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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9.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系统应用管理办法(试行.docx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系统应用管理办法
运行的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DB5329T 78.3-2021 洱海流域餐厨垃圾综合利用 第3部分:厌氧发酵技术要求.pdf第二条本办法包括总则、管理职责与要求、应用环境与安全 要
求、用户管理、业务处理要求、核查与落实、其它、附则等八章。
第三条省高指负责组织《系统》的开发、评审、维护和专 业培 训,检查各单位的使用情况,督促各单位做好《系统》的应 用工作,
并落实有关人员分工、岗位职责与奖罚制度,检查和督促各 施工、
监理单位的《系统》应用工作。
第五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系统》在本合同段的具体应 用,
制订并落实有关人员分工、岗位职责与奖罚制度,按照规定
做好《系统》应用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各《系统》应用单位应配备至少一名专职的系统管 理员, 负责维护、管理本单位及所管辖单位的管理系统应用情况, 按时完 成上级管理单位布置的各项任务,检查本单位和所管辖单 位的应用 实效, 收集《系统》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上报上一 级管理单位
系统管理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熟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工 作, 具有较强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工作责任心,上岗前参加过《系 统》管
理员工作的专门培训且成绩合格。
系统管理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必须征得上一级管理 单
位系统管理员的同意和备案。
第三章应用环境与安全要求
第七条各应用单位应配备使用《系统》所需的计算机及相 关的 附属设备(如打印机、扫描仪、数码相机、网络设备等〕。 系统客 户端应用环境要求为: 能正常运行”“0旧2010或以上版 本操作系统 的计算机,安装126.0或以上版本的浏览器,并巳经 安装最新的补丁 程序; 互联网网络要求使用宽带接入方式, 且接 入带宽不应低于1
第八条每台客户端计算机都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并确保 防病
毒软件的正常运行和病毒代码库的及时更新,严禁使用未安 装杀毒 软件的计算机。所有移动数据存储介质(包括软盘、 21 ? 磁盘、V
盘、移动硬盘等〕在使用前,必须对其进行一次计算机 病毒的查杀。
第九条《系统》服务器中的数据信息应每天进行备份。当 系统 出现严重故障时,应能够快速恢复,确保数据安全。需备份 的内容 主要为操作系统的日志文档、客户注册数据库、业务信息 数据库、
第十条需应用《系统》的人员,经审查批准后, 由本单位 系统 管理员给予开设帐户, 即成为《系统》用户。《系统》用户在 使用
《系统》前应仔细阅读《用户操作手册》, 并参加有关培训。
第十一条除电子论坛外, 《系统》用户的帐号均釆用实名 制, 密码由用户本人掌握。账号密码应使用非账号本身之外的密 码形式, 并应经常进行更新。用户因工作变动后,应及时通知系 统管理员暂
第十二条系统管理员按照系统的权限管理规定,对不同业 务类
别的用户进行区别授权。用户只能在权限范围内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应用《系统》的各方及各级业务人员应在规定时 间内
录入〔或提交〕、审核〔或核准: !、审定(或批复)相关业务 数
据。未按规定及时录入的数据, 原则上不允许补填, 如必须补 填, 或遇特殊情况(如遇服务器遭受攻击或网络病毒等) 需要录 入过期 数据,须报省高指系统管理员(或授权项目业主的系统管 理员)批
准并专门授权有关操作。
第十四条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项目业主应根据工作 的进 展情况,及时将项目工程简介、项目审批程序、合同登记等 信息录 入系统;项目开工(以正式下发开工令为准)后一个月内, 各使用单 位应完成数据初始化工作(包括统计规则的确定、工程 量清单导入、 项目分解等〕, 并录入合同段概况、参建单位、现 场机构、廉政、
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信息。
第十五条项目动态数据的录入与更新应满足及时性、准确 性和
完整性,主要内容如下:
(一)人员信息: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总工或监理单位 专监以 上人员发生变更的,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应在业主批准变 更后的三
个工作日内更新。如无更新,每月3 日前也应确认一遍。
(二)进度计划数据:施工单位的年度计划最迟在上一年 的12 月30 日录入和提交,季度计划最迟在上个季度最后一个月 的30 日录 入和提交,月度计划最迟在上个月27 日录入和提交; 监理、项目业
应在审核、审批当日实时提交审核、审批情况。
(三)进度统计数据:施工单位的月进度数据最迟在该月 的28 日录入和提交;总监办应在该月30 日前完成所管辖各合同 段提交的 月进度数据的审核并提交;业主应于次月3 日前应审定 该月的月进度
(四)反映主要结构物工程进展的图片资料每半个月上传 更新
一次,上传更新时间分别为每月的11 日、26 日。图片均釆 用 格 式 ,
(五)工程计量数据:施工单位最迟于每月30 日将所有计 量申 报材料录入和提交;监理、项目业主应在审核、审批当日实 时提交
(六)工程变更信息:变更申请单位应使用系统进行变更 申请,
审核、审批部门应在审核、审批当日实时提交审核、审批 情况。
(七)质量、安全检查整改信息: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并发 出整 改要求后,整改通知信息应在文件(或通知书等〕形成后两 个工作 日之内录入和提交,对整改的反馈也照此办理。整改通知 的录入责 任单位原则上应为通知发文单位(省、市交通主管部门 和其他管理 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由项目业主录入〕; 整改反馈的 录入责任单位
为被要求整改的责任单位。
(八)考核信息:项目业主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每次 考核
结果,应在形成正式文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录入系统。
(九)月报信息:施工月报的最迟上传时间为每月28 日, 监理 月报的最迟上传时间为每月30 日,项目业主工程月报的最 迟上传时
(十)奖惩信息:发出违约处罚或奖励文件(包括通知单 等)
的单位应在文件发出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奖惩情况录入和 提交(省、
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其他管理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由项 目业主录入和
(十一〉合同登记信息:施工单位应在发生专业、劳务分 包后
的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录入。
(十二X农民工工资管理信息:各合同段应根据农民工进、 退场 情况,定期和不定期更新农民工花名册,并最迟在每月30 曰将当月
农民工工资发放资料,按《系统》格式要求录入和提交。
(十三〉保险索赔信息:施工单位应在保险索赔获批后的 两个
工作曰之内,将保险索赔数据录入和提交。
第十六条《系统》应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机构设置及岗 位职 责,把《系统》各类业务数据填报的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 到岗位,
并进一步落实到具体人员。
第十七条《系统》应用单位应建立并完善有关责任制度,保 证
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八条所有用户应对系统中的敏感数据尽保密责任,未 经有
关部门准许不得将系统中的有关数据信息随意向外界透露 和传播。
第十九条项目业主系统管理员每月底应对本项目各应用单 位的 《系统》应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省高指系统管理员对全省 各应用
单位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对使用情况进行通报。
第二十条新开工项目《招标文件》应将《系统》应用作为 必须 的工作予以载明,有关管理办法应包含《系统》应用的内容,《系统》
应用的成效应作为对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业主工作考 核的内容之
第二十一条新开工项目应用《系统》的有关经费〔包括安 装、 培训、服务及二次研发等) 由项目业主先行测算国际社区G区土方支护施工方案,报省高指 同意后
作为专项暂定金列入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
第二十二条新开工项目釆用的管理办法、报表格式等与《系统》 中模式有出入时,应于开工前一个月与省高指系统管理 员沟通,
明确解决方案,并在开工前完成《系统》相关改造 工作。
第二十三条项目业主应在《系统》正式启用前,组织全线 用户
进行《系统》应用培训, 经培训合格的用户方可予以开户和 授权。
第二十四条项目业主应在本办法的基础上,制订更加详尽 并切
实可行的管理细则,在路段内实施并报备省高指。
银行分行发行库、营业办公用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