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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2023年修订版)(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7月word版).docx4.6.9 加装电梯工程应根据各地、市加装电梯建设流程进行审批。改造实施中应尽量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并保障施工安全。加装电梯工程完成后,按相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办理使用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宜由生产厂家维护保养。
4.7.1 老旧小区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措施应充分考虑夏热冬冷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夏季隔热为主,兼顾冬季保温,结合当地经济技术水平,与小区整体改造相结合,因地制宜地开展全面或部分节能改造,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4.7.2 老旧小区建筑节能改造不得影响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城市风貌,设计和施工应符合国家和安徽省现行安全和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4.7.3 老旧小区建筑节能改造内容包括门窗、屋面和外墙等保温隔热性能,以及遮阳措施。可综合改造也可单项改造,改造时宜同步改善建筑自然通风条件。节能改造部分应符合现行节能设计标准要求,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设置建筑节能专篇,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组织施工。
4.7.4 老旧小区建筑节能改造时宜采用绿色建筑技术措施江苏某电网调度中心大楼智能化系统施工组织设计,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可执行《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 51141。
5.1.1 老旧小区公共环境优化内容包括小区出入口及围墙、公共活动空间、景观绿化、适老化适儿化及无障碍设施、海绵化改造等。
5.2 小区出入口及围墙
5.2.1 小区出入口宜结合实际修缮或增设小区保安室(门卫室),宜结合小区出入口、保安室或居民出行流线设置智能快递柜。
5.2.2 存在老化破损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围墙应进行改造或局部重建。新建围墙形式宜选用经济耐用的通透式院墙围栏,其型式和颜色应与周边环境和建筑风格相协调。
5.2.3 实施片区改造的小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现状小区边界围墙灵活处理。
5.3 公共活动空间
5.3.1 老旧小区改造宜开辟具有休闲游憩、健身娱乐功能的公共活动空间,鼓励利用闲置空地,结合拆除违章建筑和构筑物占用的公共用地,合理规划场地。空间设计宜满足全龄化活动需求。宜充分体现海绵理念,落实绿色设施。
5.3.2 老旧小区活动场地地面破损的应进行修补或整修。地面材料应安全环保、坚固耐用,并满足防滑、透水、易清洗等要求。
5.3.3 公共活动空间宜结合小区现状和居民需求设置游步道和乒乓球台等健身设施。健身设施的设置应确保安全,每项健身器械或场地内均应设置相应的保护措施。健身步道系统铺装应选择坚实、牢固、防滑、防摔和透水的材料。
5.3.4 老旧小区内台阶、人行坡道和活动场地等存在高差的临空面应采取防护措施,并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
5.3.5 老旧小区挡土墙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进行鉴定并按规范采取加固措施。
5.3.6 老旧小区主要公共活动空间改造宜结合小区文化和地域特色,形成文化展示微窗口。
5.3.7 老旧小区宜完善小区应急防控管理措施或设施,设置应急预留空间,并满足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社区服务等小区管理和基本生活需求。
5.4.1 拆除占绿、毁绿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有绿化功能。
5.4.2 优化绿化空间布局,调整乔灌木配比和常绿落叶植物比例,改善居住景观环境。对严重影响居住采光的树木,经相关业主同意、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批准,按规定要求进行绿化修剪或移栽。更新的花木植物宜选择适应本地气候土壤条件、维护成本低、存活率高的植栽品种。
5.4.3 景观绿化宜保留小区原有的高大乔木、立体绿化,可适量增加座椅、花架、廊架、景亭等景观小品。存在倾倒隐患的高大乔木可采用支撑、绑扎、培土、剪枝、搭建铁架等方式进行加固处理。
5.4.4 老旧小区内集中绿地宜保留,因空间不足难以保证绿化要求的宜结合建筑物、构筑物、路侧等空间采用合理方式改造,如设置立体绿化、增加绿化覆盖率等,提升公共空间景观环境。
5.4.6 应对小区内原有的古树名木制定保护方案。
5.4.7 老旧小区公共空间照明应采用LED等节能照明,小区道路及景观照明宜采用太阳能路灯、节能灯及LED灯。
5.5 适老化、适儿化及无障碍设施
5.5.1 老旧小区的出行环境和休闲环境宜进行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改造,保障出行畅通、节点可达、配套便捷,并结合“一老一幼”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打造全龄友好、安全健康的小区环境。
5.5.2 老旧小区宜结合绿化景观建设游步道、休闲亭苑、儿童游乐园等林下空间,为“一老一小”提供健身休闲活动空间,同步提升小区的功能性和舒适性,有条件的小区宜配置康复训练设施。
5.5.3 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应执行《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当条件不具备、执行现行规范确有困难时应不低于原建造时的标准,并满足以下要求:
1 完善小区道路、居住绿地、配套公共设施、居住建筑、停车场(库)等范围的无障碍设施;
2 宜结合小区道路改造建设缘石坡道、轮椅坡道,平整人行道;
3 小区主要公共活动区域应完善无障碍设施;
4 休息座椅留有轮椅停留空间,方便特殊人群使用;
5 完善小区室外和公共建筑内无障碍标识系统。
5.5.4 积极推进老年人比例高的居住小区进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改造。
5.5.5 结合老旧小区实际条件,按相关标准设置无障碍停车位。
5.5.6 条件允许的小区宜按标准对小区公共厕所实施无障碍改造。
5.5.7 老旧小区宜结合改造配套规划,改造或增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幼儿园、托儿所、老年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等。
5.5.8 老旧小区宜结合实际需要鼓励居家适老化改造,参照《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指导手册》,保障老年人居家生活安全、便利,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品质。
5.5.9 老旧小区宜增加居民家庭适老助老呼救系统;有条件的小区宜结合改造为小区住户提供远程呼救设备安装条件。
5.6.1 老旧小区宜体现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优化整体竖向,并采用生态排水设计。
5.6.2 老旧小区的积水内涝、雨污分流改造宜与海绵城市建设同步进行。海绵化改造应参照《》DB34/T 5031和当地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结合现场实际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5.6.3 改造的机动车道、人行步道宜采用符合要求的透水材料。
5.6.4 道路、广场、停车场及建筑周边绿地宜采用下沉式做法,将雨水引入道路周边绿地内消纳、净化。
5.7.1 维修、更新升级老旧小区内破旧的信报箱,可改造为集信报箱和智能快件箱功能于一体的智能信包箱;信报箱、智能信包箱规格和设置应方便居民使用。
5.7.2 宜结合小区主入口或公共活动场地设置公共宣传设施。
5.7.3 老旧小区宜增设总平面示意图、社区引导牌、道路引导指示牌、安全警示牌、单元告示牌等标识,并完善小区服务管理的标识系统。
5.7.4 老旧小区宜因地制宜设置晾晒区。
6.1.1 老旧小区消防、安防改造包括小区消防设施和防盗、监控的改造。
6.1.2 老旧小区消防改造应结合现状采取相关措施减少消防安全隐患,提升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水平。
6.1.3 老旧小区鼓励综合应用物防、技防、人防等措施满足小区安全需要,宜采用智能化设施同步实现智慧社区建设。
6.2.1 老旧小区消防改造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和《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等,当不改变使用功能,条件不具备、执行现行规范确有困难时,应不低于原建造时的标准。
6.2.2 老旧小区改造应实现消防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占用防火间距、消防登高场地,占用或堵塞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等违法违建(构)筑物的应进行整改。老旧小区未设置消防车通道且改造确有困难时可结合小区实际,优化调整小区入口宽度、内部道路宽度及转弯半径,并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
6.2.3 老旧小区建筑的屋面、外墙等保温材料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应结合外墙整治、屋面修缮等工程进行提升或更新,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
6.2.4 老旧小区内消防设施应按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增补、更新或系统改造。应按标准增补小区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
6.2.5 老旧小区改造可按相关要求设置微型消防站,并完善消防配套设施,确保小区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6.2.6 规整电气线路,整合室外各类机电管线。更新供电设施设备和老化、破损管线,完善电力设施接地系统。
6.2.7 规范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停放位置,电动自行车不得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停放或充电。
6.2.8 老旧小区的既有住宅建筑宜在阳台、晒台、可供人员进入的外窗等处设置固定的火灾逃生装置。有防盗网等影响安全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宜设置辅助疏散逃生设施。
路堤填筑安全技术交底6.3 智慧安防改造
6.3.1 应根据老旧小区实际情况增设或更换、维修小区单元防盗门,宜增加小区出入口控制系统并满足小区安全管理需要。
6.3.2 老旧小区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覆盖范围包括小区出入口、主要道路、公共区域、车辆集中停放处、电梯等区域。视频监控系统主控室宜设在物业值班室,并可接入公安联防监控系统,且具有拓展性。
6.3.3 已安装智能化监控系统的小区应对现有系统进行检测,不满足要求的应更换损坏设备、改造升级安防监控系统。
6.3.4 智慧安防改造宜采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进智慧小区服务平台建设中粮福临门大厦冷冻机房改造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整合小区人员、车辆、建筑、设备等信息数据,实现设施运行、维修管理、公共秩序维护、房屋信息管理、环境管理等信息化。
7.1.1 坚持创建完整社区理念,统筹安排、统一规划,鼓励通过留、改、拆的方式进行片区化城市更新,连片改造老旧小区,实施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加强既有用地集约混合利用。
7.1.2 将片区内有改造需求的独栋、零星、分散楼房和小区环境进行归并整合;鼓励对片区内距离相近或相连的老旧小区打破空间分割,拓展公共空间,共享公共资源,实施集中连片整体改造,激活区域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