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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实验大楼工程施工测量方案.doc主楼:基础为平板筏基,埋深-10. 75m, C15混凝土垫层l00mm厚,底板1500mm厚。1层、2层、3层外轴线尺寸为41.16×43.96m, 4至16层外轴线尺寸为41.16×35.90m,内设四部电梯,两座楼梯。
裙房即地下环形车道,为旋转式坡道分上下层,共两座,坡度为i=9.12%,旋转外墙外半径10.46m,内墙内半径为5.74m,底板厚250mm,顶板厚250mm,墙厚260mm,出口设防倒塌棚架。
GB 50205-2020《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2020.8.1实施.pdf2.控制点的布置及施测
2.1 从场地的实际情况看,场地四周离建筑物在10m以上,故对布设控制点无影响。由于汽车坡道后期施工(待主体结构完工后)、南侧场地做临设及材料堆放用,所以南北向控制点集中布设在北侧原有混凝土地面上,南侧只布设远向复核控制点,施工场地不受影响,东西向控制点布设在西侧,东侧设复核控点。
2.2 布设的控制点均引向四周永久建筑物或马路上,且要求通视,采用正倒镜分中法投测轴线时或后视时均在观测范围之内。
2.3 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和测绘院提供的红线点形成四边形进行控制。
2.4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对楼层进行网状控制,兼顾±0.000以上施工,设置控制轴线①、⑥轴,(轴用于地下)、轴(轴用于地下)及北侧汽车坡道过圆心的南北向、东西向为控制轴。
2.5 根据测绘院提供的BM1、BM2(西侧)及BM3(北侧)三点高程控制点数据(具体数据详见测绘成果资料)向建筑物四周引测固定高程控制点,东侧两个,南侧一个,距离基坑至少5m,且埋于冻土层0.5m以下。
2.6 控制点放样采用极坐标法,为便于复测,控制点的布置均成直线型。
2.7 水准点按四等水准测量要求施测。
2.8 所有控制点必须设专人保护,定期巡视,并且每月复核一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校核。
3.轴线及各控制线的放样
3.1 基础施工轴线控制,直接采用基坑外控制桩两点通视直线投测法,向基础平台投测轴线(采用三点成一线及转直角复测),再按投测控制线引放其他细部施工控制线,且每次控制轴线的放样必须独立施测两次,经校核无误后方可使用。
3.2 基础施工(即±0.000以下)采用悬吊钢尺法将标高导入护坡桩上,且基坑四周不低于四点
(每一个方向不低于一点),校核无误后方可引测其他控制标高点,必须两点以上后视且两后视点标高差在规定范围之内。
3.3 ±0.000以上施工,采用正倒镜分中法投测其他细部轴线。
3.4 ±0.000以上高程传递,采用钢尺直接丈量法,若竖直方向有突出部分,不便于拉尺时,也同样采用悬吊钢尺法。每层高度上至少设两个以上水准点,两次导人误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否则独立施测两次。每层均采用首层统一高程点向上传递,不得逐层向上丈量,且层层校核,因±0.000以上结构采用竖向与横向一次性混凝土浇筑施工,在固定的竖向钢筋上抄测结构+0.5m控制点,以供结构施工标高控制,且必须校核无误。
3.5 各层平面放出的细部轴线,特别是柱、剪力墙的控制线必须校核无误,以便检查结构浇筑质量和以后的进一步施工。
3.6 二次结构施工以原有控制轴线为准,引放其他墙体、门窗洞口尺寸。外窗洞口,采用经纬仪投测,以贯通控制线于外立面上,窗洞口标高的各层+0. 5m线控制且外立面水平弹出贯通控制线,周圈闭合,保证窗口位置正确,上下垂直,左右对称一致。
3.7 室内装饰面施工时,平面控制仍以结构施工控制线为依据,标高控制引测建筑+0. 5m标高线,要求交圈闭合,误差在限差范围内。
3.8 外墙四大角以控制轴线为准,保证四大角垂直方正,经纬仪投测上下贯通,竖向垂直线供贴砖控制校核。
3.9 外墙壁饰面施工时,以放样图为依据,以外门窗洞口、四大角上下贯通控制线为准,弹出方格网控制线(方格网大小以饰面石材尺寸而定)。
4.轴线及商程点放样程序
4.2 地下结构工程
4.3 地上结构施工
各层在竖向柱模板拆除后立即抄测建筑+0.5m水平控制线标高并报验,以便检查浇筑后质量及下一步施工。
4.4 二次结构及装修工程
5.施工时的各项限差和质量保证措施
5.1 为保证误差在允许限差以内,各种控制测量必须按《城市测量规范》(CJJ8-89)执行,操作按规范进行,各项限差必须达到下列要求:
5.1.1 控制轴线,轴线间互差:
>20m 1/7000 (相对误差);
≤20m ±3对于轴线小于±3mm。
5.1.2 各种结构控制线相对于轴线≤±3mm。
5.1.3 标高小于士5mm。
5.1.4 垂直度层高成8mm,全高1/1000且不大于 3mm。
5.2 放样工作按下述要求进行:
5.2.1 仪器各项限差符合同级别仪器限差要求。
5.2.2 钢尺量距时,对悬空和倾斜测量应在满足限差要求的情况下考虑垂曲及倾斜改正。
5.2.3 标高抄测时,采取独立施测两次法,其限差为±3mm,所有抄测应以水准点为后视。
5.2.4 垂直度观测:若采取吊垂球时应在无风的情况下,如有风而不得不采取吊垂球时,可将垂球置于水桶内。
5.3 细部放样应遵循下列原则:
5.3.1 用于细部测量的控制点或线必须经过检验。
5.3.2 细部测量坚持由整体到局部的原则。
5.3.3 有方格网的必须校正对角线。
5.3.4 方向控制尽量使用距离较长的点。
5.3.5 所有结构控制线必须清楚明确。
6.竣工测量与变形观测
6.1 建筑物自身的沉降观测
6.1.1 应设计要求,本建筑物做沉降观测,要求在整个施工期间至沉降基本稳定止进行观测。
(1)沉降观测的目的:
1)检查施工对邻近建筑物安全的影响;
2)检查工程设计、施工是否符合预期要求;
3)为有关地基基础及结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经济等反馈信息。
(2)沉降观测的基本内容:
1)施工对邻近建筑物影响的观测;
3)地基分层与邻近地面的沉降观测;
4)建筑物本身的沉降观测。
6.1.3 沉降观测点设置:在主楼平面四角及每边中点各一个,平面中心设一个,地下室平面四角各设一个;用于沉降观测的水准点必须设在便于保护的地方。
6.1.4 当浇筑基础垫层混凝土时,在垫层平面位置埋设临时观测点,待稳固后及时进行观测。
6.1.5 待基础结构施工完工后将原临时观测点移至该底板上埋设,并及时进行观测。
6.1.6 直到±0.000时按平面布置位置埋设永久性观测点,每施工一层,附测一次,直至竣工。
6.1.7 沉降观测操作要点、工程竣工后观测次数沉降观测的操作要求,是“三固定”:a.仪器固定,包括三脚架、水准尺;b.人员固定,尤其是主要观测人员;c.观测的线路固定,包括镜位、观测次序。
工程竣工后观测次数:第一年4次,第二年2次,第三年以后每年1次,直至下沉稳定(由沉降与时间的关系曲线判定)为止,一般为五年。
6.1.8 观测资料及时整理,并与土建专业技术人员一同分析成果。
具体详见《沉降观测施工》
6.2 护坡桩的位移观测
6.2.1 在基坑开挖后,在护坡桩顶帽梁上布设变形点(变形点间隔l0m左右),并在护坡桩基坑一侧500mm左右设置平行控制点线(即一点为置仪点,一点为后视点),用经纬仪视准线法,以各变形点的角度变化为依据进行观测,判别其变形位移量。
6.2.2 基坑外观测用点必须设于永久性固定位置,且应深埋于冻土层下0.5m。
6.2.3 变形点观测频率为每月三次,雨雪后加测一次,直至地下工程完工为止。
6.2.4 做好变形观测数据资料的整理,及时分析和处理成果。
7.测量复核措施及资料的整改
7.1 控制测量的复核措施按二、三的叙述中进行。
7.2 细部放样采用不同人员、不同仪器或钢尺进行,条件不允许的可独立施测两次。
7.3 外业记录采用统一格式,装订成册,回到内业及时整理并填写有关表格,并由不同人员将原始记录及有关表格进行复核,对于特殊测量要有技术总结和相关说明。
7.4 有高差作业或重大项目的要报请相关部门或上级单位复核并认可。
7.5 对各层放样轴线间距离等采用红外测距仪校核,达到准确无误。
施工测量技术资料主要包括:
(1)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红线桩坐标及水准点通知单;
(3)工程定位图(总平面、首层建筑平面、基础平面、建筑场地原始地形图);
(4)设计变更文件及图纸;
(5)现场平面控制网与水准点成果表及验收单;
DLT1501-2016 数字化继电保护试验装置技术条件(7)必要的测量原始记录;
(8)竣工验收资料、竣工图;
(9)沉降变形观测资料。
8.施工测量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8.1 主要仪器的配备情况
JB/T 20108-2022 药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pdf8.2 施工测量管理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