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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6/T 535.2-2020 绿色公路建设指南-高速公路 第2册 工程实施指南DB36/T 535.22020
16.3.2水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1)工程承包合同中应明确筑路材料(如沥青、化学品、水泥、粉煤灰、砂石等)在运输过程 中防治酒漏条款,堆放场地不得设在水体的岸边或养殖塘附近,以免随雨水冲入水体造成 污染; 2) 施工材料如沥青、化学品等应入库保管。距河岸200m范围内严禁设立料场、废弃物堆放 场、施工营地等; 3 混凝土拌和场及构件厂的生产废水不能直接排放,应设置沉淀池收集,经酸碱中和、沉淀、 除渣等处理后再排放,施工结束后将沉淀池覆土掩理; 4 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农田、草原、河流和渠道。废水 排放严格执行各项排放标准,悬浮物(SS)严格执行GB8978的一级标准; 5) 跨水体桥梁施工时,施工废油、废水、废料不能直接排入水体。施工废水尽量循环利用, 以有效控制施工废水超标排放造成的当地水质污染问题; 6) 来自生活区、办公区和施工区的污水,必须严格净化处理,并经检测符合环保标准后,方 可排入河流; 7) 靠近生活水源的施工,用沟壕或堤坝同生活水源隔开,避免污染生活水源; 8 在农田区施工时,对既有的排灌系统加以保护,必要时修建临时水渠、水管等,保证排灌 系统的完整性
JGJ/T 128-2019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 b生活污水控制措施如下
a)施工现场的噪声要力争达到GB12523的规定,遵守当地有关部门对夜间施工的规定:
加强施工管理,当施工场地位于学校附近时,要求了解学校的作息时间,禁止强噪声施工机械 在昼间学校上课时间作业; 在距离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目标130m以内的施工场地白天施工时,应采取移动式或临时声屏 障等降噪措施: d 在距离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目标580m以内的施工场地,禁止强噪声的机械夜间(22:00~06:00) 作业; 在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目标附近的施工场地,因生产工艺要求而必需夜间连续进行施工作业时, 必须有当地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应事先做好宣传工作,并采用移 动式或临时声屏障等防噪措施; f 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如用 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工具等; 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应注意对设备的养护和正确操作,尽量使筑路 机械的噪声维持在最低声级水平。对强噪声施工机械采取临时性的噪声隔挡措施: h)施工便道应远离学校、医院、居民集中区,不得穿越声环境敏感点。当施工便道两侧50m 内有成片居民区时,禁止夜间在该便道上运输施工材料; 筑路机械施工的噪声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据调查,施工现场噪声有时 超出5类噪声标准,一般可采取施工方法变动措施加以缓解。如噪声源强大的作业可放在昼间 (06:00~22:00)进行或对各种施工机械操作时间作适当调整; 1 进行钢筋加工、混凝土拌和、构件预制等场地选址时,尽量远离居民区; k)尽量选用环保型振捣棒,振捣棒使用完毕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对操作工人严格要求,振捣混 凝土时禁止振击钢筋或钢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 模板和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防止跌落、撞击;模 板修理时,禁止用大锤敲打;使用电锯切割模板、钢管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 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人的喊叫等作为施工活动的声源,要求承包商通过文明施工、加 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机械车辆途经居住场所时应减速慢行,不鸣喇叭; 为了监督和保护居民的生产、生活和学校学习环境,将进行施工期的声环境监测。要求监理工 程师对130m范围内有较大居民区或学校的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期抽样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采 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如:限制工作时间,改变运输路线,采用临时声屏障等措施; 在利用现有道路和施工便道运输道路材料时,道路沿线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有可能恶化,为了准 确、及时的掌握施工道路(包括施工便道)周围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施工期间,要求监理工 程师对施工便道附近分布的敏感点(如居民区、学校等)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必要时考 虑改变材料运输路线,在无法避让的情况下建临时声屏障或与当地居民达成协议给予一定的经 济补偿; 按劳动卫生标准,控制施工人员的工作时间,对机械操作者及有关人员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如 戴口罩、耳塞、头盔等。 .4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a)在选择设备型号时选择低污染设备,并安装空气污染控制系统; b)对汽油等易挥发品的存放要密闭,并尽量缩短开启时间; C)对于易松散和易飞扬的储存材料宜采取覆盖措施; d)拌和站、预制场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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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6水土保持措施要求如下
应重视取、弃土场位置的选择。当取、弃土破坏了原有地表植被或改变了原地表自然坡度而形 成裸露坡面时,应进行绿化或复垦。其要求如下: 1)取土场宜选择在植被稀疏的丘陵、山包等荒地、荒坡,并应与当地政府协商,确定取土范 围和深度;弃土场宜选择在储量大、地形低的洼地、或不易受水流冲刷的荒沟、荒地或低 产田地,并分级填筑弃土:
应重视取、弃土场位置的选择。当取、弃土破坏了原有地表植被或改变了原地表自然坡度而形 裸露坡面时,应进行绿化或复垦。其要求如下: 取土场宜选择在植被稀疏的丘陵、山包等荒地、荒坡,并应与当地政府协商,确定取土范 围和深度;弃土场宜选择在储量大、地形低的洼地、或不易受水流冲刷的荒沟、荒地或低 产田地,并分级填筑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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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7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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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1.1表土应为符合要求的种植土:铺设表土平整,厚度、排水应符合设
.4.1.1表土应为符合要求的种植土:铺设表土平整,厚度、排水应符合设计要求。
16.4.1.4质量要求如下
表11植物生长的最小土层厚度
16.4.2.1一般规定要求
4.2.1一般规定要求如下: a)草皮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品种,整体图案美观; b)草皮应无枯黄、无明显病虫害、连续空白。 4.2.2施工准备要求如下: a)施工前应全面了解铺植草皮品种; b)施工前做好机铺植草皮机具和材料的准备工作; c)施工前应做好液压喷草的技术交底工作。 4.2.3施工要点如下: a)应选择适合于当地气候条件、易于生长,同时具有耐旱、耐涝、容易生长、蔓面大、根部发达 茎低矮强壮和多年生长的特性的草种; b 场地准备如下: 1)施工单位应按绿化工程布置的图纸标出种植地段、种植位置及品种的轮廓,并进行放样: 2) 种植场地应修整到设计的线形和坡度,并具有舒顺的外形,清除场地中所有大土块、石块, 硬土及其他杂物和不适于种植的材料,并处理好的表土和底土应分开; 3) 在铺植时,先在场地内铺设30mm厚的符合要求的表土。 c)草皮验收如下: 1)施工单位应在铺植工作前提供有关草皮供应来源的全部资料; 2) 草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现行关于植物病害及虫传染检疫的法规的要求,需提供必要 的全部检疫证明。 在铺植地表的准备工作完成以后,即可铺植草皮,铺草皮时,除平铺外,在边坡较高较陡之处 也可铺植,即自坡脚处向上钉铺,用小尖木桩或竹签将草皮钉固于边坡上,铺植的形式,按图 纸要求。 e 铺植后应进行喷灌浇水养护,并对草皮进行拍打,养护初期应让草皮保持湿润状态,根据天气 情况控制浇水量,结合浇水进行病虫害的防治和生长期追肥,使其顺利进入生长旺盛期,在草 皮成坪、苗木生长正常后(大约三个月后)逐渐减少浇水次数,锻炼植物的适应能力,但在 年内尤其在旱季要视天气情况对其进行定期护理,逐步进入自然生长状态,
16.4.2.3施工要点如下
16.4.2.4质量要求如下
绿地草坪应符合设计要求,整体图案美观; b 草坪应无杂草、无枯黄、无明显病虫害,无连续0.5m2以上空白面积; 草坪应整洁,表面应平整,微地形整理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有明显集水区; d 草坪成活率应≥95%; 服 如果有绿化喷灌设施应能正常运转
6.3.3.2施工准备如下
a)施工前应全面了解铺植草皮品种; b)施工前应做好液压喷草机具和材料的准备; c)施工前应做好液压喷草的技术交底工作。 6.4.3.3施工要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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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3.4质量要求:
选择适合当地气候条件、易于生长的草(灌)种,混合草(灌)种应试验其萌芽情况,其纯度 和萌发率均应达到90%以上; b 各种草(灌)种、肥料、粘合剂、保水剂要严格按设计要求参配; c)坡面应无杂草、无枯黄、无明显病虫害,草灌成活率应≥95%,
16.4.4.1坡面绿化符合设计要求,草灌成活,分布均匀,整体效果美观。 16.4.4.2施工准备如下: 施工前应全面了解客土喷草品种; b 施工前应做好客土喷草机具和材料的准备; c 施工前应做好客土喷草的技术交底工作。 16.4.4.3施工要点如下: a) 坡面检验及修整:在岩质(硬土)坡面基材客土植生,应清理边坡上的杂物,并对坡面作简易 休整,边坡特别凸起的地方应削掉,如果是稳定的有景观效果的孤石,可以保留,特别凹陷的 地方应用石块填补,使坡面大致平顺,另外坡顶和可视断面也应一并修整,以保持整个边坡线 条明畅; 打设锚杆:采用设计规定的锚杆用风钻打孔,孔偏差不大于5cm,锚杆采用M30水泥砂浆固定; C 铺设镀锌铁丝网:铺设镀锌铁丝网由上而下进行,铁丝网采用设计规定的镀锌铁丝网,网与网 之间采用平行对接方法,不重复搭接,坡顶延伸至与原生态植被相接,开沟并用锚钉固定后回 填士,搭接处按设计规定用铁丝绑扎固定:
16.4.4.4质量要求:
a 选择适合当地气候条件、易于生长的草(灌)种,混合草(灌)种应试验其萌芽情况,其纯度 和萌发率均应达到90%以上; b 对草种、肥料,锚杆、铁丝网等原材料应加强质量控制,经常进行日常检验; 各种草(灌)种、肥料、粘合剂、保水剂要严格按设计要求参配; d 严格按施工工艺要求进行施工,保证锚杆数量、铁丝网的规格、基材的厚度、后期的养护管理; e)完成的坡面应无杂草、无枯黄、无明显病虫害。
16.4.5乔木、灌木和攀缘植物
16.4.5.1一般规定如下
a 种植植物品种宜选用适宜当地气候和地质条件的本土植物为主: 所有植物应考虑公路沿线地区特点,选择适合于当地气候条件易于生长的、并有主满于枝体系 和苗壮的根系。植物应无缺损树节、擦破树皮、受风冻伤害或其他损伤,植物外观应显示出正 常健康状态,能承受上部及根部适当的修剪,所有植物应在苗圃采集; c)乔木应具有挺直的树干,良好发育的枝权,根据其自然习性对称生长; d)运到现场的乔木高度应符合图纸要求,其胸径(树高出地面1.3m处)应不小于3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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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采用代替品种,除非证实在承包期内的正常种植季节采集不到规定的植物。只有经监理 工程师同意后,才允许种植代替品种; 各类植物应在公路所经当地的最适宜的季节进行种植,除非图纸上另有标明或监理工程师指 示,土壤条件不适合种植时不应种植。 4.5.2施工准备如下: a 施工前应全面了解乔木、灌木和攀缘植物品种; 6) 施工前应种植机具和材料的准备; c)施工前应做好种植技术的交底工作。 4.5.3施工要点如下: a)植物运送要求如下: 1)在运出植物前,应由园艺人员按起苗、调运等技术要求负责将植物挖出、包扎、打捆,以 备运输;任何时候,植物根系应保持潮湿、防冻、防止过热。落叶树在裸根情况下运输时, 应将根部包涂黏土浆,使根的全部带有泥土,然后包装在稽草袋内。所有常青树及灌木的 根部,均应连同掘出的土球用草袋包装。运到工地及种植前,这些土球应结实,草包应完 好,树冠应仔细捆扎以防止枝权折断: 2 植物以单株、成捆、大包或容器内装有一株或多株植物运到工地时,均应分别系有清楚的 标签,标明植物名称、尺寸、树龄或其他详细资料,这对鉴别植物是否符合规定是必要的。 当不能对各单株植物分别标明时,标签内应说明成捆、成包以及容器内的各种规格植物的 数量。 b)储存和保护要求如下: 1)运到工地后一天内种不完的植物,应存放在阴凉潮湿处,以防日晒风吹,或暂进行假植; 2 裸根树种应将包打开,放在沟内,根部暂盖雍土,并保持湿润; 3 带有土球及草袋包装的植物,应用土、稻草或其他适当材料加以保护,并保持土、稻草等 潮湿,以防根系干燥, C 种植准备要求如下: 1)施工单位应按绿化工程布置的图纸标出种植地段、种植位置及苗木品种和规格,并进行放
6.4.5.3施工要点如下
数量。 储存和保护要求如下: 1)运到工地后一天内种不完的植物,应存放在阴凉潮湿处,以防日晒风吹,或暂进行假植 2 裸根树种应将包打开,放在沟内,根部暂盖雍土,并保持湿润; 3 带有土球及草袋包装的植物,应用土、稻草或其他适当材料加以保护,并保持土、稻草等 潮湿,以防根系干燥。 种植准备要求如下: 1 施工单位应按绿化工程布置的图纸标出种植地段、种植位置及苗木品种和规格,并进行放 样,在种植之前这些布置应得到监理单位的检查认可。尚应做到:种植穴、槽定点放线应 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应准确,标记明显;种植穴定点时应标明中心点位置。种植槽应 标明边线:定点标志应标明树种名称(或代号)、规格;行道树定点遇有障碍物影响株距时: 应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进行适当调整; 2 种植地段应修整到符合监理单位指示的线形和坡度,并具有舒顺的外形。在种植中所有大 土块、石块、硬土及其他杂物和不适于种植的材料,均应由施工单位自工地移走。处理好 的表土和底土应分开,并得到监理单位认可; 3)在种植时,先在坑底松填约150mm厚的表土。 创坑要求如下: 1 刨坑刨槽的规格要求:刨坑刨槽位置要准确,坑径应根据根系、土球大小及土质情况而定, 刨坑刨槽要直上直下成桶形,不得上大下小或上小下大,以免造成窝根或填土不实;坑径 一般可比植物的根系或主球直径大0.2m~0.3m,具体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如遇土质 过黏、过硬或含有有害物质如石灰、沥青等,则应适当加大坑径; 2) 刨坑的操作:刨坑时应以所定位置为中心,按规定坑径划一圆圈作为刨坑的范围;挖坑时 应把表土与底土分别置放,不同的主质亦应分开堆放。堆放位置以不影响栽植为宜。刨坑 到规定深度后在坑底垫底土;挖坑的坑壁要随挖随修使其成直上直下形状,不要成底形: 刨坑时如发现地下管道、电缆等地下设施应停止操作,并及时向监理单位报告,请示处理
办法;在斜坡处挖坑应先做成一平台,平台大小应以坑径最低规格为依据,作成后在平台 上再挖坑;在土层干燥地区应于种植前浸穴;挖穴、槽后,应施入腐熟的有机肥作为基肥。 栽植要求如下: 1)修剪工作对高大乔木应在散苗前后进行,即在栽植前进行,高度3m以下无明显主尖的乔 木和灌木为了保证栽后高矮一致、整齐美观,可在栽植后修剪,疏剪的剪口应与树干平齐 不留枯概以免影响愈合;短截时注意留外芽,剪口距芽位置要合适,一般离芽10mm左右, 剪口应稍斜成马蹄形;修剪20mm以上的大枝剪口应涂防腐剂,可促进愈合和防止病虫雨 水侵害; 2 散苗、散露根苗应掌握随掘随运随散苗、随栽植,尽量缩短根部暴露时间以利成活。散苗 时要轻掌轻放,行道树散苗要顺路的方向放树苗,不得横放路上影响交通;散带土球树木, 要注意保护土球完整,搬运土球时不得只搬树干,尽量少滚动土球; 3) 栽植前对露根苗的根系要进行修剪,将断根、劈裂根,感染病虫害根,过长的根剪去,剪 口要平滑,带土球苗和灌木应将围拢树冠的草绳剪断; 4 栽植前应检查坑的大小,深度是否与根系、土球规格标准要求的坑径一致。 5 栽树时不得歪斜,要保持树木上下垂直,有树弯时应掌握树尖与根部在一垂直线上,行道 树的树弯应在顺路的方向,与路平行; 6 应由有经验工人,按照正常做法,进行种植和回填土,植物应垂直地栽好,比在苗圃的种 植深度加深20mm~30mm。种植前的乔木和灌木应经监理单位检查认可; 7 对裸根植物,先将表土放在坑底,其松散厚度约150mm,随即撒布适量(视表土性质而定) 有机肥,在肥料上覆盖50mm至100mm回填土层,使根系不接触肥料。随后将裸根植物放 在树坑中央,以自然形态散开根系,所有折断或损坏的根系,应予截去,促使根部生长良 好。在树坑四周及其上回填土后捣固并适当压紧,当回填到根系一半深度时,将植物稍提 起,随即再按每层厚150mm回填土并压实。植物四周应由土围成与树坑大小相同的浅盆形 凹穴(浅土盆)的蓄水池,深约150mm; 栽行道、行列树应横平竖直,栽植时可每隔10或20株按规定位置准确的栽上一株作为前 后植树对齐的依据,然后再分别栽植; 9 根部带有土球的植物,应和上述7)一样进行处理,并将表土及肥料放在穴内。随即将乔 木或灌木垂直栽在坑底放稳,栽种深度应比苗圃时深25mm。回填土随即填在植物土球周 围并捣实。土球上部的麻(草)袋应割开并移去,将土球上部的土松开并摊平,然后将其余 回填土填下,还应做好浅土盆的蓄水池; 10)栽植较大规格的常绿树和高大乔木时应在裁植同时理上支柱,支柱应理深在0.3m以下, 支柱要捆牢,并注意不要使支柱与树干直接接触以免磨伤树皮。立支柱方向应在下风口: 11)在种植后应按图纸要求,对乔木或灌木浇水,并要浇透,半月之内,再浇透水2次~3次, 其后每周一般浇水一次,视气候情况而定,直到植物成活为止; 12)对于在中央分隔带栽植起防眩作用的树木,其高度和株距应符合图纸要求,如图纸无规定 则树高宜1.6m,株距宜2.0m。 4质量要求如下: 新种植的乔木、灌木、攀缘植物,应在一个年生长周期满后方可验收; 地被植物应在当年成活; 花坛种植的一、二年生花卉及观叶植物,应在种植15d后进行验收;春季种植的宿根花卉、球 根花卉,应在当年发芽出土后进行验收。秋季种植的应在第二年春季发芽出土后验收; 种植应按设计图纸要求核对苗本品种规格及种植位置
16.4.5.4质量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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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式种植应保持对称平衡,行道树或行列种植树木应在一条线上,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 高度、干径、树形近似,种植的树木应保持直立,不得倾斜,应注意观赏面的合理朝向; 种植绿篱的株行距应均匀。树形丰满的一面应向外,按苗木高度、树干大小搭配均匀。在苗圃 修剪成型的绿篱,种植时应按造型拼裁,深浅一致; 种植材料的覆盖物、包装物等应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随意乱弃,避免造成环境污染。种植带土 球树木时,不易腐烂的包装物应拆除; 珍贵树种应采取树冠喷雾、树干保湿和树根喷布生根激素等措施: 种植时,根系应舒展,填土应分层踏实,种植深度应与原种植线一致; 种植胸径50mm以上的乔木,应设支柱固定。支柱应牢固,绑扎树木处应夹垫物,绑扎后的树 干应保持直立; 攀缘植物种植后,应根据植物生长需要,进行绑扎或牵引; 绿化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各种花卉生长茂盛;草坪 无杂草、无枯黄;绿地整洁,表面平整;种植的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 不同部位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应按相关规范执行。
17.1.1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方 针,坚持“管生产应管安全”的原则。 17.1.2施工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时,应办理安全监督手续。 17.1.3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 17.1.4劳务用工应实施实名制。
7.3.1按照《高速公路路堑高边坡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公路隧道建设安全风险 平估指南》等文件中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17.3.2风险评估应贯穿设计和施工全过程,应考虑: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 活动;所有作业场所内的设施。 7.3.3风险评估时应依据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频次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提出针对物的不安全状态、 人员的违规操作、恶劣环境条件下作业及管理缺陷等,提出对策措施。 7.3.4对重大风险的控制原则是:消除危险、降低风险和采取个体防护。施工项目单位应通过采取制 定安全管理目标、建立专项整治方案、加强日常控制和检查等方法控制风险
17.4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17.4.1各参建单位应将安全教育和培训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性工作,使全体参建人员牢固树立 安全第一”的思想,并贯彻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一校、一会、一查、 一志、一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赣交质监字[2010]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 17.4.2建设单位每阶段应组织职工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开工前建设单位组织对主要 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监理单位组织全体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部门负 贵人和工区负责人进行培训:施工单位组织对全体施工人员特别是危险工种、岗位施工的人员进行培训。 7.4.3建设单位对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监理单位对“三 危”(危险工种、岗位、部位)施工人员进行专项培训,考试合格的方能上岗。国家或安全主管部门有 特别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对新聘转岗的各工种从业人员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使用新 设备时,上岗、转岗作业事前应进行专门安全培训和考核。 17.4.4当发现重大安全隐惠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及时组织本项目全体参建人员开展安全教育。 17.4.5任何形式的安全培训应有培训计划、教材、考试、考核试卷和成绩评估等培训记录,并报建设 单位备案。
17.5施工安全管理内容
17.5.1施工单位应遵守劳动用工、用电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管理、防火防盗、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执行JTGF90,同时应根据各工序施工特点,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各单 立要制订严格的安全责任制和管理规章并加强各项施工作业的安全检查。 17.5.2强化“安全第一”的全员教育,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应服从安全,绝对不允许因生产 而忽视安全,违者发生安全事故,应追究指示人或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7.5.3各单位要将安全管理纳入议事日程,努力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搞好文明施工。在布置生产(工 作)任务的同时,要布置安全工作;在检查工作(生产)的同时,要检查安全防范措施。 7.5.4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自检、自查机制,做好原始记录归档工作,施工单位都要把安全 主产放在首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确保结构的安全和施工方案安全可靠,要有安全方面的数据 和设计计算书,同时,应附上有关人员的证件(复印件),在实施过程中,要查生产班组的安全措施是 否到位,检查施工操作是否规范,高空作业、隧道施工应确保措施安全可靠,严禁违章作业。 17.5.5施工单位的施工设施和驻地应有防雷、防风、防火等措施,工地排水系统应安全有效,要加强 各种器材物品的管理。水上作业和交通所租用的船舶应证件齐全,技术状况良好。 17.5.6施工单位要健全安全教育机制,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定期召开安全教育大会,总结经验,分析 事故的原因和教训,对造成事故者和隐患不整改者进行批评教育和惩处,要表彰先进,举一反三,达到 教育的目的。 17.5.7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计入工程成本,
17. 6 施工安全管理要求
17.6.1从事具体工作的作业者为直接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程、 规范,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禁止违章作业, 发现安全隐惠要及时报告并迅速整改,任何人不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批示或强道现场操作人员违章操 作,如因以上原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将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对指挥人或强迫人给予经济、 行政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7.6.2参加施工的人员,应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规范,经考 宝品一临新加种原种水
该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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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安全生产经费管理
17.7.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按投标控制价限价的1.5%,以固定金额形式计入工程量清单支付子目 中。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 予以明确,并在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中增列相应项目及费用。 7.7.2施工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 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17.7.3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合同文件要求和本合同段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 安全生产管理等各项制度,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总体计划,报监理审查和建设单位备案。 7.7.4施工安全设施费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经监理单位对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审查批准后,按合同条 款进行计量支付。如施工单位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施工单位应在本项目 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建设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7.7.5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总体计划批准、备案后,根据施工单位申请,经监理、建设单位审定,可预 支付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总额的10%,安全生产费用预付款在后续计量中一次或遂次扣回,
安全生产费应按照每月安全检查结果如实计量支付,同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出具凭证,以证明其先 前获得支付的安全生产费均已专款专用,否则不予支付。 17.7.6施工单位如出现以下情况,则当月安全生产费不予计量支付: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安全隐 患未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拒不执行监理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监理的指令;隐瞒 安全生产事故不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后,施工单 位仍发生同样的安全隐惠。
18.1.1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当案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应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 8.1.2档案管理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 2010]65号)、《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10]382号)以及江西省交通 运输厅颁发的《江西省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试行)》(赣交办字[2011]8号)等 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2建设单位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卷、移交要求如下: a 在工程招标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 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峻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C 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 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d 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的交通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 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f 对列入交通建设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当地交通建设档案 馆(室)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移交。 2.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2.4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 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建设工程项 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 2.5交通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在工程竣工验收 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须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18.3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18.3.1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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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工程文件的立卷
8.4.1立卷的原则和方法要求如下: a 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b 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 C 立卷可采用如下方法: 1)工程文件可按建设程序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的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 验收文件5部分; 2)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按建设程序、专业、形成单位等组卷; 3) 监理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 务平台 4) 施工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 5) 竣工图可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 6) 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 d 立卷过程中宜遵循下列要求: 1)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50mm; 2)案卷内不应有重份文件;不同载体的文件一般应分别组卷。 8.4.2 卷内文件的排列要求如下: a 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件与附 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 列;
b)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 c)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
a编制卷内文件页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编制卷内文件页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 2 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 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3 成套图纸或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 写页码; 4 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贞号。 卷内目录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有多个责任者时,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 用“等”代替; 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 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全称; 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 6 页次: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 7 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卷内备考表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备考表主要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各类文件页数(照片张数),以及立卷单位对案卷 情况的说明; 2 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 案卷封面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案卷封面印刷在卷盒、卷夹的正表面,也可采用内封面形式; 2 案卷封面的内容应包括:档号、档案馆代号、案卷题名、编制单位、起止日期、密级、保 管期限、共几卷、第几卷: 3 档号应由分类号、项目号和案卷号组成。档号由档案保管单位填写: 档案馆代号应填写国家给定的本档案馆的编号。档案馆代号由档案馆填写; 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案卷题名应包括工程名称、专业名称、卷 内文件的内容; 编制单位应填写案卷内文件的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者; 起止日期应填写案卷内全部文件形成的起止日期; 8 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永久是指工程档案需永久保存。长期是指工程 档案的保存期限等于该工程的使用寿命。短期是指工程档案保存20年以下。同一案卷内 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案卷保管期限应从长: 9 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同一案卷内有不同密级的文件,应以高密级为本卷密级。 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案卷内封面应采用70g以上白色书写纸制作,幅面统一采用A5幅面。 4案卷装订要求如下: 案卷可采用装订与不装订两种形式。文学材料必须装订。既有文学材料,义有图纸的案卷应装 订。装订应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
18. 4. 4 案装订要求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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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5卷盒、卷夹、案卷脊背要求如下:
卷盒、卷夹、案卷脊背勇
a)案卷装具一般采用卷盒、卷夹两种形式智能交通平台建设方案,要求如下: 1)卷盒的外表尺寸为310mm×220mm,厚度分别为20mm、30mm、40mm、50mm; 2)卷夹的外表尺寸为310mm×220mm,厚度一般为20mm~30mm; 3)卷盒、卷夹应采用无酸纸制作。 b)案卷脊背的内容包括档号、案卷题名。
18. 5 工程文件的归档
8.5.1 定 a)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 归档的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 18.5.2 归档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可以分阶段分期进行,也可以在单位或分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后进行;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 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 8.5.3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收齐工程文件并整理立卷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交通建设档 案管理机构的要求对档案文件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18.5.4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 方可交接。
18.6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18.6.1列入交通建设档案馆(室)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工验收前DB11/T 1322.46-2018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46部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和运行维护单位, 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建设单位未取得交通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 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a)工程档案齐全、系统、完整; b)工程档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 工程档案已整理立卷,立卷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d 竣工图绘制方法、图式及规格等符合专业技术要求,图面整洁,盖有竣工图章; e 文件的形成、来源符合实际,要求单位或个人签章的文件,其签章手续完备; f 文件材质、幅面、书写、绘图、用墨、托裱等符合要求。 18.6.3列入交通建设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工验收后3个月内,必须向 交通建设档案馆(室)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安 18.6.4停建、缓建建设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18.6.5对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工程档 案。对改变的部位,应当重新编制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交通建设档案馆(室)移交。 18.6.6建设单位向交通建设档案馆(室)移交工程档案时,应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 盖章后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