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水泥砼路面再生利用技术细则

交通部水泥砼路面再生利用技术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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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交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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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水泥砼路面再生利用技术细则

式中:n一一测点数; Eui一各测点的当量回弹模量值(MPa); S一标准差; E。一一所有测点的当量回弹模量平均值(MPa); Z。一保证率系数,高速、一级公路取1.645,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取1.282; E.一再生层顶面实测回弹模量代表值(MPa)。

式中:α一考虑再生层通车稳定后密实度变化确定的模量修正系数,可按表4.4.9 确定; E.一再生层顶面计算回弹模量(MPa)

DB2301T 59-2020 排污许可证核发办理规范.pdf4.4.9考虑再生层通车稳定后密实度变化确定的模

5.1.1就地碎石化施工应根据设计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合理选择设备。 5.1.2遇雨、雪等恶劣天气,不宜进行就地碎石化施工,已破碎而未施工封层的路 段宜采取防排水措施。 5.1.3就地碎石化施工前,应通过试验路段确定施工参数及工艺流程,并在施工过 程中严格执行。

5.1.4现场施工的交通组织应按现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进行

5.1.5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少噪声与振动对环境的影响。

5.2.1多锤头碎石化施工应采用多锤头破碎机和Z型单钢轮振动压路机等设备。 5.2.2多锤头破碎机各锤头应能独立工作,提升高度应能自由调节;当多个锤头同 工作时,各锤头应能交替间隔落地。设备主要性能参数宜符合表5.2.2的要求。

5.2.1多锤头碎石化施工应采用多锤头破碎机和乙型单钢轮振动压路机等设备。

表5.2.2多锤头破碎机主要性能参数表

得出,落锤势能过大,会对旧路基层造成不利影响。 5.2.3Z型单钢轮振动压路机的自重不宜小于12t,Z型钢箍的间距宜为7cm±1cm, 高度宜为2.5~3cm,宽度不宜小于1cm。 5.2.4共振碎石化施工应采用共振破碎机和单钢轮振动压路机等设备。

5.2.5共振破碎机宜采用高频低幅类,设备主要性能参数宜符合表5.2.5

共振破碎机宜采用高频低幅类,设备主要性能参数宜符合表5.2.5的要求。

共振破碎机主要性能参类

5.2.6单钢轮振动压路机的自重不宜小

5.2.6单钢轮振动压路机的自重不宜小于11

5.3.1施工前应熟悉工程的设计文件,收集现场资料,核实工程数量,按工期要求、 施工难易程度、气候条件等编制施工组织计划。 5.3.2应落实仪器、设备,并进行调试校核。 5.3.3J 应修复和疏通既有排水系统,按设计文件完成路面排水系统施工。 5.3.4J 应清除旧路面上的沥青混合料修补材料。 条文说明 混凝土板块上存在的沥青混合料修补材料会吸收破碎设备的破碎能量,影响破碎效 果,因此施工前应清除。 5.3.5应按旧路处置设计要求完成路基软弱路段的处理工作。 5.3.6应核实沿线上跨构造物、房屋、桥梁、管涵、地下管线和边沟等构造物的位 置,并区分标注。

5.3.1施工前应熟悉工程的设计文件,收集现场资料,核实工程数量,按工期要求、 施工难易程度、气候条件等编制施工组织计划。 5.3.2应落实仪器、设备,并进行调试校核。 5.3.3应修复和疏通既有排水系统,按设计文件完成路面排水系统施工。 5.3.4应清除旧路面上的沥青混合料修补材料

混凝土板块上存在的沥青混合料修补材料会吸收破碎设备的破碎能量,影响破 果,因此施工前应清除。

5.3.6应核实沿线上跨构造物、房屋、桥梁、管涵、地下管线和边沟等构造物目 置,并区分标注。

5.3.8应在施工影响区外设置水准控制点,并复测旧路高程。

5.3.8应在施工影响区外设置水准控制点,并复测旧路高程。

5.4.1应选取有代表性的路段作为试验路段,长度不宜小于500m

5.4.1应选取有代表性的路段作为试验路段,长度不宜小于50

条文说明 代表性路段指选择的试验路段病害特征、工程特点和施工环境能反映设计路段的普 遍特征,可全面指导设计路段的再生利用施工,并对其工程进度、质量和效益起到保证 作用。

5.4.3应通过试验路段并结合本细则第5.7.1条的要求,确定下列施工参数!

5.4.3应通过试验路段并结合本细则第5.7.1条的要求,确定下列施工参数: 多锤头破碎机锤头落锤高度和间距; 2共振破碎机的振动频率和振幅; 3工作速度; 4乳化沥青及石耀用量。

试验路段确定的施工参数还需满足质量检验要求中粒径的要求。

5.4.4乳化沥青封层破乳成型后,应实测顶面当量回弹模量,检测点数不宜少 ,作为优化设计阶段的顶面当量回弹模量实测值,并计算其代表值。

试验路段确定的当量回弹模量代表值不仅是优化设计阶段的设计参数,还是检查验 收的主要指标。

5.4.5试验路段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数据,确定标准施工工艺流程,编制总结 报告,完善施工组织设计

5.4.5试验路段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数据,确定标准施工工艺流程 报告,完善施工组织设计

5.5多锤头碎石化施工

5.5.1多锤头碎石化施工应按下列工序进行: 1清除现有的沥青混合料修补层: 2修复或增设排水设施。 3路基软弱路段处置。 4线路内、外及地下构造物标记。 5设置施工测量控制点。 6按照试验路段确定的相关施工参数,破碎旧水泥混凝土路面,清除嵌缝料。 7Z型单钢轮振动压路机碾压2~3遍,钢轮压路机碾压2~3遍,洒布乳化沥青 层后再撒布集料,钢轮压路机碾压2~3遍。 8质量检验。 9加铺新结构层。 5.5.2破碎施工应按先破碎路面两侧车道,再破碎中间行车道的顺序进行;破碎时 应有重复破碎搭接面,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cm。 5.5.3施工中应及时清除填缝料、胀缝材料、暴露的加强钢筋或其他杂物。 5.5.4施工过程中临时发现的软弱路基,应及时按旧路处置设计要求进行。 5.5.5石 破碎硬路肩时应适当降低外侧锤头高度,减小落锤间距。 5.5.6石 破碎路段下有涵洞时,应适当降低锤头高度,减小落锤间距。 5.5.7基层强度过高或水泥板过厚路段,应适当提高锤头高度,减小落锤间距;锤 后强度不够时,可在破碎施工前采用打裂或其他手段对混凝土路面进行预裂处理。

5.5.9乳化沥菁封层表面应均匀撒布集料,用量以钢轮压路机碾压时不粘轮 为准。

5.6.1共振碎石化应按下列工序进行: 1清除现有的沥青混合料修补层。 2修复或增设排水设施。 3路基软弱路段处置。 4设置施工测量控制点。 5按照试验路段确定的相关施工参数,破碎旧水泥混凝土路面,清除嵌 缝料。 6钢轮振动压路机碾压2~3遍,洒布乳化沥青封层后再撒布集料,钢轮压路机静 压2~3遍。 7质量检验。 8加铺新结构层。 5.6.2破碎施工应按先破碎路面两侧车道,再破碎中间行车道的顺序进行;破碎时 应有重复破碎搭接面,搭接宽度不应小于5cm。 5.6.3当距路面两侧边缘50~75cm破碎时,应将锤头与路边缘调成30°~50°的夹 角进行边缘破碎。 5.6.4水泥板强度过高或过厚路段,应适当提高振动频率或在破碎施工前采用打裂 或其他手段对混凝土路面进行预裂处理。 5.6.5共振碎石化施工其他要求,可按本细则第5.5.3、5.5.4、5.5.8条的规定 执行。

5.7就地碎石化施工质量检验

5.7.1就地碎石化施工后应开挖试坑进行检验,试坑位置应按现行《路基路面现场 测试规程》(JTGE60)中的相关要求确定

5.7.2多锤头碎石化施工应按表5.7.2的要求进行质量检验。试坑开挖尺寸不宜 80cm×80cm;开挖深度不宜小于旧路面板厚度的2/3

表5.7.2多锤头碎石化施工质量检验标准

5.7.3共振碎石化施工应按表5.7.3的要求进行质量检验。试坑开挖尺寸不宜小于 50cm×50cm:开挖深度不宜小于旧路面板厚度

表5.7.3共振碎石化施工质量检验标准

注:破碎粒径应满足质量检验标准,值不官过确

参照国外标准和国内实体工程成果,水泥板破碎粒径是控制加铺层结构不出现早期 反射裂缝及保留旧路面板残留强度的关键参数。破碎粒径太小会使旧板块强度损失过 大,而破碎粒径过大破碎后再生层的强度不均匀,所以要对粒径范围做出限制。 5.7.4乳化沥青封层破乳稳定后应立即检测顶面当量回弹模量值,测点数量每公里 不宜少于3个,并计算其代表值。代表值应满足试验路段顶面当量回弹模量代表值的要 求;不满足要求时,应采取调整施工参数等措施。

反射裂缝及保留旧路面板残留强度的关键参数。破碎粒径太小会使旧板块强度损失过 大,而破碎粒径过大破碎后再生层的强度不均匀,所以要对粒径范围做出限制。

5.7.4乳化沥青封层破乳稳定后应立即检测顶面当量回弹模量值,测点数量每公里 不宜少于3个,并计算其代表值。代表值应满足试验路段顶面当量回弹模量代表值的要 求:不满足要求时,应采取调整施工参数等措施

6.1.1就地发裂施工应根据设计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合理选择设备。 6.1.2遇雨、雪等恶劣天气时,不宜进行就地发裂施工,已破碎而未施工封层的路 段宜采取防排水措施。 6.1.3就地发裂施工前,应通过试验路段确定施工参数及工艺流程,并在施工过程 中严格执行。 6.1.4现场施工的交通组织应按现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进行 未封闭施工路段应制订交通管制及分流措施,发裂作业完成且未加铺结构层路段可开放 A

封闭施工路段应制订交通管制及分流措施,发裂作业完成且未加铺结构层路段可 通进行碾压。

5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少噪声与振

6.2.1板式打裂压稳施工应采用板式破碎机和重型胶轮压路机等设备

板式打裂压稳施工应采用板式破碎机和重型胶轮压路机等设备。 板式破碎机的破碎能力应与待破碎水泥混凝土路面板强度、厚度相适应,能 昆凝土路面板全深度开裂。设备主要性能参数宜符合表6.2.2的要求。

6.2.2板式破碎机的破碎能力应与待破碎水泥混凝土路面板强度、厚度相适应 水泥混凝土路面板全深度开裂。设备主要性能参数宜符合表6.2.2的要求。

表6.2.2板式破碎机主要性能参数表

6.2.3重型胶轮压路机自重不应小于2

施工设备宜采用四边形或五边形冲击压路机, 能参数宜符合表6.2.4的要求。

表6.2.4冲击压裂设备主要性能参数表

6.3.1施工前应熟悉工程的设计文件,收集现场资料,核实工程数量,按工期要求 柜工难易程度、气候条件等编制施工组织计划。 6.3.2应落实仪器、设备,并进行调试校核。 6.3.3应修复和疏通既有排水系统,按设计文件完成路面排水系统施工。 6.3.4应清除旧路面上的沥青混合料修补材料。 6.3.5应按旧路处置设计要求完成路基软弱路段的处理工作。 6.3.6应核实沿线上跨构造物、房屋、桥梁、管涵、地下管线和边沟等构造物的位 置,并区分标注。 6.3.7 应按设计要求,采取开挖边沟等减轻振动影响的措施。 6.3.8应在施工影响区外设置水准控制点,并复测旧路高程。

6.4.1应选取有代表性的路段作为试验路段,长度不宜小于800m。

6.4.3应通过试验路段并结合本细则第6.7.1条的要求,确定下列施工参数:

6.4.3应通过试验路段并结合本细则第6.7.1条的要求,确定下列施工参数:

冲击压路机型号; 2 冲击压路机的行进速度及冲压遍数; 3 板式破碎机的落锤间距和高度; 4 标准施工工艺流程。

6.4.4就地发裂施工完成后应

6.4.4就地发裂施工完成后应实测顶面当量回弹模量,检测点数不宜少于3个,

为优化设计阶段的顶面当量回弹模量实测值,并计算其代表值,

6.4.5试验段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数据,确定标准施工工艺流程,编制总结 ,完善施工组织设计

6.5板式打裂压稳施工

6.5.1板式打裂压稳施工应按下列工序进行: 修复或增设排水设施。 2 路基软弱路段处置。 3 线路内、外及地下构造物标记。 4 设置施工测量控制点。 按照试验路段确定相关施工参数,打裂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并清除嵌缝料, 6 重型胶轮压路机碾压。 7 质量检验。 8 加铺新结构层。

6.5.1板式打裂压稳施工应按下列工序

6.5.2应按行车方向从距路面板边缘20cm处开始逐幅打裂,相邻两幅的 宜为 20 ~ 50cme

6.5.3完成打裂作业后,应采用重型胶轮压路机压稳,遍数不应少于3遍,也可开 放交通碾压。

6.5.4打裂压稳施工其他要求,可按本细则第5.5.3、5.5.4、5.5.8条的规定执行

6.5.4打裂压稳施工其他要求,可按本细则第5.5.3、5.5.4、5.5.8条的规定执行

6.6.1冲击压裂施工应按下列工序进行: 1修复或增设排水设施。 2 路基软弱路段处置。 3线路内、外及地下构造物标记 4 设置施工测量控制点。 5 按试验路段确定相关施工参数,冲压旧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中应有安全监控 昔施。 冲压完路面应测量顶面高程,并按设计要求进行调平层施工。 质量检验。 8 加铺新结构层。

6.6.2应从路面板边缘处开始向中间冲压, 冲击压路机的行驶路线宜按图6.6.2的 式进行。当直行冲击碾压数遍、破碎效果不理想时,可尝试走“S”形路线。

方式进行。当直行冲击碾压数遍、破碎效果不理想时,可尝试走“S”形路线

图6.6.2冲击压裂路线示意图

6.6.3四边形冲击压路机冲压遍数宜为7~15遍,五边形冲击压路机冲压遍数宜为 0~20遍,具体数值应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6.6.4冲击压裂作业时振动强烈,应预留安全间距并注意对冲压区域构造物的观察 当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中断施工,采取其他方式打裂,避免造成构造物损伤。

6.6.5冲压施工过程中出现“弹簧”现象时,应暂停施工,采取其他方式破碎。

6.6.5冲压施工过程中出现“弹簧”现象时,应暂停施工,采取其他方式破碎。

条文说明 “弹簧”现象一般是因为路基的含水率超过最佳含水率过多,由于冲击力过大导致 毛细水上升造成,其具体表现为:受压下陷、去压回弹,说明该段不适宜采用冲压 施工。

6.6.6冲压施工其他要求,可按本细则第5.5.3、5.5.4、5.5.8条的规定执行。

6.7就地发裂施工质量检验

发裂施工应按表6.7.1的要求进行质量检

6.7.2就地发裂施工后应立即检测顶面当量回弹模量值,测点数量每公里不宜少于 3个,并计算其代表值。代表值应满足试验路段顶面当量回弹模量代表值的要求;不满 足要求时,应采取调整施工参数等措施。

7.1.1挖除旧路面前,应按设计要求修复或增设排水设施,挖除后应及时做好基层 防排水工作,

7.1.1挖除旧路面前,应按设计要求修复或增设排水设施,挖除后应及时做好基层 防排水工作。 7.1.2现场施工的交通组织应按现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进行 它除路段未加铺结构层前不得开放交通。 7.1.3集中破碎时应有防尘等措施。 7.1.4挖除水泥混凝土路面板后应及时进行后续施工。 7.1.5集中破碎场地应进行硬化处置,并做好防排水。 7.1.6再生集料应根据设计要求分级筛分、分级堆放。 7.1.7再生集料使用前,应进行相应的配合比设计和性能试验分析,确定再生集料 内使用比例。

7.2.1旧水泥混凝土路面挖除应采用对基层强度和结构无影响的设备。

7.2.2集中破碎机械应具备两级破碎功能,并配备除尘和钢筋剔除装置,钢筋的剔 余率不应小于95%,初级破碎后的混凝土碎块粒径宜为70~150mm。 7.2.3筛分设备应配备除尘装置

7.2.2集中破碎机械应具备两级破碎功能,并配备除尘和钢筋剔除装置

除率不应小于95%,初级破碎后的混凝土碎块粒径宜为70~150mm。

7.2.3筛分设备应配备除尘装置

7.3再生集料质量要求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再生利用技术细则(JTG/TF312014

表3.3.3要求的再生粗集料经配合比验证后可用于水泥混凝土面层,再生细集料不 于水泥混凝土面层。

7.3.2满足《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0342000)中第3.2节要求的再

JC/T 2289-2014 聚苯乙烯防护排水板7.3.3满足《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一2000)中第6.2节要求的 集料经配合比验证后可用于级配碎石

附录A水泥混凝土路面就地再生加铺层参考纟

水泥混凝土路面就地再生加铺层参考结构

附录A水泥混凝土路面就地再生加铺层参考结构

水泥混凝土路面再生利用技术细则(JTG/TF31一2014

1本细则执行严格程度的用词,采用下列写法: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 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 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引用标准的用语采用下列写法: 1)在标准总则中表述与相关标准的关系时,采用“除应符合本细则的规定外CJJ T 273 - 2019橡胶沥青路面技术标准,尚 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在标准条文及其他规定中,当引用的标准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时,表述为 应符合《××××××》(×××)的有关规定"; 3)当引用本标准中的其他规定时,表述对“应符合本细则第×章的有关规定” “应符合本细则第×.×节的有关规定”、“应符合本细则第×.×.×条的有关规定”或 “应按本细则第×.×.×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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