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44/T 1580-2015 内河水域游览船营运条件和服务基本要求.pdfDB44/T1580201
内河水域游览船营运条件和服务基本要求
内河水域游览船营运条件和服务基本
DL/T 5161.9-201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第9部分:蓄电池施工质量验收Theoperatingconditionsandservicebasicrequirements oftouristshipinlandwaters
DB44/T15802015
本标准依据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清远市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清远市旅游局、清远市标准化协会、广州市标准化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志方、黄健仪、周美霞、陈淑宜、梁彩嫦、李丽琴、潘建军、邹钢民。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域游览船营运条件和服务基本
本标准规定了内河水域游览船的营运条件、设备设施要求、安全要求、环境卫生要求和服务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广东省内河水域营运的游览船
4.1.3二类老旧游览船
二类类老旧游览船(旅游船、客船)的特别定期检验船龄为24年,强制报废船龄为30
游览船应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包括但不限于: 船舶营业运输证; b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c) 船舶检验证书; d 船舶入级证书; e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f) 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适用时)
4.3船舶配员及人员资质
.1游览船配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的要求。 3.2船员必须通过主管机关认可的特殊培训,并取得职务适任证书、特殊培训合格证方可从业上
5.1.1游览船码头设置应符合JT/J297要求,并有安全可靠的码头系泊设备、防冲设备、船岸间连接 设施和护栏 5.1.2游览船码头陆域应设有候船厅(廊)、卫生间及相应的无障碍设施。 5.1.3游览船码头应设置保障旅客安全上下船的设施,游览船码头的安全疏散通道净宽度不应小于 2m。 游览船码头区地面排水坡度不宜小于5%。 5.1.4游览船码头进出口应有夜间显示标志,不应在其附近有阻碍通行的障碍物。 5.1.5游览船码头应根据通航环境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航标规范设置助航标志
5.2.1空间区域规划
5.2.1.1游览船布局适于观光,座椅舒适,游客上、下安全便捷。 5.2.1.2游览船上、下通道及船内通道畅通,照明充足,有应急照明、紧急救助设施、防火和灭火设 施。消防设施应符合GB50116的规定。 5.2.1.3游览船宜为残障者设置无障碍通道,配备轮椅等服务设备,其标志应符合GB/T10001.9的 规定。 5.2.1.4游览船宜设置配有与游览船规模相适应的观光平台、娱乐区域、接待空间和服务台。 5.2.1.5船上应设卫生间,配有卫生纸、洗手液(皂)等。 5.2.1.6船上应设公共饮水处,未经消毒的公用茶具不得供旅客使用。 5.2.1.7码头、船舶各重点部位应安装监控设备,杜绝监控死角,实施全面可视化
GB/T 26332.5-2022 光学和光子学 光学薄膜 第5部分:减反射膜基本要求.pdf5. 2. 2船舱配套设施
5.2.2.1舱室设备应符合《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的规定。 5.2.2.2客舱内应按乘客定额值配足固定式的座椅。座椅位置分布合理,有利于保持船体的平衡稳定。 桌椅应安全舒适、方便宜配置可更换的台布、座套。 5.2.2.3船舱可设置有温度可调控的制冷取暖设施设备。应通风良好,接待游客的舱室温度宜控制在 冬季不得高于20℃,夏季不低于26℃。 5.2.2.4船舱周边或两侧应有宽散的观景窗或落地窗,有可供外景观光的观景区域。 5.2.2.5舱内应设有广播音响、话筒,备有手提喇叭,宜有供娱乐活动用的音响、影像和场地等配套 设备。 5.2.2.6游览船应按规定备齐救生衣(圈)等救生设备设施。 5.2.2.7船上应设保健箱,备有治疗晕船、中暑、腹泻、发热、止痛、外用止血和消炎等应急药品 5.2.2.8船体灯光装饰优美、完整,船窗玻璃(玻璃幕墙)应光洁、透亮、无污垢,室内光线(照 明)明亮,全船整体美观、和谐。
5.2.3.1游览船内、外的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应符合GB2894、GB/T10001.1、GB/T10001.3、 GB/T10001.9、GB16557、JT243和JT/T471的规定,主要信息图形符号应以泛光灯箱显示 5.2.3.2船体外观设计应与航行水域周边环境协调。在船体显著位置应标明游览船名称、服务种类及 目的地等信息。 5.2.3.3船名应清晰醒目,船体外观光亮,护栏、甲板色泽常新整洁,无严重锈斑或脱漆,整体美观 走廊、地板等干净且无积水,地板采取有效防滑措施,船用阻燃橡胶地板应符合CB/T3951的规定。 5.2.3.4船舱室内外宣传品(图)、导向标志牌布置适当、庄重大方、文字简洁、美观整齐。 5.2.3.5救生设备标志应符合JT243的规定
6.1.1游览船安全营运应符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相关要求,船舶结构及设备应符合海事管理机构的有 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要求。 6.1.2游览船消防设备设施应符合GB50116规定并处于良好状态,消防管理和检查应符合JT/T440 的规定。 6.1.3游览船应按规定备齐救生衣(圈),救生衣应符合GB4303和JT469的规定。救生衣应分散 放置于乘客便于取得的位置上。
6.2.1游览船航行时,应当遵守避碰规则和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特别航行规定 6.2.2游览船在开航之前,游览船操作人员应当做好安全检查,确保游览船适航。 6.2.3 游览船应当避免在恶劣天气以及其他危及航行安全的情况下航行。 6.2.4不具备号灯及其他夜航条件的游览船不得夜航。 6.2.5游览船应按核定的乘客定额配载,不超载
6.2.1游览船航行时,应当遵守避碰规则和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特别航行规定。 6.2.2游览船在开航之前,游览船操作人员应当做好安全检查,确保游览船适航。 6.2.3 游览船应当避免在恶劣天气以及其他危及航行安全的情况下航行。 6.2.4不具备号灯及其他夜航条件的游览船不得夜航。 6.2.5游览船应按核定的乘客定额配载,不超载
6.3.1游览船经营单位应制定游客紧急疏散、救援和消防、弃船等的应急应变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6.3.2游览船经营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6.3.3游览船经营单位应对游览船和游客的安全负责。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6.3.4游览船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法人资格,并具备安全运营能力。 6.3.5游览船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6.3.6游览船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 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6.3.7游览船经营单位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3.8乘客定额在12人以上的GB/T 42091-2022 大型锻钢件用真空钢锭的冶炼与铸锭规范,应随船配备至少一名救生员,一名乘警(民警)或保安人员。救生员 和乘警(保安人员)应着装和佩戴证件。 6.3.9游览船安全标志齐全、明显,救生通道畅通,关键部位应有中、英文对照的警示牌,有关标志 应分别符合GB2894、GB13851、GB16557的规定。 6.3.10游览船应有禁止游客携带危险品或毒品的宣传和措施。配备游客随身携带行李安检设备。
7.1候船服务场所卫生要求
7.1.1候船场所应设置有禁止向水域抛掷废弃物的告示牌和禁烟标志,并设置密闭的生活 箱(筒)。 7.1.2候船服务场所经营的小商店(小卖部)环境卫生应符合GB9672的规定,