2.19条,第8.1.4条,第8.2.5条(黑 体字部分)建议列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其余为推荐性条文。 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轻型钢结构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由中国建 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北京车公庄大街19号,邮编:100044)负责解释。在使用中如 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径寄解释单位。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委员会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参编单位:上海美建钢结构有限公司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同济大学 清华大学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华特建筑设计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蔡益燕陈绍蕃沈祖炎李少甫丁芸孙 余洲亮魏潮文孙晓彦张跃峰申林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2002年11月20日
7.1焊 接 42 7.2 2节点设计 44 制作和安装 .50 8.1 制作 50 8.2 安 装 .50 9 隔热和涂装.. ...56 9.1 隔 热 56 9.2 涂 装 .56 附录A 风荷载计算 附录B 1 斜卷边Z星冷弯型钢的截面特性.. ..64 附录C 卷边槽形冷弯型钢的截面特性... 附录D 楔形梁在刚架平面内的换算长度系数 .71 附录E檀条在风吸力作用下的稳定计算.. .77 附录F单面角焊缝的技术要求. .82 本规程用词说明 83
7.1焊 接 42 7.2 节点设计 44 Y 制作和安装 .50 8.1 制作 50 8.2 安 装 50 9 隔热和涂装.. 9.1 隔 热 .56 9.2 装 .56 附录A :风荷载计算 附录B 1 斜卷边Z星冷弯型钢的截面特性.. 附录C卷边槽形冷弯型钢的截面特性.. 附录D楔形梁在刚架平面内的换算长度系数 附录E檀条在风吸力作用下的稳定计算. 附录F单面角焊缝的技术要求..…. ..82 本规程用词说明 83
1.0.1为了适应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的发展,促进其合理的设计、制作和安装, 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主要承重结构为单跨或多跨实腹门式刚架、具有轻型屋盖和轻 型外墙、无桥式吊车或有起重量不大于20t的A1~A5工作级另晰式吊车或3t悬 挂式起重机的单层房屋钢结构的设计、制作和安装。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的外墙亦可采用砌体,此时应符合本规程第4.4.3条的规定 本规程不适用于强侵蚀介质环境中的房屋。 1.0.3本规程遵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规定的 原则,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GB/T50083、《建筑结 构荷载规范》GB5000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205等的一般规定,立足于我国轻型房屋钢结构设计和施工的具体条件编 制而成。 1.0.4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的设计、制限安装和防护要求,本规程未作规定者 均应按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2.1.1孔口opening
在建筑的外包面(墙面和屋面)上未设置永久性有效封闭装置的部分。 1.2 1 开式建筑openingbuilding
外墙面至少有80%散开的建筑。
受外部正风压力的墙面上孔口总面积超过该建筑物其余外包面(墙面和屋面 孔口面积的总和,并超过该墙毛面积的5%,且建筑物其余外包面的开孔率不超 %的建筑
在所封闭的空间中无符合部分封闭式建筑或开式建筑定义的那类孔口的
2.1.6端区endZone
定风荷载体型系数时取用的承受风荷载
2.2.1作用和作用效应
F一一集中荷载; H一一刚架拄顶等效水平力; M一一弯矩; M'一一垂直荷载引起的模条下翼缘侧向弯矩; M一一工字形截面两翼缘所承担的弯矩; M一一构件大头的弯矩设计值; M"一一忽略弹性支座影响的自由翼缘侧向弯矩; N一一 轴心力; NE一一欧拉临界力; N。一一构件小头的轴向压力设计值; P一一高强度螺栓的预拉力; P 一一中间柱(即摇摆柱)承受的荷载; P,一一边柱承受的荷载; R一一支座反力; u一一刚架柱顶的水平侧移; V一一剪力; Vd一一 腹板受剪板幅考虑屈曲后强度的抗剪承载力设计值; 利用拉力场时腹板的屈曲剪应力。
T 一钢材抗拉、抗压、抗弯强度设计值; f一一钢材屈服强度; fv 钢材抗剪强度设计值; fN 腹板屈曲后抗剪强度设计值,
A 一截面毛面积:有效受风面积
d 加劲肋间距;螺栓间距; B一一建筑宽度; bs一一子板件宽度; d。、d一一分别为构件小头和大头的截面高度; éw、é一一分别为螺栓中心至腹板和翼缘边缘的距离; H一一屋面至地面的平均高度; h一一刚架柱高度; hw一一腹板高度; hc一一腹板受压区高度; h。一一截面全部受压时的腹板有效高度; ha、he2—一分别为腹板受压区上、下有效截面的高度; I,、Ic一一分别为横梁和柱的平均截面惯性矩; I。一一截面等效惯性矩; I、1,一一分别为左、右两柱的截面惯性矩; L一一刚架跨度; z一一自由翼缘的计算长度; S一一纵向柱距;斜梁长度; w一一腹板厚度; W一一截面最大受压纤维的截面模量; W。一一有效截面最大受压纤维的截面模量; Wa一一构件大头有效截面最大受压纤维的截面模量; We一一有效净截面最大受压纤维的截面模量; Z一一用于计算风荷载的边缘带宽度。
2.2.4计算系数及其它
K,一一受剪板件的凸曲系数; K。一一受弯板件的凸曲系数; α一一屋面坡角; β一一等效弯矩系数; Y一一变截面构件的楔率; YR一一抗力分项系数; n一一放大系数;考虑自由翼缘弹性支承影响的修正系数; p一一与板件受弯、受压有关的参数; w一一与板件受剪有关的参数; 5.一一刚架柱与刚架梁的线刚度比值; p一一有效宽度系数; 一一梁的整体稳定系数; hy—一 均匀弯曲楔形受弯构件的整体稳定系数,
3.1.1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设计应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 法,按分项系数设计表达式进行计算。 3.1.2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的承重构件,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 限状态进行设计。 3.1.3当结构构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 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采用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计算,并符合下列要求:
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时,结构承重性系数取不小于1.0;当设计使用 年限为25年时,取不小于0.95; S一一不考虑地震作用时,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R一一结构构件承载力的设计值。 .1.4在抗震设防地区,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 计规范》GB50011进行抗震验算,并符合下列要求:
式中SE一一考虑多遇地震作用时,荷载和地震作用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YRE一—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当由抗震控制结构设计时,尚应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表3.1.5 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yp
3.1.5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应按表3.1.5的规定采用: 3.1.6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的地震作用效应可采用底部剪力法分析确定。抗震 验算时,结构的阻尼比可取0.05。 3.1.7当结构构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 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采用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计算变形,并符合本规程3.4节 的要求。
性应按有效截面计算,变形和各种稳定系数均可按毛截面计算
3.2.1结构自重、施工或检修集中荷载、屋面雪荷载荷载、积灰荷载和吊车荷载纳雍县红旗水库片区烟水配套工程三标段施工组织设计,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采用。悬挂荷载应按实际情 况取用。
3.2.1结构自重、施工或检修集中荷载、屋面雪荷载荷载、积灰荷载和吊车荷载,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采用。悬挂荷载应按实际情 况取用。 3.2.2当采用压型钢板轻型屋面时,屋面竖向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按水平投影面积 计算)应取0.5KN/m。 注:对受荷水平投影面积大于60m2刚架构件,屋面坚向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可取下小于 0.3KN/m²。 3.2.3垂直于建筑物表面的风荷载标准值,应按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计算。 3.2.4地震作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坑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计算。 3.2.5荷载效应组合应符合下列原则: 1屋面均布活荷载不与雪荷载同时考虑,应取两者中的较大值: 2积灰荷载与雪荷载或屋面均布活荷载中的较大值同时考虑; 3施工或检修集中荷载不与屋面材料或標条自重以外的其它荷载同时考虑; 4多台吊车的组合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
3.2.2当采用压型钢板轻型屋面时,屋面竖向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按水平 计算)应取0.5KN/m。 注:对受荷水平投影面积大于60m2刚架构件,屋面坚向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可 0.3KN /m
3.2.3垂直于建筑物表面的风荷载标准值,应按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计算
? 屋面均布活荷载不与雪荷载同时考虑,应取两者中的较大值; 2积灰荷载与雪荷载或屋面均布活荷载中的较大值同时考虑; 3施工或检修集中荷载不与屋面材料或檸条自重以外的其它荷载同时考虑; 4多台吊车的组合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 5风荷载不与地震作用同时考虑。
1用于承重的冷弯薄壁型钢、轻型热轧型钢和钢板,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碳 素结构钢》GB/T700规定的Q235钢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规定的 Q345钢。 2门式刚架、吊车梁和焊接的標条、墙梁等构件宜采用Q235B或Q345A及以上 等级的钢。非焊接的標条和墙梁等构件可采用Q235A钢。 当有根据时,门式刚架、標条和墙梁可采用其它牌号的钢制作。 3门式刚架轻型房屋的擦条和墙梁,宜选用本规程附录B规定的斜卷边之形冷 弯型钢或附录C规定的卷边槽形冷弯型钢。
330kV变电站施工组织设计家标准《碳素钢埋孤焊用焊剂》GB/T5293和《低合金钢理孤焊用焊剂》GB/T12470 中相关的规定。 2 焊缝质量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
主:1 A级螺栓用于d≤24mm和1≤10d或1≤50mm(按较小值)的螺栓;B级螺栓
用于d>24mm和1>10d或1>150mm(按较小值)的螺栓。d为公称直径,1为螺 杆公称长度。 A、B螺栓孔的精度和孔壁表面粗糙度,C级螺栓孔的允许偏差和孔壁表面粗糙度 均应符合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