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G:M61-01-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CECS G:M61-01-2019 公路混凝土桥梁拆除技术规程.pdf6.1.3采用大型机械设备拆除桥面系前.应对结构承载能力进行验算
2.1沥青混凝土铺装宜采用铣刨法拆除并
条文说明 沥青铺装采用铣刨法易于控制铺装层拆除深度,施工效率高,可同步回收,清运处理。 6.2.2水泥混凝土铺装拆除应结合桥梁结构特点和周边环境,可选择液压破碎锤冲击 破碎、风镐拆除、切割拆除、高压水力破碎或人工凿除等拆除方法。 6.2.3拆除空心板、T梁、箱梁等装配式桥梁的桥面铺装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横向联系 受损。
条文说明 沥青铺装采用铣刨法易于控制铺装层拆除深度,施工效率高,可同步回收,清运处理, 6.2.2水泥混凝土铺装拆除应结合桥梁结构特点和周边环境,可选择液压破碎锤冲击 皮碎、风镐拆除、切割拆除、高压水力破碎或人工凿除等拆除方法。 6.2.3拆除空心板、T梁、箱梁等装配式桥梁的桥面铺装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横向联系 受损。
GB/T 13163.2-2021 辐射防护仪器 氡及氡子体测量仪 第2部分:222Rn和220Rn测量仪的特殊要求侨面铺装及附属结构拆除
条文说明 护栏一般位于桥面外侧临边位置,拆除时需注意做好临边防护,防止高空坠物,桥下 设置临时封闭区域和安全警示标志。
条文说明 护栏一般位于桥面外侧临边位置,拆除时需注意做好临边防护,防止高空坠 设置临时封闭区域和安全警示标志。
6.3.2伸缩缝应在主梁拆除前解除联
6.3.2伸缩缝应在主梁拆除前解除联系
3.3承受负反力的支座应在主梁拆除前角
7.1.1桥梁拆除前,对影响拆除安全的桥 7.1.2拆除施工宜优先采用切割移除及整梁移除等方法。
1有黏结预应力束可按梁体分段进行切割,梁体分段切割时应避开锚头。 2无黏结预应力束应先行解除预应力,解除顺序按照与原桥施工相反的张拉顺 同步、对称、逐根进行。切割时应避开未切割段的预应力锚固系统及预应力束;无黏 应力解除预应力时间应结合拆除方案合理确定。
7.1.4体外预应力束解除应符合下列规负
1体外预应力束解除应按照与原桥施工相反的张拉顺序实施,施工时应同步、对称、 逐根(束)进行。 2体外预应力释放点应根据预应力束的类型合理选择。成品索宜选择在锚固端;非 成品索宜选择在齿板或锚固块前端
7.2.1梁、板桥的拆除应结合结构特点及环境条件,可采用直接破碎、整体移除、工 个段切割移除、悬臂分段切割移除、顶推拆除、爆破拆除等方法。爆破拆除应符合本为 录A的规定
7.2.2装配式简支梁桥宜先解除横向连接构造,按单梁吊装移除。吊点位置选择 早待拆构件受力要求。
7.2.4曲线梁桥拆除时,应根据计算分析并确定设置临时支撑;若采用整体吊 时.应合理选择吊点位置。
7.2.4曲线梁桥拆除时,应根据计算分析并确定设置临时支撑;若采用整体吊装移除
7.2.5现浇梁、板桥可采用支架分段切割移除法或悬臀分段切割移除法进行拆
2.7设置有挂孔的桥梁,可采用吊装移除
7.2.8采用吊装或运输设备进行整梁、整跨的下放、平移拆除时,应符合
1预制梁桥在拆除梁体之间的横向、纵向连接之前应采取可靠的支撑指措施。 2吊装拆除时,吊点宜布置于原设计吊点位置,吊点可采用钢丝绳兜底捆绑、钻吊孔 等形式。 3整体下放或平移拆除时,采用顶升设备对切割段梁体进行临时固定时,顶升应同 步、稳定,主体结构施顶位置应经计算确定;顶升设备、下放系统、移梁车及连接件等应满 足承载能力、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要求。 4切割梁体应对称均匀进行,应保证切除结构及留存结构的稳定性,并对其挠度和 位移情况进行监测。
整体移除法适用于简支梁桥或可转化为简支结构的桥梁拆除。采用整体移除法减少 现场拆除时间、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适合在环保要求较高的区域使用。整体平移拆除 也可采用大型移梁车上的顶升装置将桥梁顶起并临时固定在移梁车上后,启动移梁车至 落梁场地,以达到整体移除的目的,比较适合净空低、桥宽小、桥梁整体性较好的梁桥,尤 其是宽度较窄的现浇箱梁桥。
7.2.9梁桥采用支架分段切割移除方法进行拆除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拆除时宜从跨中向桥墩方向进行切割。 2承重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并应设置楔块使之与梁体密贴。 3梁体切割前应按照拆除方案分段分区,纵横向分段尺寸应尽量匹配、对称,确认无 吴后方可作业。 4应采取缓冲措施,防止切割完成时梁段发生冲击变形卡住切割机具。 5梁段应采用兜吊方式吊移并应采取措施避免吊点处局部破坏。
7.2.10悬臂分段切割移除法应符合下列
宜按照与原桥施工相反的顺序进行拆除。
连续梁桥拆除前应采取墩梁固结措施。 合龙段、悬臂段以及边跨梁体拆除时,应根据需要设置临时支撑或吊架
悬臂分段切割移除法一般采用桥面起重机或架桥机进行悬臂拆除,如桥下无通航、通 车要求,也可采用浮吊、大型起重机吊装拆除。拆除时先用吊装设备对拆除段进行临时固 定,然后再分段切割。 临时固结可采用连接支座上下侧面钢板、安放钢支墩、精轧螺纹钢连接、梁墩间浇筑 昆凝土等方式,需要确保固结措施安全可靠,能够抵抗拆除过程中最不利工况下的不平衡 力矩。
7.2.11顶推施工拆除时应根据需要设置临时支撑,临时支撑应具有足够强度、刚度 急定性且连接可靠。
3.1拱桥拆除应结合结构特点及环境条件,可采用直接破碎、部件移除、分段切割移 整体移除、钻孔爆破、水压爆破、静态爆破等方法。爆破拆除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
条文说明 由于连拱效应的存在,需要通过计算确定各跨的先后拆除顺序,以防止出现意外连续 垮塌,避免安全事故。
7.3.5采用缆索吊装系统拆除拱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照与原桥施工相反的顺序逐层对称、均衡拆除。应对各工况下的缆索吊装系统 进行强度、刚度和稳定性验算并应按设计荷载进行试吊。 2采用斜拉扣(挂)缆索吊装、按照与原桥施工相反的顺序悬臂拆除拱肋时,扣塔应 设置缆风索,扣索、锚索应逐根分级、对称张拉(放张)。 3主拱圈拆除节段划分应根据拱圈跨径、起吊装置的起吊能九.综合考虑安全、环
保便于施工等方面因素进行。
7.3.6拆除刚架拱、架拱桥时,解除拱片横向联系及移除过程中应确保构件 存结构的稳定性。
7.3.7当采用整体移除拆除方式时,吊点或支承点位置应经计算确定。
3.10主拱圈或拱肋分段切割时,应根据留存结构安全性及吊装能力合理确定切害 及分段长度。
7.4.1混凝土主梁拆除方法应结合原桥施工方法、技术状况及周边环境条件等 合确定。
7.4.2斜拉桥可按下列方法及顺序进行
1悬臂分段切割移除法:拆除桥面铺装及附属结构一→同步对称拆除主梁、斜拉索一 拆除索塔。 2支架分段切割移除法:搭设支架→桥面铺装及附属构造→斜拉索一→主梁→ 索塔。
7.4.5斜拉索拆除应满足下列要求
1每根塔柱上同对斜拉索应同步、对称放张,其索力差宜控制在5%内。 2斜拉索拆除应与对应梁段同步进行。当拉索间距较长、桥面较宽时,可先 除主梁无索区顶(底)板。
7.4.7采用满堂支架施工主梁的斜拉桥,应先对主梁进行临时支撑,待拆除斜拉索后, 按照本规程第7.2节的规定执行
7.5.1悬索桥可按下列顺序进行拆除: 1地锚式悬索桥:桥面铺装及附属结构→加劲梁一→吊索→主缆一→索鞍→索塔。 2自锚式悬索桥:搭设支架→桥面铺装及附属结构一→吊索→主缆一→加劲梁→索鞍一→ 索塔。
7.5.2悬索桥加劲梁的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锚式悬索桥加劲梁的拆除宜由跨中向两侧对称均衡进行,应根据需要设置 风缆。 2自锚式悬索桥加劲梁拆除应待主缆及吊索拆除后,按照本规程第7.2节的表 丸行。
7.5.3吊索拆除应遵循先卸载后拆除的原则,按照与原桥施工相反的顺序逐一 标除。
7.5.4悬索桥主缆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地锚式悬索桥主缆应在加劲梁、索夹、吊索全部拆除完毕后方可进行拆除 自锚式悬索桥主缆拆除应在吊索拆除后进行。 主缆宜先去除外缠丝后,再逐股放张并牵引拆除。
7.5.5悬索桥索塔的拆除应符合下列规负
索塔拆除应在加劲梁、吊索、主缆及索鞍拆除完毕后进行。 索塔宜采用竖向对称分段切割方式,由上到下依次拆除。 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采用爆破方法拆除,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
8.1.1下部结构拆除前,应对拆除影响范围的地质条件、地上和地下管线及周边建 构)筑物情况进行调查,对可能引起的破坏应采取预防和保护措施。水上拆除应对影响 区域的水文和航道情况进行调查。
应采用整体塌等危险方式进行拆除。宜按下列拆除顺序进行: 1梁桥:盖梁→墩(台)身一→承台(系梁)一→基础。 2拱桥:拱座→墩(台)身一→承台一→基础。 3斜拉桥:下塔柱、辅助墩一承台→基础。 4悬索桥:下塔柱一锚锭、承台一→基础。
优先采用对环境影响程度较小的机械切割移除法。条件许可时,可采用直接破碎法 方式进行拆除。当采用爆破拆除时,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
8.1.4对于技术条件复杂的下部结构,如超高墩、异形墩、深水基础等的拆除, 多方案综合比选论证。
8.1.5下部结构采用切割移除方法拆除时,部件的切割分段尺寸和吊点布
1.5下部结构采用切割移除方法拆除时,部件的切割分段尺寸和吊点布置应经验算 定。分段重量应与起重、运输设备相匹配。
对切割分段尺寸和吊点布置的验算是为了确保拆除部件及留存结构的自身稳 满足起重、运输要求。
8.1.6下部结构拆除应按高程要求拆除到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时跨题现有或规义 道路基层底面1.0m以下
2水中结构拆除后残留结构的顶面高程应符合规划航道要求,并应考虑泄洪、冲刷、 河道变迁等影响。 3无特殊要求的残留结构的顶面高程应满足复耕、场地平整等要求。
新施工的道路路基存在工后沉降现象,因此残留结构与道路基层之间需要留有 余地,确保道路面层平顺、行车舒适。
8.1.9当拆除施工涉及水下作业时,人员、设备及工艺均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标 相关规定。
8.2墩(台)盖梁拆除
8.2.1桥台盖梁、低墩盖梁可采用直接破碎法、整体或分段切割移除法拆除;高墩盖梁 宜采用起重设备配合链锯分段切割移除。
8.2.2当采用直接破碎法拆除时,盖梁应从悬臂两端向根部拆除,不应采用直接凿 臂根部的方法进行拆除。
8.3.1台身或低墩墩身可采用直接破碎法或分段切割移除法拆除。墩身较高时,宜采 用起重设备配合链锯分段切割移除,当环境条件许可时,可采用爆破拆除。
桥墩高度界定原则:低墩为机械设备可直接破碎的最大高度;高墩为一般起重设备可 分段吊运的最大高度:需特殊起重设备方可分段吊运的桥墩为超高墩。
桥墩高度界定原则:低墩为机械设备可直接破碎的最大高度;高墩为一般起重设备 段吊运的最大高度:需特殊起重设备方可分段吊运的桥墩为超高墩。
8.3.3当采用分段切割移除法拆除时,应维持切割段和留存结构稳定,严禁将 台与拟切割段相连接。
8.3.4拆除桥台台身时,应采取可靠措施维持台后土体的稳定。
8.4承台(系梁)拆除
8.5.2桩基础可采用直接拔除、部分开挖凿除或切断移除等方法进行拆除,拆 进行回填。
.5.4深基础采用机械开挖拆除时,应对基坑进行围护。施工完成后,应对基坑进行
拆除施工监控9.2监控计算9.2.1!监控计算应根据待拆桥梁的实际技术状况收集下列基础数据:1结构材料(容重、强度、弹性模量等);2荷载类别(恒载,机具,临时荷载,风、雪载等);受力状态(应力、索力、预应力等);4几何状态(尺寸、高程、位移、变形等);5环境状况(温度、湿度等);6结构损伤(裂缝、截面缺损等)。9.2.2拆除前应针对桥梁的实际技术状况进行拆除过程仿真计算;在实施过程中应进行跟踪计算。9.2.3监控计算荷载取值及组合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的相关规定,并应计人下列荷载:1临时作用于结构上的已拆除构件重力;2材料及人员荷载;3施工设备及其冲击荷载。9.2.4监控计算时应结合既有结构损伤程度对刚度、强度等进行合理折减。必要时通过计算确定控制参数及预警阈值。9.3施工监测9.3.1施工监测应根据拆除顺序、进度,对待拆桥梁的控制性构件和控制性截面进行监测。拆除桥梁的监测参数可按表9.3.1进行选取,测点布置及数量宜根据待拆结构形式、技术状况及规模合理确定。表9.3.1监测参数监测参数类型线形应力裂缝变位索力梁桥主梁、墩柱主梁主梁基础、支架拱桥主拱圈中、下承式拱桥吊主拱圈主拱圈拱座(系)杆斜拉桥主梁、索塔主梁、索塔主梁、索塔基础、支架斜拉索悬索桥主缆、加劲梁索塔加劲粱、索塔加劲梁、索塔索鞍、锚锭吊索
9.4数据分析与反馈控制
9.4.1桥梁施工监测数据分析与反馈控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识别桥梁拆除过程中结构内力与几何状态,判别其误差是否处于容许范围内; 2当误差超过容许范围时,分析其误差成因及影响程度,制订相应对策并发出现阶 段拆除施工指令。 9.4.2待拆桥梁留存结构内力和几何状态的监测值与计算值之间的误差限值应根据 桥梁结构形式、受力特点、技术状况等进行确定
9.4.2待拆桥梁留存结构内力和几何状态的监测值与计算值之间的误差限值应根 梁结构形式、受力特点、技术状况等进行确定。
9.4.3在拆除过程中,桥梁结构损伤超出监测控制范围时,应及时进行予
9.4.3在拆除过程中,桥梁结构损伤超出监测控制范围时,应及时进行预警。
10.1.1桥梁拆除除应符合现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的相关规定 卜,尚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规定。 10.1.2桥梁拆除施工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制订安全 保障措施。 10.1.3对技术复杂、风险高的大型桥梁实施拆除前,应对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各种潜在 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及防范对策。 10.1.4桥梁拆除实施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0.1.5桥梁拆除施工区域应设置有效的封闭围挡、醒目警示标志、交通标志及安全防 户设施。 10.1.6人员作业区应设置牢靠的工作平台、临边防护、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 10.1.7拆除机械、设备和工具应具有产品合格证或具有技术主管部门机械检验合格 正明,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使用、保养及维修。 10.1.8机械拆除作业应符合现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的规定 桑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0.1.9拆除对通行、航行安全有影响的桥梁,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陆上的桥梁拆除,应编制专项交通疏导方案,必要时进行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千工前应进行公告。 2水中的桥梁拆除,应编制通航安全保障方案,划定安全作业区,并办理水上水下作 之许可证,开工前应进行公告。
10.1.1桥梁拆除除应符合现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的相关规定 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规定。 10.1.2桥梁拆除施工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制订安全 保障措施。 10.1.3对技术复杂、风险高的大型桥梁实施拆除前,应对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各种潜在 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及防范对策。 10.1.4桥梁拆除实施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0.1.5桥梁拆除施工区域应设置有效的封闭围挡、醒目警示标志、交通标志及安全防 护设施。 10.1.6人员作业区应设置牢靠的工作平台、临边防护、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 10.1.7拆除机械、设备和工具应具有产品合格证或具有技术主管部门机械检验合格 证明,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使用、保养及维修。 10.1.8机械拆除作业应符合现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的规定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0.1.9拆除对通行、航行安全有影响的桥梁,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陆上的桥梁拆除,应编制专项交通疏导方案,必要时进行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开工前应进行公告。 2水中的桥梁拆除,应编制通航安全保障方案,划定安全作业区,并办理水上水下作 业许可证,开工前应进行公告。
10.1.10 桥梁拆除过程中应对运输路线进行规划,大件运输方案应经有关部门批准 10.1.11桥梁拆除过程中应对风力等进行监测;桥梁拆除应避开灾害性天气。
10.1.10桥梁拆除过程中应对运输路线进行规划,大件运输方案应经有关部门批准。
10.2.1人工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垂直交叉作业。 2作业人员应在牢靠的工作平台或稳固的桥梁构件上进行施工,严禁在薄弱、严重 员坏等的危险构件上作业。 3作业时应配置防护面具、口罩、防护眼镜等劳保用品。 4应保持与电力高压线之间的安全距离。 10.2.2机械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桥梁拆除时应合理选择拆除机械,使之与拆除块件的尺寸及质量匹配。 2选用的拆除机械必须满足其允许的作业范围,严禁超限作业。 3拆除机械高空作业应按规定与电力高压线、周边构造物等保持安全距离。 4大型拆除机械严禁在埋置无保护措施地下管线区域的地面上作业。拆除桥梁基 础开挖时,应距地下管线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拆除过程严禁对地下管线等隐蔽工程造成 破坏。 5大型拆除机械若需在待拆桥面放置或行走作业,应对待拆结构进行安全评估。 6多台拆除机械作业不得上下、立体交叉作业。相邻两台拆除机械平行作业时的工 作间距宜不小于拆除机械有效操作半径的2倍。 7采用吊装设备辅助拆除桥梁构件时,应在悬吊稳定后方可进行切割作业,必要时 应采取辅助措施使拆除构件处于可控状态。
2当待拆构件的位置超出拆除机械的合理作业范围时,若违规施工,极易造成安全 事故。 4施工过程应充分考虑大型拆除机械设备的重量及冲击荷载对管线的不利影响 基础开挖时需要满足不同类型管线对施工安全距离的要求。 5大型拆除机械会对桥梁结构产生过载或振动,进而引发桥梁垮塌事故。若需放置 或行走作业时,桥梁结构及桥面板需要经过相关分析计算,确保施工人员、机械安全。 6桥梁结构切割时需启动吊装设备收紧吊索,并采取必要的防冲击措施。
10.2.4桥梁拆除高处作业应符合现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 的相关规定,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严禁立体交叉作业,水平作业时各工位间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在拆除构件上 作业的人员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拆除作业区域下方严禁通行。 2高空拆除后的混凝土块件应及时吊下运走,吊装前应将块件顶面的破碎物清除 干净。 3散碎废料宜集中堆放并清运,严禁高空抛掷。 4在大风、浓雾、雨雪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应停止高处施工作业。恢复施工前,应对 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10.2.5起重吊装作业应符合现行《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 的相关规定,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吊装时,应确定吊装物的实际重量及尺寸与起重设备能力匹配;待拆块件未完全 分离时不得强行起吊。 2偏心构件的吊装应选择合理的吊点位置和固定方式。 3高空吊装大节段构件时应在构件两端设置溜绳。 4作业人员严禁在吊起的构件下或起重臂下旋转范围内作业或通行。 10.2.6搭设和拆除支架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的相关规 定,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0.2.6搭设和拆除支架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的
定,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支架结构及基础应根据桥梁拆除过程中作用在支架上的荷载进行验算并 应的预压。 2支架拆除不得影响留存结构的稳定。 3跨越道路、航道的支架应设置防撞设施。
10.2.7预应力解除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0.2.8混凝土切割拆除作业应符合现行《既有混凝土结构钻切技术规程》(T/CECS 472)的相关规定,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混凝土切割作业时,应在切割区域设置防护设施,严禁任何人员站在切割片或切 割绳轴线上,
2切割过程中锯片、锯绳卡住时,应在确认机器停止工作后方可进行处理。 3 混凝土切割时,操作人员应站在拟分离混凝土块件以外的安全区域。 4 根据吊、运设备能力,合理划分切割顺序和吊段(块)尺寸。 5 墩梁固结部位的切割,应有防止应力突然释放的措施。 6 严禁采用吊装设备悬吊切割。 7 切割后的混凝土吊段(块)应安全平稳置于支架上,不得坠落撞击支架。 10.2.9采用大型移梁车实施整体平移拆除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移梁车和顶升支架拼装完成后,应对整体稳定和同步协调性进行试验、调试。 2梁体顶升和落梁过程都应同步、均衡。 3 当顶离桥位开始移运前,应对梁体在移梁车上的限位及固定装置等进行检查。 4运输线路应满足限高、限宽等要求,移运道路应平整,路线桥涵应满足整体移运承 载力要求。 5多台车同时作业时,应统一指挥,使走行同步、平稳 10.2.10水上作业时施工安全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的 相关规定,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桥梁拆除施工前,应了解当地气象、水文、地质等情况,掌握施工区域附近的水下 管线等情况。 2运输船舶装运时必须均匀加载,严禁超载、超宽及偏载
2切割过程中锯片、锯绳卡住时,应在确认机器停止工作后方可进行处理。 3 混凝土切割时,操作人员应站在拟分离混凝土块件以外的安全区域。 4 根据吊、运设备能力,合理划分切割顺序和吊段(块)尺寸。 5 墩梁固结部位的切割,应有防止应力突然释放的措施。 6 严禁采用吊装设备悬吊切割。 7 切割后的混凝土吊段(块)应安全平稳置于支架上,不得坠落撞击支架。
1 移梁车和顶升支架拼装完成后,应对整体稳定和同步协调性进行试验、调试。 2 梁体顶升和落梁过程都应同步、均衡。 3 当顶离桥位开始移运前,应对梁体在移梁车上的限位及固定装置等进行检查。 4运输线路应满足限高、限宽等要求,移运道路应平整,路线桥涵应满足整体移运 要求。 5多台车同时作业时,应统一指挥,使走行同步、平稳。
3桥梁拆除施工时产生的废水和污水应进行集中收集,经沉淀处理达到排放 再排入污水管网。
11.2.5拆除实施时,还应采取下列环保
1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2废油、废弃的静力爆破剂及其他化学品应按规定清理、收集、处置。 3强光照明灯光束应俯射施工作业面并配有防眩光罩。严禁夜间强光照明 瓜光直射敏感建筑物及通行道路。
11.2.6拆除施工中应对周边绿化
11.2.6拆除施工中应对周边绿化 措施,不得随意砍伐和迁移树木。
注:1.表中质点振动速度为三分量中的最大值;振动频率为主振频率。 2.频率范围根据现场实测波形确定或按如下数据选取:碉室爆破小于20Hz,露天深孔爆破在10~60Hz之 间,露天浅孔爆破在40~100Hz之间,地下深孔爆破f在30~100Hz之间,地下浅孔爆破在60~300Hz 之间。
注:1.表中质点振动速度为三分量中的最大值;振动频率为主振频率。 2.频率范围根据现场实测波形确定或按如下数据选取:碉室爆破小于20Hz,露天深孔爆破在10~60Hz之 间,露天浅孔爆破在40~100Hz之间,地下深孔爆破f在30~100Hz之间,地下浅孔爆破在60~300Hz 之间。
A.2.4爆破倒塌方式的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1 逐跨倒塌方式:前后散落物应控制在桥梁建筑高度的1.5倍范围内; 2一次性倒塌方式:四周散落物应控制在设计限定范围内。
A.2.5爆破参数选择时应根据桥梁结
1.2.7拱桥采用爆破方式拆除时,拱肋(圈)爆点位置宜选在拱脚位置,中承式拱桥 爆点位置宜设在接近桥面的拱肋上。
1.2.8墩(台)身采用爆破方式拆除时,宜采用垂直钻孔爆破法或横向钻孔定向倾 破法进行爆破。桥墩较高或倒塌长度不足时,应采用折叠爆破
A.3.1爆破施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组织机构及职责; 2 施工准备工作及施工平面布置图; 3 施工人工、材料、机械的安排及安全、进度、质量保证措施; 爆破器材管理、使用安全保障措施;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应急预案
A.3.2爆破前施工准备工作应满足下列要求TBJ 209-1996 铁路给水排水施工规范,
1爆破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要求进行爆破器材加工、装药、联网等工作,
1爆破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要求进行爆破器材加工、装药、联网等工作 子施工记录,并签字确认。
2爆破前应按照爆破设计对各项准备工作进行验收。 3爆破作业前宜进行试爆破,了解结构及材料性能.核定爆破设计参数
DB37T 4060-2020 氢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运行规范A.3.3水中桥梁爆破拆除应满足下列要
应在爆破水域边界设置警告标志、禁航信号、警戒船舶和岗哨等。 2
1本规程执行严格程度的用词,采用以下写法: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 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 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引用标准的用语采用下列写法: 1)在标准总则中表述与相关标准的关系时,采用“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外,尚应 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相关规定”。 2)在标准条文及其他规定中,当引用的标准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时,表述为“应 符合《××××××》(×××)的有关规定”。 3)当引用本规程中的其他规定时,表述为“应符合本规程第×章的有关规定”、“应 符合本规程第×.×节的有关规定”、“应符合本规程第×.×.×条的有关规定”或“应按 本规程第×.×.×条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