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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4.民和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竞争性谈判.doc关于贵方 民和县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本签字人愿意参加谈判,提供报价表中规定的 ————————(货物名称),并证实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谈判文件第四章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3、业绩(供应商须具有同类项目实施经验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质量反馈等能表明供应商产品质量上乘、性能优越的证明资料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的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强水泥(GRC)聚苯复合板外墙内保温_技术交底卡.docx4、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其它文件和资料(彩页或技术白皮书)。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谈判。
6、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体):
: : 邮编:
致:民和县政府采购中心
很荣幸能参与上述项目的谈判。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若成交,我方将按照谈判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需方签订供货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在整个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3、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币(元)
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可按所投包增加行)。
2.报价为总价。包括产品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系统集成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3.“生产厂家及规格型号”要求供应商填写主要产品生产厂家及型号,可多填。
3.“交货期”是指产品能够交付使用的具体时间(日历日)。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币(元 )
注:本表应依照采购一览表中的产品序号按顺序逐项填写,不得遗漏。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八)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注:供应商应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第五章),逐条说明所提供设备已对谈判文件的技术要求做出的响应,并说明与谈判文件要求有无偏离,附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九)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注:供应商应对照谈判文件商务要求(第五章),逐条说明对谈判文件的商务要求做出的响应,并说明与谈判文件要求有无偏离,附相关证明材料。如无偏离,此表可不填。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十)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致: (采购单位)
我方参与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的第 合同包服务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1.详细供货时间及服务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盖章):
说明:以上服务承诺为供应商必须应答的内容,但不仅限于以上条款要求。
日期: 年 月 日
(十一)最终报价确定表
报价确定表( )
项目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金额(币):
采购单位(甲方): (盖章)
成交供应商(乙方): (盖章)
谈判日期:
采 购 单 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 应 商(以下简称乙方):
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2.谈判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
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3.成交通知书(交采购人);
4.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合同标的及金额 单位:元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币
(大写) 元。
本合同以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系统集成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四、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交货地点:海东市民和县中医院。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 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
6.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响应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
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
乙方所交付的产品由甲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办理相关手续,按合同金额向供方支付合同价款的95%,剩余5%在免费质保期满一年后支付。
六、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 30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天津某广场室外铺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附图例),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15 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HJ1264-2022卫星遥感细颗粒物(PM2.5)监测.pdf,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 无 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
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