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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西部花卉博览园三星级宾馆装饰工程.doc第七章 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1.1.1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
2009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结构体系).pdf1.1.2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1.1.3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1.1.4轻伤频率控制在10‰以内,力争实现零事故
1.1.5创文明施工现场
1.2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及职责
1.2.1本工程实行公司、项目部二级安全管理,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2.2项目部各级人员按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1.3.2控制点的管理
施工现场除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办法,还应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项目安全管理办法、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现场治安管理办法。
2.2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2.2.2根据项目安全管理办法定期考核安全管理工作执行状况。
2.3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2.3.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2.3.1.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规定和上级指示、决议,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贯彻措施,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2.3.1.2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必须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每周应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讨论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2.3.1.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有关部门检查执行情况。
2.3.1.4加强对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的能力。
2.3.1.5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安全经费,确保劳动保护安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2.3.1.6必须按上级要求,设置符合条件的专(兼)职安全管理(检查)人员,并积极支持他们的工作。
2.3.1.7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做到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经费,限期整改,不留隐患。
2.3.1.8凡发生轻伤事故应积极组织调查,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凡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含重伤)和重大未遂事故应及时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2.3.1.9加强对外用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3.1.10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2.3.2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责任
2.3.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标准、规范,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2.3.2.2在项目管理中,对本项目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因而必须把安全技术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技术工作。
2.3.2.3组织、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施工方法,使用机具设备和施工工艺等情况编制出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技术依据。
2.3.2.4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作业中的安全检查,及时研究和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2.3.2.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转换工种工人及外用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对专(兼)职安全人员的安全技术指导。
2.3.2.6负责对项目生产副经理、施工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后双方均需在安全技术交底卡上签字。
2.3.2.7总结交流安全生产技术的经验。
2.3.2.8对重大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从技术分析原因,提出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2.3.3项目施工员安全责任
2.3.3.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对分管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3.3.2认真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指导施工,同时对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执行中如需修改,必须经原编制审批单位批准,不违章指挥,坚决制止违章作业。
2.3.3.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把安全生产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特别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的时候,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2.3.3.4指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2.3.3.5教育工人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在工作中检查劳保防护用品的执行情况。
2.3.3.6对架、网、吊栏架等的搭设应负责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2.3.3.7对所管项目工程范围内的环境和安全防护设施(机、电、架、网、四口、五监边等)是否完好、齐全、有效、符合要求等负直接责任。
2.3.3.8凡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按程序上报项目负责人或有关部门。
2.3.3.9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2.3.4项目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2.3.4.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的职能。
2.3.4.2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2.3.4.3参加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2.3.4.5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发证工作。
2.3.4.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2.3.4.7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清凉饮品。
2.3.4.8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招待防尘、防毒、预防职业病和防暑降温措施。
2.3.4.9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2.3.4.10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在劝阻无效时,可越级报告。
2.3.5项目材料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2.3.5.1负责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生产所需材料的采购,保质保量供应。
2.3.5.2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做好个人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
2.3.5.3定期对架料、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施工材料及安全用具进行检查验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及时更换。
2.3.5.4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3.6机械管理人员安全责任
2.3.6.1对本项目所有机械设备配齐可靠的安全防护和保险装置,并经常检查其是否齐全、灵敏、有效,并督促有关人员进行日常维护、维修。
2.3.6.2建立健全机电设备的安全规章制度,加强检查,维修,保养、审查,试运转等工作,确保安全运转。
2.3.6.3负责本业务系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和年审工作。
2.3.6.4负责本项目机电设备和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工作。
2.3.7班组长安全责任
2.3.7.1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根据本班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当一个班组分配两处或多处工作时,要指定临时负责人负责安全工作,结本班组安全负责。
2.3.7.2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活动,坚持班前安全讲话,具体交待注意事项,并认真填写每天的班组活动记录。
2.3.7.3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熟悉环境和岗位并指定专人照管其人身安全。
2.3.7.4经常检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2.3.7.5督促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3.7.6教育班组人员坚守工作岗位,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同时作好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
2.3.7.7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抢救,要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告,组织全班人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
2.3.7.8支持班组安全人员工作,及时采纳正确意见,发动职工提出搞好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并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2.3.8全体职工安全生产责任
2.3.8.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2.3.8.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知识,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安全人员指挥,做到不违章冒险作业。
2.3.8.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爱护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随意开动他人操作的机械和电气设备,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2.3.8.4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应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搞好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2.3.8.5有权越级报告有关安全生产的一切情况,遇到有严重人身危险而无保证措施的作业某科研楼预应力施工方案,有权拒绝施工,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有关部门。
2.4.1新员工、民工、临时工进场,必须进行入场教育,并完善相关签字手续。
2.4.2顶岗更换工种的工人要进行新岗位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严禁事项,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操作岗位。
2.4.3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进行专业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能上岗操作。
2.4.4项目各管理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4.5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周”“无事故现场”“无事故班组”等活动,运用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
2.4.6采取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操作的安全教育市政工程开槽埋管(承插管企口管)施工方案,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2.5.1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对施工管理人员进行设计交底,使专业施工认真领会设计意图,业主需求。
2.5.2施工员在各工序施工前必须向施工班组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