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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维复合砂浆和活性粉末混凝土薄层喷涂施工技术规程.doc纤维砂浆喷涂机应采用螺杆式砂浆喷涂机,能够通过螺杆匀速旋转均匀喷涂高粘稠砂浆。设备具体技术要求如表4.2.1所示。
表4.2.1 泵送装置主要设备的基本性能
4.2.2 空气压缩机
为了达到好的喷涂效果,空压机关键性能控制指标要求出气量≥2.0m3/min,功率≥5.5kW。
搅拌机应选择盘式搅拌机。为了保证单次搅拌量和均匀性云南宜良市某隧道、桥梁、路基施工组织设计,盘式搅拌机体积应满足单次搅拌量≥0.2m3。
4.3 活性粉末混凝土喷涂设备要求
4.2.1 活性粉末混凝土喷涂机
活性粉末混凝土喷涂应采用螺杆式砂浆喷涂机,能够通过螺杆匀速旋转均匀喷涂高粘稠活性粉末混凝土。设备具体技术要求如表4.2.1所示。
表4.3.1 泵送装置主要设备的基本性能
4.2.2 空气压缩机
为了达到好的喷涂效果,空压机关键性能控制指标要求出气量≥13m3/min,功率≥7.5kW。
搅拌机应选择盘式搅拌机。为了保证单次搅拌量和均匀性,盘式搅拌机体积应满足单次搅拌量≥0.2m3。
4.4.1 设备的布置应根据实际工程特点、设计要求、施工情况等合理编制施工方案,并应根据加固要求和加固构件的位置、数量,便于浆料的运输及减少设备的移动次数。
4.4.2 安装喷涂设备系统的场地应坚实平整,设备应安放平稳,固定牢靠,进料口和出料口应顺畅。
4.4.3 浆料拌合物的输浆管宜平直布置,弯头不宜多,弯道半径不应小于0.5m,各连接弯管夹角均不应小于90°,管路各段内径规格宜相同,并应减少接头数量,宜将接头设置于操作方便处。输浆管道的连接处应密封良好,不得漏浆滴水。
4.4.4 当输浆管穿越可能受压的交通或运输通道时,管外应设置有效的防护装置。
4.5.1 喷涂设备系统操作人员应经专业培训,严格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使用。
4.5.2配套的水源水压应稳定。
4.5.3 喷涂设备使用前应进行加水试运转,应检查设备系统和安全装置的可靠性。
5 纤维复合砂浆和活性粉末混凝土薄层加固喷涂施工
5.1.1 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和进度要求,科学合理地确定施工程序、编制施工方案。
5.1.2 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材料不应混合使用,运输、储存应防雨、防潮。5.1.3 基层防护与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预先按设计要求确定喷涂作业面,并做好非作业区域的防护措施。
2、预留洞口等部位应采取保护措施。
3、应将基层表面清洗干净,不应有污垢、灰尘等杂质。
4、砌体基层应在作业前湿润,墙体表面不应有明水。
5、应根据基层平整度及加固厚度要求确定基准,再打灰饼或冲筋。
5.1.4 制作灰饼、冲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实际平整度、垂直度决定贴灰饼的数量。
2)灰饼尺寸宜为50mm×50mm,间距不应大于1.5m,灰饼厚度应依据实际加固层厚度确定。
3)上下灰饼用吊线板找垂直,水平方向用靠尺板或拉通线找平,宜先上后下。
1)如需要冲筋,则在灰饼做好稍收水后,在上、中、下灰饼间抹冲筋。
2)用木杠将冲筋厚度搓成与灰饼相平,同时用刮尺将其两边修成斜面以便与抹灰层搓平顺。
5.1.5 浆料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械喷涂复合砂浆和活性混凝土应采用机械搅拌。
2、机械喷涂复合砂浆性能应符合本规程3.2.1条要求。
3、机械喷涂活性粉末混凝土性能应符合本规程3.3.1条要求。
5.1.6 喷涂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喷涂方式、顺序和路线,一般宜按先远后近、先上后下、先里后外施工。
3、高处喷涂需要使用脚手架时,脚手架的设计须满足工程的需要,构架结构稳定、连接节点可靠,所选定的设计参数和构配件,不得低于现行国家和行业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4、一次喷涂厚度不宜超过20mm,当超过时应分次进行,第二次喷涂应待第一次砂浆达到60%~70%凝结后进行,两次喷涂的时间间隔宜大于24h。
5、当喷涂结束或喷涂过程中需要停顿时,先停泵,后关闭气管。当喷涂作业需要从一个区间向另一个区间转移时,应关闭气管之后进行。
6、喷涂过程中应加强对成品的保护,对各部位喷溅粘附的砂浆应及时清除干净。
5.1.7 喷涂后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喷涂完成后宜在5min~10min内用刮杆等工具对喷涂面进行找平;有漏浆部位应及时喷涂或抹浆补平,并应再次对喷涂面找平。
2、喷涂过程中的落地灰应及时清理,落地灰不能再次用于喷涂施工。
4、喷涂完成后,应及时进行保湿养护,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
5.1.8 机械喷涂季节性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环境温度宜为5℃~30℃。
2、冬季机械喷涂纤维复合砂浆和活性粉末混凝土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JGJ104《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的有关规定。
3、冬期施工时,不宜浇水养护。
喷涂过程中的落地灰应及时清理,落地灰不能再次用于喷涂施工。
4、露天环境下,雨雪天、五级风及以上时不宜进行室外机械喷涂纤维复合砂浆和活性粉末混凝土施工,且凝结前不应受雨淋。
5、在高温、多风、空气干燥的季节进行室内机械喷涂纤维复合砂浆和活性粉末混凝土施工时,应对门窗进行封闭。
5.2 机械喷涂纤维复合砂浆施工
5.2.1 基层防护与处理应符合本规程第5.1.3条规定。
5.2.2 制作灰饼、冲筋应符合本规程第5.1.4条规定。
5.2.3 浆料制备应符合本规程第5.1.5条规定。
5.2.4 喷涂应符合本规程第5.1.6条规定。喷射距离和喷射角还应符合表5.2.4的规定。
表5.2.5 机械喷涂纤维复合砂浆喷射距离和喷射角
5.2.5喷涂后处理应符合本规程第5.1.7条规定。
5.3 机械喷涂活性粉末混凝土施工
5.3.1 基层防护与处理应符合本规程第5.1.3条规定。
5.3.2 制作灰饼、冲筋应符合本规程第5.1.4条规定。
5.3.3 浆料制备应符合本规程第5.1.5条规定。
5.3.4 喷涂应符合本规程第5.1.6条规定。喷射距离和喷射角还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表5.3.5 机械喷涂活性粉末混凝土喷射距离和喷射角
5.3.5喷涂后处理应符合本规程第5.1.7条规定。
6.1.1 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其它相关规范的要求。
6.1.2 材料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对材料的品种、规格、包装进行检查验收并确认,并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
2 应对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并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喷涂纤维复合砂浆和活性粉末混凝土应具备出厂合格证、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验报告。
6.1.3机械喷涂施工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
6.1.4机械喷涂纤维复合砂浆和活性粉末混凝土施工工程应对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对加固薄层的厚度进行控制。
6.2 纤维复合砂浆分项工程
6.2.1 对于原材料主控制项目,其水泥、 外加剂以及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的检查与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
6.2.2 原材料一般项目的检验与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配制纤维复合砂浆用的中砂和水的检查与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的有关规定。
2 复合砂浆用纤维应符合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逐批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
6.2.3 纤维复合砂浆施工主控项目的检验与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纤维复合砂浆配合比应由材料试验室按设计要求根据现场实用材料试配, 其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配合比设计报告。
2 加固施工用纤维复合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用于检查的强度试件应在涂抺施工地点随机抽取, 留取的试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砂浆, 取样不少于 1 次;
每一楼层、 同一配合比的砂浆, 取样不少于 1 次;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和根据实际需要留若干组同条件养护试件。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6.2.4若试块不慎丢失、漏取或受损,或对试块强度试验报告有怀疑时,应采用现场非破损或微破损检测方法检测推定纤维复合砂浆的现场强度。
检查数量:按对应现场检测方法的取样规则确定。同类型构件同时施工的作为一批次,每批次应至少检验一组。
检验方法:按对应现场检测方法的技术要求执行。
6.2.5 纤维复合砂浆应均匀连续施工,施工缝的留置和处理应按设计文件要求和施工方案的规定进行。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6.2.6 纤维复合砂浆施工完毕后应按设计文件和技术方案进行养护。
检查方法:观察【河南地标】12YD1 图形符号与技术资料,检查施工记录。
6.2.7 纤维复合砂浆终凝后,应按设计文件要求对构件的尺寸偏差进行检查,尺寸偏差限值应符合表8.5.6的规定。
检查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进行。
表6.2.7 尺寸偏差限值
6.2.8 活纤维复合砂浆终凝后应对加固层与构件界面粘结质量进行检查。锤击检测判定为空鼓结合不良的测点数不应超过总测点数的10%,且不应连续集中出现。
检查数量:每一界面,每隔100~300mm布置一个测点。
6.2.9 纤维复合砂浆施工后不应有严重外观缺陷。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进行修缮处理后应重新检查、验收。
DB23/T 3145-2022标准下载检验方法:观察、测量并检查技术处理方案和返修记录。
表6.2.9 构件严重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