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砖基础砌筑工艺标准.docx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砖基础砌筑工程。
2.1 材料要求:
2.1.1砖:砖的品种、规格、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某发电厂脱硫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单。
2.1.2水泥:采用3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2.1.3砂子:砂宜采用中砂,并应过筛,不得含有草根等杂物。对于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砂中含泥量不应超过5%。
2.1.4掺合料:石灰膏的熟化时间不少于7天;脱水硬化的石灰膏不得使用;消石灰粉不得直接使用于砌筑砂浆中。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试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2.1.5其它材料:墙体拉结筋、预埋件、防水剂等。
2.2主要机具:
灰浆机、瓦刀、大铲、托线板、线锤、尼龙线、红铅笔、卷尺、水平尺、皮数杆、小水桶、灰桶、砖夹子、胶皮管、扫帚、水准仪等。
2.3 作业条件:
2.3.1 混凝土垫层或基础已浇筑完成,测定基础水平标高,弹好基础轴线及边线,经校核放线尺寸后,并办完隐检手续。基础放线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2.3.2 立好皮数杆,一般间距15~20M, 转角处均应设立。
2.3.3 根据皮数杆最下面一皮砖的底标高,拉线检查砼基础面标高,对第一层砖水平灰缝大于20mm的,预先用细石混凝土找平。
2.3.4 在常温状态下,粘土砖提前1至2d浇水湿润,砌筑时砖的含水率控制在10%~15%。
2.3.5 砂浆配合比已经试验室确定,准备好砂浆试模(6块一为组)。
2.3.6 施工员向作业班组已进行技术交底。
3.1 工艺流程:
砂浆搅拌→排砖→砌筑→抹防潮层。
3.2 砂浆搅拌:
3.2.1 砌筑砂浆的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配合比应经试验确定。砌筑砂浆配制强度应按现行行业标准《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确定。砂浆稠度宜控制在60~80mm。
3.2.2 砌筑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2min;
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3min;
掺用有机塑化剂的砂浆,应为3~5 min。
3.2.3 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3h和4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分别在拌成后2h和3h内使用完毕。
3.3 排砖:
3.3.1 组砌方法采用一顺一丁砌法,里外咬槎,上下错缝。
3.3.2基础大方脚的收退方法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规定,如一层一退,里外均应砌丁砖;如二层一退,第一层为条砖,第二层为丁砖。
3.3.3 大方脚的转角处,应按规定放七分头,其数量为一砖半厚墙放三块,二砖墙放四块,以此类推。
3.3.4 一砖厚墙的第一层砖排丁砖,纵横交角处用七分砖调整与上皮砖的错缝。
3.4 砌筑:
3.4.1 砖基础砌筑前,基层表面应清扫干净,洒水湿润。先盘墙角,每次盘角高度不应超过五层砖,随盘随靠平、吊直。
3.4.2 砌基础应挂线,1 砖墙反手挂线,1砖半以上墙双面挂线。
3.4.3 基础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
3.4.4 基础大方脚砌至基础上部时,要拉线检查轴线及边线,保证基础墙身位置正确。同时还要对照皮数杆的砖层及标高,如有偏差时,应在水平灰缝中逐渐调整,使墙的皮数与皮数杆一致。
3.4.5 各种基础预留洞、预埋件、拉结筋按设计要求留置,安装洞口过梁其型号、标高必须正确,座浆安装稳固,两端搭墙长度一致。
3.5 抹防潮层:将墙顶部分活动的砖重新砌好,清扫干净,浇水湿润,随即做防潮层。设计对防潮层做法有规定时,按设计要求施工。设计无规定时,一般为厚度20mm的防水砂浆,防水粉掺量为水泥重量的3%~5%。
3.6 冬雨季施工:
3.6.1 冬期施工:
1)砖在砌筑前应清除表面污物、冰雪等,不得使用遭水浸和受冻后的砖块。
2)砂浆宜优先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
3)石灰膏等掺合料宜保温防冻,当遭冻结时,应融化后方可使用。
4)拌制砂浆用的砂,不得含有直径大于1cm的冻结块或冰块。
5)在气温高于0℃条件下砌筑时,砖应适当浇水湿润,在气温低于等于0℃条件下砌筑时,可不浇水,但必须增大砂浆的稠度。
6) 冬期砂浆使用时的温度不应低于+5℃。冬期采用氯盐砂浆的盐类宜为氯化钠,其掺量及使用要求必须符合规范规定。
3.6.2 雨期施工:应防止基槽灌水和雨水冲刷砂浆;砂浆的稠度应适当减小。每天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2m,收工时覆盖砌体表面。
4.1.1 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4.1.2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
检验方法: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每处检测3块砖,取其平均值。
4.1.3 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4.1.4 砖基础砌体的轴线位置允许偏差为10 mm。
检验方法:用经纬仪或拉线和尺量检查,承重墙全数检查。
4.2.1砖砌体组砌方法应正确,上、下错缝, 内外搭砌,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
4.2.2 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厚度宜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检验方法:用尺量10 皮砖砌体高度折算。
4.2.3砖基础顶面和标高的允许偏差为±15 mm。
检验方法:用水平仪和尺量检查,不少于5 处。
5.1 基础墙砌完后,未经质量验收之前,对轴线桩、水平桩或龙门板应注意保护,不得碰撞。
5.2 对外露或预埋在基础内的暖卫、电气套管及其他预埋件,应注意保护,不得损坏。
5.3 抗震构造柱钢筋和拉结筋应保护GBT41346.1-2022 机械安全 机械装备转运安全防护 第1部分 结构设计准则.pdf,不得踩倒、弯折。
5.4 基础墙回填土,两侧应同时进行,沟墙未填土的一侧应加支撑,防止回填时挤歪挤裂。
5.5 基础回填土运输时,先将墙顶保护好,不得在墙顶上推车,损坏墙顶和碰撞墙体。
6.1 基础墙身位移:大放脚两侧边收退要均匀,砌到基础墙身时,要拉线找正墙的轴线和边线;砌筑时保持墙身垂直。
6.2 墙面不平:一砖半墙要双面挂线,一砖墙反手挂线;舌头灰要随砌随刮平。
6.3 水平灰缝不平:盘角时灰缝要掌握均匀,每层砖都要与紧数杆对平,通线要紧绷穿平。砌筑时要左右照顾,避免接槎处产生高低不平。
6.4 皮数杆不平:抄平放线时,要细致认真;钉皮数杆的木桩要牢固,防止碰撞松动。皮数杆立完后,要复验,确保皮数杆标高一致。
6.5 埋入基础中的拉结筋位置不准:应随时注意正在砌的皮数,保证按皮数杆表明的位置放拉结筋,其外露部分在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铁路明珠地产广场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并保证其长度符合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