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87.日月乡新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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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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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次谈判项目的特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组建谈判小组。

28.2 谈判小组由采购单位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单位代表等三人或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谈判小组产生方式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评标专家产生方式的规定。谈判小组负责评标活动。

28.3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谈判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并独立作出评价;

泰州市海陵区城西街道社区文化体育中心工程施工组织设计(2)要求谈判单位对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3)推荐预成交候选人或直接确定成交单位;

(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

28.4评标专家及谈判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对评标过程和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5)解答谈判单位及有关方面的质疑。

28.5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单位或谈判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谈判单位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谈判、评标以及其他与谈判谈判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谈判单位有其他利益关系的。

28.6谈判小组对各谈判单位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推荐出成交候选人。

28.7谈判小组工作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评标结果。

29、谈判单位资格性及符合性的审查

29.1 对谈判单位资格性审查在评标时进行,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谈判单位将被认定为无效谈判。

谈判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应当参加谈判,除将以下资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谈判单位公章密封在谈判响应文件中,还应随身携带原件以备资格审查:

29.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9.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9.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9.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9.1.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9.1.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9.1.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9.1.2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三证合一新证(以上均须提供副本复印件并加盖谈判单位公章);

29.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附被授权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谈判单位公章,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仅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谈判单位公章);

29.1.4 谈判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谈判单位公章);

29.1.5 谈判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谈判单位公章);

29.1.6 谈判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提供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和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9.2 对谈判单位符合性审查在评标时进行,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谈判单位将被认定为无效谈判。

谈判后,谈判小组将组织审查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有效提供,文件是否合格地签署。“谈判响应文件”未通过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谈判处理:

29.2.1《谈判函》、《谈判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按要求内容和格式编写;

29.2.2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按谈判文件的要求加盖谈判单位公章;

29.2.3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由谈判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 29.2.4 按照谈判文件中(谈判单位须知前附表第11项谈判保证金)要求足额提交谈判保证金;

29.2.5 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满足工期;

29.2.6 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满足保修期;

29.2.7 未违反谈判纪律;

29.2.8 谈判报价未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预算控制额度;

29.2.9 谈判有效期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29.2.10 谈判响应文件中采购内容及要求未出现严重偏离,未影响采购单位最终使用;

29.2.11未出现谈判单位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谈判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谈判;

29.2.12未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9.2.13未违反谈判文件其他有关规定。

30、谈判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30.1 谈判小组将对所有有效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0.2 评标时除考虑报价、技术规格和技术服务以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30.2.1谈判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工期及付款方式;

30.2.2工程的技术水平、工艺和施工重点难点分析的情况;

30.2.3工程质量的稳定性和适用性;

30.2.4配套功能的齐全性;

30.2.5谈判单位为施工的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质量保证体系承诺情况;

30.2.6零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服务的费用;

30.2.7技术规格及要求所涉及的有关服务的费用;

30.2.8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30.2.9其他特殊要求因素(如安全及环保等);

30.2.10预算控制额度;

30.2.12保修期。

31、评审原则及主要方法

31.1 谈判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对所有谈判单位的谈判响应文件评审。

31.2 评审过程的保密:在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成交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谈判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和谈判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谈判被拒绝;成交单位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未成交单位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做出解释。未成交单位不得向谈判小组成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31.3 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可以要求谈判单位对谈判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或说明,谈判单位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谈判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1.4 评审原则及方法:

31.4.1 谈判小组从各项审核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

31.4.2 评标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32.1 合同将授予符合谈判文件要求、报价最低的谈判单位。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谈判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单位可以按照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与采购单位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采购单位明显不利的,采购单位可以重新谈判。

32.2 采购单位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采购单位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谈判小组的评审报告拒绝不合格的谈判。

32.3 《成交通知书》发出30天内,成交单位不能按谈判响应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澄清、承诺等)中承诺的条件履行签约行为,采购单位有权废标,并扣除其谈判保证金。

33.1 成交单位确认后,成交结果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在发布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成交单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谈判单位的谈判保证金,将按 21.3条款规定退还。

33.2 《成交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4.1 在签订合同前DBJ51T 196-2022 四川省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pdf,成交单位应按谈判单位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谈判文件第六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单位提交履约担保。除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成交合同金额的5%。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谈判单位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谈判文件第六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34.2 成交单位不能按第3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单位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5.1 成交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35.2 谈判文件、成交单位的谈判响应文件和补充文件(如澄清、承诺等)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36、谈判代理服务费

36.1“谈判代理费按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已与采购单位约定金额,按照成交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谈判代理费按照以下表格收取。

36.2谈判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由成交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服务费沈阳市某别墅项目室外给排水施工组织设计,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一次性交纳(小数点后第二位按四舍五入收取)。

2、工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6月20日前完成。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成交单位向采购单位支付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采购单位填写“政府采购资金拨付申请书”,报财政部门审核后按合同金额 100% 向成交单位支付货款,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由成交单位提交申请,采购单位在收到申请后予以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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